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1.欲報考國考各類科之考生
2.欲對刑法加以研究之考生
使用功效
1.以「重要條文說明」及「平易詼諧的例題」,引導讀者熟悉刑法分則的各大罪章。
2.並提供活用之破題技巧,一步步深入答題核心,真正靈活運用解題秘技。
3.陸續加入強而有力的各式難題為奠基,終曲顛覆刑法教科書既往承襲之編寫架構,破除墨守成規的傳統窠臼。
改版差異
修法條文及內容進行修正。
書籍特色
你還抱著厚重的刑法總則讀本昏昏欲睡嗎?
那你絕對不能錯過本書,以簡明的刑法架構圖為序曲,貫穿全文;平易詼諧的例題引導讀者進入九大犯罪,讓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成為活躍於平行線上之音符,串起平行線般之理論基礎譜出流暢輕快且不失縝密之完整樂章。
第一樂章以例題提供活用之破題技巧,引領讀者一步步深入答題核心,有別於一般教科書死背型之思考邏輯,真正教您靈活運用的解題秘技,在穩定進行的節拍中,於第二樂章陸續加入強而有力的基本概念為奠基,終曲顛覆刑法教科書既往承襲之編寫架構,破除墨守成規的傳統窠臼,以基礎的刑罰論、刑法的範圍、解釋做最後收尾,劃下和諧自然的休止符,全書一氣呵成,只要按部就班讀完後,即能有所收穫。
「刑法總則-破」幫您破除國考魔咒,一試成名。
作者簡介:
撲馬
UCI犯罪學暨法律社會學博士
台大法律、台大法研刑事法組榜首
公費留學考刑事法組榜首
UPenn畢但是不支持華頓、管弦樂團但是不懂古典音樂、有救生員執照但是怕水、專攻女性主義但卻是男生;輕度動畫宅、中度電動宅和重度漫畫宅;傲嬌、天然呆、明日香控、雙子座律師;喜歡安室奈美惠勝過馬英九、喜歡法米通勝過經濟學人;容易忘事、不懂穿衣服;可以只吃台灣小吃一輩子、座右銘是船到橋頭自然直。有很疼我的家人和一個可愛的妹妹,人生搭檔夥伴是教民法的千尋。
徐浩天
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台大法研所刑事法組碩士
一橋大學法研所碩士生
一個人生規劃永遠在變來變去,言行充滿矛盾的人。
不喜歡減肥卻總是在減肥,不喜歡被束縛但選擇去當了公務員,雖然會懼高但卻喜歡爬山(只限上山),留學日本時懷念台灣的小吃,回台灣後懷念日本過馬路時的安心感,不太會說話卻到補習班打工,運氣很差卻是fgo的忠實玩家。
目前還在尋覓人生伴侶跟人生目標的道路上腹重前行。
作者序
序
在即將進入實務輪迴的最後日子中,有機會參與到撲馬老師書本的編修,真的讓我受寵若驚。跟目前在看著這本書的大家一樣,過去的我也曾是撲馬老師的忠實讀者,從大一被老師推坑刑法後,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考進了法研所,再稀里糊塗的畢業。在我學習的路程上,撲馬老師的書一直都是我面對大大小小的考試戰役中的最強利器。這次有機會幫這本書增添內容,把我曾經愛用的武器重新打磨,交到各位的手上,真的很讓人開心。
在去年留學日本的期間,有一次撲馬老師到東京來演講,我和同學搭了快一個小時的電車跑到新宿去聽撲馬老師講關於假新聞影響台灣的議題,那也是我第一次聽到撲馬老師的演講,當下真的帶給我許多的震撼。而在這本書裡面,讀者們也可以從書中的語句段落之中,不斷地看到撲馬老師講授刑法時的那種略帶戲謔、不羈、輕鬆寫意但卻條理分明的講話風格。(當然,有些比較無聊難笑的部分就可能是被我修改或新增的部分就是了…)也期盼這本書能成為各位國考生應對考試的最強武器。
作為一個曾經的刑罰廢止論的擁護者,如今卻在這邊跟大家大聊要怎麼解釋、適用刑法,感覺我不知不覺也長成自己討厭的人了(笑)。回想起大一時,我的刑法老師曾經說:
「刑法就只是一塊蓋在屠刀上的遮羞布而已」
當時的自己還滿懷正義感,對這句話頗不以為然,如今回想起來,自己開始研究起刑法解釋學的初衷,或許也是想把這塊布縫補的更加緊密,讓自己更不用去面對血跡斑斑的大刀而已吧。
對於即將翻開本書的讀者,無論你是已經深陷於刑法的世界中,或是正準備進入刑法的懷抱裡,我都誠心期盼,這本書的內容能夠帶給你對於刑法的不同想像。
刑法的後面,並不僅僅只有著正義。而當正義的虛像破滅後,殘留下來的斷片,或許才是刑法最真實的面貌。
當然,本書作為一本法學考試用書,內容上還是以考試相關的部分為主,本次修正中,因應近年刑法的許多變化,本書也加入了最新的修法與實務見解,即時更新到最熱騰騰的新版本,當然,考慮到本書一貫的立場,既然總統已經換人做,在例題裡面繼續惡搞總統顯然不是很適合,因此在本次修改時,我也從善如流地把例題中的「總統」都做了些修正,希望大家看到本書的梗與時俱進的感覺。
想要享受最後一段自由日子卻寫不完論文的
徐浩天2020.08.05
序
在即將進入實務輪迴的最後日子中,有機會參與到撲馬老師書本的編修,真的讓我受寵若驚。跟目前在看著這本書的大家一樣,過去的我也曾是撲馬老師的忠實讀者,從大一被老師推坑刑法後,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考進了法研所,再稀里糊塗的畢業。在我學習的路程上,撲馬老師的書一直都是我面對大大小小的考試戰役中的最強利器。這次有機會幫這本書增添內容,把我曾經愛用的武器重新打磨,交到各位的手上,真的很讓人開心。
在去年留學日本的期間,有一次撲馬老師到東京來演講,我和同學搭了快一個小時的電車跑到新宿去聽撲馬老師講關於假新聞影...
目錄
前言─服用守則/前1
導論─題目的解法/001
在作答時最常遇到看到題目卻不知從何下手之問題,此章教導考生在拿到題目的最初如何分析考題。並提供刑法架構圖,此圖將從第一章用到最後一章。
第一章 客觀上違法/017
本章介紹犯罪行為認定的方式,次介紹犯罪結果的認定方式,最後介紹行為與結果之間如何認定因果關係。純正身分亦於此章介紹。
壹、行為/017
貳、結果/053
參、因果關係/071
相當因果關係的限定:純正身分/093
第二章 未遂/103
客觀是犯罪不是只有行為-因果-結果這個模型而已,還有犯罪只到一半的「未遂」,於此有重大考點「不能未遂」的存在!
壹、未遂/103
貳、不能未遂/116
參、特殊主觀要素/134
第三章 主觀上違法/137
本章只介紹為故意與過失,光是這兩個觀念可能就殺死一堆考生。依照本書,故意與過失的概念是共通的,貫通之後可以迅速理解題目的方向。故意和過失的考點整理務必熟悉。
壹、故意/137
貳、過失/185
第四章 推翻客觀違法的事由─阻卻違法事由/215
本章介紹如何看出阻卻違法的方式,且依照本書,所有阻卻違法都是三大步驟,只要瞭解三大步驟,阻卻違法體系即可快速建立。
壹、基礎法理與架構/215
貳、依法令行為/223
參、業務正當行為/237
肆、正當防衛/242
伍、緊急避難/267
陸、被害人承諾與推測承諾/290
柒、教師懲戒權/306
捌、義務衝突/307
玖、其他/309
拾、誤想系列的處理方式/313
第五章 推翻主觀違法的事由─阻卻罪責事由/327
本章介紹四種阻卻罪責事由,此屬考試較為簡單的部分。
壹、基礎法理/327
貳、責任能力/329
形式認定:年齡及生理狀態/329
實質認定:精神和心智狀態/332
參、責任能力的例外/334
原因自由行為之理論/336
肆、不法意識/350
伍、狹義期待可能性/359
第六章 罪或刑的加重與減輕/361
此章在許多參考書中並未詳盡的論述,本書將加重減輕化繁為簡,並為後續共犯之學習鋪路。中止犯亦於本章介紹。
壹、寫在加重減輕之前:客觀處罰條件/361
貳、刑法分則對於總則架構的變化/365
構成要件加重或減輕/367
罪責加重或減輕/368
未必所有的罪責加重或減輕都有基本犯罪/370
區分的實益/373
參、特殊型態:結合犯與加重結果犯/376
結合犯/376
加重結果犯/379
肆、特殊型態:中止犯/390
第七章 多數正犯與共犯/407
本章開始介紹當題目出現兩人以上時的解決方式。多數正犯與共犯該如何分類是近年來十分流行的考點,卻又少在一般書籍中有詳盡的討論。本書拋開繁瑣的學說爭議,以一以貫之的方法快速劃分兩者。
壹、複數行為人的兩種解題選擇模式/407
貳、甲類型:每個人皆為正犯(多數正犯)/410
參、乙類型:正犯與廣義共犯/424
第八章 共犯論/433
本章介紹共犯的三大種類,其實只要注意「不能寫共犯」的四大陷阱以及「共犯的特殊減輕事由」,共犯根本就沒什麼好畏懼的。
壹、共犯的選擇/433
貳、討論共犯的陷阱/442
參、共犯成立的時間(各共犯的詳細分類)/472
肆、共犯的要件一:行為/481
伍、共犯的要件二:物理因果與心理因果/496
陸、共犯的要件三:故意/507
柒、共犯的加重與減輕/519
捌、共犯的用語/545
第九章 多數正犯論/549
本章介紹多數正犯,既然多數正犯就是「大家都是正犯」,其實回歸一般法理即可解決。重點在於間接正犯的認定和寫法。
壹、如何看出間接正犯?/550
貳、討論間接正犯的陷阱/558
參、間接正犯的寫法:行為、因果、結果/559
肆、間接正犯的寫法:故意/561
伍、間接正犯的著手(未遂)/572
陸、間接正犯與身分/575
第十章 競合論/577
本章介紹的競合論在新制之後變成大考點,考選擇題的同學要特別注意競合論之陷阱。然而,競合論說穿了其實就是四種競合,能夠靈活地解決實例題為首要之務。
壹、競合的概念/577
貳、行為數的認定法/578
參、法益的認定法/588
肆、法條競合/589
伍、想像競合/593
陸、不罰前後行為/599
柒、數罪併罰/601
捌、已廢除的連續犯、牽連犯、常業犯/603
第十一章 刑罰論/609
本章介紹的刑罰論是討論如何決定刑罰的技術,由於直接閱讀法條就可以看懂,但是卻會體系不明,故本書以全新的體系洗牌刑罰論之條文,讓考生學習更為快速。
壹、刑度的範圍:法定刑與處斷刑/610
貳、判決輕重的決定:宣告刑/627
參、如何執行?執行刑/633
肆、附隨執行:從刑/褫奪公權/658
伍、沒收/660
陸、處罰障礙/684
柒、與刑罰無關卻等同刑罰之保安處分/690
第十二章 刑法的範圍/695
本章刑法適用的範圍,是刑法較為簡單之部分。
壹、地的範圍/695
貳、時的範圍:罪刑法定主義/700
參、時的範圍:法律變更後的從舊從輕/704
第十三章 刑法的解釋/715
本章只是一些用語的說明。
壹、公務員定義/715
貳、公文書/725
參、重傷/726
肆、性交/727
伍、電磁紀錄/727
陸、刑法總則的範圍/728
柒、凌虐/728
捌、其他/729
第十四章 客觀歸責理論/731
許多教授偏愛客觀歸責理論,但其理論自成一體,故本書獨立章節,將本書介紹之學說與客觀歸責之差別藉由歷史、體系來說明。
壹、歷史/731
貳、取代危險行為─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非容許風險、非容許信賴、非降低風險/735
參、補充條件關係:風險升高/741
肆、取代相當因果:風險實現,另外搭配規範目的理論以及義務違反關聯性的判斷/742
前言─服用守則/前1
導論─題目的解法/001
在作答時最常遇到看到題目卻不知從何下手之問題,此章教導考生在拿到題目的最初如何分析考題。並提供刑法架構圖,此圖將從第一章用到最後一章。
第一章 客觀上違法/017
本章介紹犯罪行為認定的方式,次介紹犯罪結果的認定方式,最後介紹行為與結果之間如何認定因果關係。純正身分亦於此章介紹。
壹、行為/017
貳、結果/053
參、因果關係/071
相當因果關係的限定:純正身分/093
第二章 未遂/103
客觀是犯罪不是只有行為-因果-結果這個模型而已,還有犯罪只到一半的「未遂」,於此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