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
別因為你沒談過這樣的愛情,就說世上沒有這種戀愛。
知名作家小野誠摯推薦
歐普拉:「每個女人都想成為《愛的故事》的女主角,我也是!」
.流傳超過四十年的愛情經典
.《時代週刊》票選美國二十世紀十大經典愛情小說
.名列亞馬遜一百五十部經典愛情小說
.榮登紐約時報排行榜長達41週、全球熱銷超過3000萬冊、共有33種外語版本
.改編電影獲奧斯卡提名七項大獎‧安迪威廉斯演唱經典主題曲〈Where Do I Begin〉
.Goodreads超過30,000人經典好評!亞馬遜4.5星不朽美譽!
=故事內容=
你早知道他們門不當戶不對,但你還是讀得心蕩神馳。
你已聽說故事有個太過疼痛的結尾,你最後卻仍落下惋惜的眼淚。
這是不是因為──我們都在這本書中找到了曾經以為並不存在的理想、遇見了所有愛情最夢寐以求的模樣?
他是奧利佛,哈佛法學院高材生。家境富裕、外型帥氣,既是前途不可限量的準律師,也是情史豐富的球隊成員。
她是珍妮佛,就讀瑞克里夫學院音樂系。出身藍領家庭,聰明伶俐,想跟她拌嘴得注意,別因為她那雙美麗的眼睛而分心。
第一次見面是在圖書館──他想借書,卻被她阻撓。他本想跟她論理,最後卻不由自主地約了她去喝咖啡……
第二次見面是在球場上──他邀她來看自己出賽,打算一展威風,卻因為四處尋找她的倩影,而硬生生跌了大跤……
第三次見面是在一個黑暗的夜裡──他本沒預期會碰到她,一見她,就忍不住吻了她。她起初詫異,可是卻又任由他吻了第二次……
後來,他們在一起了,像其他情侶一樣,專心一致地歡笑、爭吵,勇敢迎接來自現實生活的種種磨難。這一直是一個近乎完美的愛情故事,直到那個太過悲傷的結局提早來臨……
《愛的故事》讓我們真正明白,原來真愛既是初識之時的情話綿綿,也是柴米油鹽之間的不離不棄。一部問世超過四十年的經典作品,正是愛情抗衡時間的完美詮釋與精采縮影。
作者簡介:
艾立克.席格Erich Segal
(一九三七──二○一○)
美國知名小說家、編劇、學者。生於紐約,少時曾至瑞士求學,畢業於哈佛大學。曾於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希臘文學、拉丁文學。席格也涉足編劇,曾為披頭四動畫電影《黃色潛水艇》(Yellow Submarine)撰寫劇本。
代表作《愛的故事》原為劇本創作,在文學經紀人的建議下,席格將劇本改寫為小說,未料成功創造了兩位可愛迷人的角色,更完成了一部名留青史的精采作品。小說當年特意於情人節當天上市,發表後便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榜,更被翻譯成三十三國語言。改編上映的同名電影更成為七○年代最賺人熱淚的經典愛情電影。書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一句對白「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至今仍深受書迷與影迷的喜愛。
譯者簡介:
黃意然
台灣大學外文系學士、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新聞傳播學系碩士。在竹科IC設計公司當了七年的PM後,決定投回藝文的懷抱,喜歡看小說、電影,熱愛旅行和美食,現為專職譯者,近期譯作有《當你屬於我》、《鬼店》、《噩夢花園》、《記憶之宮》等。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描寫得十分優美……令人深深地感動!
──《週日快報》
故事非常單純,卻極為吸引人……令人難忘的人物性格描繪,在讀完許久以後仍纏繞心頭!
──《出版家週刊》
喉嚨間著的團塊逐漸變大,直到大得像是從旁邊滾出的足球。你要不奮力對抗,要不就得釋放出來。
──《紐約時報》
我們喜歡這本小說,我們相信你一定也會喜歡!
──《太陽報》
單純、充滿魅力,富有同情心,以及細膩的幽默感。書中闡明了一個特別的要點︰「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這句話說得非常好。
──《書與讀書人》
有趣、感人,並且洋溢著美好,所有的愛情故事都應當如此。
──《舊金山觀察家報》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編輯室前言=
該怎麼閱讀這部問世超過四十年、名符其實只談愛情的《愛的故事》?
儘管時隔已久,相信不少人仍聽過由艾莉.麥克洛(Ali MacGraw)與雷恩.歐尼爾(Ryan O'Neal)主演的電影《愛的故事》,多數人只知道它是一九七○年全球最賣座的電影之一,卻可能不知道它改編自一部暢銷小說。
小說作者艾立克‧席格為學者,於耶魯、哈佛、普林斯頓大學執教。教學研究之餘亦辛勤筆耕,撰寫多部學術著作及小說。他也跨足劇本創作,尤以風靡一時的動畫電影《黃色潛水艇》(Yellow Submarine)最為知名。一九七○年,《愛的故事》讓席格的創作生涯進入空前的高峰。
席格起初將《愛的故事》寫成劇本,根據文學經紀人蘿伊絲.華樂斯(Lois Wallace)的建議,轉而先將劇本改寫成小說,以便讓派拉蒙影業作為改編影像之參考。未料這個建議造就了一部轟動的暢銷書。小說於一九七○年情人節上市,接著連續占據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長達四十一週,可說是美國當年最暢銷的一部小說之一。
小說後來順利改編為電影,風靡全球。七年後,席格又完成續集《奧利佛的故事》(Oliver's Story),描寫男主角在愛妻離世後的孤獨生活,改編電影同樣由雷恩‧歐尼爾演出,讓不少影迷得以重溫舊夢。席格曾表示,在描寫奧利佛這個人物的時候,他是以兩位哈佛室友作為藍本──一位是後來的美國副總統艾爾‧高爾,一位是好萊塢影星湯米李瓊斯。
小說最為人津津樂道的莫過於那句經典對白──「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書中一共出現兩次,兩次都極具畫龍點睛之效。這句話後來不斷被人引用,曾被當成歌名、寫入歌詞,更被各國影視作品拿來引用改寫。約翰.藍儂亦曾呼應這句話,發表「愛就是每十五分鐘說一次抱歉」的有趣宣言。二○○五年,AFI公布「百大經典電影對白」,這句經典對白榮登榜上第十三名,堪稱實至名歸。
雖然,門不當戶不對的愛情並不是新鮮的設定,《愛的故事》的經典身姿,卻總能讓老讀者重溫舊夢、讓新讀者萌生好奇。席格以流暢機敏的語言開展生活裡的萬千細節,又賦予兩位主人翁純潔活潑的性格,讓讀者得以從他們清新的目光看見理想戀情的模樣。藉此,本書讀來不僅有愛情的浪漫與靈巧,更有日常瑣細的深刻重量。與現實的搏鬥、與死亡的對視更為這部作品平添許多深度。
讀了《愛的故事》之後只會更加確信──是愛情故事滿足我們對生命的期盼與寄託,也是愛情故事裡的甜美與殘酷,讓我們理解生命裡所有無常而難解的際遇。
媒體推薦:描寫得十分優美……令人深深地感動!
──《週日快報》
故事非常單純,卻極為吸引人……令人難忘的人物性格描繪,在讀完許久以後仍纏繞心頭!
──《出版家週刊》
喉嚨間著的團塊逐漸變大,直到大得像是從旁邊滾出的足球。你要不奮力對抗,要不就得釋放出來。
──《紐約時報》
我們喜歡這本小說,我們相信你一定也會喜歡!
──《太陽報》
單純、充滿魅力,富有同情心,以及細膩的幽默感。書中闡明了一個特別的要點︰「愛就是永遠不必說抱歉。」這句話說得非常好。
──《書與讀書人》
有趣、感人,並且洋溢著美好,...
章節試閱
關於一個年僅二十五歲就死去的女孩,你能說些什麼呢?
說她美貌、聰穎,說她喜愛莫札特和巴哈、披頭四,還有我。有一回,當她特別將我和那些音樂家歸併在一起,我問她這是依什麼順序排列,她笑笑地回答︰「照字母順序。」當時我也笑了。可是如今我卻坐著想她究竟是用我的名字來排列──依這種情況我應該排在莫札特之後──還是用我的姓氏來排──在這種情況下我會擠在巴哈和披頭四之間。無論哪種排法我都不是排在第一位,出於某種愚蠢的原因,這點深深地困擾我,因為我從小到大一直抱持著我永遠得排第一的想法。家族傳統,你難道不懂嗎?
*
大四那年秋天,我養成了到瑞克里夫學院圖書館讀書的習慣。不僅是為了看美女,雖然我承認我的確喜歡看。那地方很清靜,沒人認識我,而且教授指定參考書比較沒那麼搶手。某次,到了歷史課考試前夕,我還沒抽出時間來讀清單上的第一本書,這是十分普遍的哈佛病。我從容不迫地走到出借指定參考書的服務檯,想要借出能解救我隔天困境的其中一本巨著。兩個女孩在檯前工作,一個身材修長、看似成天打網球的富家女,另一個戴著眼鏡、有如小老鼠一般。我選了那個四眼米妮。
「你們有《中世紀的衰落》嗎?」
她朝上瞥了我一眼。
「你們有自己的圖書館吧?」她問。
「聽著,哈佛學生是可以使用瑞克里夫圖書館的。」
「我不是在談合法性,預科生,我說的是道德問題。你們學校有五百萬本書,我們只有幾千本破書。」
天啊,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典型!認為既然哈佛和瑞克里夫的比例是五比一,所以女孩子肯定是聰明五倍的那種人。我通常會把這種人批評得體無完膚,不過這時我亟需要那本該死的書。
「聽著,我需要那本該死的書。」
「預科生,可不可以請你注意一下你的用詞?」
「妳憑什麼那麼確定我上預備學校?」
「你看起來又愚蠢又有錢。」她說著摘下眼鏡。
「妳錯了,」我抗議道。「其實我聰明又貧窮。」
「噢,不,預科生。我才是聰明又貧窮。」
她直直地盯著我,兩隻明眸是褐色的。好吧,也許我看起來富有,但我絕不容許一個瑞克里夫的學生說我笨,就算她有著這麼一雙漂亮的眼睛也一樣。
「妳到底多聰明?」我問。
「我不會跟你去喝咖啡。」她回答。
「聽好──我才不會邀請妳呢。」
「那麼,」她回答說︰「這就是你蠢的地方了。」
讓我解釋一下我為什麼帶她去喝咖啡。在關鍵時刻精明地讓步──也就是說,假裝我忽然想請她喝咖啡──使我成功地得到了我的書。而且由於她要到圖書館閉館才能離開,因此我有充足的時間,翻閱了十一世紀末皇室對神職人員的依賴轉移到法學家的歷史,掌握了一些精闢的要點。那科考試我拿到A-,正巧和珍妮最初從服務檯後頭走出來時,我給她那雙美腿打的分數相同。不過,我不能說我給她的服裝打了高分,她的裝扮有點太波希米亞風,不合我的胃口。我尤其討厭她拿的那個印第安風格手提袋。不過,幸好我沒提到這點,因為後來我發現那是她自己設計的。
我們去了附近一家叫做「矮人餐廳」的三明治店,儘管取名為矮人,客層卻不限於身材矮小的人。我點了兩杯咖啡和一份巧克力布朗尼加冰淇淋(給她的)。
「我叫珍妮佛.卡瓦拉利,」她說︰「義大利裔美國人。」
好像我看不出來一樣。
「另外,主修是音樂。」她補充說。
「我叫奧利佛。」我說。
「這是名字還是姓?」她問。
「名字。」我回答,然後坦白說出我的全名是奧利佛.巴瑞特(這麼說和事實相去不遠)。
「哦,」她說︰「巴瑞特,和詩人同名嗎?」
「對,」我說。「不過沒有親戚關係。」
在緊接著的停頓中,我在內心感謝她沒有提出我常遇到的惱人問題︰「巴瑞特,和那棟大樓同名嗎?」因為和建造巴瑞特大樓的人有血緣關係是我獨屬的沉重負擔,那棟哈佛校園內最龐大、最醜陋的建築,是展現我家的財力、虛榮心,以及哈佛主義的龐然紀念物。
在那之後,她變得相當沉默。我們這麼快就沒有話題可聊了嗎?還是我和詩人毫無瓜葛這件事讓她失去了興趣呢?究竟是什麼?她只是坐在那兒,淺淺地對我微笑。為了找事做,我翻閱她的筆記本。她的筆跡很古怪──細小、線條分明的小寫字,完全沒有大寫字母(她以為她是誰?康明斯嗎?)。而且她選了一些相當風花雪月的課程︰比較文學一○五,音樂一五○,音樂二○一──
「音樂二○一?那不是研究生的課程嗎?」
她點頭肯定,得意的形色掩飾得不是非常好。
「文藝復興時期的複音音樂。」
「複音音樂是什麼?」
「和性無關,預科生。」
我幹麻忍受這種對待?她沒看過《哈佛深紅報》嗎?她難道不曉得我是誰嗎?
「嘿,妳不知道我是誰嗎?」
「知道啊,」她帶著些許輕蔑地回答。「你就是擁有巴瑞特大樓的那個傢伙。」
她不清楚我是誰。
「我並沒有擁有巴瑞特大樓,」我吹毛求疵地爭辯說。「是我曾祖父恰巧把那棟大樓捐獻給哈佛。」
「好讓他不怎麼出色的曾孫保證可以進哈佛,對吧!」
我的忍耐到了極限。
「珍妮,妳要是那麼確信我沒出息,幹麻還要脅迫我請妳喝咖啡?」
她直視我的眼微微一笑。
「我喜歡你的身體。」她說。成為大贏家的條件之一就是要能夠當個經得起失敗的輸家。兩者之間並不矛盾。能夠將失敗轉變為勝利無疑是哈佛的特色。
「真是倒楣啊,巴瑞特。這場球賽你打得糟透了。」
「說真的,我很高興你們這幫傢伙贏了呢。我的意思是,你們這些人非常需要獲勝啊。」
當然,徹頭徹尾的勝利更好。我是說,假如你有選擇權,最後一刻的得分會更勝一籌。因此我陪珍妮走回宿舍時,並沒有對最終能贏過這個狂妄自大的瑞克里夫臭女人失去信心。
「聽著,妳這個狂妄自大的瑞克里夫女人,星期五晚上有場達特茅斯冰上曲棍球比賽。」
「所以呢?」
「我希望妳來看。」
她抱著瑞克里夫人對運動的著名崇敬回答︰
「我為什麼要去看一場差勁的冰上曲棍球比賽啊?」
我故作隨意地回答︰
「因為我會下場比賽。」
一陣短暫的沉默。我想我聽見雪飄落的聲音。
「代表哪一隊?」她問。
*
奧利佛.巴瑞特四世 大四
麻州,伊普斯威奇 菲利浦.埃克塞特高中畢業
年齡︰二十 身高︰五呎十一吋,體重︰一百八十五磅
主修︰社會科學
登上優秀學生名單︰一九六一年、六二年、六三年
入選全常春藤聯盟年度第一隊︰一九六二年、六三年
生涯目標︰司法界
現在珍妮已經在比賽場刊裡看到我的個人簡歷了。我再三向球隊經理維克.克萊曼確認過,看見她拿了一本。
「拜託,巴瑞特,這是你第一次約會嗎?」
「閉嘴,維克,否則你就要嚼碎你的牙齒了。」
我們在冰上熱身時,我沒向她揮手(那太遜了!),甚至沒看向她。不過我想她以為我一直在瞄她──她在唱國歌時是不是出於對國旗的尊重摘下了眼鏡呢?
到第二節中間時,我們和達特茅斯打成○比○。也就是說,大衛.強斯頓和我準備攻穿對方的球門。那群綠色的混蛋察覺到了,開始打得更為粗暴。也許在我們猛力洞開他們的球門之前,他們會斷一、兩根骨頭。球迷強烈地要求見血,在冰上曲棍球裡,這就是照字面的意思真正地見到血,或者,倘若做不到這點,那就要射門。為了不負眾望,我從來沒拒絕過這兩項要求。
艾爾.瑞丁,達特茅斯的中鋒,衝過我們的藍線,我猛烈地撞擊他,奪走冰球,開始往冰場底線衝。球迷們大聲咆哮。我可以看到大衛.強斯頓在我左邊,但我認為我可以一路帶球到底,他們的守門員是個有點膽小的傢伙,打從他在迪爾菲爾德高中打球以來,我就令他喪膽。在我來得及動手射門之前,他們兩名防守後衛撲向我,我只得滑過他們的球門好控制住冰球。我們三個人,不斷地撞擊圍板和彼此的身體。在這樣的相撞中全力猛攻穿著敵方顏色的任何東西,向來是我的策略。球在我們的溜冰鞋底下某處,但是眼下我們只一心一意地痛擊對方。
一名裁判吹哨。
「你──離場兩分鐘!」
我抬起頭來看。他正指著我。我?我做了什麼得受處罰?
「拜託,裁判,我做了什麼?」
他對進一步的對話沒興趣,只向裁判席高喊──「七號,兩分鐘」──並用雙臂比劃示意。
我抗議了一下,不過那是合乎習俗要求。無論犯規多麼明顯,觀眾都期望你抗議。裁判揮手叫我離場,大受挫折而激動不已的我滑向受罰席。我爬進去,聽著冰刀敲擊在地板木頭上的喀噠聲時,廣播系統大聲宣告︰
「哈佛的巴瑞特抓人犯規。罰離場兩分鐘。」
觀眾發出噓聲,幾個哈佛人抨擊眼前的景象和裁判的廉正。我坐著費力地喘氣,沒抬頭看甚至也沒看向冰場,達特茅斯場上的人數勝過我們。
「你所有的朋友都在冰上打球,你為什麼坐在這兒?」
說話聲來自珍妮。我沒理會她,繼續敦促我的隊友。
「上啊,哈佛,去搶球啊!」
「你犯了什麼錯?」
我轉身回答她。畢竟,她是我約來的。
「我太過拚命了。」
我回頭繼續看著艾爾.瑞丁不屈不撓地嘗試射門,而我的隊友奮力地阻攔他得分。
「那是非常丟臉的事嗎?」
「珍妮,拜託,我正在努力集中精神!」
「集中精神要幹什麼?」
「想想我要怎麼徹底解決艾爾.瑞丁那個王八蛋!」我望向冰場,精神上支援我的同伴。
「你是個打球不擇手段的球員嗎?」
我的雙眼緊盯著我們的球門,此時球門前擠滿了綠衣混蛋。我等不及再度上場,珍妮卻鍥而不捨地追問。
「你會不會『徹底解決』我?」
我頭也不回地回答她。
「妳再不閉嘴的話,我現在就會解決妳。」
「那我走了。再見。」
等我轉身的時候,已經不見她的蹤影。我站起來往遠處看時收到通知,兩分鐘判罰時間已經結束。我飛躍過屏障,回到冰場上。
觀眾歡迎我的回歸。巴瑞特當翼鋒,球隊鐵定贏。無論她躲在何處,珍妮都會聽見觀眾盛大歡迎我出場的熱情。所以誰管她人在哪裡呢。
她究竟在哪裡?
艾爾.瑞丁猛然射出一記殺氣騰騰的球,我們的守門員讓冰球轉向金恩.坎納威,坎納威把球傳到我附近。當我追著冰球滑行時,我想我有一剎那的時間可抬頭瞥向看臺找尋珍妮。我抬起頭來,看到她了,她在那裡。
等我回過神來時已經屁股著地。
兩個綠衣混蛋衝撞我,我一屁股跌在冰上,我──天哪──尷尬得無地自容。巴瑞特摔倒了!我側滑的時候能聽見忠心的哈佛球迷為我呻吟。我能聽見嗜血的達特茅斯球迷正隨著節奏喊話。
「再來一次!再來一次!」
珍妮會怎麼想呢?
達特茅斯再度持球在我們的球門附近打轉,我們的守門員再次讓他們射過來的球轉向。坎納威將球推向強斯頓,強斯頓再迅速把球朝我射來(這時我已站起來了)。此刻觀眾陷入一片瘋狂,這次非得分不可。我帶著球全速衝過達特茅斯的藍線,兩名達特茅斯的防守後衛筆直奔向我。
「去吧,奧利佛,去啊!痛宰他們啊!」
我聽見珍妮尖銳的大叫壓過觀眾,那聲音極為有力。我用假動作晃過一個防守後衛,使勁撞擊另一個,力道猛烈得讓他喘不過氣來,然後我沒有搖晃不穩地射門,而是傳給大衛.強斯頓,他出現在右側。大衛「啪」一聲把球射入球門。哈佛得分!
一瞬間,我們相互擁抱、親吻。我和大衛.強斯頓及其他的夥伴。又抱又親,並且互拍肩背,跳上跳下(腳上還穿著溜冰鞋呢)。觀眾不斷尖叫。我撞倒的那個達特茅斯球員仍屁股著地,球迷將場刊扔到冰上。這真的傷到了達特茅斯的要害。(這只是隱喻,那名防守後衛等喘口氣後爬了起來。)最後我們以七比○徹底擊敗了他們。
假如我是個感性的人,並且熱愛哈佛到打算掛一幅相片在牆上,我不會想掛文司洛普宿舍,或紀念教堂,而是狄倫,狄倫運動館。倘若我在哈佛有個心靈的家,那就是狄倫了。我說這種話,奈特.普希校長可能會撤銷我的文憑,不過對我而言,狄倫的意義遠勝於威德納圖書館。我大學生活的每個下午都走進那個地方,用親熱的下流話和夥伴打招呼,脫去文明的外衣,變身成運動健將。穿戴上護具和美好的舊七號球衣(我夢想過他們讓這個號碼退役;但他們沒這麼做),套上溜冰鞋走向華生冰上曲棍球場,感覺真是棒透了。
回到狄倫甚至更棒。剝掉汗水淋漓的裝備,光著身子大搖大擺地走到供應服務檯拿毛巾。
「奧利,今天狀況如何啊?」
「很好,李奇。很好,吉米。」
然後走進淋浴間,聽上週六晚上誰對誰做了什麼,做了多少次。「我們釣到了這群艾達山學院的騷貨,明白了吧……?」而我擁有特權,可獨享幽靜的冥想場所,拜膝蓋受傷所賜(沒錯,是恩賜,你看過我的兵役徵集令嗎?),我在打完球後必須讓膝蓋泡一下漩渦式按摩浴缸。當我坐著注視一圈圈的漩渦繞著我的膝蓋轉時,可以記錄一下我的傷口和青腫(我挺喜歡這些傷疤的),並且想些事情或者讓腦袋放空。今晚我可以想想一次射門、一次助攻,以及幾乎保證可以連續第三年入選全常春藤聯盟代表隊。
「在泡漩渦按摩啊?奧利?」
說話的人是傑基.菲爾特,我們的訓練師及自封的精神導師。
「不然我看起來像在做什麼,菲爾特,手淫嗎?」
傑基開心地咧嘴,像個白痴般哈哈大笑起來。
「奧利,知道你的膝蓋有什麼問題嗎?你曉不曉得?」
我看過東岸所有的骨科醫師,不過菲爾特懂得更多。
「你的飲食不當。」
我真的不是非常感興趣。
「你吃的鹽不夠。」
也許如果我迎合他,他就會走開。
「好啦,傑基,我會開始多吃點鹽。」
天哪,瞧他高興的模樣!他走開時,白痴的臉上那副使命達成的表情,真叫我驚訝。無論如何,我總算又獨自一人了。我讓疼痛卻舒坦的整個身子滑入漩渦式浴缸,閉上眼睛,靜靜地坐在那裡,讓頸部以下全浸泡在溫暖的熱水中。啊啊啊啊啊啊啊。
哎呀!珍妮也許會在外面等候。我希望!還在!天哪!她在劍橋的冷風中時,我在舒適的設備裡磨蹭了多久?我刷新了穿衣紀錄。推開狄倫的中央大門時,身體甚至還未完全乾。
冷空氣倏地襲來。老天,真是凍死人了。而且一片漆黑。外頭仍聚集了一小群球迷。大多是冰上曲棍球的忠實老球迷,心理上從不曾脫下護具的校友。像是老喬丹.詹克斯這類的人,每一場球賽都來,無論是在主場或客場。他們是怎麼辦到的?詹克斯可是個大銀行家呢。再說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你跌得相當慘哪,奧利佛。」
「是啊,詹克斯先生。你知道他們打的是什麼樣的球賽。」
我四處找尋珍妮。難道她已離開獨自一路走回瑞克里夫嗎?
「珍妮?」
我走離球迷三、四步,拚命尋找。忽然間她從矮樹叢後跳了出來,整張臉裹在圍巾裡,只露出一雙眼睛。
「嘿,預科生,這外面冷死人了。」
我多麼高興見到她!
「珍妮!」
彷彿出自本能,我輕輕地吻一下她的前額。
「我說過你可以嗎?」她說。
「什麼?」
「我說過你可以吻我嗎?」
「對不起。我沖昏頭了。」
「我可沒有。」
外頭幾乎只有我們兩人單獨在一起,而且又黑又冷,時間又很晚了。我再吻她一次,但不是吻她額頭,也不是輕輕地吻。這個美好的吻持續了許久,我們停止接吻後,她仍緊抓住我的袖子。
「我不喜歡。」她說。
「什麼?」
「我不喜歡,我喜歡這個吻的事實。」
我們一路走回去的時候(我有車,不過她想走路),珍妮緊抓著我的袖子。不是我的手臂,而是袖子。別要求我解釋原因。到達布里格斯宿舍的門階時,我沒有吻她道晚安。
「聽著,珍,我可能幾個月都不會打電話給妳。」
她沉默了片刻,一會兒。
最後她開口問︰「為什麼?」
「不過,我也可能一回到寢室就打電話給妳。」
我轉身邁步走開。
「混球!」我聽見她低聲說。
我再度轉身從二十呎的距離外射門得分。
「瞧,珍妮,妳可以開別人玩笑,自己卻開不起玩笑!」
我很想看看她臉上的表情,但策略阻止我回頭看。
我進房間時,我的室友,雷.史特拉頓正在和兩個打美式足球的夥伴玩撲克牌。
「嗨,禽獸們。」
他們發出與這名號相稱的咕噥聲回應。
「奧利,你今晚戰果如何?」雷問。
「一次助攻和一次射門,」我回答。
「從卡瓦拉利身上?」
「不關你的事。」我回答。
「你們在說誰啊?」其中一個龐然巨物說。
「珍妮.卡瓦拉利。」雷回答道。「音樂系的書呆子。」
「我聽過那個人。」另一個說。「真的很死板。」
我不理會這些粗魯、好色的混帳,解開糾結的電話線,準備把電話拿進我寢室。
「她和巴哈協會管弦樂團一起玩鋼琴呢!」史特拉頓說。
「那她和巴瑞特一起玩什麼?」
「八成是欲擒故縱!」
像豬般的呼嚕聲、咕噥聲、狂笑聲響起,這群禽獸正開懷大笑。
「各位先生,」我告辭時說︰「去你媽的。」
我在另一波低等人類的噪音中關上門,脫掉鞋子,往床上一靠,開始撥珍妮的電話號碼。
我們低聲交談。
「嘿,珍……」
「什麼事?」
「珍……妳會怎麼說,如果我告訴妳……」
我遲疑。她等待。
「我想……我愛上妳了。」
停頓了半晌。之後她非常輕柔地回答。
「我會說……你滿嘴胡說八道。」
她掛斷電話。
我並沒有感到不高興,或者驚訝。
關於一個年僅二十五歲就死去的女孩,你能說些什麼呢?
說她美貌、聰穎,說她喜愛莫札特和巴哈、披頭四,還有我。有一回,當她特別將我和那些音樂家歸併在一起,我問她這是依什麼順序排列,她笑笑地回答︰「照字母順序。」當時我也笑了。可是如今我卻坐著想她究竟是用我的名字來排列──依這種情況我應該排在莫札特之後──還是用我的姓氏來排──在這種情況下我會擠在巴哈和披頭四之間。無論哪種排法我都不是排在第一位,出於某種愚蠢的原因,這點深深地困擾我,因為我從小到大一直抱持著我永遠得排第一的想法。家族傳統,你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