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莉玲、王玲惠、馬英九、南方朔……聯手推薦!
◎林火旺教授秉持學知良心寫出的深刻提醒,是現在的台灣絕對不能錯過的全民道德書!!
人和衣冠禽獸有何差別?
哲學教授對敗德時代的耿介諍言
台灣哪裡不缺德?
政客收受獻金,包攬工程;到頭來讓全民埋單、收拾爛攤,這道不道德?
富人透過炒地「合法」節稅;受薪階級繳稅繳到內心淌血,這道不道德?
病死豬、問題食品流入市面;貪商為私利不顧他人死活,這道不道德?
電話響起,絕大多數都是詐騙集團,這道不道德?
醫院罔顧生命,將四歲病患當人球般踢來踢去,這道不道德?
好朋友會為錢綁架好朋友、爸媽為保險金殺掉小孩子、分手談不攏,男孩親手毀了摯愛的女友……這些道不道德?
道德,真的那麼愚蠢嗎?
多年來,台灣瀰漫著只重金錢、不擇手段的惡風。
讓一步、忍一下、多花些成本、多付些代價去遵守道德,似乎是傻子的行為。
但是,敗德社會的形成,其實就是諸多不道德的長期累積,與大家的忽略與縱容。
想到這個貧富差距日益拉大、人情澆薄冷酷無情、是非公義顛倒不明的社會……
我們真的還會覺得,道德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嗎?
不得不道德的理由!
道德不是唱高調;
道德是容忍差異、是關懷他人、是正義感、是講道理;
道德是擺脫物化,回歸人的本質,是最動人的精神力量;
道德是通往幸福的必要條件!
本書是台大哲學教授林火旺本持知學界良心、寫給島嶼最直接也最痛切的提醒。如果你為沈淪的台灣感到心痛,如果你想挽回頃頹的人性;這絕對是你不能錯過的全民道德書!
作者簡介:
林火旺
(1952-)當前的社會很功利,哲學似乎很冷門。但林火旺教授,人如其名,是一個熱情的哲學家。他是國內研究倫理學、自由主義、社會正義、公民理論的重鎮;他不僅在高等學府的象牙塔中研究,他更像傳教士一般,四處演講,有時也上電視的call-in 節目,呼籲國人提升政治民主的素養,寬容異見、智慧思辯、為他人設想。
有人問他:學哲學有什麼用?火旺教授就會反問:你活著有什麼用?
有人問他:道德有什麼用?火旺教授會挑起眉毛:那是因為你根本不懂道德。
哲學家討論道德,會很難嗎?其實許多聽過他演講的人都會被他充滿社會關懷的人道精神而感動。不同於一般深奧難澀的哲學論述,火旺教授擅長以犀利的邏輯思路、豐厚的自由主義學理、和生動有趣又引人深思的日常生活實例,深入淺出的闡釋道德哲學的論證,挑動每個人對自己生命意義和價值的重新發問。
因為,在這個急功近利、爭名奪利的社會中,人們已經越來越不快樂了。如何讓每個人更幸福一點呢?
很多認識他、聽過他演講的朋友都很期盼這本書。它已經遲到很多年了,現在終於面市,非常值得讀者們和火旺教授一同閱讀、深思。
林火旺教授是美國愛荷華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民生報記者、台大課外活動組主任、台大哲學系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現任台大哲學系教授。
章節試閱
三、如果你有隱形戒指,你會做什麼?
柏拉圖(Plato, 428-347 B.C.)應該是古希臘最重要的哲學家,他有一個最有名的對話錄叫做《理想國》,在這個對話錄中一位辯士提出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
蓋吉士(Gyges)是為利底亞(Lydia)國王工作的一名牧羊人,有一天當他在放牧羊群時,忽然來了一場暴風雨加上地震,震開了一個地洞,他被這個景象所吸引,就走下地洞,在洞裡他看到許多驚奇的事物,其中有一隻銅馬,這隻馬的中間是空的,像一扇門。蓋吉士走進這道門,看到一具比人的體形還要高大的屍體,這具屍體的手指上有一枚金戒指,蓋吉士離開時只帶走這枚戒指。他帶著這枚戒指參加牧羊人每個月的例會,這個會議是向國王報告羊群的狀況,開會期間他無意間把戒指的座盤往內轉,這時他發現他的同伴似乎看不見他,因為他們在談到他的時候,就好像他是離開的一樣。蓋吉士非常驚訝,於是他再把戒指的座盤往外轉,結果他又變回可以被看見的人。
蓋吉士在驚喜之餘,開始對這枚戒指進行試驗,看它是不是真的具有這樣的魔力,結果他發現每次把座盤往內轉,自己就變成隱形人,往外轉就現身。經由這個發現,他盤算在出席一個向國王報告的宴會時,引誘皇后,而且透過皇后的幫助,謀殺國王、取得王位。
如果你是那位牧羊人,擁有這樣一枚隱形戒指,你會不會做同樣的事?在現代社會中,如果你擁有一枚隱形戒指,既不必偷,也不必用搶的,你會不會去銀行「拿」錢?會不會去珠寶店「取」走昂貴鑽戒?會不會大搖大擺走進心儀已久的異性家中,滿足你朝思暮想的情人夢?柏拉圖對話錄中的辯士認為,只要擁有一枚隱形戒指,日常生活中的有道德的人和沒有道德的人,都會做同樣的行為:滿足所有個人私欲的行為,「道德」就像一付枷鎖,禁錮的是每一個人內心深處狂野的私欲,一旦去除枷鎖,最真實的人性會如脫繮的野馬一樣,為所欲為。
道德是一種壓力
我上「倫理學」課的時候,幾乎每次都會問學生:「有沒有人喜歡吃蛋糕?請舉一下手。」當然有人會將手舉起來,而且表情自然輕鬆,覺得老師怎麼會問這種無意義的問題。接著我會問:「有沒有人喜歡同性?也就是說有沒有人是同性戀者?請舉一下手?」這個問題通常不會有人舉手,即使台大校園早就有同性戀的社團存在,但是在教室這種半公開場所,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仍然有很大的心理壓力。一個喜歡吃蛋糕,一個喜歡同性,為什麼同樣是「喜歡」,卻會受不同的壓力?因為喜不喜歡吃蛋糕和道德無關,沒有人會認為不喜歡吃蛋糕是無恥。但是喜歡或不喜歡同性,儘管我們的社會已經相當開放,這仍然是一個和道德有關的問題。同性戀者在以往保守的社會中,被認為是變態,甚至是妖孽。
道德是人際之間的產物,兩個人以上才會產生道德上對錯的問題,道德問題是規範性的問題,所謂「規範」就是規定和限制,違反道德就是違反規定,所以違反道德會受到他人譴責的眼光,也會受到自己因道德教化所產生的良心折磨。譬如一個喜歡阿諛奉承的人,除非厚顏無恥到了極點,否則也不敢到處張揚說:「我喜歡拍馬屁。」因為「拍馬屁」和「吃蛋糕」雖然都是個人偏好,但後者可以理直氣壯的承認,而擁有前者這種偏好,如果讓別人知道,自己會感到羞愧,因為這種偏好涉及道德。如果哪一天「同性戀」和「喜歡吃蛋糕」一樣,被人們當成純粹是個人喜好、無關道德,同性戀者就可以大方出櫃,而不會遭遇任何異樣的眼光。
同樣的,如果「說謊」無關道德,說謊的人也不會在說謊時會產生不同的心理變化,測謊機也就失去功能。因此一個行為是否合乎道德,會影響到行為者的心境,因為道德具有規範作用,只要活在社會上,任何人在道德上的表現,必然會成為他人對「這個人」進行評價的最重要依據。所以通常從事不道德行為的人,也會盡量掩人耳目,因為這是見不得人的事。
任何一個在正常社會、正常家庭成長的人,從小就會受到一些道德教化,所以道德對任何人都會具有一些無形的壓力,就是因為道德對任何人都有一定的約束力,所以柏拉圖筆下的辯士才會認為,只要擁有隱形戒指,沒有人會在乎道德或不道德,因為隱形戒指的意義是:即使從事不道德的行為也保證不會被人知道,因此也絕不會受到任何外在的道德制裁。至於內在良心的制裁——在一個道德教化逐漸口號化、功利價值觀主導的社會,比起不道德可能得到的巨大利益,內在良心的聲音實在微不足道,就像在一場眾人嘶吼的狂歡舞會,誰會聽得到角落一名弱女子被暴徒欺負的求救聲?
道德既然是一種束縛,聰明的人們為何要自設枷鎖?為何不追求自由、解放、不受限制、為所欲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人性和道德
《理想國》的辯士會認為只要擁有隱形戒指,原來有道德的人也會變得不道德,這裡面蘊涵兩個意義:一、道德只是一種工具,如果有機會,沒有人會為道德而道德;二、人性是利己的。這兩層意義加起來,等於宣佈:人其實是衣冠禽獸,道德只是美麗的外衣,人內在的真實本性充滿了貪婪、自私的獸性。由於道德會產生外在的懲罰,使得一般人在正常情況下不敢違反道德,因為違反道德在一般狀況下對自己比較不利,但是一旦有了隱形戒指,就可以保證外在制裁不會發生,內在的獸性自然就原形畢露。
據統計,台北市每天有數百萬輛的摩托車進出,由於數量眾多所以違規比較不容易遭到取締,因此台北市的摩托車東鑽西竄,穿梭在「禁行機車」道、違規轉彎、闖紅燈等情節,是天天發生、人們司空見慣的事。但是如果在一個有警察指揮交通的十字路口,摩托車騎士也會遵守交通規則,因為這種情況下違規會受到立即的制裁,聰明人不會做這種不利自己的行為。
「守法」當然是一種道德行為的表現,有一個方式很容易測驗一個人是否為道德而道德:半夜兩點鐘,如果你開車經過一個亮著紅燈的路口,沒有警察、也沒有照相裝置、四下無人,你闖不闖紅燈?通常的答案是:不闖是笨蛋。如果這個答案是大多數人「心中」的答案,這證明《理想國》的辯士對人性的假設是正確的,一個人把道德當成目的還是工具,最簡單的測試方法就是:當沒有人知道你違反道德時,你會不會違反道德?譬如:在半夜僻靜、空無一人的巷道,你看到地上有十萬元現鈔,你會據為己有?還是送交警察局?
當然有人會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隱形戒指就是要保證你所做的行為,百分之百不會有人知道。當然也有人會說:「舉頭三尺有神明」,但是這類說法只適用於相信鬼神存在的人,對於許多不具有宗教或來世信仰的人,這些說法都擋不住內在的貪婪。
雖然傳統的儒家信仰主張人性本善或向善,但是中國民間家庭中一般的道德教育方式,背後的精神卻是「隱形戒指」式的,中國的父母告誡子女不能做壞事,說法常常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間未到」,這種運用懲罰的方式從事道德教化,就是把道德當成一種工具,把人性看成利己。其實儒家思想強調「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慎獨」的道理,都和「隱形戒指」的精神相通,只是儒家過度強調人類善性的「擴而充之」,「惡」的防範通常不被當成道德教化的重心。這造成道德要求曲高和寡,民間家庭普遍把道德工具化、功利化,這其實是目前我們社會道德教育失敗最大的癥結。
如果人性本善,人人都可以成聖賢,當然道德教化就應該要求每一個人都努力成為聖賢。這樣的想法在中國社會從科舉考試以來,就成為政治上公開宣揚的標準,而且成為決定一個人功成名就必須遵守的規範。在這樣的「普世」價值觀之下,如果有人公開表示不願意成為聖賢,人們的評論一定是:「這個人自甘墮落。」但是成聖成賢談何容易?因此大多數人學會的處世哲學是:說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這也可以說明為何自古以來最重道德教化的中國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反而比較多是客套虛偽的深層原因。
如果看過每年大學聯考高中生寫的作文的人,一定會覺得我們的下一代充滿了希望,因為字裡行間洋溢著「愛國愛人」的熱情和價值觀,大概沒有人在作文中表示自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大壞蛋。但是高中生心裡非常明白,他們所寫的是社會要的「標準答案」,是給閱卷老師看的,而不是他們平時要做的。這份虛偽來自對道德存在之目的的無知,就是這份虛偽使我們的道德變成口號,也使從事道德教育者充滿無力感。
我們實在需要重新正視人性。
道德教育不是為了製造聖人
對於人性,雖然西方也有思想家主張人的本性是善良的,譬如:十八世紀出生於瑞士的法國哲學家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但是在談論道德存在的目的和起源時,大多數的西方哲學家認為人性基本上是利己的,不只柏拉圖《理想國》中的辯士持這種人性觀,十六、七世紀英國一位重量級的哲學家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1679)更是這種觀點的集大成者。
人的本性到底是善還是惡?這恐怕是一個得不到定論的問題,但是比較可信的說法是(套用當代一位哲學家的說法):人的利己心具有宰制性,也就是說人雖然也有利他的傾向,但是人性最顯著的部分是利己。另一位當代學者稱這種人性特點為「有限的同情心」,也就是說大多數人自然的傾向是:比較關懷自己的需求和利益的滿足,而比較不關心他人需求和利益的滿足。我們民間流行的俗語「人不自私天誅地滅」的想法,顯然比較接近這種人性觀,而和主流儒家「性善論」或「向善論」的想法牴觸。
如果人類的同情心是有限的,而維持人類生存所需要的資源也是有限的,人們自然就會因為求生存而產生衝突,學者稱這種處境為「人類的困境」(human predicament),而道德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改善人類存在的這種困境。如果這種說法是可信的,那麼道德教育的目的就不是為了培養聖人,而是為了一般人如何和他人和平相處,因此社會上任何一個人,只要必須和他人互動、進行人際往來,必要的道德要求,是人際和諧、甚至社會和諧所不可缺少的。
上述道德存在的目的只是一個簡略的論證,下一章我們會有更細緻的討論,但是從這個簡略的推理至少可以澄清一件事:道德不是高高在上,不是寫作文時的虛妄口號,更不是拿來供奉的教條,而是我們生存的工具、過日子的方法,不用這種方法過日子,我們等於選擇衝突而不是和平,沒有和平我們不可能心安,「平安就是福」,每天活在不安當中,怎麼可能幸福?
道德不是聖人的事、不是寫作文用的,而是每一個人的事、是日常生活中每天要去實踐的事,亞里斯多德說美德是幸福人生的必要條件,就是這個道理:有道德不一定幸福,沒有道德一定不幸福。
五、享樂主義的矛盾
大多數人都認為,有錢不一定幸福,但是沒錢一定不幸福,所以追求金錢財富似乎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條件。二○○六年七月出版的第五○○期《今週刊》,封面故事是針對國人幸福和財富的調查,調查發現:幸福的人把家庭擺第一,財富擺第三,而不幸福的人卻把財富擺第一,家庭擺第三;對投資報酬率期望越高的人,反而越不幸福;財富無法帶來幸福快樂,幸福快樂的人反而容易帶來財富。
週刊上也寫了一則有趣的寓言,描述幸福和財富之間這種弔詭的關係。
有一隻小狗問媽媽:「什麼是幸福?」媽媽回答說:「幸福就是你的尾巴!」小狗聽了以後心想:「幸福是我的尾巴,那太簡單了!」於是牠追著自己的尾巴尋找幸福,結果牠追得團團轉,卻找不到幸福。於是再問牠媽媽:「為什麼我追不到幸福?」媽媽回答說:「你別追著你的尾巴跑,這樣永遠也追不到,幸福既然是你的尾巴,只要你昂首闊步向前走,幸福就會跟著你!」
享樂主義(hedonism)認為,人世間惟一值得追求的東西就是快樂或幸福,雖然在實際生活中人們會追求金錢、名位、權力、榮耀、健康等其他東西,但是這些東西都是實現快樂和幸福的手段或工具,譬如:人們想要獲得更多的錢財,因為金錢可以讓人們購買美食、豪宅、各種享受,以滿足自己的欲望,使自己過得比較舒適和滿意。所以金錢只是人們達成快樂或幸福的一種工具,沒有人只是為了愛錢而想得到錢。健康也是人們追求的一種價值,惟有健康才有幸福人生,所以健康也是實現幸福的一種工具,如果只有健康,但是卻一貧如洗,甚至負債累累,顯然也不可能擁有幸福生活。
如果不從嚴格的哲學批判,享樂主義的基本主張應該具有相當大的說服力,因為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做所為,確實都是設法趨樂避苦、趨吉避凶、趨利避害,因此追求一個苦少樂多的幸福生活,應該是一般人的最終目標。但是我們應該如何追求快樂?如果沒有人只為了錢而賺錢,如果快樂和幸福是我們的最終目的,而不只是一種工具,那我們是不是就應該為了快樂而追求快樂?事實不然,為了得到快樂而只在乎快樂的人,結果反而得不到快樂,這就是哲學上有名的享樂主義的矛盾(the paradox of hedonism)。
忘了快樂反而快樂
如果朋友邀你週末一起去登山,你回答他說:「爬山累死人了,我不喜歡登山,我要快樂。」朋友問你要不要去打球,你拒絕他,因為打球不但耗費體力,而且容易受傷,你要的是快樂;朋友邀請你加入一個寫作性的社團,你表示對寫作沒有興趣,你只對得到快樂有興趣;朋友請你陪他下棋,你認為下棋會有輸贏,輸了會不舒服,贏了雖然會感到喜悅,但是要贏必須絞盡腦汁,這個過程並不快樂,所以你不要下棋,你只要快樂。總之你不要散步、不要工作、不要從事任何快樂以外的事,因為你只要快樂。根據享樂主義的矛盾,這樣的你,一心一意只在乎快樂,而對任何其他行為都沒有興趣,結果一定得不到快樂。
你可能會反駁說:「雖然我不要登山、不要下棋、不要參加社團活動、不要運動、不要工作,因為這些活動都不是快樂,但是我喜歡吃大餐,因為好吃的東西會讓我快樂;我喜歡縱情聲色,因為它會令我快樂,所以我不是什麼事都不做,而是我只做那些直接會產生快樂的事。」
然而從事直接產生快樂的行為,最後的結果並不一定是快樂,吃太多美食會造成心血管疾病、痛風、營養不均;縱情聲色會影響身體健康、危及幸福;吸毒酗酒都是滿足感官立即的快感,但通常反而會埋葬人們一生的幸福。相反的,有許多的快樂常常在你沒有預期的狀態下出現,譬如:一位專注於解決一個數學難題的人,基於好奇心和興趣,他可能被這樣的題目困擾一生,因為他可能一輩子都為找不出答案而苦惱,所以他投入解題的最初動機並不是為了快樂,但是一旦破解這個難題,他心中的快樂絕對是不言可喻的。又譬如:整天埋首於實驗室的科學家,他知道自己的辛勤不一定能得到結果,所以很少科學家是基於追求快樂而努力工作,但是當他在突然間有突破性的發現時,這種突如其來喜悅一定令他終生難忘。
享樂主義的矛盾其實包涵兩層意義:一、快樂往往在從事其他行為時伴隨產生,譬如:登山、下棋、運動、科學實驗的直接目的雖然不是快樂,也很少人在從事這些活動時先考慮快樂,但是快樂往往會伴隨這些活動而產生;二、忘了快樂反而比較容易得到快樂,快樂常常在你不知不覺的時候降臨。
享樂主義的矛盾對道德的啟示
一個人如果為了追求快樂而考慮道德,往往會發現做一個合乎道德要求的人比較吃虧,就像上一章所描述的,一個理性利己的人把道德當成只是追求個人利益的工具,所以不一定永遠遵守道德才是最有利的,因為這種意義的道德是一種外在的束縛、限制和壓力,因此能躲開道德制裁的不道德行為,才是對理性利己者最有利。
可是享樂主義的矛盾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道德可不可能也像登山、下棋、運動、科學實驗一樣,你必須忘了快樂或利益而去從事它們,才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快樂?俗話所謂「為善最樂」應該就是這個道理。一個人如果為了快樂去做善事,往往會發現付出和獲得不成比例,合乎道德要求的行為常常付出很多、回饋有限,因此如果你考慮的只是個人利益或快樂,似乎很難因為行善而得到快樂;相反的,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行善而完全沒有期待回報,可能反而得到相當大的快樂。
因此學者認為,要成功地勸告人們遵守道德,不能只從消極意義出發,一味強調如果違反道德會受到如何的懲罰,這會形成一種思考模式,就是把擔心受到懲罰當成遵守道德的惟一理由,這種對道德的理解方式,在一個人擁有類似隱形戒指的情境時,他當然會違反道德。因此一個成功的道德教化,不只要強調道德的懲戒功能,更應該強化道德的積極意義。
如果道德只是一種外在制裁,我們還強有力的懲戒機制,譬如: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我們可能需要一千萬警察,才能保證所有人都做到不亂丟垃圾,而且警察裡面要有五百萬監督另外五百萬,因為警察也會亂丟垃圾。更嚴重的是如果一個人處在接近隱形戒指的情境(譬如:在四下無人的情況,看到孩童溺水卻置之不理),再多的外在制裁力量似乎也無法發生作用。因此成功的道德教化必須使道德變成一種內在制裁。
根據倫理學家的論述,內在制裁有兩種:一種是消極的,一種是積極的。所謂消極的內在制裁是指一個人如果違反道德,會產生良心不安,如果道德內化成一種自我制裁,則我們不需要強大的懲戒機制,也可以使人們遵守道德的要求,因為背離道德的人會受到良心的折磨。但是如果面對的利益太大,有些人可能會昧著良心去幹不道德的勾當,所以即使是這樣的內在制裁,仍然建立在「懲罰」的概念之上。然而道德不只如此,所謂積極面的內在制裁,就是指人們從事道德行為之後會得到心靈的喜悅。
「助人為快樂之本」是寫作文用的口號?
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清晨,一位家住中壢的建中學生因為段考不理想,選擇在中壢火車站附近的大樓跳樓自殺,從他留下的遺言表示,如果當時他留在桃園的武陵高中就讀,也許就不會這麼不快樂。建中學生自殺事件其實已經不是新鮮事,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一位住在石牌的建中數理資優生,以童軍繩縛套頸部,懸吊在自宅四樓窗外自縊身亡,這位學生的父親是馬英九市長建中的同班同學,馬市長特別去他家拜訪。馬市長在外面演講時常提到,這位學生不但是數理資優,而且在其他業方面也比同年齡的同學成熟,別的同學每個禮拜的週記只能寫短短的八百字,他可以寫八千字。段考不如理想,選擇自殺;功課特優,也選擇自殺,進入全台灣人人稱羨的明星學校,為什麼他們並不快樂?
上課和學生談到資優生自殺問題,我會告訴學生如果下次出現自殺念頭,請記住我以下講的話:「既然你命不要了,把它交給我,我會把它送到台大安寧病房當志工,即使這樣操勞而死都比自殺有意義。更何況如果你在安寧病房為別人的苦痛分憂解勞,你對生命價值一定會有不同的體會。」
是的,幫助別人常常會令人產生意想不到的喜悅,幫助別人也會讓你發現原來自己活著是有價值的,而你有可能因此體悟到:原來活著的價值是來自於自己對別人是有用的,所以「助人為快樂之本」其實不是一句拿來寫作文用的口號,它是從實際人生中千錘百鍊出來的智慧,只有真正實踐過的人才能感受到其中的真意。因此從事道德行為往往可以產生快樂,而只有真正具有道德經驗的人,才能享受這類的快樂,這就是積極意義的內在制裁。
《今周刊》五○○期訪問社交名人何麗玲時,她表示:「一億或十億元的生活,對我而言,其實都是一樣的。」她認為財富達到一定程度,邊際效用就遞減,而感恩和分享是她幸福的來源,她和幾個朋友捐錢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家庭,對於自己這樣的作法,她說:「五萬元我只能買一樣東西,卻可以幫助十個家庭,每當我去拜訪這些家庭後,在回程的車上,心裡總是充滿了幸福。」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其實就是這個道理。道德確實可以對幸福人生有所貢獻。
財富名位會令人羨慕,但不會令人尊敬,令人羨慕是因為高人一等,令人尊敬則是活在人們心中。一個擁有品格和道德的人,才可能成為別人尊敬的對象;一個贏得別人尊敬的人,活得才有尊嚴和價值;而活得有尊嚴,是幸福人生的重要元素。誰說不道德比較接近快樂?
柏拉圖在《理想國》裡面,對最不道德者的生活有一段描述,他說這種人喜歡奢華、狂歡和性,整個生命都沈浸在逸樂當中,而且欲望不斷膨脹、日夜追求滿足,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必須盡情擄掠:盜取財產、綁票、搶刼,無惡不做。但是柏拉圖認為這種人也是最悲慘和最不幸福的人,因為他們淹没於恐懼和欲望之中,必須經常擔心那些被他們迫害者的反叛和攻擊,所以自己反而成了奴隸:不敢外出旅行、不敢參加節慶,只能躲在家裡,沒有朋友、不被信任,恐懼和不安盤據他們的心靈。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殺人越貨的逃犯,只能在人煙稀少的山區東躲西藏,不論黑夜或白天都是提心吊膽,這樣的人快樂嗎?
人和衣冠禽獸有何差別?
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就把實踐道德視為人最重要的特性,他認為人之所以為人、人之所以具有價值和尊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能從事道德行為。「人」是什麼?根據康德的說法,我們可以從兩個面向加以理解:現象界(phenomenal world)和理智界(noumenal world)。
如果從現象界來看,人和其他一般動物並沒有太大差別,現象界最重要的指導原則就是因果法則,人和其他自然物都會受到因果法則的決定,譬如:即使是貴為總統,不吃飯肚子也會餓、從高樓掉下來也會摔死,因為消化原理和地心引力不會因為這個人是「總統」,而產生差別待遇。
沒有人能決定自己的智商、省籍、膚色、出身背景,這些都是被因果法則決定的,你現在長成這個樣子,不論喜不喜歡也很難改變,也許你可能用美容改變自己的外貌,但是如果你生下來就是美人胚,不就不必承受美容的風險嗎?可惜的是你無法決定你的出生,因為這一切都是因果循環使然,不被人的主觀意願所左右。所以如果一個人因為長得很帥或很聰明而驕傲,這種心態是可笑的,該驕傲的可能是上帝(如果人真的是上帝創造的),因為他對於自己的外貌和智力根本沒有任何貢獻。
因果法則適用於任何自然物,人作為自然界的一部分,無法逃避物理和因果法則的限制。從這個層面來看,人和動物都是大自然中的一部分,任由大自然偶然因果的擺佈,人沒有特別尊貴之處,所以也沒有什麼尊嚴可言,譬如:一個餓了三天的人,不論他是什麼身分,為了活命,都會撿起地上羞辱的施捨,塞進嘴裡。因此在因果法則的主導下,人既不自由又不尊貴,人和其他動物惟一的差別是:人是聰明的動物。
但是如果從理智界來看人,由於人具有理性(康德的理性在實踐面相當接近中國人所謂的良心),所以是自由的,人的行為如果依據理性行事就是道德,實踐道德行為就是展現人的自由,而人的自由展現在:一個人明明知道從事某一個行為對自己不利,但是仍然去做。能夠對抗這種利己自然本性的,就是良心,依良心而行動就是道德。所以康德認為道德行為就是人的內在良心的展現,因此道德戒律是內在的自我約束,而不是外在的規範。
「趨利避害」如果是動物性的本能,「捨身取義」的道德作為則是違反人的動物性本能的行為,從事違反自然本能的自願性行為,展現的就是人的自由決定,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特質。由於良心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獨特本質,所以從事道德行為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特點,這也是人的尊嚴之所繫。如果根據康德這樣的論點,一個人如果完全違反良心理性行事,就是放棄人的特點,就成為外表是人、行為舉止類似動物的「衣冠禽獸」。對康德而言,道德是一個人是不是夠格稱為「人」的標準,所以道德本身就具有內在的價值。
俗話裡常常罵那些無惡不作、極端不道德的人是「衣冠禽獸」或甚至「禽獸不如」,就是因為這些人的外表雖然長得人模人樣,但是所做所為卻違反作為一個人應該有的特質,可見我們的俗話中其實隱含著康德的道德觀點。當然我們不會把道德上有瑕疵的人都稱為「衣冠禽獸」,因為我們不可能用「聖人」標準要求所有的人,但是如果一個人經常違反道德要求,或者違反嚴重的道德戒律(譬如:濫殺無辜),那麼他距離「衣冠禽獸」就越來越近。
因此自私自利的心態雖然是人性的基本特質,但是根據康德的觀點,這是人的「獸性」部分,而道德良心才是「人性」部分,所以一個人如果每天只會盤算如何對自己有利,而完全不考慮道德的要求,我們可以說這種人是一隻聰明的「動物」。你要離「人」近一點,享有人的尊嚴,還是比較接近「衣冠禽獸」?一切完全由你的良心決定!
七、自由社會需要什麼樣的品德?
(一)容忍差異
記得我讀小學的時候,最發燒發熱的電影是「梁山伯與祝英台」,「梁山伯」的角色由凌波小姐反串,而「祝英台」則由樂蒂扮演,當時的街頭巷尾隨時可以聽到電影裡的曲調,也因為這部片子,造成黃梅調風行一時。「梁祝」的故事即使是現代社會的年輕人,應該也都耳熟能詳,片中的情節如果換成現代社會,一定會被斥為荒謬,不只祝英台為了讀書必須女扮男裝,現代人不能接受,她的父母用強迫的方法決定她的婚姻,現代人更不能接受。現代的台灣社會,幾乎很少人敢於挑戰「男女平等」的觀念,而且「自由戀愛」更是天經地義,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類的觀念,早就成為「迂腐」的代名詞。
古代社會要求女性不能拋頭露面、裹小腳,這樣的道德觀被現代人認為是落伍、歧視女性、不合人性,但是撇開數百年前中國社會的道德觀,就以二、三十年前的台灣社會為例,「男主外、女主內」似乎是社會一般人的共識,在當時的鄉下因「自由戀愛」而結婚的夫妻反而是少數,而且如果男女情侶公然在路上手牽手,會被大多數的目擊者批評為「傷風敗俗」。相對於現代社會的男女關係,包二奶、一夜情、網交、三P等琳瑯滿目的濫交、雜交的性關係,不要說用古人的標準,就以台灣社會三十年前的道德標準來看,現代人簡直就是「禽獸」。
道德標準不但會因為時代不同而不同,也會因為社會不同而不同,美國社會直呼父母的名字是正常的,但我們的社會認為這樣對父母不敬;西方社會異性見面用「擁抱」表示善意,在我們的社會如果這樣做,可能會被告「性騷擾」。改編自小說拍過兩次的日本電影「楢山節考」,先後由木下惠介和今村昌平擔任導演,今村昌平的作品在一九八三年得到坎城影展最高榮譽的金棕櫚奬。故事內容是描述日本古代信州的一個貧困的小山村,由於糧食缺乏,所以他們沿襲一個傳統,就是老年人如果到了七十歲,不論身體健康與否,都要被子女揹到山上等死,以免消耗糧食。這樣的行為如果發生在現在的台灣,不但子女會被左鄰右舍和社會大眾痛罵「不孝」,而且也一定會被控告遺棄,遭受法律制裁。
美國有一位非常傑出的女性人類學家潘乃德(Ruth Benedict, 1887-1948),她最著名的作品是《文化模式》(Patterns of Culture),在台灣一般比較熟悉的作品是她的《菊花與劍》(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這是一本研究日本民族性的著作。潘乃德一生投入各種文化的研究,尤其是原始民族,她得到的結論是:道德是每一個社會為了調適其生存環境的結果,由於每一個社會的處境不同,所以會產生不同的道德規範,因此道德是相對的。
道德是不是相對的?雖然這個問題在哲學上還有爭議,但是如果我們把時間和空間做一個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討論局限在「我們的」社會、「現在」的道德規範應該是什麼,應該也必須具有相當程度的共識,否則我們很難建立一個和諧、有秩序的社會。由於我們現在是一個自由、民主、多元的社會,似乎不能因為現在社會的道德出現問題,以為只要「恢復傳統文化、固有道德」就可以解決,事實上目前這樣的社會,如果要求大家回到古代的道德標準,不但不切實際而且也不合時宜,我們需要思考的其實是:一個自由、民主、多元社會的公民,需要什麼樣的品德,才能構成一個美好的社會?
當然這樣說並不是主張:古代的倫理道德和現代完全不同,而是強調每一個時代的特點不同,對品德的看法也會不同。根據當代倫理學者麥肯泰爾(Alasdair MacIntyre, 1929-)的分析,西方傳統對「品德」的主張有幾個特點:一、不同時代的思想家有不同的看法,譬如:荷馬(Homer)認為「體力」,而亞里斯多德認為「智力「是一種品德,這似乎很難被當代人接受。二、不只是不同思想家對德目的看法不同,而且對於哪些德目比較重要,也有不同的優先順序。三、品德和社會秩序的關係也因時代而有所改變,對荷馬而言,人類最卓越的表現就是勇士,所以他認為體力是一種品德;對亞里斯多德而言,理想的人格類型是雅典的紳士,而有些品德則是有錢人的專利,譬如:慷慨,顯然有錢人才能展現慷慨的品德;至於《新約》中的信、望、愛,則全部不在亞里斯多德的德目之中,而亞里斯多德所重視的「明智」,在新約中也未出現;而且新約認為「謙卑」是一種美德,在亞里斯多德的心目中可能是惡。
如果上述的分析是正確的,面對我們社會目前道德教化的問題,只是空泛的高喊「加強道德教育或重視品德教養「是無濟於事的,最應該正視的是:針對自由社會的特質,找出這種社會的成員所必須具有的最起碼的品德,以及如何培養這些品德。
自由主義(liberalism)
當代自由社會憲政理論的建構是以自由主義為基礎,所以在探討自由社會所需要的道德之前,我們先簡單介紹一下「自由主義」。
自由主義的誕生不會早於十七世紀,一般認為,十六、十七世紀的宗教戰爭是自由主義思潮孕育的溫床,自由主義的興起提供人類另一種解決人生幸福的思考路向。在希臘和中世紀,西方大多數重要的思想家都樂觀的認為,對於「何謂美好人生」,人類的理性會自然趨向於單一的解答,換句話說,對於人應該如何生活才能幸福、什麼是人生理想和美好的生活方式等問題,存在一個標準答案,只要人類的理智清明,大家對於這個問題會得到相同的看法,所以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促進這一個實質的人生理想和美好生活觀的實現。
這種對人生理想一元的思考模式,在當代則產生重大的改變,其中有兩個歷史發展深深影響當代道德和政治哲學的本質:(1)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它使中世紀的宗教統一分化而造成宗教多元化,其結果是形成其他方面的多元主義;(2)始於十七世紀的當代科學的發展。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促成中世紀那種權威、救贖、擴張式基督教分裂,然而由於人們對最高善的基礎是上帝的法令並不懷疑,其結果是同一個社會存在相對立的權威、救贖式的宗教,所以它們雖然在某方面不同於其原來的宗教,但擁有某些相同的特點:獨斷和不寬容。這種多元卻獨斷、排他的宗教態度,所造成的結果是不同信仰之間的尖銳對立,導致西方十六、七世紀長期的宗教衝突。
除了戰爭之外,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如何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不外有兩個途徑:(1)人們找到一個共同的宗教信仰,在這個統一的宗教引領之下和平相處;(2)容忍不同的宗教信仰。自由主義就是認為統一宗教不可能產生,為了免於戰爭的威脅,而採用宗教容忍的方式解決對立和差異。
自由主義不只深信宗教的多元是不可避免,也認為人類對於生命意義、理想生活方式的差異,是一個永遠無法消除的事實,除非政府採取強制手段,否則很難達成一致的共識,也就是說,自由主義者否認存在一套價值理想,是每一個人追求幸福生活所必須。因此政府的存在和目的,不是為了實現某一個特殊的價值觀,而是要使擁有不同生命理想和價值觀的所有社會成員,都能在保有其自主性的條件下共同生活。
由於自由主義認為美好人生很難找到一個單一的解答,所以重視個人自由,因為只有個人擁有自由,才能用自己的方式尋找自己認為最合適的生活方式,而不會受到他人的干擾。雖然肯定個人自由並不是自由主義的專利,但是自由主義強調自由這個價值和其他價值衝突時的優先性,自由主義反對以任何公共的目的或福利為理由,侵犯任何個人應有的自由權。所以在各種價值的排列秩序上,個人自由凌駕其他價值,只有為了自由本身,才能對自由加以限制。
此外自由主義受啟蒙時期之世界觀,以及近代科學發展的影響,認為人的理性能力足以建構一個有意義的人類世界,人可以不必依賴天啟,而發現人類世界的規律和基本規則,以預測未來、創造人類福祉,而且自由主義肯定每一個人原則上都有能力藉此理解世界,所以任何政治和社會制度的設計,必須可以合理地說服生活於其間的社會成員,政治和社會的制度設計,原則上必須可以被每一個人接受。也就是說,自由主義認為政治和社會制度是一個完全透明的秩序,每一個具有理性的人都可以理解,而且任何公共政策制訂的理由,都可以為每一個社會成員所認知和接受。
實際上自由主義已成為普及的思潮,在最根本的層次上它決定西方社會的態度和觀點,自由主義的許多基本假設已經深植人心,是西方人一般社會、政治和經濟上共同的態度。自由主義不只是西方最具主導性的意識形態,它的一些基本價值:自由、平等、多元、容忍等,也漸漸成為我們觀察社會和世界的方法,自由主義的基本假設已經被大家自然而然的吸收,而成為時代和社會的普通常識。
自由社會還需要道德嗎?
傳統的自由主義者相信,自由社會即使缺乏良好品德的公民,只要制度設計完善,個人追求私利、不顧公益,也不會影響社會的正常發展,因為私利之間會互相制衡。但是自由社會實踐的結果,徹底否定這種只依賴良好制度的想法,自由社會公民只講「權利」,而不重視「責任」的結果,使自由社會在實踐層次出現許多的弊端,譬如:投票率低落、社會福利養成依賴性公民、環境政策的失敗、工作而不納稅、技巧性的逃漏稅或領取公共福利,這些都是因為個人主義造成的結果,個人主義使得自由社會良好運作所需要的公共精神及公民責任喪失,這些弊病改變了自由主義者的觀念,現在的自由主義學者普遍承認:一個健康穩定的民主社會,不只依賴正義的制度,也依賴公民的品質和態度,所以政治理論不再只重視社會的基本制度和結構,也注重公民的品德和態度,學者稱這些公民的品質為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
以一個實際研究說明技巧性逃漏稅,根據中央研究院院士朱敬一和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鄭保志的研究,我國在一九九八年所得超過八百萬元的人,有三個人未繳一毛錢的稅收,而二○○三年卻增加到四百人。相信這些透過「合法節稅」而分文未繳的有錢人一定沾沾自喜,他們大概不會想到「社會責任」這個問題。
再以健保制度為例,這個制度使任何一個人不論貧富,幾乎都有能力負擔醫療費用,因此全民的健康得以確保,所以是一個好的制度。但是現在健保嚴重虧損,幾乎快到無以為繼的地步,為什麼?因為人民缺乏公德,糟踏了一個良好的制度。很多人抱著「公家的東西就是沒有人的東西」,反正看病不用錢,就拚命看病,拿了一大堆吃也吃不完的藥,浪費公家資源;有些醫生要求病人假看病真刷卡,以詐取健保給付。這說明了只有制度而缺乏良好的公民品德,再好的制度也會被拖垮,所以健全的自由社會仍然需要培養公民良好的品德。
「核四」該不該建?
民國六十九年台灣電力公司提出「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工程計畫」,經行政院同意鹽寮為廠址,從此引發台灣社會二十多年的核四攻防戰。民國七十四年行政院長俞國華基於民眾對核電廠尚有疑慮,宣佈核四廠暫緩動工;八十一年行政院再度通過回復核四興建計畫;八十三年貢寮鄉住民投票,百分之九十六點四五反對核四興建;八十五年立法院通過廢止核四計畫案,但行政院提覆議案成功;八十八年三月行政院能源委員會核准核四建廠執照;八十八年五月民進黨取得執政權,於當年十月由行政院決議停止核四興建;九十年行政院宣佈核四續建。
其中民進黨政府在短短兩年間由停建到續建,損失超過數百億台幣,加上持續的抗爭、遊行等對立和衝突不斷,所耗費的社會成本更是無法計數。到底核四是否應該興建?支持興建者認為,核能燃料質輕、安全存量高、價格穩定、發電成本低效益高,興建核電廠可以使能源多元化,維持一定比例的核能供電,可以減少對石油的過度依賴,避免能源危機;此外核能供電能使國家電力供應具穩定性,可以促進經濟的穩定成長,而且核能發電可以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有利環保。
反對者則認為,興建核四會破壞台灣北部惟一的生態資源和觀光資源豐富的地方,而且北台灣都會區疏散不易,核能安全對人民的生命財產構成嚴重的威脅,此外台灣並不缺電,加上當地居民絕大多數反對核四興建;而更嚴重的是核廢料處理不易,在核廢料中有些輻射性高,而且半衰期可達十萬年之久,目前並無有效的處理方式。
對於反對興建者的疑慮,中研院李遠哲院長在民國九十五年出席「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時公開表示,以前不能接受核能,多半基於安全及核廢料因素,但是現在核電廠對每個細節都可以監控,安全不是問題;而且提供核原料的國家如美國等,已經承諾願意回收核廢料,所以反核的理由降低。更何況目前台灣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高居全世界第三名,每年十二點四噸(美國十九點九五噸最高)遠超過全世界三點九八噸的平均值,李遠哲院長指出,由於京都議定書生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是當務之急,而興建核四有助於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因此他建議政府應盡速完成核四興建。
這個主張當然受到反核人士的批評,他們認為,全世界推動二氧化碳減量的方向是全力發展再生能源和光電科技,而非推動核能發電,因此政府的政策應該是鼓勵節約能源,並積極開放光電科技和再生能源。
如果根據上述正反雙方意見的陳述,你認為核四廠該不該興建?不論你的答案是什麼,你覺得反對者的意見完全沒有道理嗎?
自由社會的特點
核四興建與否的爭議,不但使社會付出重大的有形代價,其間所造成的人民對立、政黨仇視、社會裂痕的無形損失,更是難以用金錢衡量。事實上台灣社會自由化以後,政治和社會上的各種抗爭、衝突、對立事件不斷,我們目睹「自由」所帶來的混亂和失序,核四是類似事件中持續最久、影響最深的一個範例。自由社會人民一定會這麼對立?社會一定這麼混亂嗎?當然不是。
根據美國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的分析,自由社會有三個主要的特點:
一、合理多元的事實(the fact of reasonable pluralism)。羅爾斯認為在一個基本權利受到自由制度保障的民主社會,會出現各種對立和無法妥協的宗教、哲學和道德主張,而且這種情況會持續存在,因為這不是偶然現象,而是人類理性運作的長期結果,所以衝突、對立的多元主張不可能立即消失。
羅爾斯進一步區分合理多元和簡單多元(simple pluralism),後者是指自由社會會出現不同的學說和主張,但是這只表示自由社會的意見和思想是紛歧、多樣,而只呈現各種學說的多樣性,並無法展現自由社會的特點,因為說不定在這些不同主張當中,只有一種是正確或有益於社會的,其他都是錯誤或有害的言論,所以也許政府或社會的多數應該設法去除其他不正確的主張,打壓異端邪說,最後將思想定於一尊才是正確的作法。因此如果學說只是「多」,並不能證成政府不應進行言論或思想管制。
所謂合理多元則強調自由社會中存在的各種宗教、哲學和道德主張,不只是彼此歧異,甚至對立衝突,而這些差異的學說有許多種都是很合理的,所謂學說是「合理的「,是指支持者是基於充分的理由相信該學說,而且支持者的推論合乎邏輯、知識正確、人格沒有偏差。換句話說,如果自由社會必然會產生合理多元的現象,這表示我們必須承認和自己意見不一樣的人,不一定是建立在錯誤的推論、不足的資訊、偏私的心態。如果用一個比較通俗的說法就是:意見和你不一樣的人,不一定是「頭殼壞了」或自私自利。因此羅爾斯認為自由社會面對的課題是:在當代民主社會擁有合理卻不相容之宗教和哲學主張的前提下,如何產生一個使這些合理學說能共存、共同肯定憲政體制的穩定社會。
二、只有採用政府的強制力,才能維持人們支持單一宗教、哲學或道德學說的局面,也就是說,如果要思想統一,只能靠武力。西方中世紀以宗教審判的方式鎮壓異教徒、漢代的獨尊儒術、大陸的文化大革命,背後都是用武力作後盾。
三、既然不存在所有公民都共享的單一學說,一個良好的民主社會需要一套大家都能接受、也必須遵守的共同規範,才能多元而有秩序。自由社會中個人的學說或思想可以對立或衝突,但是維持這種多元社會仍然是「一個」社會最重要的關鍵是:所有公民分享一個共同的正義觀念,透過這個正義觀念建構政治、經濟、法律、社會等各種制度,這些公共制度就是個人自由的限制,但同時也是個人自由的保障。
羅爾斯的理論是典型的自由主義學說,它區別公共和非公共領域。在非公共領域中,每一個人都享有不受政府或他人干涉的自由,譬如:要和誰結婚、早睡早起還是當夜貓子、要不要讀大學、要不要多運動等,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這些都是個人自由的範圍,他人只能透過勸告或說服的方法,而絕對不能用強迫的方式,改變你的決定。而法律的規定就是屬於公共領域,法律限制你的自由,但是也使屬於你的自由不會受到他人的侵犯。事實上自由社會就是透過法律和公共道德,使充滿多元、差異的社會,能夠和諧、穩定、有序。
如果羅爾斯的論點是正確的,則自由社會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價值多元,只要人們普遍享有基本自由,在涉及宗教、道德、哲學判斷時,會產生不同的主張和想法是極正常的事,所以多元和差異是一個不可避免的事實。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多元社會嗎?
以目前我們社會的發展狀態,大概沒有人會懷疑我們是一個多元的社會,但是如果用羅爾斯的標準來衡量,我認為我們並不是一個真正的多元社會。我們的社會雖然存在許多不同的主張和想法,但是這頂多是一種簡單多元。從人民對待不同主張者的態度,我認為我們的社會是一個「一元」社會,我們的「多元」只是有很多個「一元」的那種多元,因為我們社會有相當多的人還沒有走出威權政治的陰影,還自覺或不自覺地認為「真理」只有一個,而「我就是真理」,所以打壓不同主張就是捍衛真理,這樣的心態,當然是一元而不是多元。
一九九八年我因為投入台北市長選舉的助選工作,結果被對手指控為「新賣台集團」成員之一。指控一個人是賣國賊,是對他人格極大的羞辱,稍微有良心的人,都會慎重其事。如果政治立場不同,就進行人格上的抺紅抺黑,使他人承受精神上的折磨、恐懼和威脅,這種對待不同意見者的作法,其實和獨裁無異,因為除非用威權獨裁的暴力方式,才能統一思想,否則意見不同是自由社會自然發展的必然結果。
台灣的人民之間會產生那麼多的對立和仇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認為自己的主張就是真理,和我不一樣的人就是壞蛋,對於壞蛋,採用羞辱、謾罵、攻擊、甚至於以極不人道的方式對待,都是正當的作法。把自己的同胞,只要想法不一樣,都當成「敵人」看待,這種人缺乏的就是「自由的」(liberal)心靈,這種人的心態其實就是獨裁者的心態,這種心態才是自由社會真正的障礙。
米蘭昆得拉在他的小說《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中有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
「任何一個認為中歐某些共產黨當局是一種罪惡特產的人,都看出了一個基本事實,罪惡的當局並非由犯罪分子們組成,而是由熱情分子組成的。他們確認自己發現了通往天堂的惟一通道,如此英勇地捍衛這條通道,竟可以迫不得已地處死許多人。後來的現實清楚表明,沒有什麼天堂,只是熱情分子成了殺人的兇手。」
這段話的意義應該很清楚,許多具有排他性的理想主義者,最後可能成為殺人的劊子手,因為他們自認自己的主張就是真理,所以用殺人的方式剷除所有通往真理的障礙就是合理的。所有的獨裁主義者,像希特勒、列寧、毛澤東,都是某種形式的理想主義者,而他們的排他性都是因為缺乏多元的心態。
雖然我們不可能再像過去的獨裁者一樣,透過武力的方式鎮壓異己,但是語言的暴力卻充斥這個號稱自由的社會,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愛台灣」這句口號。「愛台灣」已經成為政治上打壓異己最簡單、有效的方式,這個口號像是一道符咒,對「敵人」可以產生精神凌虐,對自己則可以消災解厄,只要給「敵人」貼上「不愛台灣」的標籤,就足以讓他們百口莫辯、寢食難安。
法國思想家伏爾泰(F. M. A. Voltaire, 1694-1778)有句名言,常被拿來當成自由社會的指標:「我不贊成你所說的,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嚴格地講,一個普遍缺乏自由心靈的社會,並不是一個多元社會,雖然我們的制度確實是一個自由的體制,但是我們的人民心態和素養卻是威權、排他,換句話說,我們缺少的是自由社會公民所應該具有的道德,因此我們離真正自由多元的社會,還有一段漫漫長路。
什麼叫做「容忍」?
總結前面所說的,如果我們要成為一個成熟的自由社會,最主要的關鍵並不是制度,而是公民道德,一個健全的自由社會,大多數的公民需要具有適度的公共道德,我認為第一個需要培養的道德就是容忍差異,因為它是使多元差異社會能夠長期維持秩序和穩定的惟一處方。
「容忍不同意見」這句話,在我們的社會並不陌生,政治人物也常常公開強調這樣的想法,但是現實社會中卻不是這麼一回事,為什麼?主要的原因有二:一、對「容忍」的精神缺乏瞭解;二、對「多元價值」缺乏深刻的認知。
「容忍」一個人或一件事,背後隱含的心理狀況是:為了避免進一步的衝突,容忍者是心不甘情不願地接受現狀,所以「容忍」通常是出現在優勢一方,如果「我容忍你」這句話出自一個弱勢者口中,顯得有點怪異,譬如:一個高頭大馬的大漢在黑夜暗巷持刀搶刼,被搶的夜歸女子交出自己的錢包時,如果說:「我容忍你的行為。」這是很荒謬的,因為她根本就沒有「容忍」這名搶匪的實力。由於弱者沒有能力征服對手,所以弱者避免衝突或進一步受害的方法,不是撤退就是求饒,只有強者的退讓才叫「容忍」。
台灣的政治人物常常在自己處於弱勢時,才高喊「容忍不同意見」的民主大道理,希望用「民主」搏取對手的寬貸、社會的同情;但是當自己居優勢時,則會搬出另一塊民主招牌「少數服從多數」,要求對方俯首就範。「容忍」在我們的社會之所以只停留在口號階段,就是因為大多數人並沒有體會到:它不是外在的工具,而是一種內在修養。有能力打壓對方卻不這樣做,其實是一種風度、一種品格。
每次立法院重大議案的表決,呈現的就是一個缺乏容忍的政治,當電視畫面出現有人霸佔主席台時,一定是優勢者想要「強渡關山」。而弱者用這種方式抵制,其實也是另一種形式的不容忍,因為這是表決人數的少數,希望在比「力」上展現強勢的一種作法。
民進黨內有些人士常常把台灣的民主成就,全部歸功於他們的努力,這也證明所謂的「民主人士」不能理解「容忍」對自由民主的重要性。民國六十八年的「美麗島事件」應該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中最關鍵的一個事件,以當時國民黨強大的政經實力、龐大的警察和特務系統以及民意的普遍支持,如果蔣經國當時下令重懲施明德等「首惡分子」,台灣的民主發展根據保守的估計,至少也會延遲二十年。蔣經國當時絕對有能力重創「黨外」,但是他採取的方式是「容忍」,有權力者能夠壓制自己的權力,是一件極不容易的事,這是台灣自由和民主發展的重要契機,蔣經國對民主的貢獻不應該被完全抺煞。
所以一個人有沒有民主風度,最重要的觀察點是:當他具有絕對的優勢壓制不同意見者的時候,他用什麼方式對待他人。因此「容忍差異」是自由社會成熟人格的必要條件。其實容忍不同意見只是民主社會公民最起碼的品德,如果我們期待一個更成熟的民主社會,我們的公民就不只必須容忍歧見,而且更需要進一步彼此能相互「尊重」。但是以目前的台灣社會,如果能夠把「容忍」內化成公民的一種品格,已經算是一項成就。
什麼叫做「多元價值」?
涉及好壞、美醜的判斷,我們稱為價值判斷,有些哲學家認為價值判斷不同於事實判斷,「蔣介石是一個大壞蛋」是價值判斷,而「地球是圓的」則是一個事實判斷。價值判斷好像比較主觀,因人而異(當然也有哲學家認為價值是客觀的,但是至少認為「有些「價值判斷是主觀的應該比較可信),張三認為「蔣介石是一個大壞蛋」,李四可能認為「蔣介石是民族英雄」。而事實判斷則是客觀的,如果李四不同意張三「地球不是圓的」的主張,只證明李四缺乏知識,並不能改變「地球是圓的」之客觀事實。就是因為有些價值判斷會因人而異,所以多元價值在一個人人都可以自由表達自己想法的社會,似乎必然是一個常態。
核四的爭議是呈現合理價值觀多元的一個好例子。雖然我對核四廠興建與否缺乏足夠的知識,所以對這個問題保持中立,但是由於大多數自認為具有「進步」思想的人,基本上是反核的,所以我要扮演「魔鬼代言人」的角色替擁核者辯護,藉以說明多元價值的深層意義。
反核人士最大的憂慮就是安全,他們認為一旦發生類似車諾比爾的核電廠事故,將會造成極嚴重的生命威脅。「安全」確實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價值,但是這個價值並不是絕對的,開車、坐飛機、游泳、登山、打球、跑步甚至決定和誰結婚,哪一樣是百分之百安全?即使在路上走也不一定安全,因為可能碰到警匪槍戰,不小心被流彈打到,也可能被酒醉駕車者撞個正著。甚至待在家裡也不一定安全,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六日晚間,華航一架班機從峇里島起飛,即將降落中正機場時,在桃園大園墜毀,其中有六人在地面上被飛機撞死,這就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人生就是冒險,沒有人因為「安全」的理由而不從事登山、開車、打球、游泳等行為。譬如說,如果一生都關在牢裡,一定比在實際生活中過日子安全,但是有人會選擇坐一輩子牢嗎?當然不會,因為除了「安全」之外,「自由」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價值,人們寧願享有自由而願意在生活中冒險。
此外,如果「安全」這個價值得到適度的保障,相對的,其他的價值會變得比較重要,譬如:如果飛機失事的機率是千分之一,當然很少人會選擇搭飛機,但是如果失事率是幾千萬分之一,即使搭輪船的安全度是飛機的兩倍,相信幾乎所有去美國的人都會選擇飛機,因為這時候「時效」這個價值比「安全」重要。譬如另外一個在當代受到重視的價值是「環保」,但是這個價值也不是絕對的,否則最能實現環保的作法是:回歸到茹毛飲血的原始生活;為了過比較「好」的生活,相信大多數贊成適度的犧牲一點「環保」是合理的。
每一個人的人生其實都是不同的價值選擇構成的,有些人為了錢,肯卑恭屈膝、備嘗羞辱;有些人為了尊嚴,即使挨餓,也不食嗟來食。安全、自由、效率、尊嚴、財富、權力等,都是有價值的東西,但是哪一樣價值最重要?哪一樣應該優先?恐怕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答案。擁核者認為,核電廠的安全度已經相當高,所以經濟發展比較重要;反核者認為安全仍有疑慮,而且電力供應並不成問題,況且可以發展替代性能源,所以反對興建核四。這難道不是仁智互見?
當然反核者還有一個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核廢料處理的問題,因為核廢料中有些元素的半衰期高達數萬年,所以核電廠對下一代的危害至巨,所以擁核者不是沒有良心就是不關心下一代。
但是這樣的指控似乎也忽略擁核者的思考邏輯,他們當然知道核廢料是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然而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一百年前女人生產像過鬼門關,因為如果胎兒的胎位不正,可能導致母親難產而死;但是以現在的醫療技術,嬰兒要在哪一個時辰出生都可以隨心所欲。根據這樣的邏輯,隨著經濟持續發展、科技研究不斷突破,難道不可能有一天核廢料的處理根本不成問題嗎?
如果反核者能夠細心聆聽擁核者的推論,也許就會發現擁核者並不是沒有良心,也不是腦筋有問題,一旦興建核電廠,擁核者和反核者所冒的風險其實是一樣的高,他們為什麼願意承受這個風險?只是因為他們的價值觀和反核者不同而已,並不是他們的價值觀是錯誤的。
我的結論是:不論擁核或反核,其實都有一套合理的說法,在一個價值觀多元的社會,我們必須承認有些價值上的衝突,幾乎無法找到一個標準答案,因為這些價值觀雖然不同,但都是合理的。當一個人深刻體認到:一個想法和你不一樣的人,可能是一個腦筋清楚、推論正確、正直、善良、誠懇的人,他的主張也有一定的道理,只是他的道理你不能接受時,就應該比較不會把「不同」解讀成「敵對」,比較不會用「仇恨」對待「差異」,因此也比較能夠體認「多元價值「的意義,以及容忍的必要性,願意學習和不同想法的人和平相處。
容忍差異才是自由的心靈
從上述的推論,應該可以清楚說明,為何自由社會需要具有容忍品德的公民,因為「自由」一定會導致「多元」,而「多元」一定會產生衝突,解決衝突的方法除了戰爭,就是「容忍」,只有容忍才能保障多元之間和平共存。因此自由社會合格的公民,不只是法律上年滿二十歲、沒有褫奪公權,而必須是品格上能夠容忍差異,容忍差異等於尊重別人的自由,只有這樣才能使自由社會持續保有生機和活力。所以能容忍差異的人,才具有自由的心靈,才是真正的自由人。
三、如果你有隱形戒指,你會做什麼?柏拉圖(Plato, 428-347 B.C.)應該是古希臘最重要的哲學家,他有一個最有名的對話錄叫做《理想國》,在這個對話錄中一位辯士提出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蓋吉士(Gyges)是為利底亞(Lydia)國王工作的一名牧羊人,有一天當他在放牧羊群時,忽然來了一場暴風雨加上地震,震開了一個地洞,他被這個景象所吸引,就走下地洞,在洞裡他看到許多驚奇的事物,其中有一隻銅馬,這隻馬的中間是空的,像一扇門。蓋吉士走進這道門,看到一具比人的體形還要高大的屍體,這具屍體的手指上有一枚金戒指,蓋吉士離開時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