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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法學大意(初等/特考/地方五等適用)(贈國文複選題答題技巧雲端課程)(二手書贈品)

商品資料

作者:洪正、劉力

出版社:三民輔考資訊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1-04-26

ISBN/ISSN:9789865592653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536

書況:良好

備註:無畫線註記

書況影片(商品之附件或贈品,請以書況影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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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字級

【本書適用】
這本《法學大意》適用於:
1.初等考試(初考):一般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廉政等類科。
2.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五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廉政、經建行政等類科。
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特考)五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錄事等類科。
4.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原住民特考)五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原住民族行政、戶政、錄事等類科。
5.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國安局特考)五等:行政組類科。
6.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司法特考)五等:錄事類科。

【考試利多】
初等考試每年固定舉辦,不必擔心有變數。且僅考4科,全選擇題,準備輕鬆。文、法、商、理工背景的考生皆適合參加。考選部表示國考報名人數減少的趨勢,應是受到台灣近年少子化影響,競爭者減少對於有意願投入公職考試的考生是一大優勢。

【本書優勢】
.坊間法學大意書籍又重又厚,考前真的看得完嗎?
.本科命題範圍橫跨公法、民法與刑法,怎麼準備最有效率?
.法律專有名詞又多又雜,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又快又準?

一、掌握重點
法學大意命題範圍橫跨法學總論、公法、民法、刑法與其餘相關訴訟制度,可謂浩如煙海。但是從歷屆試題分析可知,題目需要的是基本觀念和理解,只要能掌握常考條文就已經掌握本科七八成的分數。本書依據歷年出題範圍收錄常考重點,並配合110年1月最新公布法規精心修訂,讓讀者能快速進入備考核心區域。
二、平易近人
本書以淺顯易懂方式編撰內容,即使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易看懂、快速吸收。複雜的大法官解釋採重點節錄,幫讀者去蕪存菁。將投入的時間以最高比例轉化成實質的分數。各章節末尾收錄精選試題,配合常考熱點鑑往知來,快速拿分。再搭配本社出版的《法學大意搶分小法典》,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三、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107~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鐵路人員特考佐級考試試題、司法人員五等考試試題共10份,題題詳解。掌握最新命題動態,必能掌握考試致勝關鍵!

【準備要領】
一、從考古題抓重點最快
法學大意因涵蓋眾多法律概念,忙亂投入汪洋法海並非明智之舉,要迅速培養解題感,最快途徑便是勤做考古題並從中抓出常考條文。從考古題中鎖定重要條文後,即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的內容,便於集中火力進行重點突破。
二、熟記常考法條細節
由於部分考題命題的方向傾向出法條的內容,諸如:違反該法條的法律效果為何?或是該法條之要件為何?這類題目莫不以法條記憶為主,所以對於特定法條的熟記乃基本功。
三、掌握最新修法內容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有時候上榜關鍵只在一兩分之間,考生應有「一題不能少、一分我也要」的自我要求,熟練歷屆試題+吸收試題解析+複習檢討迴圈=穩固分數的不二法門。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民法(110.01.20)
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並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17歲,最低結婚年齡均為18歲,刪除未成年人已結婚而取得行為能力及刪除第981條、第990條規定。又因修正前述條文,故修正「未成年人離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收養效力僅及於被收養人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人已結婚者如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親權亦無須設置監護人」、「未成年已結婚者得請求由家分離或其家長得令其由家分離」等規定。並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2.刑法(110.01.20)
(1)鑑於妨害公務案件數量逐年攀升,犯罪手段及結果益趨嚴重,導致公務員執行職務之風險及人身安全之威脅大幅增加,修正提高第一百三十五條罰金數額,並符罰金刑級距之配置。並參酌我國常見妨害公務之危險行為態樣,增訂加重事由,並提高刑度,以保障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安全。
(2)修正第一百三十六條「公然聚眾」之要件,配合現行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修正,並提高罰金刑數額,以符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3.民事訴訟法(110.01.20)
(1)法院應以裁定或判決駁回濫訴: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例如基於騷擾被告、法院,延滯或阻礙被告行使權利,或一般人施以普通注意就可知所訴沒有依據但仍提出請求),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或依其所述的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或判決駁回之。
(2)濫訴之處罰及負擔費用:法院得對實質上為濫訴行為之原告、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各處以新臺幣12萬元以下之罰鍰。被告之日費、旅費及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分,由濫訴原告負擔,法院必須在終局裁判時一併裁判及酌定。若原告不服提起救濟,就所處罰鍰及訴訟費用,應提供擔保,以避免其利用救濟程序繼續濫訴。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初考一般行政上榜生:沈庭筠
國文:94.4分
公民與英文:86分
法學大意:74分
行政學大意:80分
準備國考試條艱辛漫長的路,雖然僅準備了6個月的時間,但這段時光卻讓人深感度日如年。看到朋友依舊揮灑青春鮮活亮麗,幾乎都要萌生放棄念頭!每當堅持不住時,我總會挑些電視劇、影片紓壓,不讓自己深陷負面情緒之中。每周規劃一天空閒時段,讓自己好好放鬆,維持在最有效的彈性之中,才不至於彈性疲乏。
由於初等考試4科全是選擇題,不如高普考一般,還有申論題可以發揮。因此,每一題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上榜與否即是那關鍵的一兩題(一題選擇題占2分,即影響總平均0.5分),故而更要仔細熟讀各科內容,不得偏廢任何一科。歷屆試題練習部分,我認為應練習5年~10年內之考題,並詳盡檢討各選項及錯誤,足矣。每次練習應計時、計分。
大學時期選修過通識法學緒論課程,但國考法學大意更深且更細及難以掌握。除了補習所用課本外,還另買了坊間較為熱門的題庫書搭配使用,補足課程中所缺,並自行整理考取筆記,重新梳理法律邏輯及闕漏處。

作者簡介:

三民補習班權威名師

目錄
重點整理
第一章 法學總論
重點1.法律之概念及種類
重點2.法律之制定、公布、修正、廢止、效力
重點3.法律之適用與解釋
重點4.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重點5.救濟制度之基本原則
第二章 公法
重點1.憲法的意義、分類及性質
重點2.憲法重要規定
重點3.行政法概述
第三章 民法
重點1.總則編
重點2.債編
重點3.物權編
重點4.親屬編
重點5.繼承編
第四章 刑法
重點1.總則
重點2.分則
重點3.公務員及貪污治罪條例
歷屆試題詳解
107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
107年鐵路人員特種考試試題
107年司法人員特種考試試題
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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