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在我心降下帷幕,就在我想死卻未死之際,
為了代我死去的無辜女人,為了替她而活,我決定要報復一個女人,殺掉一個男人!!!
《入夜》從一聲槍響,兩名女子的生命路徑自此交纏糾葛開始說起。
年輕的寂寞美女瑪德蓮獨坐房中,手裡握著父親遺留給她的手槍打算了結此聲。沒料到當她扣下板機,竟是空彈膛,自殺失敗、如釋重負的瑪德蓮隨手把槍一拋---子彈卻不偏不倚地打中屋外路過的史妲。年輕無辜女子,就此死在瑪德蓮的臂彎裡。
這是《入夜》的開場,濃縮康乃爾‧伍立奇寫作精髓的壓卷之作,塵封已久,未曾面世。伍立奇苦思多年,始終無法完成這本愛恨交織、懸疑激情的小說,在他死後,遺留下推理小說史上最深的遺憾。而這本凝聚大師心血的小說,由勞倫斯‧卜洛克 ─ 現今最具風格的推理小說作家,續成出版,足可與伍立奇其他經典:《黑衣新娘》、《魅影女士》、《我嫁了一個死人》並列,絕不遜色。
康乃爾‧伍立奇,二十世紀的愛倫坡,人稱黑色電影之父;他令希區考克著迷、吸引楚浮一再改編他的作品、江戶川亂步稱讚他創造出「新形態的推理小說」;艾勒里‧昆恩說:「他能從普通事件中,提取出更恐怖、更刺激和更令人焦灼的懸念。」
他是有史以來最擅長編造懸疑情節的創作高手。他一生寫了二十幾部小說和兩百多篇中、短篇小說,皆描繪痛苦的衝擊,迴盪著恐懼、苦悶、寂寞與絕望,作品曾被懸疑大師希區考克改編為電影〈後窗〉。
《入夜》是黑色電影之父、小說界的緊張大師,康乃爾.伍立奇的夢幻遺稿;由當代推理風格大師,勞倫斯.卜洛克接力續成,一部差點成為絕響的珍貴作品於焉重生。
作者簡介:
康乃爾·伍立奇/勞倫斯·卜洛克
康乃爾·伍立奇
一九○三年十二月四日誕生於紐約市,出生後因父母離異而跟著父親度過童年,直到青少年時期才重回母親身邊。一九二一年,他進入哥倫比亞學院,但是在畢業前一年他毅然決定休學,轉而去追求他的文學大夢──活出如同他的偶像費茲傑羅那般耀眼的創作人生。
伍立奇早期作品深受費茲傑羅影響,出版的六本「爵士時代」小說,記錄了當代青年追尋音樂、愛情與生命方向的故事。其中第二部《麗池的孩子》(Children of the Ritz,1927)為伍立奇贏得一紙電影劇本合約,讓他獲得前往夢幻好萊塢闖蕩的機會。然而,一九三一年,在結束為期三個月的婚姻後,他又再次回到曼哈頓,跟母親同住直到她過世為止。
一九三四年起,伍立奇捨棄文學夢,轉型嘗試創作懸疑小說,他的題材廣泛且總能激起強烈的情緒,很快就受到矚目,賣出了上百則中短篇小說。一九四○年代,伍立奇開始出版長篇推理小說,他在這個階段發表的十一篇小說,如《黑衣新娘》(The Bride Wore Black)、《幻影女士》(Phantom Lady)、《黎明死線》(Deadline at Dawn)、《千眼之夜》(Night has a Thousand Eyes)、《黑暗中的華爾滋》(Waltz into Darkness)、《我嫁了一個死人》(I Married to a Dead Man)等等,把他推上推理小說超級明星之林,並為他帶來豐厚的收入。
四○年代末期,母親病勢日益沉重,再加上伍立奇的個人因素,讓他喪失了創作的熱情。一九五七年母親的病逝讓伍立奇飽受打擊,而後在糖尿病、酗酒、寂寞、自我憎恨的爭相折磨下,使他生命的最後階段十分難熬。那段日子他雖仍未停筆,卻經常半途而廢,草稿遠比完成的要多。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伍立奇過世。
勞倫斯·卜洛克
一九三八年生於紐約的水牛城,是當代美國偵探小說大師,他的作品得過愛倫坡、夏姆斯、尼洛.伍爾夫、馬爾它之鷹等大獎,他本人更是得到肯定其終生成就的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與美國推理作家協會大師獎。他被稱為是當代最具風格才華的犯罪小說作家,各種類型小說在他筆下駕輕就熟。他不僅在美國備受推崇,還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詡為偵探小說原鄉的歐洲。其著名的經典包括《八百萬種死法》、《酒店關門以後》。現居紐約。
譯者簡介:
劉麗真
政治大學新聞系畢業,任職出版社,譯有《死亡的渴望》、《奪命旅人》、《譚納的非常泰冒險》、《卜洛克的小說學堂》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作家王盛弘、作家朱天衣、作家成英姝、導演侯孝賢、中正大學台文所 教授郝譽翔、作家陳雪、中興大學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所助理教授陳國偉、推理評論家黃羅、PC 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新新聞副社長楊照、作家駱以軍 ──聯合推薦
後記/我所認識的黑色奇人
小法蘭西斯‧奈文思(Francis M. Nevins. Jr.)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曼哈頓喜來登羅素飯店,一個坐在輪椅上、只剩一條腿的男子,意外中風。六十四歲的他,看來卻像九十高齡。這個人名叫康乃爾‧伍立奇,有史以來最擅長編造懸疑情節的創作高手。他一生寫了二十幾部小說和兩百多篇中、短篇小說,皆描繪痛苦的衝擊,與他在銀幕上的神交好友,專拍黑色電影的名導演阿菲列德‧希區考克一樣,作品中總是迴盪著恐懼、苦悶、寂寞與絕望。在他成年之後,絕大部分的歲月,都是在長租的旅館裡跟他的母親一起度過,深陷在古怪的愛恨關係與同性戀的自我譴責輕賤中,難以自拔。母親死後,他跟著崩潰,慢慢踏上步向墳墓的旅程。
康乃爾‧喬治‧賀培立──伍立奇,一九○三年十二月四日誕生於紐約市。出生沒多久,父母關係生變,他跟著做工程師的父親,在墨西哥度過了童年。八歲,外祖父帶他到墨西哥市藝術宮,欣賞法國巡迴劇團演出的普契尼歌劇《蝴蝶夫人》,讓伍立奇第一次見識到色彩與戲劇之美感受到悲劇之動人。三年之後,一個夜晚,他在阿納華克谷地(Anahuac Valley)仰望星空,他瞭解有一天,他跟秋秋桑(《蝴蝶夫人》的女主角)一樣,不免一死。從那時開始,他就無法擺脫悲劇宿命的糾纏。「我受困在這種感受中。」他在那本未完成的自傳中寫道:「就像是某種可憐的昆蟲,被困在倒扣玻璃杯裡,想爬上杯壁,但卻不能,不能,不能。」
青少年時期的伍立奇跟著母親、阿姨、外祖父,住進了外祖父那間裝飾華麗的獨棟住宅,地址在紐約一一三街,接近晨曦公園(Morningside Park),距離哥倫比亞大學不過幾步路而已。一九二一年,他進入哥倫比亞學院,主修新聞,學費由他的父親從墨西哥市寄來。大三那年,他生了一場大病,纏綿病榻期間,他首度嘗試寫作小說。他在家裡找來一本電話簿,第一本小說草稿就是用鉛筆潦潦草草地在空白處寫出來的。一開始,他就是那種不眠不休的狂熱快手作家。「文字的長流,像電弧一樣,激射而出,滿盈在行距之中,從這一端到另一端,從我腦裡到紙張上……疲憊至極,卻又放手不得……你阻止不了,它得自己停下來才成。好容易,『嘶』的一聲,熄滅了,但是,出人意表,它突然又開始了,這讓我覺得筋疲力盡……」
身體復原得差不多,可以回學校的時候,伍立奇已經迷上寫作了。每天從早上九點到午夜,他都坐在二樓的房間裡,憤怒地書寫──門關得緊緊地,把家庭的活動阻絕在外,一尊緬甸大象頭檯燈,安在基座上,放置身後。一九二四年晚春,他的第一本小說草稿終於殺青,他跟朋友借了一部打字機,把草稿整理成別人也讀得懂的文稿。在這部小說找到出版商之後,伍立奇放棄了哥倫比亞的學業,改去追求他的人生目標──五光十色的娛樂圈、使人愉悅的爵士樂以及他這輩子最崇拜的文化偶像──費茲傑羅那慧星般一閃而逝的文學生涯。
伍立奇早期的主流文學創作充斥著費茲傑羅的影響,特別是第一部小說《服務費》(Cover Charge,1926)。這部小說記錄了爵士年代一個紈褲子弟的愛情與生命──這個孩子氣的貴公子,周旋在令人心馳神醉的愛情裡。這本書用了許多當時的流行語──六十年後看起來,彷彿是另外一個銀河系的外星人在胡說八道。《服務費》評價不高,但是主角的經歷卻古怪地預言了作者終將踏上的孤寂命運。舞廳的舞者亞倫‧沃克孑然一身,雙腿因為酒醉車禍肇事而癱瘓,他所愛的女人紛紛離他而去,最後,百般無奈,自殺身亡。「我恨這世界。」他叫道,「每樣東西進來的時候,乾乾淨淨,出去的時候,卻是一身污穢。」
《麗池的孩子》(Children of the Ritz,1927)緊接著處女作登場。這本書講述一個被慣壞的女富豪,繼承了偌大的家產,竟然堅持要嫁給司機。虛構的故事,空虛淺薄,卻幫伍立奇賺進了一萬美元的稿費以及一紙第一國際影業的電影劇本合約。於是他應邀前往好萊塢,協助小說改編,開始創作劇本。除了這些電影工作(不過,他的名字始終沒有出現在任何一部電影的工作人員名單中)以及零星投給像是《學院幽默》(College Humor)與《聰明態度》(Smart Set)等雜誌的散文與短篇故事之外,他還寫了三部長篇小說。一九三一年初,他匆匆與製片人的女兒離婚。這段莫名其妙的婚姻很短暫,災難收場。之後,他回到曼哈頓,跟母親住在一起。他最後一部主流小說《曼哈頓愛曲》(Manhattan Love Song,1932)預告了他未來的創作主軸:一對愛得死去活來的年輕男女,受到厄運的撥弄,結果一人慘死,一人孤寂以終。
接下來的兩年,他擺脫不了經濟大蕭條的連累,成為無辜的犧牲者。他的小說賣不出去,還欠了一屁股債。從戲院防火門溜進去,看免費電影,成為他當時最淒苦的娛樂。那時的他當然不知道,他正在新的創作生涯邊緣徘徊,即將成為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懸疑小說作家。
一九三四年,伍立奇終於決定放棄成為主流作家,不再夢想文學桂冠的光環,集中心力在較通俗的懸疑類型小說。同一年,他賣出三個短篇給某家通俗雜誌;一九三五年,已高達十篇。很快地,他的的名字與作品成為《黑面具》(Black Mask)、《偵探小說週刊》(Detective Fiction Weekly)、《一角偵探》(Dime Detective)以及其他推理雜誌的封面主題。三○年代,他賣出了一百多篇的中短篇小說,類型極度廣泛:模擬警方辦案的正統推理、動作派的暴力小說之外,甚至還創作了一些神祕故事。但是,他寫得最好,也最受歡迎的,始終是那種把主角逼到懸崖邊的懸疑小說,這些作品的標題自然也都充斥著陰森、絕望的調子:〈我不是你〉(I Wouldn’t Be in Your Shoe’s)、〈跟我談談死亡〉(Speak to Me of Death)、〈突然,沒了愛麗絲〉(All at Once, No Alice)、〈薄暮到黎明〉(Dusk to Dawn)、〈難逃一死〉(Men Must Die)、〈如果在我醒來前死去〉(If I Should Die Before I Wake)、〈與死者共處的生活〉(The Living Life Down with the Dead)、〈查理今晚不在家〉(Charlie Won’t Be Home Tonight)、〈永遠不見〉(You’ll Never See Me Again)。這些故事跟伍立奇的其他作品一樣,總能激起強烈的情緒,無論是走在黑暗街道上的絕望,或者是光天化日、尋常巷陌裡暗藏的驚恐,到了他的手上,總能從老套的情節中,灌注新意:從電椅前搶救無辜的主角或者失憶症患者尋求自我,都擺脫不了人類最深沉的悲哀。他的文字激情洋溢,寂寞、恐懼,是兩種主導的情緒,最激烈的動作,多半是與時間或死亡賽跑。他最具個性的推理小說,即便是圖窮匕現,也多半找不到合理的解釋。收場的時候,恐懼非但沒有消逝,反倒是四處流竄,無所不在。
典型的伍立奇小說場景,就是破破爛爛的旅館、廉價舞廳、髒兮兮的電影院,或者是分局的密室。在他的文學世界中,最冷酷的現實,至少在三○年代,就是經濟大蕭條。再也沒有任何一位作家能像伍立奇一樣,強迫我們進入一個飽受驚嚇的小人物肌理之內,跟著他進到他的公寓,看著他失業困窘、挨餓受凍的太太與小孩,還有像癌症一樣齧蝕他的憂慮。如果伍立奇的主角戀愛了,那麼他的愛人一定會消失,別說主角找不到她,甚至沒法證明這個人曾經存在過。伍立奇還會布置另外一種常見的場景:主角在腦海一片空白中驚醒──可能是急性的失憶症、嗑藥過頭、接受催眠,或者不管什麼原因──慢慢地,他確定在這段時間裡,曾經殺過人或者犯過其他的罪行,但除此之外,別無印象。警察絕無憐憫之心,惡形惡狀是天地不仁的人間版本,主要的功能就是折磨那些已經孤立無援的犧牲者。
伍立奇說,在這樣的夢魘裡,唯一的救贖就是用我們的生命去創造。如果我們的運氣沒有壞到家,一點點的愛與信任,便可以支撐我們或者幫助我們忘卻。但是,愛會死,愛人卻能繼續活下去,而伍立奇最擅長描繪的就是這種一度美好的關係,如何毀壞墮落。儘管如此,他卻極少塑造萬惡不赦的反派角色。不管是愛人,還是渴望被愛,伍立奇總能讓我們理解他,儘管我們始終為他陰暗的那一面感到恐懼心寒。
伍立奇許多篇小說或故事,純然賣弄技巧,成績不佳。情節安排甚至完全不合理。但,重點就在這裡:人生,也不合理。有些故事,巧合得離奇,他還費盡心思,營造出一個快樂的結局。由於他從來沒有創作過系列人物,所以不管是哪部作品,讀者都沒有辦法預測這故事是輕鬆,是黑暗?是悲劇作終,還是喜劇收場?這也就是他的作品始終能維持高度懸疑的原因之一。
一九四○年,伍立奇順應風潮,跟著一部分推理小說作者轉移陣地,從在封面誇張血腥的雜誌上發表短篇移往出版精裝小說。然而,讓他的短篇不同於流俗的動機、信仰與精巧布局,依舊使他的長篇在同類型中別樹一格。他在這個階段出版了十一本小說──六本用他的本名,四本以威廉‧艾利希(William Irish)、一本以喬治‧賀普立(George Hopley)的筆名發表──這批作品已經構成了無法超越的障礙。《黑衣新娘》(The Bride Wore Black)、《黑幕》(The Black Curtain)、《黑色不在場證明》(Black Alibi)、《幻影女士》(Phantom Lady)、《黑天使》(Black Angel)、《黎明死線》(Deadline at Dawn)、《恐懼的黑色小徑》(The Black Path of Fear)、《千眼之夜》(Night has a Thousand Eyes)、《黑暗中的華爾滋》(Waltz into Darkness)、《黑色交會點》(Rendezvous in Black)、《我嫁給了一個死人》(I Married to a Dead Man)。這些書在一九四○年到一九四八年間出版,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一批懸疑小說。
這是他的顛峰時期,伍立奇成為推理小說界的超級明星,收入頗豐。出版社幫他出短篇小說選集,平裝與精裝的都有。這批作品吸引了廣播編劇的注意,四○年代,掀起一股改編伍立奇小說的熱潮──「懸疑」(Suspense)、「摩列神祕劇場」(Molle Mystery Theater),只是其中兩個比較出名的節目而已。同時,好萊塢重新注意到二○年代的那個「童真年代」,以極其優渥的金額,跟他買下好些小說與短篇故事的版權。這批電影在四○年代異軍突起,形成我們今天所知的「黑色電影」(film noir)。但是金錢與名聲並沒有為伍立奇帶來快樂。一九四七年二月二日,在給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兼詩人范杜倫(Mark Van Doren)的一封信中,他對大家把他當成推理小說作家,而不是嚴肅文學的創作者,頗有微詞:「就是為了這個,我始終不喜歡回顧我在哥倫比亞的歲月,期望與成就之間的落差太大了。」另外一方面,在他身邊圍了一層怎麼也沒法穿透的自卑防護罩,就算他被譽為另外一個史考特‧費茲傑羅,他大概也高興不起來。
四○年代末期,他母親的病勢愈發沉重,再加上伍立奇的個人因素,讓他完全喪失了寫作的能力與慾望。五○年代,他在創作上可以說是毫無成績,但他跟他媽媽還算可以孤立在人群之外,舒舒服服地生活。因為繼廣播成功改編他的雜誌短篇十年之後,電視跟進,當時的經典影集──「蒙哥馬利劇場」(Robert Montgomery Presents)、「福特劇場」(Ford Theater)、「舒利茲明星玩家劇場」(Schlitz Playhouse of Stars)、「希區考克劇場」(Alfred Hitchcock Presents)、「高潮!」(Climax!),甚至當時深具影響力的「閣樓九十」(Playhouse 90)──都曾把他的作品搬上電視螢光幕。
他的母親在一九五七年離開人世,從那天開始,伍立奇也開始邁向死亡之路,他生命中剩下的十幾年,其實只是苟延殘喘,沒有斷氣而已。糖尿病、酗酒、再加上寂寞、自我憎恨的爭相折磨,他好不容易才熬過生命的最後階段。雖然他持續寫作,但經常半途而廢,遠遠比完成的小說要多得多。六○年代付梓的只有少數「描述愛與絕望」的作品。他的腿出現了嚴重的壞疽,由於諱疾忌醫好一段時間,最後被送進醫院的時,醫生別無選擇,只能截肢。手術之後,他在輪椅上坐了好幾個月,始終無法學會怎麼使用義肢走路。他好像「突然蒼老了幾十歲」,科幻小說作家馬爾伯格(Barry N. Malzberg)曾如此描述。在伍立奇晚年,他是少數幾個還能跟他維持密切關係的人士之一。「原本有稜有角的地方,現在都變成軟綿綿的膠狀物質,按下去,都不會反彈。」但他的眼睛還是「睜得大大的,略帶濕潤,就像孩子一樣地好奇與脆弱。」
他的生命在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結束,距離他六十五歲生日,還有兩個半月。
等到救護車把他從喜來登羅素飯店的走廊送到維克山醫院的時候,他已經死亡。他沒有親戚,葬禮只有五個人參加。
他生命最後階段出版的作品,絕對不是那個時候完成的。在他遺留下的文件中,我們發現他有四個寫作計畫,但都沒有收尾,只留下繁簡不一的殘篇。其中包括具有濃厚幻想成分的自傳──《生命中的藍調》(The Blues of a Lifetime),以及幾篇他打算收入小說集《我正在等你》(I am Waiting You)的主流短篇故事梗概。洋溢伍立奇風格精髓的小說《輸家》(The Loser),在他生前寫完了奠定基礎的三章。最後,就是您拿在手上這一本小說──《入夜》。
初讀《入夜》是在一九七○年,過沒多久,我出任伍立奇資產管理顧問,並且以文字(在我一九七一年為伍立奇選集《夜網》[Nightwebs]撰寫的序言)強調:這本書為伍立奇文學生涯最後二十年裡,創造出一個最驚悚的場景。如今這個故事已經完成、出版,我還是找不到理由改變先前的觀點。伍立奇可能想要放棄他最拿手的懸疑類型,回歸文學主流,但是《入夜》基本上還是沿襲了他在四○年代的經典寫法:瑪德蓮‧查默思誤殺了一個年輕的女性,陷入了自責的折磨之中。她循線找到那個女性生命中的兩個冤家,一男一女,決意代為報復。她因此有了新的身分,迂迴在那兩人的世界中,她活著的目的就是要伺機摧毀他們(卻同時愛上了她要暗殺的男主角、厭惡自己的軟弱)──熟悉伍立奇四○年代作品──《黑衣新娘》、《黑天使》──的讀者,對這種情節安排應該不會陌生。就跟他最後兩個短篇──〈她的餘生〉(For the Rest of Her Life,1968)、〈紐約藍調〉(New York Blues,1970)一樣,《入夜》證實他在生命的最後歲月,儘管如此悲慘艱苦,還是沒有喪失那種讓人不寒而慄的神奇筆觸。如今,他最具衝擊力的遺作問世,也終於讓書迷了無遺憾。
但是,這本小說中到底有多少(您一定在懷疑吧?)是伍立奇寫的,又有哪些出自卜洛克之手呢?
這本書伍立奇斷斷續續地寫了好幾年,但是他顯然不滿意開場,把初稿扔了。我們在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珍本與手稿部門尋獲的手稿是從第二十三張稿紙開始的,第一句是「房東離開之後,瑪德蓮站在那裡,一動也不動,良久。」這之前是由卜洛克開場的。
其餘的書中骨幹,都是伍立奇的原著,頂多就是在細微處潤飾編定。如果,伍立奇在世,想必也會有同樣的改動。
【涉及劇情刪除一千一百○一個字】
「我只想欺騙死亡。」在遺稿中,他曾經寫下這麼一小段話:「我只想在我生命中最熟悉的黑暗即將席捲而來,將我吞噬之前,克服一點點。在我已然逝去之後,我也只想再短暫地活一會兒。」他在他選擇的旅程終點死去,而我們也勢將尾隨。但只要讀者的心頭還是有他幽靈般的生命在盤旋,會為了他選擇那種壓抑、陰鬱的心理環境生活,為了他將深陷其中難以自拔的陷阱與孤獨,轉化成為陰影之詩,而感受悸動。那麼,這個世界還是會因為伍立奇的想像,而鮮活起來。
本文作者為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大學法學院教授,著有伍立奇傳記《你先是作
夢,然後就死了》(Frist You Dream, Then You Die, 1988)。
名人推薦:作家王盛弘、作家朱天衣、作家成英姝、導演侯孝賢、中正大學台文所 教授郝譽翔、作家陳雪、中興大學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所助理教授陳國偉、推理評論家黃羅、PC 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新新聞副社長楊照、作家駱以軍 ──聯合推薦
後記/我所認識的黑色奇人
小法蘭西斯‧奈文思(Francis M. Nevins. Jr.)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曼哈頓喜來登羅素飯店,一個坐在輪椅上、只剩一條腿的男子,意外中風。六十四歲的他,看來卻像九十高齡。這個人名叫康乃爾‧伍立奇,有史以來最擅長編造懸疑情節的創作高手。他一生寫...
章節試閱
補語/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勞倫斯‧卜洛克
我與康乃爾‧伍立奇素昧平生,儘管在很短一段時間裡,我們相距不過幾百碼之遙。他跟他的母親在百老匯與一○二街的瑪爾賽爾旅館長住二十年之久,直到一九五七年十月他母親過世才搬離該地。那年八月或九月,在我接下史考特‧梅瑞迪斯經紀公司(Scott Meredith Literary Agency)的編輯工作之後,搬到了亞歷山大旅館,往北一個街區,就是百老匯與一○三街。
我們從沒見過面,儘管回想起來,我其實是知道有這麼個人住在那裡。我在念書的時候,讀過伍立奇好些精采的黑色小說,在梅瑞迪斯經紀公司任職的時候,對他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那時梅瑞迪斯私底下編輯《搜捕》(Manhunt)──一個領導品牌的犯罪小說雜誌。每一期都會邀請一個大牌的作家發表一篇全新力作,充當封面故事。其中一期選定的就是伍立奇──儘管他不是史考特‧梅瑞迪斯經紀公司的客戶──我們付給他很優渥的稿費,請他創作一個新故事。他交稿倒是挺準時的,但直到要付印了,這才有人發現這個產量驚人的作者竟然剽竊自己的舊作。他找來一篇自己幾年前發行過的老故事,把角色的名字換一下,重新寫了開頭幾段,當成新作寄給我們。
來不及另邀新稿,印著康乃爾‧伍立奇大名的封面也準備好了。稿費付了,而且多半已經被他花個精光,看來是無計可施了。經紀公司硬著頭皮刊出這篇小說,希望不要有太多讀者發現這個封面故事其實是舊作──不過截至目前為止,據我所知,好像也沒有人發覺。
一九六八年伍立奇過世之後,在他的遺物中就有《入夜》的草稿,顯然,他斷斷續續地創作了好些時間。十七年後,著名的書商、出版家奧圖‧潘斯勒,請我把這本書整理出來,準備出版。我收到的手稿相當粗糙,可能有兩份以上的草稿混在一起,開場與中間的十幾、二十頁不知去向。
其中還有好些前後矛盾的地方。我記得,有個角色在前面的對話中,分明已經被殺
了,卻又跟主角聊了起來。伍立奇筆下的主角不是飽受罪惡感的折磨,就是浸泡在酒精之中,在神智模糊的時候想像這麼一段對話,其實是挺自然的。但我把前後的段落仔細讀過幾遍,終於確定這是死者奇蹟復活。我重寫了這個部分,把他送回墳墓。
如果要我重新續成這本小說,我想,我會改變結尾。【涉及劇情刪除三十三個字】。但這是作者選定的結局,我當時覺得我這個合作伙伴只能執行他的意旨,沒有權利擅自修改。但我現在覺得這是我的錯。改動結尾不但與整篇故事變得協調,更與伍立奇畢生的作品精神一致:我實在不應該保留他的想法。
除開這一點,我倒很喜歡我自己扮演的角色。我很高興有機會幫美國這位最具震撼力與影響力的黑色作家再添一本精采的小說。一憶及此,至今感念。
【摘文一】
她突然又發現她把槍管抵在太陽穴上。
她的生命沒有目的。
實在很難說是怎麼鬧到這個地步的。也許她的生活從來沒有目的過。她就這麼一路走來,東飄西蕩,什麼工作都做不久,始終不曾察覺她是沒根的浮萍。她就這麼渾渾噩噩地活著,運氣不壞,以前的她也不必思考生存的目的。如今,她卻得面對這了無生趣的人生,而這種對峙只讓她覺得萬念俱灰。
你的生命可長可短。你當然可以讓無聊的生命在萌芽之初就當場了結,當然也可以拖拖拉拉,過個七十、八十甚至一百個年頭。但你終究得死,一旦死了,你跟沒活過一樣。
你走了,句點。
所以,急什麼呢?
或者:拖什麼呢?
把收音機打開,她告訴自己,把電燈點亮。
但是,她再一次把槍管抵住太陽穴。再一次,她的拇指按住了槍柄。再一次,她的食指扣住了扳機。
她決定要扣下扳機了嗎?這些事情需要決定嗎?跟先前一樣,她的手指又扣緊了,只是這一次,她持續施力,狠狠地扣到底。
撞針撞在空空的槍膛中。
緊張倏地消失,身體的每一個部分都鬆弛下來了。她被寬宥,她已獲拯救。突然之間,她開始珍惜自己的生命。她為這生死一線而顫抖了起來,又為了喜獲的新生而悸動不已。一分鐘之前,她還是一副病懨懨的厭世模樣,如今,她卻因為重生而興奮不已。活著,就是一劑強心針。
她活下來了。她把武器玩弄於指掌之間,賭上了她的一切,但她贏了。
她一躍而起。明天,這把槍就會去到它應該去的地方──垃圾桶、下水道,害不了人的隱僻角落。她不再需要這把手槍了。現在她明白了:以前留著這把槍,就是為了這個時候──逼著自己站在死亡的邊緣,然後把自己的性命奪回來。她賭上恐怖的一把,這是一個她永遠不會再冒的險。
她跳起舞來,滑過房間,把燈打開,喜氣的光線流溢整個房間。然後她打開了收音機,音樂也在每個角落舞動起來。隨著音樂節奏,她的動作跟著輕快起來,她的腳步、她的心情,一會兒之前還是如此沉重,如今卻是這般飄飄然。
手舞足蹈之餘,她這才發現,那把槍還握在自己手上。
她停下腳步,瞪著手上的那玩意兒。這個差一點就把她毀了的玩意兒,成為一種抒發的工具,釋放了她的情緒,對它愛憎交織,無法分辨自己的感受。不過,有一件事情倒是非常清楚:她現在完全不想再碰這把手槍了。
她找回了絨囊,把槍放了進去,把細繩拉緊。她不禁跟著音樂以及新生的喜悅,翩然起舞,順手把槍囊往桌上一扔。她只想把槍放回桌上,但也許是因為音樂的節奏與蹦發的生機,讓她情不自禁地把槍重重甩在桌上。
槍因為這震動竟然走火了。
這聲巨響在她的小房間裡迴響得震耳欲聾。好容易她才把呼吸的頻率找回來,但胸口依舊被人緊緊揪著似地。等到回音消失,她趕緊把收音機關了,才算是重拾了真正的寧靜。
子彈飛哪裡去了?
她動起來了,歇斯底里,從雙手拍遍了全身,好像這子彈鑽進了她的身體,可是她卻不知道一樣。說來諷刺,自殺失敗之後幾分鐘,竟然險些意外死亡。但是,子彈並沒有打在她的身上。
但是,的確有顆子彈不見了。房間裡還有濃厚的煙硝味,絨囊上有個鑲了一圈黑邊的大洞,子彈就是從這裡射出來的。
她看了周邊的那幾面牆,屋內的陳設都好端端的,沒有什麼異狀。
然後,她彷彿被磁鐵吸住了,眼神瞄向敞開的窗戶。
她的眼睛往窗外望去的同時,聽見了有人在外頭呻吟。
一個女子蜷在人行道上。年輕的她啜泣、呻吟著,頭擱在瑪德蓮的大腿上。
這女人行經瑪德蓮房間對面的街上,不巧挨了這記冷槍。子彈打進她的胸口,鮮血從傷口汩汩流出。她的眼神想要集中焦點,嘴巴張開卻說不出一個字。
人潮慢慢地在她們身邊圍成一個圈圈。人們七嘴八舌,有問題,也有答案。
這女人是誰?
怎麼啦?她住在附近嗎?
誰殺了她?
怎麼啦?有一輛車開過來朝她開了一槍。瘋子吧,恐怖殺手,開輛車專在這種冷僻的社區裡打轉,搖下車窗,胡亂朝外面開槍。
天啊,在這裡?就在這個社區?
不是,這種事情哪裡都會發生。只要一個瘋子拿把槍,外帶一肚子憤世嫉俗就夠了。你說這有什麼了不起?隨時隨地都會碰得上。不是經常有這種人嗎?拿把槍胡亂從窗後開槍,有的神經病專殺小孩子,還有的人不是會開部車,隨機殺人?
對瑪德蓮來說,這些聲音都只是背景音樂。她幾乎什麼也聽不進去,因為他們都在胡說八道。冷槍不是從車裡射出來的,雖然這起意外的確是隨機的,胡亂遇到了這個無辜的女孩。
她的手槍,她父親的手槍。這把槍饒了她一命,卻找上了別的替死鬼。這是真的──武器不見血,不能夠還鞘。在第一幕出現一把槍,落幕之前,你就要讓它開火。
如今幕已落下,喜劇變為悲劇。
遠處響起了警笛聲,警車趕了過來。她充耳不聞,低頭看著她的眼睛,愈看愈深,
看著她的生命一點一滴地消失。這女孩在她的懷抱中劇烈地顫抖一陣子,接著就靜止不動了。
【摘文二】
電燈與收音機都打開了。她就坐在房間裡,一動也不動,任憑燈光與音樂流淌,等著他們上門。只是時間問題吧,她想,員警過沒多久就會找到她,敲她的房門。如果員警來了,她就會坦承不諱,把前因後果交代清楚。她是怎麼想要自殺,是怎麼樣逃過一劫,這女人是如何走過路邊,一隻無形的手又是如何選上了她,害她慘死當場。
下面這些話可能就不容易交代了:她為什麼無意識地把玩這把手槍?為什麼子彈不偏不倚飛到窗外,打進一個活生生的人體裡?
然後呢,她會怎樣?
她不知道。她的行徑在定義上或許稱不上謀殺。說得再清楚些,這是一起意外。但是這並不是說她在法律上可以全身而退。這是一起意外犯罪,肯定有些刑責要面對。這也說得過去。她奪去一個女人的生命,不管最後判她什麼,都是罪有應得。
所以,她等他們上門。回想起那個女人生命逐漸消失的場景,她的腦海不免有些恍惚。她好像輕輕地把那女人的頭放在地上,群眾讓開一條通道,等她走過,又默默地合攏了起來,沒有人問瑪德蓮任何問題,但一定有人注意到她,也一定會跟警方報告。他們當然會來,至少要找她當證人,錄她的口供:也許女子遭槍殺的時候,她在現場?也許她看到殺手,或者記下他的車牌號碼?她當然應該接受盤問,讓他們判斷她有沒有說謊。
收音機還是開著。外面,警車來來去去,群眾慢慢散掉。槍,還裹在絨囊裡,還是被她扔在桌子上。從她坐的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個子彈穿出、火藥燒焦出的醜陋大洞。
如果她那時就知道員警不會找她,也許她會再把槍口對準自己。但是她一直以為警方不可能放過她,所以,她覺得她可以把自己應得的報應交給他們。視窗的天色因為破曉而逐漸變亮,她一直在等著他們出現。
但是,他們始終沒來。
她足足等了兩天,沒離開過自己的房間,沒吃沒喝,也無法判定她有沒有睡著。她坐在椅子上,眼睛時睜時閉。
兩天之後,她知道員警不會來了。
史妲‧芭特蕾。
她只有一個名字。一個死女人的名字。這名字曾經有呼吸、有浪漫,甚至可能還有光彩。史妲‧芭特蕾。
在發現警方不可能找上她之前的兩天,瑪德蓮從收音機裡聽到這個名字。好不容易掙扎出房間,她去買了一份報紙,確認了這個事實。芭特蕾住在一間出租公寓中,距離這裡不過兩條街,很年輕,二十來歲,未婚,獨居。她在路上被一記冷槍射中,目擊證人指出,兇手開著車,突如其來,行兇後迅速逃逸。目前,查不出明顯的殺人動機,警方深信兇手隨機選取對象襲擊,也許是模仿兩個月前、兩千英里外某大城的連續殺人犯。由於媒體大肆報導,才引得這個狂人繼起效尤。
如果兇手膽敢再度犯案,媒體引用警方的宣誓,他們一定將他繩之以法。
這話的意思就是:案子辦不下去了,如果不再出現類似的案件,警方束手無策,只能看著他逍遙法外。
問題是:不會再有人開冷槍了,至少不會用這把槍。瑪德蓮把槍放進絨囊,用一個褐色的紙袋裝好,塞進她的皮包裡。她走了好久的路,隨便找個地方,把包得密密麻麻的手槍,扔進排水溝裡,任憑誰也找不到這把槍,就算是找到了,也沒有人會疑心到她。
她就這麼逃過一宗罪行。
一、兩天後,她坐在午餐櫃檯喝咖啡時,突然冒出了這個主意。她買了一份報紙,想知道史妲‧芭特蕾的命案後續報導,但是連一個字也沒找到。除非她去自首,她想,否則這事就此打住了吧。因為這新聞已經沒有什麼價值了。史妲死了,這起命案放進這個大城市中無數的無解檔案中。這新聞不會再出現了,記者根本找不到什麼新的東西可以報。
她見到那雙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她。這雙眼睛射出的光芒,好像把主人的生命也瞪了出來似地。
「妳還好吧,小姐?」
她抬頭看了他一眼。老闆臉上滿是憂慮。
「看妳的臉色這麼沉重。」他說,「好像隨時都會昏倒,或者怎麼樣。」
「沒事。」她跟他保證,「我很好。」
她應不應該主動投案?
她考慮過這個可能性。如果員警找上門,她會毫不猶豫地和盤托出。但是,他們遲遲沒有現身,等於是告訴她,貿然自首非但沒有必要,甚至會給警方添麻煩。
這是什麼意思?她無須負任何責任了嗎?
這不好吧。也許坦承罪行徒勞無功,但,她把應有的懲罰一腳踢開,從此就能問心無愧?她難道不會就此拖了一輩子的債?不會覺得始終虧欠?
欠誰呢?欠警方?欠國家?還是欠這個社會?
不。
欠史妲。
這想法一旦觸及她的心靈,就此長駐不去,而且愈發清晰。她,瑪德蓮,想要自
殺,狠不下心動手,卻害得史妲成為替死鬼。
史妲替她而死。
那麼,她理當替史妲而活。
該怎麼做呢?
史妲,她想,我想要死,是因為我的人生沒有目標。現在我有人生目標了,我要代妳而活,妳可以透過我,繼續存在這世上。但是,老天爺啊,妳是誰?過著怎樣的日子,史妲?史妲,我根本不認識妳啊!
補語/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勞倫斯‧卜洛克
我與康乃爾‧伍立奇素昧平生,儘管在很短一段時間裡,我們相距不過幾百碼之遙。他跟他的母親在百老匯與一○二街的瑪爾賽爾旅館長住二十年之久,直到一九五七年十月他母親過世才搬離該地。那年八月或九月,在我接下史考特‧梅瑞迪斯經紀公司(Scott Meredith Literary Agency)的編輯工作之後,搬到了亞歷山大旅館,往北一個街區,就是百老匯與一○三街。
我們從沒見過面,儘管回想起來,我其實是知道有這麼個人住在那裡。我在念書的時候,讀過伍立奇好些精采的黑色小說,在梅瑞迪斯經紀公司任職的...
目錄
瑪德蓮與史妲
芭特蕾太太
黛兒
賀立克先生
維克
後記/我所認識的黑色奇人 小法蘭西斯.奈文思
補語/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勞倫斯.卜洛克
瑪德蓮與史妲
芭特蕾太太
黛兒
賀立克先生
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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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語/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勞倫斯.卜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