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都是一本書,等著被翻閱、期待被了解。
饒富人情的可愛小鎮裡,一間令人著迷的小書店,
一旦讓書本進入人生,沒有什麼不可能……★ 一出版即掀起國際旋風!美、英、德、法、西、義等25國版權售出
★ 美國亞馬遜書店當月最佳選書
★ GOODREADS書評網站上萬名讀者推薦
★ 紐約時報排行榜暢銷書
★ 英國「理察與茱蒂」讀書俱樂部選書
★ 美國獨立書商協會 Indie Next #1 選書二十八歲的瑞典女子莎拉,常年在書店工作的她愛書成癡,與六十五歲的美國老太太艾美,透過信件往返,談文學也談人生。兩個素昧平生的女子,因為對書的共同愛好,跨海展開了一段忘年友誼。某天,艾美邀請莎拉造訪她所居住的愛荷華州破輪鎮,從未離開家鄉的莎拉決定勇敢跨出第一步,帶著一卡皮箱的書、預訂了兩個月後返國的機票,計劃展開她的「美好假期」。
然而,當莎拉抵達時,迎接她的,竟是艾美的死訊。
這下可好,千里迢迢跑來異鄉,舉目無親,打道回府嗎?似乎有些不甘心。另一方面,古道熱腸的鎮居民決定代替艾美接待這位外國客人,雖然莎拉從沒來過這裡,卻早已從艾美的信中聽說了關於破輪鎮的種種,以及那些形形色色的街坊鄰居:可憐蟲喬治、剽悍老闆娘葛瑞絲、矜持熟女卡洛琳、編寫鎮上新聞的阿珍,以及封閉心靈的湯姆。
為了回饋鎮民們的熱情款待,莎拉決定在這個連學校都早已廢了的破輪鎮,開一間書店,將艾美的藏書,以別出心裁的方式分類。例如:「字比較少」區適合不太看書的人;「性、暴力和手槍」區則代表犯罪小說;想好好哭上一場的人,請至「注意:悲慘結局!」區。
透過這間書店,莎拉和鎮民們的生命豐富了起來,人與人之間也產生了意想不到的聯繫。莎拉發現,每個人都是一本耐人尋味的書,有人渴望冒險、有人等待被治癒,也有人需要來一段羅曼史。就連莎拉自己也找到了真命天子,但她的觀光簽證即將到期,為了把莎拉留下來,鎮民們竟然想出了一個瘋狂至極的點子……
被譽為是結合《珍.奧斯汀讀書會》、《親愛的茱麗葉》、《BJ單身日記》和《電子情書》等作品特色的《小鎮書情》,是一部看了會忍不住微笑的動人小說,也是一部關於愛書人、為愛書人而寫的可愛作品。讀到最後,你一定會滿足地閤上書本,不論苦甜,都能笑看人生。
作者簡介:
卡塔琳娜.碧瓦德|Katarina Bivald
還是十四歲的少女時,就已在書店打工,認為這種被書籍包圍的環境,是讓人產生寫作動機的幸福。現在居住在瑞典的城市阿爾塔,家中成員有她的姐妹,以及持續擴增的書籍,她喜歡在房間中擺滿小說,而客廳中擺放歷史、文化等綜合書籍。和她作品中的人物一樣,她還沒有想好在人與書之間,她該選哪個才好。
《小鎮書情》是她的第一本小說作品。
譯者簡介:
康學慧
英國里茲大學應用翻譯研究所畢業,從事專職翻譯多年。現居於寶島後山的小鎮,沉醉於書香、稻香與米飯香。譯作有《闇影少女:重生》、《最好的妳》、《迷幻之境》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悅讀人一致推薦—
王春子/插畫家
汪麗琴/好樣本事執行長
朱宥勳/作家
言叔夏/作家
林達陽/作家
陳栢青/作家
楊佳嫻/作家
〔專文推薦〕譚光磊/光磊國際版權創辦人
—各界好評—
卡塔琳娜.碧瓦德寫了一本令人讀來全然愉悅又迷人的書,它讚美小鎮之中友誼的治癒力量和愛情。看《小鎮書情》從頭到尾都是徹底的享受,我給它最高的讚賞。—《油炸綠番茄》作者芬妮.傅雷格
這本書絕對會偷走讀者的心,不僅巧妙、可愛,又醉人、親切,一如書中所描寫的破輪鎮。所有相信書本能啟發人生、治療傷痛、修補心靈的人都會喜歡這本書,而且無論你來自何方,只要閱讀就一定能享受這本書!—紐約時報暢銷作家蘇珊.維格斯
彰顯賣書人、愛書人與友情的故事。我們都該珍惜這些小型書店,因為我們的靈魂能在這裡找到歸屬……令人好想住在書中世界暫時留駐的故事。—紐約時報暢銷書《巴黎小書店》作者妮娜.葛歐格
《小鎮書情》屬於天馬行空又愉悅歡樂的故事,我已經好多年沒有讀到如此令人驚喜的作品了。看似南轅北轍的兩個人,卻因對書本的共同愛好而建立起,衍生出甜美動人的發現之旅。風格獨特、超乎預期、歡樂有趣、清新動人,實屬佳作。—全球暢銷作家尼可拉斯.巴特勒
媒體推薦:
瑞典作家碧瓦德的處女作,非常溫暖、極度可人。故事以美國中西部為背景,筆觸溫柔,蘊含文化。喜歡安東.羅罕《巴黎找找愛》、妮娜.葛歐格《巴黎小書店》、嘉布莉.麗文《A.J.的書店人生》等書的讀者,一定會為此書著迷。此書讓我們重新體會為何熱愛閱讀、為何圓滿結局令人欣喜。—《圖書館期刊》星級書評
暖心的故事,描述文學的力量如何改變生命。—《時人》雜誌
故事迷人又具有原創性……其實其中有相當多的題材,要寫成續集或是開展成一個系列都行……迷人的獨創風格……可愛又獨具魅力。—《華盛頓郵報》權威書評作家貝瑟安.派翠克
這個屬於愛書人的美妙故事從第一頁便擄獲讀者的心…… 機智、療癒的情節,不流於浮面,喜歡這類故事的愛書人不容錯過。—《浪漫時潮書評》四點五顆星首選
一個瑞典籍書店店員在愛荷華州的破輪鎮找到了友誼、愛情和更多的好書……本書流轉於許多被引用書籍以及田園詩集般的環境之間,就連讀者都不會願意離開破輪鎮的。—寇克斯評論
瑞典作家碧瓦德美妙地描寫出讀者和書籍之間的關係。—Bookpage書評網站
這是一本極為歡樂的小說,當你讀完之後將會有愉悅的心情,也會掛上笑容。—全國公共廣播電台
溫暖又帶有惡趣味的視角,帶我們看到小鎮之中的浪漫故事!—紐約時報書評
一個關於社群、關於需要和內心歸屬的故事……一個溫暖、舒心、富有情感的故事!—英國獨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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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好評—
卡塔琳娜.碧瓦德寫了一本令人讀來全然愉悅又迷人的書,它讚美小鎮之中友誼的治癒力量和愛情。看《小鎮書情》從頭到尾都是徹底的享受,我給它最高的讚賞。—《油炸綠番茄》作者芬妮.傅雷格
這本書絕對會偷走讀者的心,不僅巧妙、可愛,又醉人、親切,一如書中所描寫的破輪鎮。所有相信書本能啟發人生、治療傷痛、修補心靈的人都會...
章節試閱
誠心誠意感謝樹木
有一些破輪鎮的鎮民漸漸習慣鎮上有一家新書店了,還有整天待在店裡的怪怪瑞典遊客。認識莎拉的人們去書店,都只是為了要找她聊天。然而,住在鎮上的其他鎮民或是附近區域的住民大多是一頭霧水。怎麼會這樣呢?突然就出現一個遊客,還有一家書店?他們需要很多不一樣的店鋪,但怎麼會有人選擇開書店?為什麼要大老遠從瑞典跑來開書店?
大部分的人經過時只會搖頭,但他們不知不覺就習慣街上多了一個新櫥窗,以及那個站在櫃台後面發呆的奇怪女人,有些人甚至還會糊裡糊塗地對她頷首、打招呼,而她總是報以燦爛的怪怪笑容。
那天下午,她就坐在一張單椅上讀書,有兩個鎮上的孩子在櫥窗外停下腳步。他們剛下校車, 但一點也不急著回家寫作業。從街上看過來,莎拉有如櫥窗擺設的一部分。櫥窗上漆著店名「橡樹書店」,字體呈現寬大的弧形,她就坐在溫馨的黃色大字下方。
她窩在椅子裡,長髮有如簾幕垂落並遮住臉,腿上放著一本書,旁邊的茶几上還有一堆高高的書,她正用纖細而修長的手指不停翻頁,速度之快,讓那兩個孩子納悶她是否來得及讀。
他們忍不住駐足觀看。一開始,他們只是希望她會點頭打招呼,或是趕他們走,但一個小時過去了,她完全沒有察覺他們站在外面。喬治來的時候,那個比較小的孩子鼻子貼在玻璃上對她做了一個鬼臉。但這招也沒能讓她開口罵人或是無奈地請他們離開,好奇怪。
「你們在幹嘛?」和莎拉有關的事,喬治總是有點過分的保護。
「我們想看她能一次不停地讀多久。」比較大的孩子說。
「她根本沒發現我們。」小的那個孩子說。
喬治彎腰探頭看著櫥窗,雖然知道不應該,但還是忍不住好奇。「你們在這裡站多久了?」
「一個小時了。」
「她都沒有抬頭?」
「沒有。」
小的那個加入對話:「我一直做鬼臉她都沒看見。」喬治對他皺眉頭,後退遠離櫥窗一些,擔心萬一莎拉若在這刻剛好抬頭,會以為他和兩個小鬼一起搗蛋。
「我們要待在這裡,直到她抬頭為止。」小的那個信心滿滿。「我們要幫她計時,對不對,史蒂芬?」
他哥哥點頭。「我是一定不會走的,你想回家就先走。」他的語氣有全然地不在乎,身為哥哥的他很清楚弟弟絕對會跟進。
可惜他們不知道,莎拉手中那本書是道格拉斯.庫普蘭的《神經家族》,否則他們一定會將實驗改期進行,改成像是她閱讀大部頭傳記的日子,或是其他比較需要中斷休息的書籍時光。目前,她就只是繼續讀個不停,不時大笑或會心微笑。
隨著時間過去,湊熱鬧的人就越來越多了。阿珍和她老公經過時,至少已有十個人站在店外。她老公太常聽她聊那個觀光客的事,所以也決定過來看看,於是阿珍很體貼地特地帶他來,卻被一大群人擋住而無法進店門,她十分不悅。當兩個孩子解釋過之後,她威脅要進去告訴莎拉,讓他們玩不下去。
「這樣很沒禮貌。」雖然她這麼說,但不確定是說他們站在店外把莎拉當成馬戲團動物很沒禮貌,還是說他們不讓她進去書店很沒禮貌。
喬治有同感,但他不禁懷疑,阿珍之所以不高興,可能是因為她自己沒有想到這個主意,而阿珍她老公表明也要站在這裡看。
阿珍還是很想衝進店裡告訴莎拉。雖然她很愛她老公,但不代表他可以決定她該怎麼做,她一手按住了店門。
這時她老公說:「這件事不就很適合登在通訊報上嗎?」
阿珍停住,在天人交戰幾秒後,她轉身回家拿相機,說:「在這裡等,千萬別離開。假使我不在時莎拉抬頭了,你們也先別走。總之,等我拿相機過來,至少可以一起拍張大合照。」
她回來時,所有人都還在,莎拉也還在看書。
阿珍立刻拍下莎拉坐在櫥窗裡讀書的照片。
「怎麼會有人想看別人讀書呢?」站在餐館門口的葛瑞絲問著,她點起香菸,但主要是假借抽菸來看大家在做什麼。
「反正沒有別的事情可做了。」史蒂芬說。
她想了一下就承認說:「這倒也是。」接著說:「你們總得吃東西吧,幫我把後院的烤肉架搬過來,我煎漢堡給你們吃。」
當她忙著準備東西的時候,忽然想到有食物很不錯,若有啤酒喝就更好不過了。她馬上打電話給安迪,他立刻趕來,帶著卡爾、幾箱啤酒,以及店裡的幾位常客。
*
湯姆都還沒看到書店,就先看到那一大群人,因聚集看熱鬧的群眾早已將書店圍得水洩不通。他剛下班,在開車回家的路上看到他們,原本打定主意直接開過去,卻愕然發現車子已經停好了,他完全不記得是什麼時候下的決定。往書店每走一步,他緊繃的疲憊感就減緩了一點,他想不通為什麼。
不知為何,只要在莎拉身邊,他就能放鬆一些。在他第一次載她去酒吧時,他就發現這件事了, 她的表現像是完全對他毫無期待。事實上,她好像比較希望他不要煩她。後來,他們一起坐在艾美家門廊上那次,他幾乎有一種整個人心平氣和的感覺。他沒有想著工作或約翰,或最近任何會讓他煩惱的事情,也就是因為如此,想到要和莎拉獨處他就心神不寧。
他發誓這次絕不會重蹈覆轍,他只是過去看看怎麼回事,只是這樣,頂多五分鐘就能解決。
現場有種鬼鬼崇崇的氣氛,所有人都壓低音量在交談。他才剛走到人群的邊緣,安迪就走過來找他,還送上一瓶啤酒,將他拉到最前面。
天已經黑了,但艾美的店面燈光明亮,照耀了街道。莎拉就窩在一張扶手單椅中,手裡拿著一本書,眼光注目在頁面上。她翻著頁面,有一刻,她伸手撥開眼前那落下的髮束。
看她讀書有種侵犯隱私的感覺。好像偷看她睡覺,而她顯然完全沒察覺到在場有這麼多人。至少這次她沒哭,真是萬幸。
站在他旁邊的安迪開始小聲地解釋,湯姆聽到一些片段,像是「看書……」、「在這裡從下午等到現在……」、「換了一本書,但是沒有抬頭……」、「一手拿著書吃三明治……」之類的,但他其實沒有注意在聽。
莎拉笑了。
她的表情那麼逗趣,他不由自主心中一動。她以為沒有人在看的時候,表情特別大方而豐富,不僅溫暖、友善,也擾亂他內心的平靜。
她從不曾這樣對他笑。他想,或許得有本書才能引出她那樣的笑容,不過,他從來就沒有費心要逗她笑,或許下次有機會試試看好了。他發現他腦中竟冒出這樣的想法。
他強迫自己轉開視線,他身邊的安迪還在繼續講。「你不是應該在看店嗎?」湯姆問他。
安迪大笑。「何必呢?今晚最熱鬧的場子就在這裡。葛瑞絲打電話給我們,所以我們打包了兩箱啤酒,提早打烊就趕過來了,大家今晚都在這啊。」
「為什麼……?」
「當然是看莎拉讀書啊。」他解釋一下故事背景。「很不可思議吧?兩個小時前她換了一本書, 但完全沒有抬起頭,就像接力賽一樣,你懂吧?」
湯姆搖頭。
莎拉則繼續閱讀。
直到她終於放下書。
她看完最後一行,露出彷彿見到老友的笑容,然後將書闔上。她終於看到外面的人群,急忙站起來,一臉迷糊地往外走。
她一走出店門,史蒂芬大喊:「各位朋友!整整五小時三十七分鐘。」
一陣稀疏的掌聲。空氣中滿是炭火、烤肉與啤酒的味道,地上有好幾個空啤酒瓶。整個場面有種臨時開派對的隨性氣息,大家提高交談的音量,因為終於不用擔心莎拉聽見。
滿臉通紅的莎拉怔怔望著他們,她從來就不擅長當那個受人矚目的人。
*
有時候就是會發生這種事,一群人彷彿只為了襯托一個人而存在,讓應該被看見的人更為顯眼。現實中很少像電影演的那樣,滿屋子的人無意讓出一條路,讓女主角瞥見男主角,或讓男主角望見女主角。然而有些人就是體會過類似這樣的神奇時刻,明明轉身要望向一群人,卻只看得見那個人。
那天晚上,莎拉踏出書店,這樣的時刻發生了。外面有一大群在下注、談笑的人,還有啤酒,以及漢堡。那天晚上,在那迷惘的幾分鐘裡,她只看得見湯姆。
有人塞了一瓶啤酒過來,她滿懷感激喝著,葛瑞絲和阿珍一左一右在她身邊說話。
「真是的,妳有那麼多時間,除了讀書就沒有別的事可做了嗎?」葛瑞絲問。
「妳看的那本是什麼書?可以給通訊報的讀者一些閱讀小秘訣嗎?」阿珍手中的相機閃光燈大作,莎拉根本沒機會回答。
她原本打定主意要迴避湯姆,但這時她的決心消失了,她分分秒秒都能準確察覺到他在哪裡,就彷彿她胸口高處有個不停掃描的雷達,隨時偵測他在哪裡、和誰在一起。每次看到他和別人說話(他好像打定主意要和每個人說話,但除了她)她就會發現自己正想著,他應該站在她身邊才對,應該和她說話、對她微笑才對。
站在遠處的卡洛琳看著這場臨時的街頭派對,猶豫著該不該過去。她站在街道對面,盡可能躲在暗處。沒有人往她這裡看,他們正忙著猛灌酒,讓自己變得比平常更白癡,由此就能看出酒的負面危害。
卡洛琳原本打算去書店找莎拉,因為她選的店名讓她非常高興,所以想去說幾句讚美的話,但她不知為何躲在這裡,她自己也說不清楚原因。
或許是因為歡笑,每個人都那麼輕鬆自得,連平常害羞的莎拉也一樣。卡洛琳忽然覺得自己回到了十七歲,穿著最漂亮的洋裝,甚至畫上淡妝,為了怕媽媽發現,她偷偷摸摸地溜出家門,準備去讓自己出醜,而她竟然滿心期待。真是有夠可悲的,期待又怕受傷害。
炭火。
一陣風吹來對街的味道,她這才領悟到,是啤酒與炭火的氣味將她拉回那個夜晚,回憶有如一記打在臉上的耳光。全然出乎意料,比起疼痛,屈辱更是令人難以忍受。
她督促自己,振作一點,卡洛琳,但就連心中的聲音也有些顫抖。
不過就是個派對啊,她想。
但這就是問題所在,她不適合參加派對。
她不是會放下衿持狂歡的那種人,她負責收拾派對後製造的麻煩。朋友開心的時候,絕不會來詢問她的意見。她們隨隨便便嫁了又嫁,完全不把她的想法放在心上,只有出了事情才會來找她。總是會有那麼多陷入困境的女人,丈夫失業、酗酒、劈腿,或是丈夫打她們或外面的小三,或兩邊的女人都打。
即使如此,她還是可以過去加入他們,和莎拉說幾句話就好。待個十分鐘,只是因為她剛好經過。
妳在怕什麼,卡洛琳?她質問自己,然後挺起背脊、嚥下疑慮,踏著最有尊嚴、最有自信的步伐直直朝向那群人走去。
*
莎拉看到卡洛琳走過來了,但她滿腦子都是湯姆,他正在和一個剛出現的女人說話。那女人感覺很累,黑眼圈很深,身上還穿著醜醜的制服。儘管如此,她擁有一種強悍而炙烈的美,相較之下,莎拉覺得自己更顯無趣而黯淡。那個女生微胖,卻散發出一種自信、沉著的氣質,即使相隔一段距離仍會令莎拉感到自慚形穢,想要離她遠一點,這樣兩人的差異才不會那麼明顯。
卡洛琳打斷她的思緒,讓她內心一角鬆了一口氣。或許是路燈光線的效果,莎拉忽然覺得今晚的卡洛琳比較像個凡人,她的姿態依舊如軍人般挺拔,但眼神較為柔和。當她走到莎拉身邊時,有種稍微放鬆的感覺。她穿著牛仔褲搭配黑色大衣,莎拉隱約看到裡面柔軟的米色針織衫。
卡洛琳完全沒有寒暄,劈頭就說:「我是橡樹保育協會的主席,我想親自向妳致謝,謝謝妳將店名取為橡樹書店,表達對本協會使命的支持。」
她好像應該告訴卡洛琳實話的,這個店名並非全然源自於愛荷華州的橡樹,但她沒有勇氣開口, 部分原因是因為一本艱澀書籍,關於電腦科學領域中機械學習理論。兩位作者佛西塞與拉達在書中說道,這本書的誕生不能只歸功於作者,還有許多人貢獻的心力,從創造字母書寫的天才,到發明活字印刷術的專家,以及伐木的樵夫。因為有他們,才能將樹木做成紙漿,再製造出印書用的紙張。他們又說,很少有人會在謝辭中感謝樹木,但他們絕對是投入了全然的付出。
「呃,」莎拉說:「其實—」
「這樣能讓更多人關注我們的努力。」卡洛琳微笑:「真高興有外地人能瞭解,橡樹對愛荷華州有多重要。妳有沒有關於橡樹的書呢?」
那個紅髮女生不知道說了些什麼,湯姆大笑了,莎拉強迫自己轉開視線。她痛罵自己,她不能喜歡上像他那樣的人。她很清楚自己是怎樣的人,也知道自己能力的極限。她或許能應付開書店的挑戰,但愛上湯姆這樣的人,她只會落得慘死在情場上。
她不太確定這是不是戀愛,感覺比較像是生了場重病。
「我可以訂個幾本。」莎拉說。
當卡洛琳走開之後,換成剛才和湯姆說話的女生過來。
「妳就是他們想幫湯姆配對的女生吧?」她稍微強調了「他們想?」的字眼,帶著自嘲的笑容說:「我是克萊兒,沒錯,就是十幾歲就當媽的那個。」
「那個……呃,我想到的不是那件事。」
克萊兒對湯姆的方向點了頭。「妳應該和他在一起的。」她冷冷地說。「蕾西小的時候,他真的幫了許多忙。」她接著說:「蕾西是我女兒,很多人以為他是孩子的爸。」
艾美認為不是,但莎拉還是忍不住問:「真的嗎?」
克萊兒大笑,沒有回答就走了。莎拉站在人群的外圍,看著她無意中聚集來的這堆人,這種感覺好奇怪。人們對她微笑,舉杯向她敬酒,經過時拍拍她的肩膀,但她心不在焉。不知何處傳來了鄉村音樂,她聽不清楚歌詞,但旋律讓人緬懷回憶與歷史,並非惆悵懷舊,而是感到穩固地根植於過去。
一瞬間,她深信艾美也在場,在清涼的晚風中,在漢堡與冰啤酒的氣味中,但又並非真的是艾美。或許她確實在,但又或許不只有她,感覺比較像是整個鎮都在,是世世代代生命與記憶的集合體。短短幾天前,建築的外牆只是一個單調背景,現在卻有如調皮的靈魂。安迪、卡爾、湯姆站在一起,他又在和克萊兒說話,她幾乎可以看到安妮老師騎著三輪機車在他們身影之間呼嘯而過,整個場景彷彿低聲喃喃訴說早已遺忘的故事。
湯姆終於過來找她,她的心思飄得太遠而說不出話來。他們默默並肩站著,距離非常近,她能夠感受到他的體溫,以及他手臂輕觸的感覺。她忍不住偷看他一眼,往昔舊事帶來的溫馨感受瞬間消失,她脈搏加速、冷汗直流。
「感覺如何?」他問。
一時間,莎拉擔心他這次真的看穿了她的心思,她迷惑地看著他,結結巴巴地問:「感……感覺?」
「書店啊。」他大幅度地揮手,比劃著明亮的櫥窗,雖然外面熱鬧無比,裡面卻空空蕩蕩,一個人也沒有。
「都還沒有東西賣出去。」她說。
他大笑。「妳真的以為他們會買書嗎?」
「當然,不然我怎麼會開這家店?」湯姆聳肩,她不由自主握住他的臂膀。「他們一定要買書。」她花了那麼多工夫,徹底毀了艾美的房間,破輪鎮居民如果拒絕閱讀,那麼一切都白費了。假使她無法將故事傳播給艾美的朋友,那還有什麼意義呢?
安迪拯救了湯姆,讓他不必回應這個問題。安迪對站在收音機旁的人打手勢,要他把音樂關掉。「來敬酒吧 !」他非常堅定地注視莎拉。
「敬安妮老師的三輪車。」她說。
她微笑,這個笑話只有她懂,她內心的成分有一半憂傷、有一半是開懷。
「敬安妮老師的三輪車。」所有人跟著說。
大概沒有人知道她在說什麼,這有種莫名的解放感。或許,她還沒有成為小鎮的一員,但她已經成為小鎮歷史的一部分了。
她對自己發誓,離開之前一定要成功讓這些人閱讀,就算用強迫的方式也在所不惜。
湯姆看出她眼神中的決心。「妳知道嗎?想讓這些鎮民看書,妳得用點手段才行。」
誠心誠意感謝樹木
有一些破輪鎮的鎮民漸漸習慣鎮上有一家新書店了,還有整天待在店裡的怪怪瑞典遊客。認識莎拉的人們去書店,都只是為了要找她聊天。然而,住在鎮上的其他鎮民或是附近區域的住民大多是一頭霧水。怎麼會這樣呢?突然就出現一個遊客,還有一家書店?他們需要很多不一樣的店鋪,但怎麼會有人選擇開書店?為什麼要大老遠從瑞典跑來開書店?
大部分的人經過時只會搖頭,但他們不知不覺就習慣街上多了一個新櫥窗,以及那個站在櫃台後面發呆的奇怪女人,有些人甚至還會糊裡糊塗地對她頷首、打招呼,而她總是報以燦爛的怪怪笑容...
推薦序
小鎮、書店,有時還有人生
譚光磊/光磊國際版權創辦人
請想像一下:你生長於一個小國,從來沒出去看過世界。你個性有點害羞,不擅長與人交往,但是沒關係,因為你愛書成癡,喜歡在文字裡冒險,只要有書,就能滿足你所有的喜怒哀樂。某天,你因為賣書(你當然在書店裡工作)而和地球彼端某個素未謀面的人開始通信,並且結為忘年之交。終於你鼓起勇氣,用為數不多的積蓄買了機票,去那個遙遠大國的偏鄉小鎮跟「網友」見面。
然後你發現朋友死了,就在你翻山越嶺飛度重洋的時候。
這就是《小鎮書情》的開場。來自瑞典的年輕女生莎拉,剛抵達美國愛荷華州鄉下的破輪鎮,就得知了筆友艾美的死訊。她沒有轉頭就跑,也來不及驚慌失措,便被各有怪癖可是熱情好客的鎮民留下來,因為「艾美的客人就是我們的客人」。是的,鎮民都有點怪:愛管閒事的貴婦兼一人報社社長阿珍、與男友回鄉開酒吧的帥哥安迪、恪守教規見不得別人亂來的卡洛琳、剛剛戒酒手還有點抖的失憶大叔喬治,他們各有自己的美麗與哀愁,困守在這個逐漸凋零的破輪鎮,卻不約而同向莎拉伸出了友誼之手。
莎拉何以回報?她居然異想天開,決定用艾美幾千冊的藏書為基礎,在這個沒人看書的鎮上開一家書店。
瘋了嗎這是?大家都是這樣想的,就連一個小時車程之外,比較繁榮因此趾高氣昂瞧不起人的「希望鎮」居民也不例外。他們會專程開車過來一探究竟,進書店晃兩圈鼻子還抬得高高,意思是「果然沒猜錯,這種破地方哪會有人看書,這書店不倒才怪。」
莎拉不信邪不服輸,憑著她對書的熱愛,要打一場不可能的仗。她想方設法讓鎮民翻開書,絞盡腦汁推薦對的書給對的人,還要在賺錢的同時給希望鎮民一點顏色瞧瞧。她甚至想出與眾不同的分類法,不再是文學非文學歷史推理童書食譜,而是更「功能取向」的犀利標籤,例如「字比較少」適合不太看書的人,「性、暴力、武器」則代表犯罪小說。為了怕故事沒有皆大歡喜,讀者不開心,還貼心附上警告「注意:悲慘結局!」
可是她的旅遊簽證只有兩個月,書店才剛上軌道就得打道回府。她想留下,鎮民也希望她留下,他們又會想出什麼荒謬可笑的解決辦法呢?
《小鎮書情》是瑞典作家卡塔琳娜.碧瓦德的出道作,被出版社歸類為「療癒系小說」(feel-good novel),但這更像是一首寫給愛書人和書店的情歌,閱讀過程中你會想到《查令十字路84號》、《親愛的茱莉葉》和《AJ的書店人生》,也會想到《BJ的單身日記》,而書中提及的每一本書,不論經典還是當代,你都會想去找來看看(或者翻出來重讀)。這本書二○一三年問世以來,已被翻譯成二十五種外語,在瑞典、法國、英國和美國都登上暢銷排行榜,可見其超凡魅力。
在這個數位娛樂充塞、電子書方興未艾的後網路時代,看到莎拉近乎執拗地熱愛紙本書,我輩愛書人在大受感動之餘,或許也要捫心自問:文字和紙本書究竟有何不可取代的魅力,讓人願意放棄更輕易取得和享受的影視或電玩,傻傻地陷進一個只存在於自己腦袋裡的想像世界?是因為文字不提供預設好的畫面,一切得靠讀者「腦補」,所以每個人心目中的模樣都獨一無二嗎?
在這個時間點閱讀《小鎮書情》,心裡五味雜陳。凋零的小鎮、眾人毫不看好的書店,還有經濟壓倒性強勢的鄰鎮,這一切難道不像台灣當下的某種隱喻?我們的圖書產業逐年衰退,原已稀少的媒體版面關到幾乎一個不剩,文學閱讀(不論華文還是翻譯)全面式微,除非得到影視加持。
對照書中世界與現實人生,我們能得到什麼啟示?也許沒有直接的解藥良方,但是《小鎮書情》讓我們重新看見書和文字的力量,書店凝聚社群的力量,文學洗滌和撫慰人心的力量,以及只要有人就有希望的力量。我們依然熱切討論圖書定價制的可能,探索獨立書店的可能,思考文化媒體轉型的可能,以及不斷書寫、閱讀、編輯、出版與販售的可能。破輪鎮都能開書店,我們的出版業為何不能走出谷底、另闢新局?
但是閱讀《小鎮書情》其實大可不必這麼嚴肅。別忘了這是一本feel-good小說,這裡有五花八門的人生百態,有歡笑也有淚水,有好書、好故事、好朋友,還有真愛。讀到最後,當我們滿足地閤上書本,我們知道只要有著對文字和故事的熱愛,我們就能直達彼此內心的最深處,任何文化或國境的隔閡都不是問題。那就夠了。
小鎮、書店,有時還有人生
譚光磊/光磊國際版權創辦人
請想像一下:你生長於一個小國,從來沒出去看過世界。你個性有點害羞,不擅長與人交往,但是沒關係,因為你愛書成癡,喜歡在文字裡冒險,只要有書,就能滿足你所有的喜怒哀樂。某天,你因為賣書(你當然在書店裡工作)而和地球彼端某個素未謀面的人開始通信,並且結為忘年之交。終於你鼓起勇氣,用為數不多的積蓄買了機票,去那個遙遠大國的偏鄉小鎮跟「網友」見面。
然後你發現朋友死了,就在你翻山越嶺飛度重洋的時候。
這就是《小鎮書情》的開場。來自瑞典的年輕女生莎拉,剛...
作者序
寫給台灣讀者—
破輪鎮的大夥兒,竟然來到了遙遠的台灣,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他們自己也絕對無法想像吧,連我也是,剛開始動筆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絕不可能想到會有這一天。不過呢,我或許不該覺得驚訝,因為故事總是可以在世界上找到專屬的道路。這也是我熱愛故事的原因之一。
如果問我喜歡書還是人,我的答案絕對是「書」,永遠是書。
在家人眼中,我的名字就是卡特琳娜.讀完這章就好.畢沃德。
每次父母叫我(如「吃飯嘍」、「該睡覺嘍」、「再過十分鐘就出發嘍」、「快下水!游泳比賽馬上要開始嘍」),我的回答永遠都一樣,而且絕對不是真的,我才不會只讀完這章。
我躲在安全的書本裡看世界,雖然這句話確實描述了我的狀況,但並無法形容在我眼中世界是多麼不真實,因為我只需要垂下視線,閱讀印在白紙上的黑字,就能永遠沉浸在冒險的國度;悲劇、喜劇,我想要怎樣的情節都唾手可得。各種世界、體驗、情感,在封面與封底之間流傳數百年,終於讓這個戴著眼鏡的瑞典書呆子少女讀到,而所謂的「真實」人生,依舊日復一日、波瀾不興。
喔,以前的我多麼唾棄現實啊。
在書中,如果有人夢想要去做一件事,到了故事尾聲,肯定會成功的。但在現實人生中,如果有人夢想要去做一件事,很可能大半輩子都在做其他別的事。
如果書中有個多金、帥氣、邪佞的男人惹妳發火,瞭解他之後,一定會發現他其實善良又迷人。但在現實人生中,可不是這樣。多金、帥氣、邪佞又惹人火大的男人,一定是爛人無誤,相信我。
現實生活亂七八糟的,沒有條理、沒有邏輯,嚴重欠缺角色動機與美滿結局,我一直覺得上帝很不會編排情節。
從十四歲開始,我就在書店工作。有時候,我覺得這麼小就整天在書堆裡好像不太對,但有時候我又覺得這個年紀剛剛好。那間書店位在斯德哥爾摩城外的郊區,灰塵遍佈、陳設雜亂,但我在那裡學到很多東西。
我發現到推薦書本的樂趣,將一本書介紹給一定會非常喜歡的人。曾有個少年進來書店,問我有沒有關於龍的書,或是內容有龍的書,其實只要和龍沾上一點邊就行。我看著他的臉,就給他一本《龍騎士》。
我常搬書,一堆又一堆的書,我發現書非常重,傳遞故事這件事可以讓人累到挺不直腰。
我躲在儲藏室裡,發現書本的氣味各不相同。雖然每本書都有精彩冒險的迷人香氣,但除此之外,精裝書的氣味和平裝書不同、驚悚小說的氣味與都會女性小說不同、而紙張薄如蟬翼、白如初雪,字體超小的經典文學作品,更有非常獨特的香氣。大學用書和高中課本的氣味完全不同,後者很可能是我唯一無法喜歡的書,大概是因為強迫閱讀加上長期放在不通風的教室裡,所以那個味道讓我無法忍受。
不知不覺中,我發現來書店的人們各有千秋。
當然,也少不了那個龍少年。我曾幫一位小姐找到芬妮.傅雷格的《紅雀聖誕》,結果她買了十本,打算去探望朋友的時候就不送花了,而改送這本書。曾有一個半醉半醒的酒鬼來到店裡,花了半個小時和我聊印度記者潘卡傑.米什拉(Pankaj Mishras)的佛教著作《世間佛陀》(Buddha in the World),不過最後他什麼也沒買。
也曾有一位太太在我們店裡地待了一個小時,她非常緊張慌亂,因為她的大女兒正在動腦部手術,我一直覺得這個疲憊而苦惱的女人,背後一定有個故事。為什麼她沒有在醫院陪女兒,而是在這裡扭手指,緊張地拿起一本書又立刻放下,文字似乎只是由她眼前飄過,她想盡辦法要分散心思、和店員聊天,偏偏我這個不知所措的書呆子,卻根本不曉得面對現實中的慘劇時又該說些什麼。
當然,我始終不知道這對母女的關係最後有何發展。但我知道手術很成功,她女兒平安無事,因為她第二天特地來店裡告訴我這件事。
一開始,當我決定要將書店寫進書裡時,我以為這將會是一本完全關於書本的書。但是,當我真正動筆之後,我察覺到在書店裡的那些年,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並非書籍,而是那些來來去去的人。他們通常有點怪,也有些人對書本根本毫無興趣,但他們全都非常……有人情味。
不過,這本書也是在寫一個埋首閱讀的人,如何慢慢學會從書本之中抬起頭來,先是膽怯地觀察周遭世界發生的事情,最後甚至大膽邁出腳步走入這世界,在過程中找到勇氣,成為自己故事的主角。
當然,她還是會在口袋裡藏一本平裝書,以防萬一嘛。
卡塔琳娜.碧瓦德
寫給台灣讀者—
破輪鎮的大夥兒,竟然來到了遙遠的台灣,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他們自己也絕對無法想像吧,連我也是,剛開始動筆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絕不可能想到會有這一天。不過呢,我或許不該覺得驚訝,因為故事總是可以在世界上找到專屬的道路。這也是我熱愛故事的原因之一。
如果問我喜歡書還是人,我的答案絕對是「書」,永遠是書。
在家人眼中,我的名字就是卡特琳娜.讀完這章就好.畢沃德。
每次父母叫我(如「吃飯嘍」、「該睡覺嘍」、「再過十分鐘就出發嘍」、「快下水!游泳比賽馬上要開始嘍」),我的回答永遠都一樣,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