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合爾巿集的一間茶館裡,
巴基斯坦男子跟美國陌生人叨叨述說自己的故事。
當夜越來越深,男子的故事漸漸透露出,兩人的相遇或許並非偶然……
生命中會有那麼些時候,一些比金錢、地位,甚至愛情更重要的東西,從心底蠢蠢湧出……
來自巴基斯坦沒落家族的成吉思,曾經努力編織美國夢,而他也的確過上了許多移民夢寐以求的生活: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被曼哈頓的頂尖財務顧問公司招攬,跟氣質高雅的富家女談戀愛,擠身紐約上流社會。沒落貴族出身的他悄悄以為,命中注定他就是要過這樣的生活。然而,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什麼都變了。成吉思周遭的世界、自己深愛的女人、內心的自我認同,所有的一切開始分崩離析,而一些過去從沒注意過、潛藏在心底最深處的東西,開始慢慢湧出。
來自巴基斯坦的成吉思在美國過著許多移民夢寐以求的生活: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晋身曼哈頓財務管理菁英的行列,還跟家境富裕、氣質高雅的女同學談戀愛,擠身紐約上流社會。但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一切都變了,成吉思的自我認同陷入劇烈的掙扎。
全書由成吉思在拉合爾茶館裡跟一個美國陌生人的「對話」寫成,雖說是對話,讀者卻只能聽到成吉思單方面的聲音,美國人則始終神祕地躲在陰影裡。成吉思向美國人叨叨述說自己的故事,說到最後他決定放棄大好前程與富足人生,回到家鄉拉合爾,變成一個仇恨美國的激進分子,也就是眼前這個蓄鬍子、有點陰沉的敘事者。
故事接近尾聲,夜也很深了,成吉思陪美國人走回他的飯店,兩人身後似乎還跟了一些人,美國人愈來愈不安,伸手進口袋裡彷彿要掏出什麼,全書結尾在控制得恰到好處的懸疑氣氛中達到高潮。
作者簡介:
莫欣‧哈密(Mohsin Hamid)
一九七一年出生於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拉合爾,在當地長大,後來到美國求學,進入普林斯頓大學主修公共與國際事務,畢業後又轉到哈佛大學法學院深造,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律博士學位。
之後在紐約曼哈頓的財務管理公司擔任管理顧問,也曾擔任拉合爾特約記者,目前定居倫敦。
二○○○年,莫欣‧哈密出版處女作《蛾煙》(Moth Smoke),這部小說獲得貝蒂特拉斯克(Betty Trask)文學獎、入圍美國筆會海明威文學獎,並獲《紐約時報》選為年度好書。
二○○七年,他的第二本小說《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甫出版即在美國造成轟動,不但迅速躍上各大暢銷排行榜,還入圍英國曼布克獎、不列顛國協作家獎,並且被《紐約時報》選為年度好書、《出版人週刊》選為年度小說。
譯者簡介:
謝靜雯
政治大學英語系學士,荷蘭葛洛寧恩大學英語語言與文化碩士,主修文學。
現專事翻譯,譯作有《漫步在河上》、《失物之書》等。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本書榮獲
入圍曼布克獎決選(shortlist)
入圍大英國協作家獎決選
《紐約時報》2007年年度好書
《出版人週刊》2007年年度好書
媒體推薦:
「優美,同時又令人不寒而慄。這本小說高明之處在於呈現出主人翁往上爬的企圖心與內心掙扎,他的仇恨至少有部分是針對他自己、針對那個他差點就要變成的美國人。」
--《紐約時報》
「莫欣‧哈密一點也沒有被文學技巧性的筆法難倒,反倒樂在其中,語帶雙關的敘事一開始是為了特殊的結構安排,到結尾時卻推演成充滿不安的高潮。」
--《紐約書評》
「作者對主人翁的塑造非常有說服力,讀到一半時,讀者即使無法認同他的行為,卻能完全理解他內心的憤怒。」
--《西雅圖時報》
「莫欣‧哈密在這部小說中表現不俗。對於九一一事件的效應,想要看看不同觀點、聽聽不同聲音,很應該讀讀這本書。」
--《華盛頓郵報》
「一則精心構築、關於對美國的癡迷與覺醒的寓言。」
--《衛報》
「這是一本好書,驚悚處有所節制,氣氛控制得恰到好處。哈密爬梳東西方最近這一輪衝突的根由,不過本書不僅寫出了仇恨的逐漸形成,敘事之中還蘊含了一股愛的力量,足以與邪惡的力量相抗衡,儘管這愛的力量最後退縮到只剩下一縷渺茫的希望。」
--《繼承失落的人》作者,2006布克獎得主/姬蘭‧德賽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複雜名字底下的平靜心靈──專訪莫欣‧哈密 /台北‧張紫蘭‧採訪、翻譯
二○○七年春,莫欣‧哈密(Mohsin Hamid)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在美國出版之後,不但迅速躍上各大排行榜成為暢銷書,同時也引起坊間熱烈的討論。媒體對這本書多有好評,讀者之間卻不乏撻伐之聲,許多批評者認為,小說裡充滿了仇恨美國的情緒,而這種情緒並無充分理據,像這樣一部以「疑似」恐怖分子的角度寫成的小說,美國人不應該還去追捧。不過,也有不少讀者認為,透過小說敘事者的告白,美國才能更了解自己,反省自己為何會招致他族如此大的仇恨。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描寫一個巴基斯坦年輕人到美國求學發展,就在事業、愛情漸上軌道之際,發生了九一一事件,喚起他內心深處的身分認同掙扎,同時他生活周遭的一切也開始分崩離析。
二○○七年秋天,《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進入曼布克獎決選,小說的文學價值獲得了肯定。在中文版《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即將出版之前,我們請作者莫欣‧哈密談談這部小說以及他對身分認同的想法。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的構想是怎麼來的?
我在二○○○年夏天開始寫這部小說,就在我的第一部小說《蛾煙》(Moth Smoke)出版之後不久,也就是九一一事件發生整整一年以前。我的九○年代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美國度過的,我想透過小說挖掘我自己的感受,為什麼我越來越想離開那裡。我對美國的感覺很矛盾,我很喜歡美國──到現在都還是──但我卻不大想留下來。同樣的,我喜歡巴基斯坦,但我也不是很想回去。另外,我既是管理顧問,又是小說家,我的職業身分也很分裂。我的族群身分和理想身分的這些裂痕,讓我寫下了這部小說的初稿,當時只有很簡單的架構,講一個巴基斯坦籍的管理顧問決定返回自己的國家,儘管他很喜歡紐約。
這麼有爭議性的題材,你會不會擔心不好處理?
一開始不會,因為那時九一一事件還沒發生。當時我只想嘗試不同的寫作手法。《蛾煙》是以多個敘事者的聲音寫成的,文字風格比較華麗放縱,所以著手寫《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時,我用一個敘事者的聲音來寫,非常的簡單樸實。然後,初稿完成三個月後,九一一事件發生了,我書中所探討的敏感議題成了報紙頭條。我決定重寫,但維持原來的架構,背景仍舊是九一一之前。可是寫得很痛苦,而且感覺不大真實,我必須假裝不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於是我又把小說徹底重修一遍,這次直接把九一一寫進去。我說「重修」,可是其實我完全沒看之前的草稿,這部小說的最初幾稿我每次都是重新寫起,只憑記憶加入原素,所以每次草稿都很不一樣,幾乎就是不同的小說了。我花了很長時間去思考九一一、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還有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一觸即發的戰事,等我寫完第五稿,已經是二○○五年了,小說的人物和情節也定了下來,不過我還是不滿意。到那時候,我的確會擔心題材不好處理。我知道自己想表達的是什麼,可是我想表達的東西很複雜,也許還帶有爭議性,我希望能用一種有力的方式把它說出來,換句話說,就是利用敘事小說的那種吸引力,傳達一些令人不那麼愉快的東西。
小說主人翁在看到雙子星大樓倒塌時笑了,美國讀者是否因此對你很有敵意?
我在朗讀會上經常會碰到一上來態度很不好的讀者,不過一旦你開始跟他們談,他們很快就緩和了。我不會說他們有敵意,有些人只是覺得生氣,或心裡不舒服,他們需要一個解釋,我就盡量跟他們解釋說:請別把敘事者的觀點和作者觀點混為一談,我的出發點是我對美國有深厚的感情,我覺得向美國讀者說這些,對美國是會有幫助的。而很多讀者都聽進去了。
這個問題你一定被問過很多遍了:雙子星大樓倒塌時,成吉思笑了,那你自己的反應又是什麼?
我害怕極了。九一一發生時我三十歲,而我在美國就生活了整整十五年,所以我可以說是半個美國人,更是個不折不扣的紐約客。我以前的室友在世貿中心上班,當時我第一個想法就是:不知他怎樣了?我不希望我關心的人遭遇不測,接著我想到:我的世界就要改變了。我的直覺告訴我,是某個穆斯林恐怖組織幹的,這之後誰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我母親在巴基斯坦看到現場轉播,歇斯底里地哭起來。她以前每年都來紐約看我,每次都住上一個月,她很喜歡紐約。我只好不停安慰她。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是用獨白形式寫成,由一個巴基斯坦人向一個美國人講述自己在美國的經歷,但讀者由始至終聽不到那個美國人的聲音。你為什麼選擇這樣的形式?
敘事者和他的聽眾同時也是小說中的人物,這種形式可以反照出美國人跟巴基斯坦人(或者說穆斯林世界)之間的相互猜疑。巴基斯坦籍的敘事者在猜:眼前這傢伙只是個普通人呢,還是衝著我而來的殺手?那個充當聽眾的美國人也是這麼想。這讓小說有了內在的情緒世界,呼應著我們外在的政治世界。這種形式是一個邀請,讀者如果接受,就會開始介入故事之中,因為最後的結局必須由讀者自己來決定。
你認為哪一方面讓成吉思比較困擾,是政治還是愛情?
我深信個人生命跟政治是分不開的,是相輔相成的。以成吉思來說,他身為巴基斯坦人的政治身分加強了他對艾芮卡的愛,而艾芮卡的遺棄又激化了他與美國的決裂。同樣的,國家也跟人一樣,國家不會是單一的整體──就連個人也有分裂的身分認同和自我矛盾的念頭;自豪、熱情、懷舊、嫉妒,各種不同觀感形塑著一個國家的行為。在穆斯林的世界,對美國事物的熱愛和對美國的憤怒是同時並存的,至於哪一方面比較強烈,是政治還是愛,這就像在問呼和吸哪一個動作比較強烈一樣,它們都是一體的兩面。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結局非常緊張,留下讓人猜測和討論的空間。你自己心中對最後一幕有沒有一個答案?是否在開始寫這部小說時就已打定主意要安排一個意外的結局?
我絕對是想安排一個沒有定論的結局,讓讀者的答案去反映出他自己的世界觀。讀者可以把這本書看成驚悚小說,也可以看成兩個古怪男子之間的一場相遇,端看讀者怎麼認知小說背景的那個世界。不過,由於我這部小說會帶讀者在情感上走一趟充滿騷動的旅程,我知道我要用一種強烈的敘事方式,要有謎團,讓人讀來更感緊張,而我希望結尾是整個故事的高潮。
你在巴基斯坦長大,在美國生活多年,現在又定居英國,你會說自已是哪國人?
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去想自己是特定的什麼人,這點很重要。人常常會對自己的身分認同感到混亂,會設法抓住某個面向去形容自己是什麼人:美國人啦、共和黨啦、穆斯林啦……這些形容都很不完整。我是一個在巴基斯坦和美國住過很多年、現在住在倫敦、喜歡吃壽司、愛寫作的傢伙,我不像成吉思,我不想選定「穆斯林」和「巴基斯坦人」這兩種身分,我寧可選擇複雜的名字而擁有平靜的內心,我不要選擇簡單的名字,然後因捨棄了其他身分而必須面對內心的掙扎。
這本書多大程度反映了你自己的經驗和感受?
我寫小說不太會去蒐集資料,主要根據自己的經驗寫。當然,《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並不是我的故事,但是我知道進普林斯頓、在紐約企業上班、在印巴兩國情勢緊張時回去拉合爾是什麼樣的感覺。如果我寫的是真實故事,我大概不會把自己寫成主角,只會當個小角色。話雖如此,我必須想像別人的感覺,想像自己是我筆下那些虛構人物,因為如果我沒辦法想像自己是他們,我就無法有同理心,而同理心正是身為小說家的核心所在,因為閱讀和創作之間所要追求的就是這個。
這本書已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在二十多個國家出版。這麼具爭議性的題材,不知在各地反應如何?
據我所知,各地反應都不錯。當然,有些評論家和讀者抨擊這部小說,這種負面反應世界各地都有,不過,總體而言正面評價比負面的多,在很多地方都很暢銷,特別是在美國和巴基斯坦。這本書入圍好幾個文學獎,被不少媒體選為年度好書,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它吸引了一群熱情的支持者,這些讀者對這本書深有共鳴。你沒辦法討好每一個人,我寧可寫一本讓一些人深愛的書,而不要寫一本大家都覺得還算不錯的書。我為這本書在英國、義大利、芬蘭、摩洛哥、印度等地巡迴時也發現,讀者對這本書的好惡並不以地域來分,不同人會有不同反應,而每個地方都會有忠誠的支持者。
莫欣‧哈密(Mohsin Hamid)
一九七一年出生於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拉合爾,在當地長大,後來到美國求學,進入普林斯頓大學主修公共與國際事務。普林斯頓畢業後,又轉到哈佛大學法學院繼續深造。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律博士學位後,在紐約曼哈頓一家財務管理公司擔任管理顧問,也曾在拉合爾擔任特約記者,目前定居倫敦。莫欣‧哈密的第一本小說《蛾煙》獲得貝蒂特拉斯克文學獎、《紐約時報》二○○○年年度好書獎,並進入美國筆會的海明威文學獎決選書單。二○○七年出版《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中譯本即將由印刻出版),在美國造成轟動。
摘自《印刻文學生活誌》2008‧三月號:莫欣‧哈密 特輯
得獎紀錄:◎本書榮獲
入圍曼布克獎決選(shortlist)
入圍大英國協作家獎決選
《紐約時報》2007年年度好書
《出版人週刊》2007年年度好書 媒體推薦:「優美,同時又令人不寒而慄。這本小說高明之處在於呈現出主人翁往上爬的企圖心與內心掙扎,他的仇恨至少有部分是針對他自己、針對那個他差點就要變成的美國人。」
--《紐約時報》
「莫欣‧哈密一點也沒有被文學技巧性的筆法難倒,反倒樂在其中,語帶雙關的敘事一開始是為了特殊的結構安排,到結尾時卻推演成充滿不安的高潮。」
--《紐約書評》
「作者對主人翁的塑造非常有說服...
章節試閱
〈第一章〉啊,我看我讓你警戒起來了,別被我的鬍子嚇到,我可是個熱愛美國的人……
先生,對不起,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嗎?啊,我看我讓你警戒起來了,別被我的鬍子嚇到,我可是個熱愛美國的人。我注意到你在找東西,不只在找東西,其實還比較像是有任務在身,既然我會說你的語言,又是本地人,我想我可以為你效勞。
我怎麼知道你是美國人?不,不是因為你的膚色,我們這個國家也有各種膚色的人,像我們西北邊界的人,就常常有你這種膚色;也不是因為你的衣著,你這套單開叉西裝和領尖有釦的襯衫,任何一個歐洲遊客都很容易在Des Moines買到。的確,你的平頭、還有你寬闊的胸膛──我敢說那胸膛是固定做臥舉的人才會有的,最重可以舉到兩百二十五磅以上吧──那的確是某一類美國人的典型;不過話說回來,不管哪個國籍的運動員和軍人,看起來常常都像這個樣子。其實,是你的舉止讓我看出你是美國人。我這樣說沒有侮辱你的意思,因為我看你的臉沉下來了,我只是純粹說出我的觀察而已。
來嘛,告訴我,你在找什麼?在這種時刻,當然只有一件事會讓你來到阿娜卡莉舊城區─—你大概也知道,這個地名是以一個愛上王子而被囚禁的名妓命名的──你到這裡來是想喝上一杯好茶。我猜對了嗎?先生,那容我在眾多茶館裡跟你建議我個人最鍾愛的一家。對,就這家。這家店的金屬椅子的椅墊沒有比別家軟,木頭桌也同樣粗糙,而且跟別家一樣,都是露天的,不過它茶的品質啊,我跟你打包票,可是無與倫比喔。
你比較喜歡那個座位嗎,背那麼靠近牆壁?好吧,只是你會比較享受不到陣陣的微風,有風吹來的時候,這熱烘烘的午後會舒服許多。你也不把外套脫下來嗎?這麼正式啊!這就不是典型的美國人作風囉,至少跟我經驗過的不一樣。我的經驗可豐富了:我在貴國待了四年半。哪裡啊?我在紐約工作,那之前在新澤西上大學。沒錯,你說對了:就是普林斯頓!你還真會猜。
我覺得普林斯頓怎麼樣?嗯,要回答這個問題,得說上一整個故事。剛到普林斯頓時,我環顧四周那些哥德式建築──後來我才知道那些建築並不比我們城裡的許多清真寺久遠,只是經過酸性處理,加上巧奪天工的石刻技術,才會看起來比較古老──我當時心想:這真是美夢成真啊!普林斯頓讓我心裡有一種感受:我的人生好像一部電影,我就是電影中的大明星,一切都有可能成真。我心想:我能進出這個美麗的校園,接觸到在各個領域裡出類拔萃的教授,還能跟未來將要成為哲學家皇帝的同學們為伍。
我得承認,一開始我高估了學生整體的程度。他們幾乎都很聰明,有不少人更是才華橫溢,但我入學時班上包括我在內只有兩個巴基斯坦人──要知道這是從一億多人口中脫穎而出的兩個喔,而美國人在選拔過程中的成功機率就高得多了。你的同胞有一千人入學,足足我們的五百倍,雖然你們的人口只有我們的兩倍。結果就是,我們非美國籍學生平均表現都比美國學生好,以我來說,我升大四的時候還從沒得過一個B呢。
現在回頭看,我懂得了那個體制的力量,既講實際、又有效率,就跟美國許許多多的事情一樣。我們國際學生是從世界各地延攬過來的,不僅要通過精雕細琢的標準測驗,還有精心製訂的評估方法:面談、作文、推薦函,透過這些篩選過程,務必從我們之中找出最優異最聰明的人。我自己在巴基斯坦的考試成績是屬於名列前茅的,除此之外我還踢足球,球技好得可以參加大學校隊,我也真的參加過,直到大二那年膝蓋受傷才退出。像我這樣的學生,他們會給你簽證和獎學金,注意喔,是全額補助喔。我們受邀進入英才教育的行列,反過來,他們也期待我們把才能貢獻給你們的社會,也是我們準備要加入的社會。大體來說,我們很樂意這麼做,我自己肯定樂意,至少一開始的時候是這樣。
每年秋天,企業到校園徵才,普林斯頓會撩起裙擺──你們在美國會這麼說──露點皮肉給他們瞧瞧。當然,普林斯頓露的是上等皮肉:年輕、聰明、能言善道,不過即使在那一堆皮肉之中,我大四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我是特出的。這麼說吧,我是個完美的胸部:古銅色、豐滿、彷彿不受地心引力影響,我有自信自己想要什麼工作就能到手。
只有一間公司例外:安德伍參孫。你沒聽過他們?他們是一家評估公司,專門告訴客戶哪家企業值多少錢,據說他們的評估精準得可怕。他們規模很小,其實就像一家精品店,人員非常精簡,但薪水很高,給剛畢業社會新鮮人的底薪也有超過八萬美金。但更重要的是,他們給你一套扎實的技能,還有響亮的品牌,響亮到什麼程度呢?只要在那兒當分析師當個兩三年,就等於保送哈佛商學院了。因為這樣,普林斯頓二○○一年那屆,有超過一百個學生把成績履歷寄給安德伍參孫。有八個人屏雀中選──我要講清楚,不是錄取喔,只是面試而已──我也是其中之一。
你一臉憂慮的樣子,別擔心,這個大個兒只是服務生,你不必把手往外套底下伸,我猜你是想拿皮夾吧,我們等一下喝完再付錢就可以了。你想要一般加牛奶跟糖的茶,還是綠茶?還是要香味比較濃的特調喀什米爾茶?選得好,我也要一樣的好了,也許再來一盤水果糖條jalebis吧。看,他走了,我承認這傢伙是有點兒嚇人,可是他的彬彬有禮真是沒話說:要是你聽得懂烏爾都語,你會很驚訝他說起話來有多甜。
我們剛講到哪?啊對,安德伍參孫。面試那天,我很緊張,一點都不像平常的我。他們只派了一個人來負責面試,那人在納索飯店的一個房間接待我們,你知道嗎,只是普通房間喔,不是豪華套房;他們知道我們已經夠仰慕的了。輪到我的時候,我走進去,看到一個體型跟你還蠻像的男人,他長得也很像身經百戰的軍官。他問:「成吉斯?」我點點頭,那是我的名字。「進來吧,坐下。」
他告訴我他叫吉姆,我有整整五十分鐘來說服他把工作給我。他說:「推銷你自己吧,說說看你有什麼特別?」我從我的成績開始說,提到如無意外我應該會以特優成績畢業,還有如同我先前提過的,我還沒得過一個B。「我知道你很聰明,」他說,「可是我今天面談的人裡面,也沒有一個得過B。」這個意想不到的事實讓我坐立不安。我告訴他,我韌性很強,膝蓋受傷後我只花了醫師預期的一半時間,就完成了物理治療,雖說我再也沒辦法在校隊上踢球,可是我又能在六分鐘內跑完一哩了。他說:「那還不賴。」我頭一回覺得他好像對我有點刮目相看了,這時他又問:「不過,還有別的嗎?」
我靜了下來。我通常還蠻愛聊的,你大概也看得出來,可是那一刻,我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看著他在看我,試著體會他想要的到底是什麼。我們之間的桌面上放著我的履歷,他低下頭去看了一下,然後又抬起目光。他的眼睛冷冰冰的,淺藍色,帶著評斷的意味──不是我們一般所說的那種評斷,而是專業評估的感覺,就像珠寶商出於好奇檢視一顆他並沒打算買或賣的鑽石。過了一會──應該不到一分鐘吧,可是感覺上還要久──他終於說:「告訴我,你哪兒來的?」
我說我從拉合爾來的,拉合爾是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旁遮普的古都,人口幾乎跟紐約一樣多,這座城巿就像沉積平原一樣層層堆疊著入侵者的歷史,從亞利安人、蒙古人一直到英國人。他只點點頭,然後說:「那你有領助學金嗎?」
我沒有馬上回答他。我知道有些話題是不允許面試者提出的,比方說宗教、性傾向等,我猜助學金也是其中一項。可是那不是我遲疑的原因,我遲疑是因為他的問題讓我渾身不舒服。然後我說:「對。」他問:「國際學生申請補助的話,想入學不是更難嗎?」我又說:「對。」他說:「所以,你那時真的很需要錢。」我第三次說:「對。」
吉姆向後靠到椅背上,把腿叉到膝蓋上,就像你現在這樣,然後說:「你很有教養,穿著又體面,還說得一口高雅的口音。多數人大概會以為你家很有錢。」那不算是問題,所以我沒回答。他又說:「你這裡的朋友知不知道,沒有獎學金的話,你家根本出不起錢送你來普林斯頓?」
我說過,這是我最重要的一場面試,我也知道自己應該保持冷靜,但是我不禁越來越惱火,這樣的盤問我受夠了,於是我說:「對不起,吉姆,請問問這些有什麼意義嗎?」話一出口,比我原先預期的還要不客氣,我的嗓門提高,也變尖銳了。吉姆說:「所以他們不知道囉。」他笑了笑,繼續說:「你脾氣不小嘛,我喜歡。我也是普林斯頓的,八十一年那屆,特優畢業。」他眨了眨眼。「我是家族裡第一個上大學的。我在特倫頓上夜班,賺錢付學費,那裡離校園夠遠,大家不會發現。所以,成吉斯,你經歷過的那些我也經歷過。你很飢渴,這在我的字典裡是件好事。」
我得承認,事情有點出乎我意料之外,我不知該怎麼反應。但我知道我對吉姆心服口服,畢竟他在幾分鐘之內就把我看穿,比許多認識我好幾年的人都看得透澈。我能理解他為何擅長做評估,還有,更進一步說,為何他的公司能在這個領域裡備受推崇。我也很高興他在我身上看到他重視的東西,而我從見到他以來就動搖的信心,也慢慢開始恢復。
〈第一章〉啊,我看我讓你警戒起來了,別被我的鬍子嚇到,我可是個熱愛美國的人……
先生,對不起,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嗎?啊,我看我讓你警戒起來了,別被我的鬍子嚇到,我可是個熱愛美國的人。我注意到你在找東西,不只在找東西,其實還比較像是有任務在身,既然我會說你的語言,又是本地人,我想我可以為你效勞。
我怎麼知道你是美國人?不,不是因為你的膚色,我們這個國家也有各種膚色的人,像我們西北邊界的人,就常常有你這種膚色;也不是因為你的衣著,你這套單開叉西裝和領尖有釦的襯衫,任何一個歐洲遊客都很容易在Des Moines...
推薦序
【導讀】美國夢碎──莫欣.哈密與其《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 /李有成
巴基斯坦前總理班娜姬.布托(Benazir Bhutto)遭到槍殺的那天晚上,我跟任教於新加坡國立大學的老同學飯後在永康街散步。走到冰館正對面一家二手光碟店的門前時,店裡的電視正好播放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新聞報導。電視音量很大,吸引我們駐足觀看。電視上是班娜姬的巨型半身像,幾占了整個畫面。主播正在播報世界新聞:班娜姬在參加群眾大會後,乘車離去時被人槍擊身亡。緊接的電視畫面相當混亂,電視台對事件的資訊顯然掌握不足,只知班娜姬站在車上探出頭來向群眾揮手時被槍手近身射殺。
班娜姬在遇難前兩個月才結束八年的流亡歲月,從杜拜回到巴基斯坦,準備參加即將舉行的大選,希望東山再起。班娜姬死於非命,原本已經動盪不安的巴基斯坦政情更形雲譎波詭,短期的動亂恐怕在所難免。班娜姬一家的悲劇頗能反映巴基斯坦獨立六十年來整個國家的坎坷命運。二○○七年十一月號的《印刻文學生活誌》曾經刊出我的長文〈在甘地的銅像前〉,我在文中約略提到近代巴基斯坦顛躓崎嶇的政治進程:「印、巴紛爭不斷,甚至不惜兵戎相見,血流成河;巴基斯坦的民主搖搖欲墜,軍閥當權,貪腐無能,不幸走上某些第三世界國家當家作主後的宿命;孟加拉雖然另自巴基斯坦分裂建國,但也是連連天災人禍,苦難重重。」班娜姬被刺身亡不幸為我的敘述再添註腳。
上面這些文字所勾勒的大抵是一般人對巴基斯坦的粗略印象,在莫欣.哈密(Mohsin Hamid)的第一本小說《蛾煙》(Moth Smoke,2000)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另一個更為墮落、更為沉淪的當代巴基斯坦社會。《蛾煙》在精神上屬於《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的文學家族,小說的敘事時間是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印度與巴基斯坦正為核子試爆劍拔弩張,南亞次半島的情勢極為險惡。在這樣的地緣政治背景之下,莫欣?哈密的小說毫不留情地暴露了當代巴基斯坦社會陰暗而又粗暴的一面:走私販毒、貪污腐敗、欺詐謀殺、司法不公,不一而足,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令人髮指的罪惡淵藪。小說的年輕主角達魯(Daru)身陷這樣的一個世界,彷彿燈蛾撲火,最後火焚身亡,只留下一嬝輕煙,這就是書名的寓意。莫欣?哈密筆下的巴基斯坦就像行將破裂的腫瘤,享譽國際的印度作家安妮塔?德薩伊(Anita Desai)就認為,莫欣?哈密眼光銳利,觀察獨到,他將當代巴基斯坦社會的權力結構由講求出身的舊封建主義轉移到以財富為基礎的新封建主義,確是見人所未見。
《蛾煙》不僅獲得安妮塔?德薩伊在《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撰文評論,美國著名女作家歐慈(Joyce Carol Oates)和南非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葛蒂瑪(Nadine Gordimer)也在書前提辭推薦。對一位新進作家而言,這些國際級前輩的青睞意義非凡。這本初試啼聲之作後來獲得鼓勵新人的貝蒂特拉斯克文學獎(Betty Trask Award)、《紐約時報》二○○○年年度好書獎,並且還進入美國筆會的海明威文學獎的決選書單。
一九七一年,莫欣.哈密出生於巴基斯坦的文化古城拉合爾(Lahore),現居倫敦的諾丁丘(Notting Hill)。成長的年代正好碰上獨裁者齊亞(Zia ul-Haq)鐵腕統治巴基斯坦——齊亞就是在一九七九年四月把班娜姬的父親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送上絞架的軍事強人,自己後來卻死於直昇機失事。《蛾煙》的敘事背景雖然是一九九○年代末期,但敘事中有關販毒與吸毒的情節其實可以溯及齊亞主政的一九八○年代。齊亞是美國的盟友,與美國聯手對抗由蘇聯所支撐的馬克思主義阿富汗人民民主黨政權,因此獲得美國的大量援助,同時齊亞也默許海洛英氾濫,從中謀取暴利,以挹注當時對抗阿富汗所需的巨額軍費。
莫欣.哈密童年時期曾在美國北加州度過,由於他的父親在史丹福大學修讀博士學位,因此他就在帕羅奧多(Palo Alto)上小學。後來回到拉合爾,在拉合爾念完中學後,他再度來到美國,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主修公共與國際事務。在普林斯頓大學期間,他還選修了歐慈與莫莉生(Toni Morrison)的文學創作課程。《蛾煙》完成於一九九三年,初稿是他交給莫莉生的作業,這一年莫莉生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回想他在文學創作上的起步階段,他認為這兩位良師對他的啟發甚大。普林斯頓畢業後,他轉到哈佛大學法學院繼續深造,曾經選修年輕講師李察.巴克(Richard Parker)所開的法律與文學這門課,《蛾煙》也曾經過他的過目。
莫欣.哈密於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學院的法律博士(J.D.)學位,不久即加入紐約曼哈頓的一家財務管理公司擔任管理顧問。二○○一年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時,他剛被公司派駐倫敦不久。他發現九一一之後情勢大變,整個美國陷入近乎瘋狂的愛國主義之中,伊斯蘭教徒的處境非常困難,恐怖分子、美國政府及大眾媒體似乎有志一同,聯手合擊,在美國社會中製造恐慌與恐懼。莫欣?哈密在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的訪談時指出,自九一一之後,人們即生活在一個過度簡化的世界:「就是我們對抗他們。還有邪惡軸心。就是伊斯蘭教對抗基督教或西方。」這以後進出美國,他的經驗說明了美國不再是個友善的國家。莫欣?哈密的第二部小說企圖捕捉的正是這樣的政治氣候。《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於二○○七年面世,出版後佳評如潮,不僅暢銷,還進入曼布克獎(The Man Booker Prize)決選小說之列。莫欣.哈密認為,這本小說之所以廣受重視,部分原因可能與其出版時機有關。「幾年前出版像我的這本小說比較困難。我想現在已開始有傾聽這類故事的飢渴。」他說。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屬於日漸增多的後九一一小說。九一一恐怖攻擊已經事隔將近七年,但其效應至今仍然餘波盪漾,全球的地緣政治與地緣文化固然因之改觀,阿富汗戰爭與伊拉克戰爭也師老無功,結束無期,非但死傷日增,而且似乎無日無之,這兩個國家的人民家亡城毀,數百萬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中東與南亞的和平一時無望;而美國所發動的反恐戰爭更是鋪天蓋地,幾乎以全世界為戰場,某些舉措卻又過猶不及,甚至違反人權,戕害自由,不符公理正義,在古巴島上的美軍關達納摩(Guantanamo)拘留營已經成為美國之恥,也難怪越反恐似乎恐怖分子越多。環繞著九一一恐怖攻擊的各種報告、考察與論述可謂汗牛充棟,不少作家、藝術家、電影工作者更以其文化生產,從不同角度、形式與立場介入對九一一的挪用、詮釋、批判,乃至於再創造。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出版前曾經數易其稿。莫欣.哈密在二○○○年夏天開始創作這本小說,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三個月完成初稿,情節所敘主要涉及一位任職於紐約的管理顧問決心回返巴基斯坦的心路歷程,這樣的情節顯然自傳性很強。九一一發生之後,莫欣.哈密決心另起爐灶,把小說重寫,並且把背景擺在九一一之前。第二稿完成後,莫欣.哈密認為完全不去面對或處理九一一似乎有些矯情,於是決定徹底修訂第二稿,而且要把後九一一的效應納入小說中。由於九一一的各種衝擊日漸擴大,莫欣.哈密花了不少時間思考九一一事件,以及隨後發生的反恐戰爭——包括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乃至於印度與巴基斯坦之間的宗教爭執在內。這段時間他又重寫這部已經多次易稿的小說,在他完成第五稿時,已經是二○○五年了。他的經紀人和《蛾煙》的編輯看過第五稿後並不滿意,他們認為這本小說的理念可取,可惜整個呈現方式是個敗筆。就在莫欣.哈密向其未來妻子求婚的這一天,他接到出版社捎來的壞消息。出版社的編輯也是對小說的形式不盡滿意。據莫欣.哈密透露,第五稿採用美國人的聲音,以第一人稱平鋪直敘的形式推展情節。幾經思考,他決定再易原稿。在接受他的英國出版商的訪談時,莫欣.哈密表示:「我決定採用一種既優雅而又具威脅性的聲音,一種含混的時代錯誤的聲音,根植於巴基斯坦菁英學校的英印傳統,隱含某種較古老的價值系統與長久的歷史自尊。」於是他選擇了兩個觀點、兩個視境,擺在同一個敘事者身上,讓這位敘事者出入於美國與巴基斯坦這兩個現實,互相映照,互相糾纏。這份第六稿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這位第一人稱的敘事者也就是小說的主角成吉思(Changez)。《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原書雖然不滿兩百頁,卻是莫欣.哈密經營了六年、六易其稿的心血結晶。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的形式結構很像舞台上的獨白,或者說對白——至少是對白的情境,只不過我們聽到的只是一個人的獨言獨語,卻聽不到另一個人的反應或答話。說話者是成吉思——由於小說中的他對美國的態度前後不一,有些書評者就認為他的名字Changez意指改變(英文的change),其實這是烏爾都語(Urdu)的Ghengis,也就是曾經以鐵蹄橫掃歐亞大陸的成吉思汗。Changez是南亞一帶相當普通的男性名字,如果一定要從中尋找象徵意義,這個名字當然指涉男主角成吉思的東、西方(巴基斯坦與美國)雙重經驗。莫欣.哈密否認這本小說的自傳性,男主角的成長、教育及工作與他的經歷雖有若干雷同之處,但那只是出於寫作上的方便,因為他習慣取材自本身所熟悉的經驗。
小說的情節在過去與現在之間穿梭來回。成吉思是一位約二十五歲的巴基斯坦年輕人,一個暮春的午後,他在拉合爾阿娜卡莉舊城區(Old Anarkali)的一家茶館遇到一位美國人,於是開始與他攀談,這一談就是大半天,一直到服務生「晚班的下班時間也到了」,他們才一起離開茶館。成吉思陪這位美國陌生人往旅館的方向走去,他把他們的路程稱作「午夜漫步」,可知這兩個陌生人的談話——或者說成吉思的個人獨白——持續了好幾個小時。莫欣.哈密承認,這樣的談話情境在現實中不太可能,因此這樣的談話更可能隱含現實之外的政治與文化寓意。成吉思設法刺探這位美國人來到巴基斯坦的目的,美國人顯然不願據實以告,不過從美國人的種種反應來看,他不認為這個美國人是個單純的遊客。他對美國人說:「已經排除你是遊客,只是來到這世界一隅漫無目的遊蕩的可能性了。」
成吉思的談話大部分與他的美國經驗有關。他出生於拉合爾,在這座城市長大。拉合爾是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古都,用成吉思的話說,「這座城市就像沉積平原一樣,層層堆疊著入侵者的歷史,從亞利安人、蒙古人,一直到英國人。」這句話深具後殖民批判,當然也一語道盡強權下許多第三世界國家與社會的普遍命運。成吉思屬於巴基斯坦上層社會的仕紳階級,從曾祖父到父親三代,上的都是英國大學,只是在後殖民的巴基斯坦,這一類仕紳階級已經逐漸凋零,取而代之的是「那些靠合法或非法事業起家的新興企業家階級」。成吉思一家經過幾代分產之後,已經家道中落,因此等他負笈普林斯頓大學時,他必須「在校內兼三份工作」,才能支付他的留學費用。成吉思選擇到美國的長春藤盟校深造,而沒有像他的父祖輩那樣到殖民宗主國的英國升學,當然也饒富象徵意涵:美國的全球新霸權顯然已經取代舊日的大英帝國,支配獨立建國後的巴基斯坦社會。
成吉思就讀普林斯頓時有一次與同學到希臘旅遊,認識了同校的美國女同學艾芮卡(Erica)。艾芮卡住在紐約,志在創作,希望成為作家。成吉思畢業後,在百中選一的情況下進入曼哈頓的一家管理顧問公司任職。由於表現優異,很受上司器重,他與艾芮卡也同時感情日增。艾芮卡有一位青梅竹馬的戀人叫克里斯(Chris),不幸因肺癌早逝,艾芮卡無法忘情,在某個意義上成吉思只是克里斯的替身,在艾芮卡心中,他只是被動地填補克里斯留下的空位子。對艾芮卡而言,克里斯「有一種『舊世界』的魅力」。艾芮卡家庭富裕,她引領成吉思進入「紐約最核心的時髦圈子」。有書評者認為,艾芮卡的名字Erica可以被視為America的縮寫,是成吉思心嚮往之的新世界,可是這個新世界總是以自己的想像——艾芮卡心中的克里斯——來形塑別人,強迫別人聽命、順從(艾芮卡之對成吉思)。艾芮卡深陷於對克里斯的思念而無法自拔,就像美國那樣迷戀自己的價值與形象,而且總是要以自己的價值與形象強行改造別人的國家。
九一一之後,成吉思與艾芮卡見面,他發現「她整個人繃得很緊,憂心忡忡又一臉憔悴,就跟恐怖攻擊過後紐約的很多人一樣,顯得焦躁萬分」。艾芮卡後來舊病復發,住進距紐約市區有一個下午車程的一家精神療養院,最後竟然不知所終:「到了後期,她越來越常自己一個人在外頭遊蕩,有一天,她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他們在俯瞰哈德遜河的懸崖上找到她的衣服,整整齊齊地折成一疊。」莫欣.哈密自承在當代英國小說家中,他最欣賞日裔的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而在亞洲作家當中,他獨鍾村上春樹。他甚至同意自己筆下的艾芮卡具有亞洲女性的氣質,宛如《挪威的森林》中的直子;只是美國人無法理解艾芮卡對初戀的執著,因此最後她會被送到療養院,接受精神治療。
成吉思自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應聘進入設於紐約曼哈頓的安德伍參孫(Underwood Samson)公司擔任管理顧問。這是「一家評估公司,專門告訴客戶哪家企業值多少錢,據說他們的評估精準得可怕」。成吉思第一天到安德伍參孫報到時,即被公司大樓的氣勢所震懾:「他們的辦公室座落在市中心一棟大樓的四十一跟四十二層,把拉合爾任何兩幢大樓疊在一起,都沒這棟大樓高。雖然我搭過飛機,也去過喜馬拉雅山,但是從他們的大廳看出去的景觀,那種氣勢,還是讓我非常震撼。我這才明白,這裡跟巴基斯坦是兩個世界……。」
安德伍參孫英文原名Underwood Samson的開頭字母是US,正好是美國的國名縮寫。莫欣.哈密在這本小說中耽於操弄名字寓意,這是另一個例證。安德伍參孫是間顧問公司,本身並未從事製造或生產,但是公司的生意擴及全球,是美式全球資本主義的具體象徵,膜拜的是新自由主義至高無上的神祇:市場。成吉思即曾被派到馬尼拉與智利的法耳巴拉索(Valparaso)去評估當地公司行號的財務與價值。成吉思最初完全認同安德伍參孫所擁抱的企業價值,同時也對自己的工作和角色感到自得。公司裡所有的人「都來自菁英學府:哈佛、普林斯頓、史丹福、耶魯:我們全都散發出一種自信的自我滿足感」。身為全球企業的一員,何況還定居在全球資本主義中心的紐約,難怪成吉思這位來自第三世界的菁英要躊躇志滿,意氣風發:「我感覺自己沐浴在一股溫暖的成就裡,沒什麼能再困擾我,我是個年輕的紐約客,紐約就在我腳下。」成吉思在被派往馬尼拉期間,也就是直接面對同屬第三世界的人民時,他努力表現自己的美國屬性:「在我的尊嚴許可的範圍內,我盡量讓自己言談舉止更像美國人。」就像成吉思的女友艾芮卡一樣,安德伍參孫也是美國夢的象徵。至少在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成吉思曾經短暫實現他的美國夢。
對於第三世界或邊陲國家而言,象徵美國夢的安德伍參孫卻是一場夢魘。這場夢魘當然也是一場全球化的進程,成吉思參與這個進程,只是開始時他毫無自覺。他和同事飛到馬尼拉評估一家音樂公司,其中的參訪行程甚至讓他「覺得大權在握,因為我知道我們的團隊正在塑造未來。這些工人會不會被炒魷魚?這些CD會不會轉移陣地到別的地方去製造?」。換言之,遠在紐約曼哈頓某一幢大樓的安德伍參孫可以決定萬千公里之外某些工人的命運,而與這些工人毫不相干的幾個菁英就可以左右他們的未來。
在智利的法耳巴拉索,成吉思奉派去評估一家出版公司,負責人叫璜-包蒂斯塔(Juan-Bautista),年紀很大,出版公司的老闆卻另有其人。老闆有意把出版公司出售,因此璜-包蒂斯塔很不高興。他指著成吉思質問:「靠破壞別人的生活來餬口,你不覺得不安嗎?」當他了解成吉思來自巴基斯坦的旁遮普之後,他甚至將成吉思比擬為土耳其禁衛軍(the janissaries)。這些禁衛軍「原本是基督教民族的小孩,被鄂圖曼帝國的土耳其人擄走,訓練成回教軍隊的士兵,回教軍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一支軍隊。土耳其禁衛軍非常凶悍,而且百分之百忠心,他們為消滅自己的文明而戰。」璜-包蒂斯塔的一番話如醍醐灌頂,讓九一一之後深陷認同危機的成吉思大夢初醒。他這樣反省:「毫無疑問,我是現代的土耳其禁衛軍,正當美國侵略我的兄弟國,甚至可能跟別人串通要讓我的國家面臨戰爭威脅的時候,我卻甘作美利堅帝國的僕人。」
九一一恐怖攻擊發生時,正好是成吉思留在馬尼拉的最後一晚,他在電視螢幕上目睹紐約世貿中心的兩幢大廈先後倒塌,竟然笑了起來。他對別人的苦難不是無動於衷,只不過他的心思「全陷在整個事件的象徵意義上,那就是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把美國打倒了」。成吉思的反應不只一次讓作者莫欣?哈密面對質疑。莫欣?哈密認為,將小說作者與小說角色嚴格區分還是有必要的。九一一發生時他已經先後在美國住了十五年,不僅是半個美國人,更是道道地地的紐約人。他從前的一位室友就在世貿中心上班,他擔心他的安危,因此非常害怕,他的反應不可能與小說中成吉思的反應相同。
九一一事件是個分水嶺。成吉思發現,恐怖攻擊發生之後的美國不再是一個他所熟悉的國家,種族與宗教歧視極為嚴重,而且極端排外,成吉思的鬍子竟然成為分別你我、區隔敵友的符號。他說:「留鬍子之後,我搭地鐵時不只一次被素不相識的人辱罵;而在安德伍參孫,我也似乎在一夜之間變成了眾人交頭接耳或盯著看的對象。」鬍子成為成吉思的文化屬性的一部分,是他「表示抗議的一種方式,強調文化認同的一種象徵」。個人的即是政治的,這是身體政治最好的例證。此時的美國完全「陷入一種危險的懷舊感之中。那些國旗與制服、將領在作戰指揮室裡面對鏡頭的講話、報紙頭條打出義務、榮耀等字眼」,整個國家籠罩在極端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的氛圍中。面對這樣充滿敵意的情境,在智利法耳巴拉索時璜-包蒂斯塔的一記當頭棒喝,讓成吉思從他的美國夢中驚醒過來。艾芮卡既不知去向,他於是決定離開安德伍參孫,回到巴基斯坦去。他的美國夢至此徹底破碎。
在我讀過的後九一一的小說中,《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對美國的批判最為直接、最為赤裸。莫欣?哈密曾經多次表示,小說中的批判出自主角成吉思,並不代表他的立場;不過他也說過,他之所以撰寫這麼一部小說,是因為他半生在美國度過,對美國的感情深厚。這麼說又似乎出於愛之深,責之切的善意。成吉思回想九一一之後美國的種種倒行逆施,忍不住對著眼前萍水相逢的美國人說:
你們跟攻擊你們的人有了同樣的痛苦,這讓你們跟他們有了連結,可是整個社會根本不願意去反省這點。你們陷入一種迷思,以為自己與眾不同,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你們把這種信念落實到世界的舞台,讓全球都因為你們的震怒而受到波及,連我的家人都不能倖免,遠在千里之外的他們也面臨著戰爭的威脅。這樣的美國必須有人制止,不只是為了其他國家的人著想,也為了美國人自己著想。
證諸美國這幾年來在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所作所為,這一席話義正辭嚴,寧非可信?這一席話難道真的只反映主角成吉思的想法嗎?莫欣?哈密對民族主義向無好感,對民族國家的觀念也很有意見。他在二○○七年七月十三日《衛報》(The Guardian)的訪談中表示,地緣政治對他非常重要。他這樣解釋:「說政治應該與藝術分開,政治會敗壞好的作品,對我而言,這整個觀念大有問題。」莫欣?哈密雖然無意將《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歸類為政治小說,不過他也相信,他「個人的生命與他所生活的政治世界是分不開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之所以富於政治寓意,其理自明。
小說的最後兩章敘述成吉思離開美國的經過與其在拉合爾的生活。回到家鄉之後,成吉思在一所大學擔任講師,除了講授財經課程,他還「把鼓吹巴基斯坦跟美國劃清界線當作自己的使命」。他甚至變成了許多青年男女的精神導師,更成為反對美國帝國主義的急先鋒:「當國際電視新聞台來我們校園採訪時,我跟他們說: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像美國一樣,隨時能置別國公民於死地,並且讓那麼多遠在千里之外的人擔心受怕。」他激烈的反美言論讓他的同志憂慮,擔心美國會「派一個間諜來恐嚇我,或者用更糟的手段對付我。」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中最大的謎當然是那位願意耗掉大半天時間傾聽成吉思敘述他的故事的美國陌生人。小說中獨缺他的聲音,但從成吉思的談話中也多少可以窺測此人的種種反應。在茶館裡他設法背靠牆壁,「老是煞有其事地前後左右張望」,就像「一頭野獸遠離了自己的地盤,來到陌生的環境裡,已經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捕食者還是獵物」。他還有一支「特殊的手機」,成吉思提醒這位美國人,「你輕薄的西裝料子下面鼓了出來,位置剛好就在胸骨這邊,也就是敝國的國家便衣通常配戴腋窩式槍套的地方,好用來攜帶附屬槍枝。」成吉思是說者無心,讀者則是聽者有意,尤其對照小說臨結束時,成吉思提到美國可能對他採取報復的臆測,這位美國人的身分更添神祕與聯想。這個美國人是誰?成吉思可能會面對什麼樣的命運?莫欣.哈密在小說結尾故意留下若干空白,挑戰讀者的想像力。這也是這本小說之所以充滿懸宕的原因。
李有成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國立台灣大學比較文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國立中山大學合聘教授,國立台灣大學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兼任教授,《歐美研究》季刊主編,曾任中華民國比較文學學會理事長。研究領域主要包括非裔與亞裔美國文學、當代英國小說、文學理論、文化批評等。主要著作有詩集《鳥及其他》、《時間》,文學評論與學術專書《文學的多元文化軌跡》、《在理論的年代》、《踰越:非裔美國文學與文化批評》,編有《帝國主義與文學生產》、《在文學研究與文化研究之間》(合編)等書。
【導讀】美國夢碎──莫欣.哈密與其《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 /李有成
巴基斯坦前總理班娜姬.布托(Benazir Bhutto)遭到槍殺的那天晚上,我跟任教於新加坡國立大學的老同學飯後在永康街散步。走到冰館正對面一家二手光碟店的門前時,店裡的電視正好播放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新聞報導。電視音量很大,吸引我們駐足觀看。電視上是班娜姬的巨型半身像,幾占了整個畫面。主播正在播報世界新聞:班娜姬在參加群眾大會後,乘車離去時被人槍擊身亡。緊接的電視畫面相當混亂,電視台對事件的資訊顯然掌握不足,只知班娜姬站在車上探出頭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