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進步與環境改變,國人出國人數逐年大幅增加,不但與外國人士接觸與交往日益密切,政府機構、學術單位、民間團體或工商企業各界,在國際間進行各項交流與活動,亦日趨頻繁。通曉國際禮儀,已不再如往常被視為係從事外交工作者專屬之知識領域,而是作為一個現代國民,人人所應具備之基本常識及遵守之規範。
國人在國際性活動或社交場合,無論是參加國際會議、學術研討會,乃至公務、商務上洽訪,接待外國賓客,其進退合宜,符合國際禮儀之舉止行為,不僅能贏得國際友人尊重與讚賞,更可建立個人及國家良好形象,進而使人際關係更為和諧,工作推展更加順利,事業順暢發達,職場無往不利。
本書內容含括十個單元:
(一)日常禮節
(二)服裝儀容
(三)國旗與勳章
(四)進餐及餐席禮節
(五)宴會及席次排位
(六)酒與社交酬酢
(七)電話禮貌
(八)贈送與收受禮品
(九)高爾夫球禮節
(十)其他有關禮節
舉凡日常生活之一般國際社交禮儀,或與國際人士之交際酬酢活動等有關禮節,均扼要予以說明,簡明易行。
章節試閱
第二節 行之禮儀
一、行走禮節
1.二人以上同行,其順序以「前尊、後卑,右大、左小」為基本原則。
2.二人並行,如一方為長輩、長官或女士,另方應居其左方或左方一小步,以便必要時予以攙扶,盡保護與照顧之責。同時並可避免在路上行走時,對方可能為左後方來車擦撞之虞。
3.二人前後行,前為尊。三人並行,中為尊,右次之,左再次之。三人前後行,則前為尊,中次之,後再次之。
4.男士有代女士提攜重物、撐傘、推門、闢道之義務,亦係禮貌之舉。
5.穿越馬路,應遵守交通號誌,並行走斑馬線。不爭先恐後,如不小心碰觸他人,應表示歉意。
6.行走時,不邊走邊吃食物,吸菸或喝飲料,亦不可攀肩搭背。
7.路上遇殘障或老弱人士,應予必要之協助。
二、乘電梯
1.進入電梯,應讓女士、位高者、老弱者先進入;出電梯順序則相反,以防備電梯門急速關閉而使彼等遭撞及。
2.進入電梯,如位於電梯開關按鈕旁,對後進入之乘客,應詢問其欲抵達之樓層,並代為按鈕。
三、上下樓梯
上樓時,女士、長輩、位高者在前,男士、年幼者、位次者在其後。下樓梯順序相反,以策其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乘車座次
1.有司機駕駛之車輛
(1)如駕駛盤在左,即車輛靠右行駛國家,轎車以後座右側靠近車門為首位,左側座位次之,後座中間座位又次之,前座司機旁座位最小。如駕駛盤在右,即車輛靠左行駛,則轎車以後座左側為首位,右側次之。一般不宜讓女賓坐駕駛旁之前座。
(2)乘坐吉普車,為方便上下車,以前座司機旁座位為首位,右後座次之,左後座又次之。
(3)廂型車以後座第一排(靠門)右位為首位,其後依序為第一排左位,第二排右位、左位、中位,第三排右位、左位、中位,前座司機旁座位最小。
(4)乘坐轎車第二位或第三位者,原則上應由車後繞至左門上車,惟如在路旁,為顧及後方來車,如由左門上車有安全之虞,坐第二位及第三位者,應自右門先上車。
(5)男女同乘車時,因女士先行上車,故男士居右側座位。
(6)瞭解乘車座位高低順序,可避免上車時因禮讓而誤會。例如為示禮讓,請人先上車,如果受讓者為位高者,先上車後不得不坐於左位,後上車之位低者,卻坐於右位,推讓結果,反成失禮。
2.主人親自駕駛之車輛
(1)如主人親自駕車,主人旁之前座為尊,主賓應陪坐於主人旁之前座。其餘位次,依序為後座右側座位,及左側座位。
(2)如主人駕車,搭乘者皆坐於後座位置,此乃如同視主人為司機,極為失禮。又如與長輩或長官同車,為使其坐於後座有較舒適之空間,而自據主人旁之前座首位,此情形如同前者,亦為失禮。
(3)如主人駕車,其夫人同車,則主人夫婦均坐於前座,賓客坐於後座。除非主人主動表示,不可自據前座。
第三節 介紹與拜訪
一、介紹<.b>
1.介紹時,應先將男士介紹予女士。惟如介紹女士與年高或位尊者,則應將女士先為之介紹,位低者介紹予位高者,年幼者介紹予年長者,未婚者介紹予已婚者,賓客介紹予主人。
2.參加茶會或酒會,互不相識的人相遇,如無人介紹時,雙方應自我介紹並寒暄交談。
3.介紹時,如為政府高層官員,應稱其官銜。已婚女士,稱夫人。未婚女士則通稱小姐。
4.雙方被介紹後,可相互交換名片。
二、拜訪
1.位低者或年幼者,應先行拜訪位高者或年長者。
2.拜訪時,先徵得對方同意後並約定時間,切不可未先約妥,而唐突或冒然拜訪,作不速之客。
3.拜訪時間約定後,應遵守時間,早到固然不宜,遲到更為失禮,亦不可任意變更已約定之時間。
4.拜會外賓或長官、長輩,應確實掌控時間,事先估計路程所需時間,並應考量途中交通狀況。如為避免途中發生不可預期之突發情況而遲到,最好提早抵達約會現場,等待接近約定之時間,才登門拜訪。倘遇萬不得已之情況而遲到,應先以電話通知對方,並表示歉意。
5.應妥慎安排拜會之適當時間,不宜在他人用餐、休息時間,太早或太晚時間趨訪。
6.拜會停留時間不宜太久,以免造成對方不便。
第二節 行之禮儀一、行走禮節1.二人以上同行,其順序以「前尊、後卑,右大、左小」為基本原則。2.二人並行,如一方為長輩、長官或女士,另方應居其左方或左方一小步,以便必要時予以攙扶,盡保護與照顧之責。同時並可避免在路上行走時,對方可能為左後方來車擦撞之虞。3.二人前後行,前為尊。三人並行,中為尊,右次之,左再次之。三人前後行,則前為尊,中次之,後再次之。4.男士有代女士提攜重物、撐傘、推門、闢道之義務,亦係禮貌之舉。5.穿越馬路,應遵守交通號誌,並行走斑馬線。不爭先恐後,如不小心碰觸他人,應表示歉意。6.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