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天我沒死》暢銷火熱延燒,
作者在台又一力作!
▲原著小說已搬上大銀幕,黑色幽默與警世意味兼具之作。
▲劇情詭譎、幽默,懸疑不斷,與《如果那天我沒死》長期盤據歐洲外文書暢銷書榜。
▲ 獻給每個想追求自由,離開現有人生的讀者,帶著這本書出走吧!
自由!他只想追求自由!
他是一名記者,職場得意、經濟無虞,生活過得相當精采,但他總覺得人生受到束縛,而且始終有個揮之不去的念頭:如果能有一次也好,絕對要從原本的生活出逃,追求更自由的人生!在臨時起意下,他帶著一張地圖飛往了澳洲。
這到底是一場追逐自由之旅?還是一場與魔鬼玩命的旅程?
這一天,他遇見一個年輕女孩,個性直爽且熱情如火,他認為自己肯定交上好運,有了豔遇。他甚至對女孩撒謊,只為了再次與她共度春宵──沒想到,當他一覺醒來之後,卻發現自己身處沙漠深處的「死亡之心」,不僅身上一物不剩,還即將踏入婚姻!他終於瞭解,真正的出逃,就從此時開始……
這是《如果那天我沒死》作者再度於台灣問世的精采之作,小說不僅已被改編搬上大銀幕,從出版以來更是一直在全世界廣被閱讀。作者以細膩入微的筆觸,精準詮釋了人們心中自由和出逃的心理,不論自由與否,兩者皆有著未知、毀滅的力量。透過探討自由所刺探出來的真相,給予所有脆弱孤獨的生命一個全新的眼界。
作者簡介:
道格拉斯.甘迺迪 Douglas Kennedy
1955年出生於紐約曼哈頓。其作品《如果那天我沒死》和《The Job》兩部既長銷又暢銷的小說,皆在國際書市獲得極高評價。他的小說至今已被譯介超過25國語言版本,首部小說《死亡之心》已拍成電影《Welcome to Woop Woop》,《如果那天我沒死》也於2010年在法國搬上大銀幕。甘迺迪尚有《A Special Relationship》、《State of the Union》,以及《The Woman in the Fifth》等作。他因文學上的成就,於二○○七年榮獲「法國藝術暨文學騎士勳章」,二○○九年獲頒法國「費加洛報」文學大獎。
譯者簡介:
葉佳怡
台北人,畢業於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作品曾獲林榮三文學奬、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及聯合報文學獎。譯有《被偷走的人生》、《被抱走的女兒》、《缺頁的日記》和《返校日》等。目前繼續積極準備遠行。已出版短篇小說集《溢出》和散文集《不安全的慾望》。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 《時代雜誌》讚譽作者道格拉斯.甘迺迪為「在法國最受歡迎、最火紅的成功美國小說家!」
★ 道格拉斯.甘迺迪繼《如果那天我沒死》在台創下暢銷佳績後,另一力作。
★ 小說已被好萊塢改編搬上大銀幕《Welcome to Woop Woop》。
★ 與《如果那天我沒死》長期盤據歐洲外文書暢銷書榜。
★ 道格拉斯.甘迺迪的作品已被譯介超過25個語言版本。
★小鳥茵(知名部落客)、但唐謨(影評人)、黃崇凱(小說家)、駱以軍(小說家)、Belle莊蕙如(《狠繪玩澳洲》作者)、James Chen(「澳洲打工度假」粉絲專頁版主)傾心推薦!
媒體推薦:
到處鬼混的廢咖記者從美國逃到了澳洲,再從城市逃進了「死亡之心」,在胡搞瞎搞中把自己的生命變成驚悚片或恐怖片。這本小說令我想到逃脫大師胡迪尼:不斷脫逃的人生總像魔術把你導向另一種換檔的生活。──黃崇凱(小說家)
放下一切的豪氣出走竟意外把自己逼上萬劫不復的道路?!儘管處境無比悽慘,但作者總能在荒謬到不行的狀況裡以一種超然的風涼話描述,字字珠璣絕妙。
很久沒有這種讀書時一直想拿螢光筆出來劃的衝動了,作者機敏又機車,黑色幽默一流,我決定要把他的每本書都看過。──小鳥茵(知名部落客)
作者以細膩的文字描述澳洲生活體驗,閱讀此書時,憶起我在澳洲打工度假的日子,讓旅途中的我一心想閱讀它;看著書中主角從追尋自由到流亡、逃離,經歷一番體驗,才從中正視內心自我,領悟生活道理。
未知的旅程,往往越是能創造些什麼,激發潛能所在,同時,也從中有所獲得。──Belle莊蕙如(《狠繪玩澳洲》作者、旅行繪畫家、「Belle繪圖遊記」粉絲專頁版主)
《死亡之心》書中描述的部份場景我也曾去過,當初前往澳洲就是嚮往無人的大自然地帶,看過之後也勾起當年在澳洲打工度假的回憶。──James Chen(「澳洲打工度假」粉絲專頁版主)
一部混合了瘋狂喜劇和驚悚成份的好看小說!如果你計劃去澳洲旅行、觀光、遊學……不管你要去澳洲做什麼,千萬記得,別把這本《死亡之心》帶上飛機,否則,你絕不會願意下飛機!──《倫敦標準晚報》
讓人心驚膽跳!整個故事以一種完美的節奏行進,把我們帶到另一個令人難以想像的不毛之地!──《君子雜誌》
不凡之作。道格拉斯.甘迺迪寫出了一個想要追求自由卻差點送命的變調人生。這其中處處幽默,卻也透露強烈的警世意味。一本值得一再品味的精采之作!
──《愛爾蘭週日獨立報》
我太愛這本小說了!它真的把我嚇壞了,讓我一反近幾年的習慣,竟在週末夜晚不肯獨處,堅持外出與一票朋友共處。──《IT雜誌》
名人推薦:★ 《時代雜誌》讚譽作者道格拉斯.甘迺迪為「在法國最受歡迎、最火紅的成功美國小說家!」
★ 道格拉斯.甘迺迪繼《如果那天我沒死》在台創下暢銷佳績後,另一力作。
★ 小說已被好萊塢改編搬上大銀幕《Welcome to Woop Woop》。
★ 與《如果那天我沒死》長期盤據歐洲外文書暢銷書榜。
★ 道格拉斯.甘迺迪的作品已被譯介超過25個語言版本。
★小鳥茵(知名部落客)、但唐謨(影評人)、黃崇凱(小說家)、駱以軍(小說家)、Belle莊蕙如(《狠繪玩澳洲》作者)、James Chen(「澳洲打工度假」粉絲專頁版主)傾心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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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離開達爾文兩個小時後,我撞上了第一隻袋鼠。當時是晚上——我所摸索過最黑暗的夜晚。我在緬因州郊區長大,早已習慣在太陽下山後與開闊的原野共存,但現在的狀況完全不同。沒有月光、沒有路燈、沒有其他車輛與之競爭的燈光,就連天上都沒有星座的蹤跡。一片徹底的黑暗。然而每隔一英里左右,小巴士的車燈就會捕捉到兩球近距離的燦爛餘火——像是在一片虛空中飄浮的小小眼球。這些眼球總是嚇得我把方向盤抓得更緊。我知道有些什麼在觀察我。
然後突然間,一陣令人不快的悶聲!車子前方撞到了一大塊看不見的東西,害我整個人也直接飛撞上方向盤,還因此卡住了喇叭。因為驚嚇,身體裡的腎上腺素飆升,我立刻跌跌撞撞爬出車外。真是大錯特錯。就在我右腳才踏上路面,便立刻碰觸到肇事原因——現在已經一動也不動的五英尺長袋鼠。我試圖從屍體旁跳開,但滑了一下,球鞋在環繞死屍旁的血泊中飛開,屁股直接摔在路面。這下好了,除了肋骨瘀青之外,我還可以在傷單上再加一筆尾骨挫傷。爬起來可是一項艱難的工作,不過我寧可忍著痛楚爬起來,也不想躺在斷了脖子且血水不停從鼻孔汩汩流出的野獸旁。我跌跌撞撞走回車子,撈出手電筒檢查車況:一邊的車燈裂了、前方保險桿一塊明顯的凹陷,另外還有些小損傷。等到這場意外過去之後,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很幸運。我一定是撞到了跳動間的袋鼠,牠才會被撞飛開來;要是我和牠面對面相撞,那麼現在,我的車大概已經爛得跟德國製的手風琴一樣了。不過,雖然逃過一劫,心情卻還是很憤怒,對於自己打破了在內陸旅行的最重要規則感到憤怒:永遠不要在天黑後上路。我在所有導覽書上都有讀到這麼做的潛在風險,還強調這些來回跳動的袋鼠在日落後可能造成多大的危害。不過我實在太想離開達爾文了,所以因著一股愚蠢的衝動,完全忘了這項提醒,甚至沒給自己習慣的時間,反而把車直接往南開回汽車旅館——清空房裡的衣物,購買生活用品——不到一小時就又開著裝滿家當的車子,立刻呼嘯出城,踏上路況極差的荒野。又是一次基於衝動本性的作為!又是一次搞砸人生的壯舉!
此時,轟轟作響個不停的喇叭聲可無法安撫心神,所以我抓了工具箱,打開引擎蓋,在一堆凌亂的電線中東戳西戳,才終於找到了混亂的來源:一片碎裂的金屬卡在喇叭的電線上。看來需要進行緊急處理。為了讓雙手開始工作,我把手電筒咬在齒間,然後用鑷子去夾電線。
接下來,一陣靜默。如同處於巨大空曠的石穴內般靜默。那種讓你深信自己獨處於這個世界的靜默。毛骨悚然。無止境的沉寂。我終於意識到,自己已經跨越了荒野邊界,正式進入了無名之境。
我緩慢爬回車上,把車子停到路邊,熄掉引擎,然後再爬到後座的生活區。我點起離開達爾文前買的油燈,擦亮另一根火柴,點菸,把煙深深吸入肺臟,突然感到右胸彷彿被強力擠壓。那痛楚實在劇烈。我脫掉上衣,看到胸膛上有兩塊斑駁的瘀青。它們讓我聯想到心理測驗中的「羅夏墨跡測試」。這兩塊斑點讓我聯想到什麼呢?霍松先生?某位開車撞上袋鼠的蠢貨?
急救箱中沒有急救繃帶,小冰箱的上層隔間也沒有冰塊,所以我抓了兩罐啤酒,其中一罐放在胸口,另一罐則大口灌入身體。然後從某處撈出一盒阿斯匹靈,丟了三顆到嘴裡,再用另一罐啤酒沖下去。這是第三罐啤酒了。疼痛開始減退。到了第四罐時,身上的疼痛已經像是搬家到隔壁小鎮的痠痛。等到第五罐時,我已經癱倒在小床上了。
我剛好在破曉前醒來。啤酒和阿斯匹靈的麻醉效果已經退去,我開始覺得疼痛。那陣疼痛大張旗鼓地在左右肋骨架間敲打,尾骨也是,早晨剛醒來的頭也沒倖免。我又躺回小床上,發現自己的未來一片慘澹。這是我人生中最爛的早晨了。我想死。就是現在。
雖然是很想快點死,但想尿尿的欲望卻勝出了。我花了必要的十分鐘自我辯論:到底是起床比較痛苦呢?還是膀胱爆滿地躺在床上比較痛苦?結果膀胱得勝。倒數一下吧,各位。五、四、三、二、一……車子的後門大力飛開,一道漫長激烈的尿液開始讓內陸的泥土受洗。
不過,要從床上起身站立、並想辦法把痠痛的身體伸展開來可不有趣,親眼看見死掉的袋鼠也不有趣。牠發亮的眼睛哀傷又指責地瞪著我。頭上的兩隻禿鷹則正在進行偵察飛行,打量底下的袋鼠早餐。我看著這些幾乎全黑的帶翅傭兵;天空就像一片透亮的帆布,只有地平線上閃現著針孔般大小的光芒。但很快地,針孔開始擴大、延長並發出鎔金般的驟亮。夜晚醒了,於是把夜幕往兩側拉開,露出中央炙熱的朝陽。
這個滾燙的球體不停地往上升,我則因為燦亮的陽光不停眨眼。等到眼睛終於適應光線之後,我看見自己所在的地方……整個人僵住了。
我正站在一個紅色的世界中。一片乾旱的紅。像是血液乾掉的顏色。一整片綿延的紅色黏土和尖刺的紅色灌木叢。這一片紅色在高地上無限延展,完全無法目測邊界。我從車子旁走開,站在路中央,分別往北、南、東、西望去。沒有房子、沒有電線杆、沒有招牌、沒有路標……任何人類在地球上熟悉的事物都沒有(除了我腳下踩著的瀝青地面)。就是一整片純粹的荒蕪鄉野,一整片純粹的藍色天空。無邊無際,單調到幾乎可以催眠一切生物。
現在是哪個世紀?不對,應該要查一下處於哪個地質時代?我猜是古生代。我們現在面對的是〈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
我走下路面,猶豫地朝灌木叢走了幾步。感覺像是把腳趾冒險泡進海裡,而廣闊的海面隨時會把整個人吞噬掉。我又往前試探了幾步,烤乾的沙地在腳下裂開,裂痕穿越在刺草叢間——那是一種沙漠植物,有點像得了厭食症的仙人掌。那樣的刺草幾乎鋪滿了整片高原,火紅色的植株更加重了此地的荒原氣息。我繼續往前探索,眼睛緊緊注視著閃動的地平線。我確定我可以不停地走上十二個小時,直到日落,但還是會身處於一模一樣的灌木叢中——因為現在的我正站在地理意義上的無垠之地。
我可以不停地走十二個小時,直到日落,但一定會活活渴死。
那是個令人悚然一驚的想法。因為我意識到,要是真的這麼做,終點也就是生命的完結。所以我立刻轉身走回代表安全的車子旁。太陽開始加強火力,我的喉嚨因宿醉而像美西的莫哈韋沙漠一樣乾;上衣和褲子也變得如同身體一般乾硬。等我回到車內,覺得又需要一點麻醉劑來壓制痛楚,所以早餐就是三顆阿斯匹靈和兩罐啤酒。我脫下衣物,用簡易油桶中的水把一個小塑膠桶裝滿,整桶從頭上淋下去。洗澡完畢。
我換上一件短褲和T恤,坐上駕駛座,重新調整安全帶,免得瘀青的胸腔被壓得太痛,接著便準備上路。不過在出發之前,我往後看了一下剛剛短暫涉足的無垠灌木叢。這就是我所為而來的景色——一種令人怖懼又驚恐的史前景觀;如同世界的開端……或說是世界的末路。一種如我一樣的空無世界。
不過,既然已經看到了——我已經以此景觀徹底證明了自己的渺小——就不需要再看了。偉大的內陸?去過了,也看夠了。
因為酒精讓人亢奮,我一度思量著某個可能的幻想:我可以直接開回達爾文,拿起電話接通俄亥俄州亞克昂的《烽火報》,然後說服自己回去做那個原本推掉的工作;我可以把車子賣給另一個被荒野召喚的瘋狂傻瓜,然後搭上第一班飛機回西雅圖。這是一個有關設置停損點的幻想,而這個幻想(如果真的這麼做的話)證實了我最大的恐懼:我沒有能力將任何一個計畫貫徹始終;它也證明了我的視野是如此狹隘,所以才會在經歷少得可憐的情況下,無法對經驗範圍之外的世界付出真正的信任。我就這樣枯坐了十五分鐘,任由引擎空轉,試圖說服自己接受如此狹隘的自己。我有兩個選擇:往北駛向平庸,或是往南駛向未知。雖然我想往北走,但最後還是換檔後繼續往南漫遊。
在我把車開往路中央時,從照後鏡中瞄見兩隻禿鷹正俯衝向死掉的袋鼠,各叼了一顆眼珠後振翅高飛,就不再往後看了。
又開了好幾個小時,眼前什麼都沒有。不過就是一整片無止境的灌木叢。到了中午,我已經苦苦行走了四百公里,但沒有遇到任何一輛車。熱氣實在驚人,我只好打開車內的風扇。結果卻犯下天大的錯誤:風扇沒有幫我循環車內外的涼爽空氣,反而把路上的紅土砂礫全吹到身上來。我想靠邊停車,打開引擎蓋檢查這些砂礫怎麼跑進了換氣系統,但又隱約感覺到在這麼狂熱的烈陽下修車對健康有害。所以我繼續推進,身上的砂礫逐漸被汗水和成一片泥。
大約又走了一百公里,在我的大腦差不多因為脫水而呈現空白時,我終於看到前方出現了非常令人開心的景物:一間加油站!在離開達爾文之後,這可是我遇見的第一間加油站。雖然它本身不怎麼雄偉——僅僅在一台粗製濫造的油槽機前架了兩支油槍——但是在經歷了一晚又一早極致孤獨的荒野旅程之後,看到人造物(即便只是水泥廁所),都會讓我肅然起敬。
老闆就站在加油站入口,體型看起來和他身後的油槽一樣又矮又方,下巴長滿了彷彿從未刮過的鬍髭,身上的T恤則像是被拿來當成抹布用過似的。
「日安,」他的語調沒有起伏。
「你好,」我說。「你這邊可以讓我淋浴嗎?」
「要付十元。」
「洗澡就要十元?」
「是這麼說的。」
「太貴了吧。」
「要是這麼想,可以等到康努努拉(Kununurra)再洗。」
「康努努拉?」
「下一個小鎮……也是能淋浴的下一個地方。」
「多遠?」
「大約六百公里。」
「你在唬爛吧?」
「你自己開過去就知道啦。」
在熱辣的路上再被沙土覆蓋五個小時實在不是美好的經驗。我只好遞出十元。
「淋浴間就在後面的廁所旁,」老闆說。「要我幫你的車加油嗎?」
「要……順便幫我檢查一下冷卻水量和油量。」
老闆走向車邊,看到了撞壞的車頭燈,還有保險桿上面的凹痕。
「撞到袋鼠了?」他問。
所謂的淋浴間是一個開放的小隔間,就在一條當作小便斗的溝槽旁,裡面大概堆了十年份的菸蒂。臭氣蒸騰。我必須憋氣才有辦法站在蓮蓬頭下。不過水壓倒是很強。太強了。害我瘀青的胸腔重新疼痛起來,也害我不得不提早草草洗完。我套上短褲、休閒鞋,濕答答地走回車旁。一位老原住民坐在副駕駛座,似乎正在打瞌睡,還把光裸、灰髒的雙腳搭在儀表板上。
「嘿,那傢伙在我車裡做什麼?」
老闆從引擎蓋下伸出頭,看到了我胸膛上黑藍色的斑點。
「你還真撞到了一隻袋鼠,是吧?」
「我剛剛說,那傢伙為什麼天殺的在我車裡睡覺?」
「他是提特思。他住這附近,需要搭便車往南走。」
提特思張開一下眼睛就當作是打過招呼了,然後又打起瞌睡。
「哇,還真感謝你問過我了呢。」
老闆把引擎蓋甩上,沾滿油漬的雙手直接往T恤上抹。
「那隻袋鼠稍微弄壞了換氣系統,」他說。
「還用你說,」我說。「你手邊不會剛好有多出來的散熱罩吧?」
「你到康努努拉就會找到了。你在康努努拉可以找到所有東西。」
「你說還要六百公里?」
「沒錯,六百公里。你應該會在傍晚抵達……如果沒有撞上另一隻袋鼠的話。」
「我要付你多少油錢?」
「四十二元。」
「別再唬爛了。」
「要是不信,自己去看油槍表。」
「一缸汽油要四十二元?太誇張了吧。」
「一點也不,老兄。『定價』就是這樣。」
我把錢付了,把車開走。提特思還在繼續昏睡。他看起來差不多六十五歲,臉上的皺褶比浮雕作品的雕痕還多。
「所以,你要去哪?」我最後還是問了。
他又像貓般雙眼微張。「就繼續走。」
「要走多遠?」
「需要停車時會告訴你。」
「還真感謝呀。」
「你從東岸來,是嗎?」
「什麼意思?」
「你從新英格蘭來的吧?大概是緬因州?」
我震驚地瞪著他。「你去過那裡?」
「從未離開北領地。」
「那你怎麼認得我的口音?」
「我會去認別人說話的聲音。如此而已。」
他又閉上眼睛,開始打盹,瞬間扼殺了所有對話的可能性。大約十五分鐘之後,他又搖搖晃晃地醒來後說,「我在這裡下車。」
但我們還在荒僻的野地中,視線所及之處沒有村莊、沒有住戶。
「你要在『這裡』下車?」我一邊說一邊把車停下。
提特思點頭。
「可是,你要往哪裡去?」
提特思用大拇指指向整片開闊的高原。「就那裡,」他說。
「那是哪裡?」
「你不會有興趣的。」他打開門,踏上紅土。「給你個建議,夥伴。別往那裡去,留在主要幹道上。」
「這是什麼意思?」
「沒有什麼意思。我只是告訴你:不要靠近荒野小徑。一定要走水泥路。」
「為什麼?」
「因為你是個適合走主要幹道的人。就是這樣。」
他轉身走向灌木叢。我嫉妒地看他踱步離去。嫉妒有人能在一片空無中如此自在。
「因為你是個適合走主要幹道的人。」還真是讓我啞口無言。渾蛋。
接下來五個小時,我一直沒有離開主要幹道的懷抱,直到它把我帶往一個幾乎算是文明的所在。
※ ※ ※
在康努努拉,我為車子找到了散熱罩,也為胸口的瘀青找到了透氣膠帶。而且在這個非化外之地,洗一次爽快的澡只要一元。
所以我一天洗三次澡,努力沖掉內陸的臭氣。保持乾淨已成了一種執念,一種在毫無紀律之地保持紀律的方法。更何況,康努努拉這地方沒什麼紀律,很容易就讓人變得鬆懈懶散。這是一個由商店、劣等餐廳和酒吧構成的小城市:是灌木叢中一條又小又邋遢的汽油巷。沒有人該在這裡逗留太久;這裡只是個維修站,一個準備沒入空無荒野前補給用品並和人類接觸的所在。不過我在那裡待了快一週,就把車子停在鎮上一片營地上。一開始,我說服自己,我不過是為了從袋鼠帶來的傷害中復元。然而,四天後,我的胸口已經沒了瘀青的顏色,尾骨也不再刺痛了。「再待一天就好。」我告訴自己,想要說服自己再次回到滿是灌木叢的荒野。不過等到那天過去後,我又決定再花四十八小時讓袋鼠帶來的傷害完全恢復,所以繼續在車子後座度過復元期,並讀了一堆從當地舊貨店買來的廉價驚悚小說。這期間,只有為了買罐頭食物,或是為了每天三次到公共澡堂朝聖,我才會離開車子。
在我抵達康努努拉六天之後,營地主管到車子旁找我,對我進行口頭驅逐。
「到了明天,你就已經待了一星期,」她說。「一個人最多只能待七天,你得上路了。」
這位主管是位五十歲左右的疲憊女性,唇上叼了一根菸,皮膚像牛皮一樣粗。不知道好不好收買。
「有可能稍微通融一下嗎?」我問。
「不可能。夥伴。」
「其實,我是因為一場意外在休養。」
「看起來不像有受傷呀。」
「不信的話,看看車頭。」
她隨便地看了一下。雖然散熱罩換了新的,保險桿還是凹得厲害。
「袋鼠,是吧?」
「沒錯。」
「我敢打賭,你一定是晚上還開車。」
我盯著自己的鞋子。
「只有低能兒才會晚上還在這裡開車。我可不同情低能兒。」
我遞出二十元鈔票。
「你開我玩笑吧。」
我又遞出第二張二十元鈔票。她用力把鈔票抽走。
「你給自己買到了三個晚上。明天開始算。然後就得走。」
「祝妳有個美好的一天,」我當著她的面甩上車門。該死的野地納粹賤人……來自地獄的營地女魔頭……
然後一陣不安的感覺襲來:她可能正在計畫做些什麼;我可能真的在康努努拉待得太久了。更何況,除了是一個「城市」之外,這地方其實一點也不吸引我。完全是因為在野地裡被不安的感受襲擊,我才需要這個小鎮的慰藉——一個能夠讓你打從心底分心的地方,一個不會因為荒蕪的野地而自我封閉的地方。相形之下,這正是內陸真正危險之處:它的空無會讓你不知不覺開始懷疑自己。有人說那裡的雄偉景致會讓你忘卻內心所有的不安——忘掉這鬼話吧!那裡只會放大所有微小的恐懼,以及所有讓你自我憎厭的傾向。那裡的土地會讓你知道:你什麼都不是。所以最好還是待在鎮上吧,這裡至少人多勢眾。
而且在這裡,你至少不用和自己相處。
儘管很不想離開鎮上,但我也不太想漫無目的地在康努努拉晃蕩。雖然無法說得很清楚,可我就是對此地感到厭惡。那是一種奇怪的直覺,要是知道自己待得太久,一切就不對勁了。上路吧,尼克,在你生根此地之前。好吧、好吧,但再給我三天遠離荒野吧。
就再三天,再洗九次澡。到了第四天早晨,當我走到公共澡堂洗了最後一次澡,在蓮蓬頭下享受了美好的半小時後,我卻完全不想離開這份清涼。等我回到車子旁,營地主管已經靠在車上,對著引擎蓋彈菸灰。
「我說過了,我要你一早離開,」她說。
我走過她身邊,坐進駕駛座。
「我要走了,」我發動引擎。
「要去哪?」她問。
「離妳愈遠愈好。」我說完後便呼嘯而去。
事實上,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沿著這條路,下一個較大的城市叫作布魯姆(Broome),只有一千公里遠。在那之前有幾個小城市,剩下的就是開闊的鄉野。如果我馬不停蹄地開八個小時,或許可以在太陽下山之前抵達地圖上適合人居的小點之一。然後呢?這個困境明天再來處理吧。只要在天黑前抵達下一個人類聚落,我就很開心了。
我在康努努拉外緣的一個加油站停下來。我其實不需要加油,因為昨天就已經加滿了,但我看到加油站的入口有一個標誌——下一個加油站距離四百公里——就焦慮了起來。我知道福斯的車子加滿油後可以跑五百公里,但還是出現了偏執的幻象,覺得自己可能會因為沒油而呆站在荒野中。最好還是小心一點,現在就把簡易油桶裝滿。
這是個自助加油站。把油桶加滿後,我又把自己投身在引擎蓋下。沒錯,我知道這般仔細檢查每個零件實在有點神經質,但現在的我可不想在深入荒野前冒險。
大約檢查了十分鐘後,我抬頭,看見一位年輕女子坐在加油站正對面,雙眼異常熾烈地注視我。她的年紀大約二十出頭,豐滿,骨架大,短短的淺色金髮,膚色黑得像是從出生就過度曝曬到現在;身上的衣服像是帶人穿越回到了六○年代:一件紮染T恤、割破的牛仔褲、一雙沙灘涼鞋,還有一只前面縫了和平標誌的軍用背包。「我們來了!伍茲塔克!」——不過她大概是個伍茲塔克音樂祭後五年才出生的女孩。
「咿哈,」她和我眼神對上後立刻大吼。「要往東走?」
「對……但看妳坐在路邊的樣子,不是要進城嗎?」
「不進城啦。」
她起身穿越馬路走向我。此刻我才發現,她看起來就像個「女武神」版的健美衝浪女孩:身高大約一八三、肌肉結實、熊掌般的雙手顯示她對勞力工作也有所涉獵。總之不是那種你會想要挑釁或打架的女人,但有一種生猛的魅力。
「我叫安姬,」她說,用力握手的感覺如同在推拿。
「尼克,」我說,把手從她手中抽出來。
「尼克,美國佬嗎?」
「沒錯。」
「從沒遇過美國佬呢。」
「開玩笑的吧?」
「我來的地方沒幾個美國佬。」
「妳從哪裡來?」
「一個名叫沃拉納普(Wollanup)的小鎮。」
「沒聽過。」
「大約往西南方一千四百公里。就在『死亡之心』的正中央。」
「死亡之心?」
「澳洲中部,就是那個叫『Woop Woop』的鬼地方。」
「Woop Woop?」
「鳥不生蛋的鬼地方呀,夥伴。該死的鬼地方。沒人住的地方。」
「除了妳之外。」
「我從沒住過其他地方,也從沒想過,因為沃拉納普美呆了。那是一個老舊的沙漠礦城。只住了五十三個人,到下一個城市距離一千四百公里。」
「聽起來超棒的。」
「是很棒。」
「妳今天就是從那裡來?」
「算是吧。上路好幾個禮拜了。就是到處旅行。」
「我也是。」
「你現在要去哪裡?」
「往布魯姆的方向吧,我猜。」
「那跟我同方向。」
她打開福斯車的後門,把軍用背包扔了進去。
「這車真不得了。你是軍人嗎?」
「不是。」
「那幹嘛漆成這樣?」
「別算到我頭上,是賣我車的人決定漆成這樣的。」
「他們腦袋一定有洞。」
我微笑。「真是犀利的評語。」
「確定去布魯姆,是吧?」安姬問。
「沒必要改變方向呀。」
她開玩笑地捶了我肩膀一拳。「但你開的方向不對呀。」
她打開車門,爬進去。我想:如果是要搭訕的話,這女人的速度可以拿下金牌了。如果不是的話……那麼,至少我在荒野中不至於孤身一人。
「好,」我滑進駕駛座。「往布魯姆前進。」
我們開車出發。
「嘿,尼克,」安姬在開了大約半英里路時問了,「你不是個上帝信徒吧?」
「不是。」
「那為什麼有那個蠢頭蠢腦的鑰匙圈?」
「妳說那個十字架?買車時附送的。」
「這樣呀。」她把手伸進口袋裡掏出一包菸草和捲紙。「討厭那些愛上帝的怪胎,」她說,然後在指間捲起一根菸。
「認識很多?」
「這輩子一個也沒遇過。沃拉納普一個也沒有。」
「每個小鎮至少都會有一兩個狂熱者。」
「沃拉納普就沒有。也沒有教堂,這下你懂了吧。」
「怎麼做到的?」
「就禁止呀。」
「這樣不是犯法嗎?」
她從菸草袋裡撈出一根木製火柴,就著指尖擦亮,然後點燃香菸。「澳洲法律又不等於沃拉納普法律。抽菸嗎?」
不等我回答,她就把捲好的菸插進我嘴巴。這是我在意外後抽的第一根菸,雖然肺臟可以承受,但第一波湧入的尼古丁還是讓我的腦子暈眩起來。等到第二波尼古丁開始發生作用以後,我又再次感覺順暢了。
「妳都自己捲菸?」我問。
「從沒抽過其他種菸。」
我把手伸到置物箱中,挖出一包香菸後扔到她大腿上,「試一根。」
她仔細地檢查包裝,食指沿著邊緣摩擦,彷彿那是來自異國的物品。「駱駝牌?」她一邊讀包裝上的字母一邊說。「好抽嗎?」
「別告訴我妳沒抽過!」
「我說了,我只抽捲菸。你在沃拉納普抽不到其他的菸。」
「你的家鄉不賣任何『真正的菸』?」
「就只有一家店,而店主喜歡自己捲菸,所以囤的貨也都是捲菸。」
「妳是說,妳從來沒看過駱駝牌香菸?萬寶路?好彩?……」
「夥伴,我從來沒離開過沃拉納普。」
「別開玩笑了……」
「我說的是真的呀。第一次來到這個邪惡的大世界。」
「二十二、二十三年來都待在同一個鎮上……?」
「二十一。我剛滿二十一歲……」
「……好吧。二十一年來都待在同樣一個荒涼的小鎮上,然後妳告訴我,妳一次都沒有離開過?」
她就著大拇指間又擦亮了一根火柴,點燃一根駱駝牌香菸,深深吸了一口氣。
「如果住在沃拉納普,世界的其他部分根本不重要。那地方什麼都有。」她吐出一小口煙。「不算差……以美國佬的香菸而言。」她對我拉出一個大大的微笑,滿嘴的牙齒泛黃。
「所以,如果妳從未離開家,」我說,「為什麼現在決定離開?」
「在沃拉納普,這算是個傳統,滿二十一歲時就得上路,去看看這個國家。」
「有人回去嗎?」
「噢,當然,大家都回去了。我是說,如果你來自沃拉納普,就一定會對那裡忠心耿耿。」
「所有的家人都在那兒?」
「對,九個人都在那裡。」
「九個?」
「九個孩子……還要加上父母兩人……所以其實總共是十一個人。」
「妳是說,沃拉納普的人口中有五分之一就是『你們家族』?」
「沒錯……剩下的就是另外三個家族。」
我必須非常努力才能壓下臉上的訕笑。正是所謂的鄉巴佬呀。這個小寶貝是個世上難得一見的「小家子小姐」。她從一個只有四個家族的地方來,那裡沒有教堂、沒有工廠製造的香菸,而且從牙齒的狀態看來,八成連牙醫都沒有。突然之間,那些和我一起在緬因州中部長大的村夫簡直時髦極了……不過沒有一個像她一樣生氣蓬勃,也缺乏那種直爽的魅力。我偷瞄了她壯碩的腰腿,發現自己被激發出了男性幻想,幻想的結論大概是這樣:和她爽個一兩晚應該很有意思。
「你們家有幾個人,尼克?」
「就只有我。」
「其他人都死啦?」
「父母死了。沒有兄弟姊妹。」
「獨生子?」
「如果沒有手足,那就是所謂的獨生子啦。」
「沒有其他叔伯或表兄弟姊妹?」
「有一個年邁的阿姨在佛羅里達,我想……但我媽五年前過世,之後就沒聯絡了。」
「沒有其他人了?」
「沒了。」
「天哪……那感覺一定怪透了。」
「什麼?」
「就是說……要是你明天消失,也沒有人會在意。」
「沒有真正想過這件事。」
「獨行俠,嗯?」
「算是吧。」
「有點悲涼呀。」
我可以想見這段話會導向什麼結論,而我希望不要。因為每次只要我和一個女人走過這段「審訊之路」,兩人就一定會上床。我很清楚,「失落小男孩」的招數是個很有用的勾引把戲,但也代表我得花很長的時間談論父母,那可是我寧可跳過的話題。他們不是什麼怪物,但就是一對總是很沮喪的退縮老人,在四十幾歲時不小心有了我,此後總是對我的存在感到困惑。他們是「安靜沮喪」先生和「安靜沮喪」太太,兩人的宇宙從未延伸到過了一輩子的磨坊小鎮以外。他們非常節省,只會擔心必須多花三塊錢買新襪子之類的小事;即便在付清貸款之後,如果有人說,他們的房子會被拿去抵債,他們仍然深信不疑。我曾在十八歲時試圖逃離這個毫無樂趣的所在,但幾天後是聖誕,我又回去了;直到一九八七年,他們兩個人在六個月間相繼死去,我才真正離開。從此之後,我就幾乎不再談論他們,除非某個我想上床的女人問及這個沒有家人的「悲劇」。但是每當這個時刻到來,我就會用性格男星亨佛萊.鮑嘉風格的台詞避開這個問題:「從沒因此失眠過。」
然而安姬卻還想追問。「你是說,你很喜歡孤身在世的感覺嗎?」
「我只是習慣了,如此而已。」
「你難道不想屬於一個家庭嗎?一個社群?」
我說謊了。根據推測,要是我決絕地說了「不」,可能會在抵達布魯姆之前就失去打炮的機會,所以最好還是給一些模稜兩可的答案,像是「沒有碰到什麼機會呀」。
安姬對我露出一個同情的微笑,一臉「我願意當你朋友」的表情,還捏了捏我的手臂。「說不定哪一天就會遇到。」
(未完待續,完整內容請見《死亡之心》)
離開達爾文兩個小時後,我撞上了第一隻袋鼠。當時是晚上——我所摸索過最黑暗的夜晚。我在緬因州郊區長大,早已習慣在太陽下山後與開闊的原野共存,但現在的狀況完全不同。沒有月光、沒有路燈、沒有其他車輛與之競爭的燈光,就連天上都沒有星座的蹤跡。一片徹底的黑暗。然而每隔一英里左右,小巴士的車燈就會捕捉到兩球近距離的燦爛餘火——像是在一片虛空中飄浮的小小眼球。這些眼球總是嚇得我把方向盤抓得更緊。我知道有些什麼在觀察我。
然後突然間,一陣令人不快的悶聲!車子前方撞到了一大塊看不見的東西,害我整個人也直接飛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