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寶、覺常
出版社:學稔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1-06-01
ISBN/ISSN:9789865260767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方式:平裝
書況:良好
備註:無畫線註記
書況影片(商品之附件或贈品,請以書況影片為準)
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三版改版內容在不變動大寶老師書寫架構的前提下(僅部分微調),以律師選考財稅法的題目輔以法研所題目,收錄自106年來的重要、經典考題。
讀者們比較需要注意的除了納保法的法條務必熟悉外,還要注意稅法各論,至少所得稅法的法條,因為近年來律師選考可說是一年一題稅法各論,完全沒概念會手足無措。若沒有餘力深究,至少把這幾題考古題掌握住喔!
作者簡介
大寶
台大法研所財稅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執業律師
如果做人沒有夢想,那跟鹹魚有什麼分別。
覺常
輔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憧憬反覆與堅持之後,終成雕刀的柔水。
期許自己在這個危險世界裡,仍然能溫柔待人。
也希望讀者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能記得溫柔待己。
三版序
財稅法曾經是筆者眼中CP值最高的選考科目,只要掌握稅法的基本概念與原理原則就能拿到相當好的分數。隨考試制度變遷,出題走向在變,考題慢慢沒那麼簡單,但爭點還是相當明確,整體上仍不困難。
筆者認為考生應該用較少的時間準備財稅法(畢竟是選考科目),拿個一半左右的分數就好,把省下的時數拿去應付400分的大魔王。所以本書將循大寶老師的脈絡,定位為讀者的第二本稅法書,以幫助考生們快速複習、學習解題為主軸,也希望本書不會過於膨脹,減少讀者的壓力。
謝謝大寶老師、學稔各位決定將這本書交給我,讓我可以為財稅法考生的上榜之路,鋪一塊小小地磚。最後,想告訴各位讀者,國考需要絕對的覺悟,因為考試是辛苦的,落榜是痛苦的,希望各位考生以備考時對自己殘忍,換得放榜時對自己溫柔,在面對功利的世界時仍能保持自己的浪漫。祝 早日上岸。
PS:萬一沒有上榜,也對自己溫柔一點,吃一頓好的、玩一趟爽的,你值得。
覺常
2021年6月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1
本書改版特色‧5
Chapter 0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概說
壹‧立法目的與本法定位(第1條)‧0-2
貳‧稅法基本原則‧0-2
參‧租稅規避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第7條)‧0-3
肆‧調查證據之正當法律程序(第10條至第13條)‧0-4
伍‧推計課稅之方法(第14條)‧0-4
陸‧專業機構之設立(第17條至第19條)‧0-4
柒‧總額主義之確立與萬年稅單之終結‧0-5
題型 0-1 爭點主義與總額主義【108東吳F組財稅法第1題】‧0-5
Try again 【110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節錄】‧0-9
Chapter 1 緒論
第一節 稅法建制基本原則‧1-2
壹‧租稅法律主義‧1-2
題型 1-1-1 租稅法律主義【107律師財稅法第1題】‧1-2
題型 1-1-2 稅法之法源【99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1題改編】‧1-5
題型 1-1-3 解釋函令之概念【93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2題】‧1-9
貳‧量能課稅原則‧1-11
題型 1-1-4 量能課稅原則【94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1-11
題型 1-1-5 主觀淨值原則【109律師財稅法第1題】‧1-13
題型 1-1-6 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99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1-16
題型 1-1-7 跨類所得與客觀淨值原則【108律師財稅法第3題】‧1-19
題型 1-1-8 綜合所得稅與客觀淨值原則【107律師財稅法第3題】‧1-22
Try again 【援引自葛克昌老師書中案例】‧1-28
題型 1-1-9 薪資所得扣除額【104律師財稅法第3題】‧1-29
Try again 【106 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1-31
題型 1-1-10 醫藥費扣除額【105律師財稅法第 1 題】‧1-31
題型 1-1-11 垂直公平與水平公平【99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2題節錄】‧1-34
參‧稽徵經濟原則‧1-35
題型 1-1-8 稽徵經濟與量能課稅之衝突【103台大戊組稅法第3題】‧1-35
第二節 實質課稅原則與脫法避稅之調整‧1-38
壹‧實質課稅原則之意義‧1-38
貳‧租稅規劃之界限‧1-40
參‧脫法避稅之調整‧1-40
題型 1-2-1 脫法避稅基本觀念【104律師財稅法第1題】‧1-41
題型 1-2-2 避稅防杜條款之法律性質【105律師財稅法第4題】‧1-43
題型 1-2-3 避稅防杜條款之法律性質【94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1-45
題型 1-2-4 脫法避稅調整—租金管制型【93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第2小題】‧1-49
題型 1-2-5 脫法避稅調整—躉繳保費型【97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1-51
Try again 【102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租稅各論第1題】‧1-54
題型 1-2-6 脫法避稅調整—資本公積轉增資再減資型【98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1-54
題型 1-2-7 脫法避稅調整—假買賣真贈與【105台大戊組稅法第4題】‧1-57
題型 1-2-8 避稅調整之程序要件【104律師財稅法第4題】‧1-59
第三節 信托課稅‧1-61
題型 1-3-1 稅捐客體有無發生【96台大戊組稅法第4題】‧1-62
題型 1-3-2 稅捐客體對稅捐主體之歸屬【98台大黃茂榮老師稅法各論期末考題】‧1-64
Chapter 2 稅捐債務關係
第一節 稅捐債務發生之構成要件‧2-2
壹‧稅捐主體‧2-3
題型 2-1-1 稅捐主體1【100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2題節錄】‧2-3
題型 2-1-2 稅捐主體2【92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3題】‧2-5
貳‧稅捐客體–所得、財產、支出‧2-7
題型 2-1-3 稅捐客體—所得【98台大戊組財政法第2題第2小題】‧2-7
題型 2-1-4 稅捐客體—支出1【95台大戊組稅法第4題】‧2-11
題型 2-1-5 稅捐客體—支出2【96台大戊組稅法第3題】‧2-15
參‧稅捐歸屬–客體對主體之歸屬‧2-16
題型 2-1-6 人之歸屬【93台大戊組稅法第4題】‧2-16
題型 2-1-7 時間之歸屬【援引自葛克昌老師文章例題】‧2-19
Try again 【96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2-22
題型 2-1-8 年度課稅原則【105律師財稅法第3題】‧2-22
肆‧稅率、稅基‧2-25
題型 2-1-9 零稅率與免稅之區別【94台大戊組稅法第3題第1小題】‧2-25
題型 2-1-10 設算利息之計算方法【103中正財稅法組憲法第2題】‧2-26
題型 2-1-11 稅捐優惠1【92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2-29
題型 2-1-12 稅捐優惠2【93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2-33
題型 2-1-13 稅捐優惠3【105台大戊組稅法第3題】‧2-35
題型 2-1-13 稅捐優惠4【106律師財稅法第 4 題】‧2-39
第二節 婚姻家庭制度性保障‧2-42
題型2-2-1 扶養親屬免稅額【95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2-42
題型2-2-2 扶養親屬免稅額【103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2-45
題型2-2-3 未成年子女合併計稅【97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2-50
題型2-2-4 夫妻合併計稅【101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2-53
第三節 管制誘導性租稅‧2-57
題型2-3-1 管制誘導性租稅與量能課稅【96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2-57
Try again【101台大戊組財政法第2題】‧2-61
Chapter 3 稅捐稽徵關係
第一節 稽徵程序概說‧3-2
壹‧稅捐核課處分‧3-2
貳‧稅捐文書之送達‧3-2
題型3-1-1 核課期間之法律性質【98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第2題】‧3-3
題型3-1-2 核課期間與信賴保護原則【104律師財稅法第2題】‧3-4
題型3-1-3 租稅債務之調查與租稅處罰之調查【98台大戊組稅法第 2 題】‧3-5
第二節 協力義務與推計課稅‧3-11
題型3-2-1 協力義務與推計課稅【106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3-12
第三節 稅捐之保全與行政強制執行‧3-16
題型3-3-1 限制出境與拘提管收【92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3-16
Try again【94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第1題】‧3-19
Try again【97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1題】‧3-20
題型3-3-2 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105律師財稅法第2題】‧3-20
第四節 所得稅與稽徵程序‧3-25
題型3-4-1 所得稅與稽徵程序【109律師財稅法第 3 題】‧3-25
Chapter 4 稅捐處罰關係
第一節 行為罰與漏稅罰、行政罰與刑罰之競合‧4-2
壹‧行為罰與漏稅罰之競合‧4-2
題型4-1-1 行為罰與漏稅罰之競合【106律師財稅法第2題】‧4-3
題型4-1-2 行為罰與漏稅罰之競合【採自葛克昌老師書中案例】‧4-7
貳‧行政罰與刑罰之競合‧4-11
題型4-1-3 刑罰與行政罰之競合【採自葛克昌老師書中案例】‧4-12
第二節 漏稅罰要件之認定‧4-15
題型4-2-1 漏稅罰客觀要件—漏稅額可否推估【99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4-15
題型4-2-2 漏稅罰主觀要件【108律師財稅法第2題】‧4-18
題型4-2-3 漏稅罰主觀要件—代理人故意過失【作者自擬】‧4-22
題型4-2-4 漏稅額之推估與漏稅罰之主觀要件【107律師財稅法第 2 題】‧4-27
第三節 裁罰參考表之效力‧4-32
題型4-3-1 裁罰參考表之效力【採自葛克昌老師書中案例】‧4-32
Try again【97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2題】‧4-35
Try again【採自張永明老師文章】‧4-36
第四節 處罰從新從輕原則‧4-37
題型4-4-1 從新從輕原則【101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4-37
Try again【101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1題】‧4-41
第五節 稅捐之附帶給付–滯納金、滯報金、怠報金‧4-42
題型4-5-1 滯納金【102律師憲法與行政法第2題】‧4-42
Chapter 5 稅捐救濟關係
第一節 復查‧5-2
壹‧復查程序之功能‧5-2
貳‧適用復查前置主義之事項‧5-2
題型5-1-1 稅捐救濟程序【96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第1題】‧5-3
題型5-1-2 違法判斷基準時【100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5-5
第二節 訴願‧5-9
題型5-2-1 復查及訴願管轄機關【93台大戊組稅法第2題第1、3小題】‧5-10
第三節 行政訴訟‧5-12
題型5-3-1 稅務訴訟舉證責任【98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第1題】‧5-12
題型5-3-2 稽徵程序與稅務訴訟舉證責任之差別【106律師財稅法第3題】‧5-16
題型5-3-3 稅務訴訟之證明度【109律師財稅法第2題】‧5-19
題型5-3-4 請求退還溢繳稅款之訴訟類型【作者自擬】‧5-22
題型5-3-5 違憲定期失效與依法審判【105東吳F組稅法總論第1題】‧5-24
第四節 退稅請求權‧5-28
題型5-4-1 退稅請求權之性質與界限【改編自95台大戊組稅法第1題】‧5-28
題型5-4-2 退稅請求權之要件【作者自擬】‧5-32
Try again【98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第1題】‧5-35
Chapter 6 公課體系
第一節 稅捐與非稅公課(規費、受益費、特別公課)之區別‧6-3
題型6-1-1 稅與非稅公課【106律師財稅法第1題】‧6-3
題型6-1-2 稅與規費【94台大戊組財政法第1題】‧6-6
題型6-1-3 特別公課【108律師財稅法第1題】‧6-12
第二節 地方財政與地方自治‧6-16
題型6-2-1 稅捐立法權、稅捐行政權、收稅捐益權【95台大戊組財政法第1題】‧6-16
題型6-2-2 共分稅【97台大戊組財政法第1題】‧6-19
Try again【102台大戊組財政法第2題第2小題】‧6-22
題型6-2-3 統籌分配稅【99台大戊組財政法第1題】‧6-22
Try again【93台大戊組財政法第1題】‧6-26
題型6-2-4 地方稅立法權【92台大戊組財政法第3題】‧6-26
Try again【102台大戊組財政法第2題第1小題】‧6-30
第三節 公債之界限‧6-31
題型6-3-1 公債之限制—明確型【96台大戊組財政法第1題】‧6-31
Try again【98台大戊組財政法第2題第1小題】‧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