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村上春樹最推崇的作家,
創造出最受讀者歡迎的小說人物「兔子」!
★各界推薦~
朱炎(台大文學院院長)
王安琪(亞洲大學外語系教授)
王盛弘(台北文學年金、時報文學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吳俞萱(2009年華人部落格小說評審/樂多專欄作家)
劉韋廷(聯合文學新人獎得主)
…讀者群跑遍全台,好評推薦中!
與海明威、福克納並稱的美國文壇三巨擘,引領你渡過撼動人心的社會洪流
橫跨四十寒暑,每隔十年出版的曠世鉅作《兔子》,曾陪伴許多人度過大半人生,你是否也像書中的主角對未來感到迷惘?步入中年卻還有好多夢想來不及實現,對於金錢、愛情、未來充滿狐疑?這是一本20、30、40、50甚至60歲讀者都會醉心的動人故事。
本書的主人翁哈利,外號「兔子」。一九五一年畢業於布魯爾市區的高中,是學校籃球校隊的風雲人物;高二那年創下業餘乙組籃球聯盟的得分紀錄,高三時再度刷新紀錄,一直到它畢業後多年才被後起之秀打破。然而初入社會的兔子職場之路並不順遂,早婚的他與家境優渥的珍妮絲因為百貨公司打工的機會而共結連理。但雙方迥異的家庭背景,以及哈利不安於室的個性,使得他終難忍受日復一日相同的上班生活,學生時期懷抱的夢想、不斷地在午夜夢迴敲響他心中的鼓聲。於是,哈利選擇出走、選擇大步地開始奔跑…。
因為早婚步入家庭,可是仍懷抱年輕時未曾實現的夢想。這天下午,哈利準備要接送年幼的孩子尼爾森返家時,一股亟欲逃離現在毫無變化生活的衝動油然升起;他在開車往家中的十字路口下定決心調轉車頭,往家裡的相反方向駛離。
那夜,哈利拋棄了懷孕中的太太珍妮絲,選擇和妓女露絲同居,對親朋好友避不見面;很快的消息傳遍街坊鄰居,平日在哈利妻子娘家這一區進行佈道的牧師艾克斯,遂自告奮勇接手「苦勸浪子回頭」的任務。艾克斯透過各種管道與哈利接洽,希望進入他的內心世界,同時也暴露出這位神職人員內心裡宗教所不能到達的陰暗角落。
這樣的僵局一直等到妻子生產時,哈利才終於歸來。看似破鏡重圓的哈利和產後的珍妮絲之間,有股異樣的情緒開始萌芽。體會過放蕩、自由滋味美好的哈利,他不再甘心當一位看不見未來的平凡銷售員;與妓女露絲同居的期間,他重新獲得了肯定與自信,而且發覺一旦背棄家人期待後,生命居然開展出無限地可能性。終於,兔子又再次跑離他的家庭、跑離他的親友、跑離…。然而這一回兔子離開後,卻把珍妮絲帶入更深的絕望,命運的陰影籠罩他甫出生的女兒。
作者簡介:
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
厄普代克是享譽英語文壇的巨擘,從他筆下出版的作品集小說、詩、散文和評論無數,同時也是美國有史以來獲獎最多的作家。對他推崇備至的村上春樹曾在《閱讀約翰.厄普代克的最好場所》一書中,形容:「閱讀約翰.厄普代克就想起1968年的春天。」
評論家一致認為《兔子,快跑》(Rabbit, Run, 1960)一書出版,是其文學生涯上的重大突破。《兔子,快跑》是「兔子四部曲」中的首部作品,其他三部曲有《兔子歸來》(Rabbit Redux, 1971)、《兔子富了》(Rabbit Is Rich, 1981)以及《兔子安息》(Rabbit at Rest, 1990)。這系列作品不僅描述年輕「兔子」從高中籃球明星進入婚姻生活,更記敘歷經婚外情和中年致富、直到他過世為止的生活,同時呈現出美國戰後四十年來社會歷史的全貌。
譯者 謝欽仰
在中部大專院校教授語言學、翻譯學、英文字彙閱讀等課程。喜歡讀書、陪伴家人、逛居家用品店。希望蓋一座森林城堡圖書館,前面的草原擺放大型的恐龍,給喜歡昆蟲花草圍繞的人,一個呼吸新鮮空氣的好地方。
◎【特刊】兔子,開始快跑!你,追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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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簡介:
謝欽仰
在中部大專院校教授語言學、翻譯學、英文字彙閱讀等課程。喜歡讀書、陪伴家人、逛居家用品店。希望蓋一座森林城堡圖書館,前面的草原擺放大型的恐龍,給喜歡昆蟲花草圍繞的人,一個呼吸新鮮空氣的好地方。
章節試閱
男孩們圍著一根綁著籃框板的電線桿打起籃球。躍動的腿與呼叫的聲音正此起彼落地傳出來。球鞋踩在巷子裡鬆散卵石上所摩擦而成的劈啪聲,彷彿要將他們的吶喊彈射向上方蔚藍澈淨的三月天空裡。穿著西裝、綽號為「兔子」的哈利•安格斯壯(Harry Angstrom), 儘管已經二十六歲、並有六呎三吋高的身材了,還是選擇駐足在巷口望著孩子們嬉戲。個頭這麼高大的哈利似乎不可能像隻兔子,然而他那張偌大的臉、反白的藍色瞳孔,以及把香菸塞進嘴裡時會在他短短的人中部位出現神經質式的抽動,多少解釋了這個人為何在孩提時代會得到這個暱稱。他想著:「小孩一個接一個地出生,然後再以長江後浪推前浪的姿態不斷地推擠著我們。」
站在那兒一動也不動的哈利,讓那些真正的男孩們感到很奇怪;大伙的眼珠子直往他身上打轉。他們只在自己鬧著玩,並不是為了要表演給某個穿著雙排釦、可可色西裝、在鎮上閒晃的大人看。畢竟像這樣一個在巷內出現的成年人,對他們而言似乎是可笑的。他的車在哪兒?香菸則讓整件事看起來更加詭譎。難道他是那些想用香菸或鈔票,把小孩拐到製冰廠後面的壞傢伙之一?孩子們是聽說過這種事,卻不怎麼害怕:因為他們共有六個人,對方則只有一個。
球從籃框邊緣彈起,越過六個男孩的頭頂,落在哈利腳邊。眼見他矯健地一個彈跳抄起球,男生們嚇了一跳。他們安靜地看著兔子。而他只是瞇著眼、先將目光穿透香菸產生的藍色煙霧--發現它們縷聚一塊的深色剪影活脫是春日午後天空裡一根突兀的煙囪;再小心翼翼地把腳步站穩、緊張地用白色手掌五指箕張抓著球、可以看見指甲上大面積的半月形部份;另一隻手則從下方把球托在胸前擺動;並且為了調整節奏而耐心地輕輕去搖晃這顆球。當哈利的膝蓋往下一沉的瞬間,手上的球越過了外套右邊的領子後從肩膀向前飛去。他似乎沒有朝著籃板的方向出手,使得這球看來不會命中目標。最後、當這個目標本不在籃框內的球終究應聲入網時,他聽到那一種屬於女人呢喃低語般的進籃聲,不禁得意地大叫:「哈!」。
「運氣好。」其中一個孩子說。
「是技術好,」他回答並問:「嘿,可以讓我一起打球吧?」
那群男孩沒有人回答,只是相互對望並露出迷惘、笨拙的神情。兔子把他的外套脫下、摺整齊後放在一只乾淨的垃圾筒蓋子上;身後那些穿著粗布長褲的小孩們又開始跑動了起來。他加入這場激烈的搶球混戰,自兩隻孱弱的、有著骯髒關節的手中輕輕一拍,把球捧到了他手上。這種一如把上好皮革延展開來的熟稔彈性,讓他整個人都不自然地繃緊了、雙臂就像長了翅膀般地輕快起來--哈利感覺自己是經過多年後才又重新觸碰到這份緊繃感似的。他將手臂舉起、手中的籃球就從他的頭頂飄向籃框。正因為他感到如此精準,所以當球沒能投進時他眨了眨眼、一時之間還懷疑這一球是否為沒有碰到籃網的空心球。他問:「嘿,我要跟誰一組?」
兩個男孩不發一語地走向了他。他們三個對抗另外四個。雖然他一開始就打算放水:不進入籃下禁區打球;但它仍是場不公平的比賽,也沒人想要記分。這種不友善的沉默讓他不安。孩子們用簡短的語句在彼此吆喝,卻沒人敢跟他說話。比賽進行時哈利感覺到這些男生在自己腳邊跑個不停,而且也愈來愈氣急敗壞地想要絆倒他--但就是不肯對他開口。他不想要這種尊敬。他想告訴他們變老沒什麼,也不需要什麼特別待遇。
十分鐘後一個男孩跑去加入另一隊,於是只剩兔子和唯一的戰友以二敵五。餘下的這位男生的個頭矮小,卻流露出一種與其他同伴不同的、適合打耐力賽的自在感,他是其中打得最好的。戴著綠色絨球的編織帽剛好蓋住他的耳朵並與眉毛齊高,這使他看起來像是得了侏儒症的模樣。但他是位天生好手,這點你可以從他那種不著痕跡的走位方式、從容切入進攻的身形看得出來,還有他在移動前蓄勢待發的樣子。運氣好的話,他遲早會是中學裡一流的運動員--對於這種經歷哈利可是過來人:當你沿著小斜坡慢慢攀爬到頂端後、每個人開始為你歡呼;眉裡的汗珠讓你視線模糊、你在喧鬧聲圍繞之下飄然升起;然後你就離開了。起初那不是被遺忘、只是離開,而你會感覺到既冷靜且自由。你離開了、有點像融化那樣;然後再不斷往上爬升,直到你變成不過是這些孩子眼中鎮上「那群大人」中的一個--那基於某些古怪的理由而顯得鬱鬱寡歡、並還現身探望他們打球的一個成年男子。他們並不是忘了他,更糟的是:他們根本沒聽過他。然而在他的年代,「兔子」這個名字可是紅遍整個郡耶!他在高二那年創下業餘乙組籃球聯盟的紀錄;高三時他再次刷新記錄,而這個紀錄直到四年之後--也就是四年前才被打破。
兔子放低身體瞄準,單手投球、雙手投球、挑籃,出奇不意地切入空檔;然後轉身、跳起、出手,球平穩地飛出去。他很得意雙手對球的感覺還在,並覺得自己彷彿掙脫了長久以來的滯悶。可惜他的身體漸漸地愈來愈重,呼吸也急促了起來--他對自己的喘不過氣感到惱怒不已。此時另外那五個男孩開始呻吟、動作遲緩,其中一個孩子並且還因為被他不小心撞倒而一臉髒污地起身走掉,他見著了便立刻停下動作說道:「好了。」他說:「老頭子要先走了,加油、加油、加油!」
針對那個跟他同隊、戴著絨球帽的男孩,他補了一句:「再會了,高手。」兔子很感激這個男孩--他在其他人都繃著臉時仍不受影響地崇拜著自己。天生好手才會惺惺相惜,這種感覺盡在不言中。
哈利拿起他摺好的外套,把它像封信一樣地夾在手臂下奔跑。沿著巷子、經過廢棄的製冰廠,凹陷的卸貨走道上還放著腐爛的木製平台;垃圾桶、車庫門、網住雜亂枯萎花梗的鐵絲網片。這是三月時刻,愛讓空氣清爽了起來,萬物也煥然一新。他透過抽完菸後嘴裡的酸味品嚐到新鮮空氣;並從上下跳動的襯衫口袋扯出一包菸,在腳步不停歇的狀況下把它丟進某戶人家敞開的垃圾筒裡。他得意地細咬著上唇,用那雙特大號的仿麂皮鞋重重踩過巷子中鋪石地上到處飛揚的紙屑。
兔子奔跑著。他在巷子底拐進了另一條街:賈基山(Mt. Judge)鎮上的韋爾伯街(Wilbur Street),這是在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第五大城布魯爾市(Brewer)的郊區。跑上山坡,他先經過一片大房子--那兒全是嵌入磚塊和水泥的小型要塞、並有切成斜面的彩色玻璃門廊,以及擺上盆栽的窗戶。然後他在往另一個街區的半路上,看到一排三○年代整批蓋好的開發案;沿著山坡往上爬的木造房屋活像一組階梯,每一幢雙拼房屋與下方鄰居的距離約莫六呎,屋上兩扇遠遠隔開的晦暗玻璃窗像動物的眼睛,屋瓦的顏色從瘀青的紫色到糞土黃都有,它們的正面則是疤痕累累、但曾是白淨如雪的隔板。其中有一打三層樓的建築物,每幢都有兩扇門--第七扇門就是哈利的房子。它門前的木階已經破爛了;底下還有一個小土坑,有個迷途的玩具在裡頭慢慢地腐壞:那是個塑膠小丑。他整個冬天都看到它在那兒,但總猜想會有個孩子回來找它。
在照不到陽光的門廳哈利停下來喘口氣,頭頂上一盞燈泡灰濛濛地亮著;棕色暖氣機上並掛了三個空的馬口鐵信箱。他樓下鄰居的門在另一邊,彷若一張受傷的臉那樣關著。空氣裡總有股味道,可是他永遠也分辨不出來它是什麼--有時像是在煮甘藍菜的滋味,有時像是爐子生鏽的氣味,有時又像某種柔軟東西正在牆壁裡腐壞的霉味。他爬上樓梯、走到位於頂樓的家。
門鎖住了。他把那支小鑰匙插進鎖孔時手抖個不停、脈搏激烈地跳動著,金屬則發出刺耳的摩擦聲。但是當他打開門時卻見到妻子珍妮絲(Janice)正拿著老古董雞尾酒杯坐在扶手椅上,看著音量調得很低的電視。
男孩們圍著一根綁著籃框板的電線桿打起籃球。躍動的腿與呼叫的聲音正此起彼落地傳出來。球鞋踩在巷子裡鬆散卵石上所摩擦而成的劈啪聲,彷彿要將他們的吶喊彈射向上方蔚藍澈淨的三月天空裡。穿著西裝、綽號為「兔子」的哈利•安格斯壯(Harry Angstrom), 儘管已經二十六歲、並有六呎三吋高的身材了,還是選擇駐足在巷口望著孩子們嬉戲。個頭這麼高大的哈利似乎不可能像隻兔子,然而他那張偌大的臉、反白的藍色瞳孔,以及把香菸塞進嘴裡時會在他短短的人中部位出現神經質式的抽動,多少解釋了這個人為何在孩提時代會得到這個暱稱。他想著:...
推薦序
厄普代克「兔子系列小說五部曲」導讀
王安琪(亞洲大學外文系教授)
美國當代小說家厄普代克(John Updike, 1932-2009)從一九六零年開始,每十年出版一部小說:《兔子,快跑》(Rabbit, Run, 1960)、《兔子歸來》(Rabbit Redux, 1971)、《兔子富了》(Rabbit Is Rich, 1981)、《兔子安息》(Rabbit at Rest, 1990),這四部小說以綽號「兔子」Rabbit 的Harry Angstrom為中心人物,從他二十六歲的籃球明星帥哥,寫到他五十六歲爆發心臟病去世,構成所謂的「兔子四部曲」。一九九五年厄普代克將這四部小說,親自校訂增刪潤飾,並恢復以往因出版社編輯擔憂猥褻興訟而遭刪除的情色文字,集結成一大巨冊《兔子四部曲》(Rabbit Angstrom: A Tetralogy),高達1552頁。到了西元兩千年,因應讀者殷切垂詢,他意猶未盡又寫了一個182頁的中篇小說(novella)〈兔子回憶〉(“Rabbit Remembered”)(收錄於短篇小說集Licks of Love),交代兔子去世的後續情節。這一大本加一小篇共1734頁,應該算是比較權威的學術版本,但一般也以當年個別推出的首版的為主。目前通稱這五部小說為「兔子系列小說」(Rabbit novels)或「兔子五部曲」(Rabbit Pentalogy),這五部小說分別呈現一九五零、六零、七零、八零、九零年代的兔子故事。
厄普代克的文筆淬煉如爐火純青,精緻如「工筆畫」細描慢繪,時時是妙言巧語,處處是譬喻典故,需要細嚼慢嚥用心體會。他的短篇與長篇小說獲得十幾項大大小小文學獎項(包括兩度國家圖書獎、兩度普立茲獎、一度歐亨利獎等),可能是獲得文學獎項最多的作家。他也是少數幾位學術界與暢銷榜共同鍾愛的作家,擁有一批死忠愛戴他的學者教授和大眾讀者(通常暢銷作家不太容易獲得學院派的青睞,而學院派的作家又晦澀難懂),兩大陣營各有各的讀者,「淺者讀其淺,深者讀其深」。他那精緻細膩的勾勒技巧,三言兩語掌握神韻的洗鍊文字,閱讀困難度一如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和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更何況轉換成另一個迥然不同的語言系統,難怪多年來一直未見完整的全套中文譯本,沒有人能夠成功挑戰這等精湛文字。2008年1月上海譯文出版社推出四本兔子系列小說精裝中譯本,此次晨星出版公司一舉出版這五部兔子系列小說,其魄力與毅力值得嘉獎,其造福國人讀者也貢獻深遠,五位譯者都是國內學者和翻譯高手,功力經得起考驗,「沒有三兩三,不敢上梁山」。朱炎教授是國內首屈一指的厄普代克專家,承蒙他指派撰寫此一導讀,本人不勝惶恐。
兩千零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厄普代克因肺癌去世,全世界報章雜誌爭相報導,知名作家撰寫輓詞,一片緬懷欷噓遺憾,好久沒有當代作家的逝世引起如此廣泛的關懷,也遺憾他終究未能獲得夢寐以求的諾貝爾文學獎。他勤於筆耕,寫詩、寫小說、寫書評、寫藝評,半個世紀的寫作生涯造就平均每年至少一本著作,「兔子系列小說」已經成為他的代表作,這位「兔子」是美國家喻戶曉的故事人物,也是很多美國人自己的人生寫照,五十多年來伴隨他一同成長的讀者們,歷盡滄桑之餘格外覺得心有戚戚焉,見證「感同身受的經驗」(vicarious experiences)。
「兔子」系列故事裡有很多厄普代克自己的影子,兩人都算是白手起家,從默默無聞到事業有成,從年輕迷惘焦躁不安出發,到後來即使經濟穩定但憂患意識依然揮之不去,正如其姓名Rabbit Angstrom中angst是德文字根近乎anxiety之意,終其一生他始終處於anxiety-ridden躁鬱狀態,但卻不太瞭解到底在追求什麼,人生無常,有意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努力與收穫往往不成正比。
厄普代克「兔子系列小說五部曲」導讀
王安琪(亞洲大學外文系教授)
美國當代小說家厄普代克(John Updike, 1932-2009)從一九六零年開始,每十年出版一部小說:《兔子,快跑》(Rabbit, Run, 1960)、《兔子歸來》(Rabbit Redux, 1971)、《兔子富了》(Rabbit Is Rich, 1981)、《兔子安息》(Rabbit at Rest, 1990),這四部小說以綽號「兔子」Rabbit 的Harry Angstrom為中心人物,從他二十六歲的籃球明星帥哥,寫到他五十六歲爆發心臟病去世,構成所謂的「兔子四部曲」。一九九五年厄普代克將這四部小說,親自校訂增刪潤飾,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