No.0 Chez moi
我家:大妮妮與小雅晴
第一個吻我獻給妮妮,並且把這個吻編號為「0」。
我總是在親妮妮,不論她睡覺、發呆、生氣、開心、對著陌生人戒備或者正在進行吃飯前的撥碗遊戲……只要我看著她超過兩秒,就會忍不住把她撈起來猛親。
留學的第一天,我抵達巴黎戴高樂機場,在提領行李處發抖。妮妮跟我搭同一班飛機,但她只能待在貨艙。「寵物必須裝在運輸籠裡搭乘貨艙」這一點搞得我非常抓狂,卻又別無選擇。我很怕這段十四小時的飛行出了什麼差錯導致妮妮死掉,怕得不得了,怕到在航行中不時啜泣。
我站在第一航廈的出境大廳安靜地發抖。來到行李提領處之後,我問了三個地勤人員「我該去哪裡接我的寵物?」他們都懶得鳥我,挑個眉、聳聳肩回答:「不知道。」我仔細想想,也許等候真的是最好的方法,於是安靜地邊等邊發抖。不曉得過了多久,一個黝黑高大的地勤人員,推著疊滿大型物品的推車走來。直覺告訴我妮妮一定在推車上,就衝了過去,瘋狂翻找妮妮的運輸籠。但推車上的東西實在太多太雜了,有腳踏車、衝浪板、堅硬的金屬箱、巨大的球體以及各種奇形怪狀的託運行李,我找不到妮妮的運輸籠在哪兒,心急到哀求了起來:「妮妮妳在哪⋯⋯在哪裡?快點出來,拜託⋯⋯」我一邊翻找一邊想起出國前聽到的詛咒與質疑。「妳的狗都九歲了,妳還讓牠搭飛機,不怕牠心臟受不了暴斃喔?」「牠這樣搭飛機太老了吧,很危險很容易出事耶。」
謝天謝地,找到運輸籠了。「好好的嗎?」我很害怕。一邊將恐懼往肚子裡吞,一邊鼓起莫大的勇氣低下頭去看,看到一小團金色的、卷卷的毛,這是妮妮的屁股!妮妮站得直挺挺的,目不轉睛盯著籠子外頭。她不知道我在她屁股這一邊。
「妮妮!這裡!」我失態大喊。
妮妮隨聲音轉過頭來,終於看到我了。她激動得用鼻子推擠金屬小門,前腳不停地撥小門上的鎖,嘴裡發出咿咿的哀求聲。妮妮從來不曾發出那樣的聲音,我的心好糾結、好疼。我將籠子從推車雜物堆中抽出,抵在自己的臉前方,讓妮妮透過籠子縫隙舔我。接著跪在地上發瘋似地拆解運輸籠。捆綁籠子的紅色塑膠繩被我撕得粉碎,在混亂空氣中飄啊飄的。運輸籠很快就被解體了。我將妮妮一手撈起,擁入懷中。突然肩膀一軟,嘩地坐在機場地板上大哭起來。
「妮妮,歡迎來到巴黎。」我狼狽不堪、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又哭又笑地說。
從那一天起,我跟妮妮的巴黎生活便精彩絕倫地展開了。妮妮陪我上鋼琴課、室內樂課、視奏課,躲在我的包包裡或大衣底下,潛入各大音樂廳、超市、餐廳,也搭過高鐵、地鐵、火車、歐洲線飛機,還跟我一起去義大利、西班牙、比利時、荷蘭……只要有雅晴的地方就有妮妮。
妮妮是小雅晴,雅晴是大妮妮。
No.1 Musée d’Orsay
奧塞美術館:淡淡的
巴黎的早晨很香,我猜那是懸鈴木的香氣,加上一點點風的味道。早晨的香味差不多到十點就消散了,接下來的巴黎就會變得沒那麼清新。
我跟攝影師小白約在我家,拍完第一張與妮妮的吻照之後,我們倆決定先到奧塞美術館晃晃。今天是休館日,一個遊客也沒有,美術館前的廣場空蕩蕩的,真棒。奧塞美術館對面是法國榮譽勳章博物館,我每天從它門口經過,享用著那一排愛奧尼柱帶來的光影變化,還有拱門上兩位天使的祝福,卻不曾走進去。
博物館與美術館對望的那面牆總共有十二組窗子,以拱門為中心,左右各有五個窗框,加起來共十個窗框,各自展示著不同的巨幅勳章圖樣。剩下兩組窗子,分別在最左與最右,造型更華麗一些,展示的是佩戴勳章、穿著軍服,所謂的偉人。
最左邊的偉人已看不出來是誰,他被對折了,整個頭垂到胯下,看起來有點好笑。一個年輕工人站在大約三公尺高的銀色長梯頂端,一邊哼歌,一邊將偉人的海報往下扯。我從地面往上偷窺他。他的臉看起來好小,下巴帶一點鬍渣。鼻梁上架著一副類似塑膠材質的白色太陽眼鏡,T恤、頭髮、皮膚全是棕色的,但深淺不一。
我想親他。我希望第一個吻的是他。
他一邊工作一邊哼歌的模樣,搞得我心跳好快。「真的要打擾人家嗎?」我掙扎著。但附近沒什麼人,就算有我也沒興趣……他那麼可愛。
好緊張喔,我得打斷他的旋律,然後問他要不要「給我一個吻」。接下來的事實在很難說。早晨的香氣、偷窺他的甜蜜、漣漪一般的心跳……很有可能在一瞬間全被毀掉,如果他拒絕我的話。
我跟三個朋友提過「拍一百張吻照」的幻想,他們都嘲笑我太飢渴、神經病,說我一定會被當成寂寞過頭的白癡女人。但我覺得我的朋友才是神經病,他們不懂。
長梯上的男人會怎麼想呢?他也會把我當成白癡女人,看不起我嗎?他會生氣嗎?還是跟我一樣覺得這件事很可愛呢?好難猜喔。此刻我竟然在街上選了一個路人,準備跟他索吻,扯。我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哎喲喂呀天哪,他要爬下梯子了,他一步一步地接近我了,救命。
「ㄜ……嗨,你好。」
「妳好。」
「我希望能夠親吻你,然後拍下一張照片。」
「哇喔!」
「嗯。」
「親嘴嗎?」
「是的。」
「那……哪種親法?」
「輕輕碰一下。」
「嗯……那麼……可以。」
他竟然答應了。真的還假的?而且他正面好帥。
我的第一次索吻成功了。
我們倆一塊兒走上奧塞美術館前的階梯。面對面時,他卸下太陽眼鏡。「噢,眼珠子是褐色帶點灰,好漂亮又好複雜的顏色。」我偷瞄,並暗自評論。他靦腆地跟我道歉,說自己工作到一半手很髒,怕摟我會弄髒我的衣服。「沒關係,我不介意。」我笑了笑。「待會兒你可以閉上眼睛,或者不閉,幾秒鐘後我會輕輕地親你。」
我們蜻蜓點水地輕觸彼此的嘴脣。就那麼一瞬間,若有似無。有點像是一片偶然飄入我口袋裡的落葉,又有點像是擦肩而過的路人耳後飄來的香水味。淡淡的,卻在我心裡蕩漾開來。
百吻就這樣展開了呢,只剩下九十九個可大可小的挑戰了,呵呵。
No.79 Rue Lacharrière
兩百公分
我又遲到了。
巴蒂斯特跟我約在九號線西邊的伏爾泰(Voltaire),我卻跑到十二號線南邊的伏隆泰(Volontaire,志願者的意思)。嚴格說來我並沒有遲到,而是早到了。我今天起了個大早,悠哉地做早餐、梳洗,因為時間太充裕,出門前還上網呢。
在約定時間五分鐘前抵達「Volontaire」這個大錯特錯的地點時,我心裡還洋洋得意地想著:「哼哼!(鼻孔噴氣)我今天超準時!」然而,差了兩個字母,巴蒂斯特和他朋友在「Voltaire」足足等我了我四十分鐘,嗚嗚。
今天巴蒂斯特為我安排的是「哈比族與巨人族聯姻之吻」(基於優生學)。巨人當然不是我,而是巴蒂斯特身邊那個高得不像話的男人。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臉,講了五分鐘的話,只知道他下巴有鬍渣。這個穿著皮夾克的男人高兩百公分,而且整個人很大隻,算是又高又壯。我對他的第一印象跟小時候在童話故事書裡看到的巨人很接近:身材魁梧高大,看似極具威脅性,卻其實擁有一顆善良、溫柔的心。為什麼我會有這種感覺呢?因為他枯等四十分鐘,見到我時竟然沒有揮拳把我揍飛,而是和和氣氣、一臉悠哉地對我微笑。跟巴蒂斯特一樣,人好好喔。
我們三人走進巷弄間,尋找那種隨處可見的柱狀小路障。小路障的存在是為了防止汽車開上人行道,當然也順便提供了像我這種喜歡隨便坐在路旁的人一種歇腳新選擇。巴蒂斯特挑中小公園入口前方的一小塊空地,空地上有幾墩排列規矩的小路障,背景則是典型的老巴黎建築。巴蒂斯特從背包裡拿出相機,一臉專注的樣子,整個人陷入工作模式。而我,早就跳上其中一墩小路障,嘻嘻哈哈自顧自地玩。
小路障高約四十公分,我站上去正好跟兩百公分的朋友一樣高。「哇,頭好大顆喔!」我終於看清楚巨人朋友的臉,心裡冒出來的第一句驚呼是:他的頭好大顆。真的好像巨人喔,很大的頭、很寬的肩膀、很厚的身體、超級大的手掌。我站在他面前,就像小精靈一樣。巴蒂斯特看著這一幕,也忍不住笑了起來。但巨人朋友對這種差距早已見怪不怪,顯得很冷靜。
仔細看巨人朋友的五官,其實挺秀氣的呢,除了鬍渣猛了些,其他地方一點也不粗礦,挺細緻的。不止五官,巨人朋友的衣著也有些迷人的小細節,他皮衣裡頭那件拉鍊運動衫的材質,外層是像潛水衣的厚彈性布料,內裡有刷毛。雖然全身都是黑色:黑色皮衣、黑色運動衫、黑色高領棉質上衣、黑色皮帶、黑色牛仔褲、黑色皮鞋,但相異的材質堆疊起來挺有層次感。這讓我想起昨天的Marcel Amont也一樣,全身都是黑色的。我想想自己,其實也差不多,除了黑白千鳥紋大衣帶有白色斑點,其餘衣物全是黑色。喔不,我左手套是咖啡色的。昨天在歌手家的巷子弄丟了左手套,今天只好佩戴不成對的手套出門,所以我右手是黑色,左手是咖啡色。
說到手套,這是我第三次搞丟手套的其中一隻了。第一次遺失右手套是在佛羅倫斯,那天我好傷心,哭遍了整個佛羅倫斯,而右手套就在那段傷心的旅程當中不知為何地消失了。第二次丟手套是在清晨的巴黎捷運上,我準備回台灣過年,但妮妮不能跟我一起回去,所以把妮妮託給朋友照顧。那段帶著妮妮去朋友家的路途,心裡好糾結好不捨。我緊緊抱著妮妮,腦子既混亂又空白,而右手套就在那段路途當中不知為何地消失了。第三次丟手套是在昨天。我朝著歌手家走去,沿途很多沒看過的街景令我心花怒放,我像小孩子一樣跳來跳去,有時蹲下來觀察野花與雜草,而左手套就在那段探險當中不見了。
於是我的衣櫃裡有三隻不同款式、落單的手套。幸好第三次丟的是左手套,這麼一來三隻手套還能玩玩配對遊戲。
小哈比與巨人朋友的吻照拍得很歡樂,主要原因是巴蒂斯特不時地偷笑,其次則是小路障旁邊的狗屎實在太臭了,臭到一種惹人發噱的程度。我偷瞄的地上的狗屎一眼,然後轉頭發現巨人朋友也剛好在看那坨狗屎。但我們倆都沒說破,只是抿著嘴角、送給彼此一個心照不宣的微笑。而巴蒂斯特的笑則與狗屎無關,他的位置聞不到狗屎。他笑瞇瞇的,也許是很喜歡我跟巨人的組合吧,覺得我們倆既衝突又可愛。看到巴蒂斯特開心,我也跟著開心。
拍完照片,我從小路障下靈巧地跳下來,巴蒂斯特笑瞇瞇地對我豎起大拇指。他笑起來真好看。巴蒂斯特、巨人朋友和我,三個人拍拍屁股離開了狗屎與小路障。我們邊走邊看剛才拍的照片,巴蒂斯特很喜歡照片中的妮妮,誇她舌頭很有戲。他後來還把妮妮的那一塊小區域框起來作成特寫寄給我呢。
NO.80
巴蒂斯特之吻
這張照片是巴蒂斯特獻給台灣讀者的美意。他覺得景點與街道,只不過是巴黎的皮,真正的骨肉在巴黎人的生活裡。所以巴蒂斯特選了……「傳統肉鋪」作為我們倆的吻照場景。「這場景很法國。」他邊說邊揚起眉毛。
從去年十月起,巴蒂斯特陸陸續續幫我拍了八張吻照,我們兩個的吻照是巴蒂斯特系列的第八張,也就是最後一張,編號為百吻八十。好多「八」喔。八有無限大的意思,我喜歡。
最初我以為巴蒂斯特是全職攝影師,但他這個人的談吐與氣息又有點超出攝影師的範圍。像個斯文的旅行家、禪修的科學家、孤獨漫遊者、愛唱歌的詩人。出於好奇,我上網搜尋了巴蒂斯特的全名,發現維基百科有一則他的條目,似乎是個厲害的角色。原來巴蒂斯特除了是攝影師,也是一位作家與編輯。「噢,難怪他有種淡定觀察者的調調。」他出了一堆書,也寫部落格,內容包涵了政治、文化、體育和歌曲。真的很厲害啊!
巴蒂斯特本人一片和平,跟他一起工作非常舒服。他是那種「有才能所以隨和」的人,因能力強所以施展力和配合度皆相當高,散發著兵來將擋水來土淹的穩重。這種人不會浪費時間做瑣碎的過度評估,也不會與現有條件起爭執,能將手邊資源發揮得淋漓盡致,還附上微笑。有些人以為強者比一般人難搞,我倒認為強者絕大多數都很隨和。難搞很多時候只是無能的另一種面向,挑三撿四、規矩一大堆又無所不限制的人,只在極為狹隘的範圍之內才能成事。心胸開闊、容易相處、效率高、手腳快,無時無刻看上去都很平靜、充滿笑容而且有把握,就是「有才能所以隨和」的巴蒂斯特。
我們兩個拍吻照非常駕輕就熟,巴蒂斯特稍微嘟起嘴巴,而我湊上前去,照片就這樣拍好了。為我們倆吻照掌鏡的是同行的巨人朋友,他按快門非常乾脆,好像根本沒在取景似的,眨個眼就說拍好了,真是效率哥。雖然拍照的過程不到三分鐘,非常流暢,但我還是發現了一個小小的、秘密的糾結:巴蒂斯特的害羞。他親我的時候很害羞,而且一拍完照就嚷嚷著要檢查照片,從我跟他之間的曖昧氛圍中逃走。
巴蒂斯特指著照片大叫「天哪!我的臉怎麼會這麼紅!」我心想廢話因為你很害羞。但嘴裡卻說:「噢,因為你在外頭吹風太久了,吹得臉頰都紅了。」巴蒂斯特紅著臉喃喃自語:「我回去一定要把照片的顏色好好調整一番……」我在一旁觀察肉鋪的肉,假裝什麼都沒察覺。
妮妮發現我們完成工作了,溜出來在肉鋪的地面上走來走去。巨人朋友指著妮妮,對我擺出一副好像發現了什麼新鮮玩意兒的故作神秘的表情。我知道他想說什麼,肉鋪其實是不能帶狗進入的。我一把將妮妮撈起來,塞回包包裡。謝過肉鋪老闆之後,巨人朋友回家工作,我跟巴蒂斯特轉往捷運站。「巴蒂斯特,跟你工作的感覺,就像在天堂裡喝下午茶。」他微微一笑,沒多說什麼。
很開心百吻裡頭有巴蒂斯特系列,很開心巴蒂斯特系列裡有巴蒂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