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搭配教科書使用,案例編排順序亦同。
■兼顧學術性與實用性,從具體實例及問題意識出發,據此開展體系性、交錯性的案例解析。
■案例解析包含我國立法動向(至2021.01)、最新實務見解(至2020.12)及國內外學說發展,於具體案例的運用與說明。
■諸多實例取材自我國最新裁判(如GPS案),另從問題意識延伸角度,予以改編、設例,以期舉一反三。
■本書各篇主題的寫作體例,依序皆為:〔案例〕→〔壹、提要〕(提綱挈領,點出問題意識及案例爭點所在,包含相關法條及關鍵詞指引)→〔貳、解析〕(案例解析正文,所涉相關爭議之詳細說理及論述)→〔參、結論〕(案例結論摘要)→〔肆、附錄〕(相關實務見解及其他指引)。
■本書強調案例解析的審查結構與檢驗順序,不論刑事訴訟上的基本權干預、犯罪挑唆、起訴法條變更、不利益變更禁止等重要刑訴議題,皆是按照審查順序,逐一鋪敘。
作者簡介:
林鈺雄
現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簡歷:
台灣大學法律系、法研所畢業
司法官、律師考試及格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宏博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研究獎勵金獲獎人
教科書/註釋書著作:
《搜索扣押註釋書》(2001)、
《刑事訴訟法 上冊、下冊》(2020/10版)、
《新刑法總則》(2020/8版)
《沒收新論》(2020)
論文集著作;
《檢察官論》(1999)
《刑事法理論與實踐》(2001)
《嚴格證明與刑事證據》(2002)
《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2007)
《干預處分與刑事證據》(2008)
《刑法與刑訴之交錯適用》(2008)
《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二)》(201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評釋》(2013)
《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三)》(2020)
主編書籍:
《最高法院之法治國圖像》(2016)
《人權之跨國性司法實踐—歐洲人權裁判研究(一)~(四)》(2007~2012)
《沒收新制(一)~(五)》(2016~2020)
《新學林分科六法 刑事訴訟法》(2018/10版)
作者序
三版序
本書於2019年3月初版後,由於同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20餘條刑法修正條文,包含刪除業務過失、提高故意傷害及過失致死之刑度等,以致於影響原案例解析的引用條次、內文敘述及法律適用關係(例如故意傷害原屬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修法後得上訴第三審)。是以,2019年7月本書2版,於最新立法變動範圍內,相應更新,調整幅度約20餘頁(如【例2】、【例13】之業務過失用語及法條項次;【例6】、【例17】、【例20】、【例24】之傷害刑度敘述等),其餘無關上開修法部分則維持不變。
2版修正改版後,刑事訴訟法又修正數十條規定,於2020年1月陸續公布,對本書原有或新增案例有影響者,如延長再議及上訴期間(調整【例16】、【例17】內文敘述);另如修法放寬再審救濟門檻、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新增【例7-1】)。本書3版共新增【例7-1】(羈押審查、被告本人、被害人之代理人及聲請再審之閱卷)、【例8-1】(限制出境、撤銷羈押、停止羈押及其替代措施)及【例25】(第三人沒收之聲請參與、漏未判決及救濟),以期將近來刑訴法相關的重要司法院解釋(如釋字737、762)、實務裁判(如大法庭裁定)及新修正規定(如限制出境、再審聲請、被害人訴訟參與)等,納入案例解析。另【例10】Q3內文將丁誤植為丙之舊版疏誤部分,亦一併更正,請使用舊版讀者注意。惟修訂工作繁瑣,若3版增修仍有疏漏之處,尚請讀者不吝指教,謝謝!
2021年小寒於雪山山麓
三版序
本書於2019年3月初版後,由於同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20餘條刑法修正條文,包含刪除業務過失、提高故意傷害及過失致死之刑度等,以致於影響原案例解析的引用條次、內文敘述及法律適用關係(例如故意傷害原屬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修法後得上訴第三審)。是以,2019年7月本書2版,於最新立法變動範圍內,相應更新,調整幅度約20餘頁(如【例2】、【例13】之業務過失用語及法條項次;【例6】、【例17】、【例20】、【例24】之傷害刑度敘述等),其餘無關上開修法部分則維持不變。
2版修正改版後,刑事訴訟法又修正數十條規定,於202...
目錄
◎罪疑唯輕原則之適用範圍(例1) 1
◎被告地位之形成與告知義務之違反(例2) 13
◎規避被告地位之證人訊問(例3) 29
◎非任意性自白之繼續與放射效力(例4) 41
◎不自證己罪於非刑事程序之前置效力(例5) 57
◎強制辯護案件及其判定基準(例6) 75
◎多數辯護與共同辯護(例7) 91
◎羈押審查、被告本人及被害人之閱卷權(例7-1) 103
◎刑事訴訟上之基本權干預體系:GPS案(例8) 117
◎限制出境、撤銷與停止羈押及其替代措施(例8-1) 135
◎逕行搜索與偶然發現物之扣押(例9) 147
◎保全執行扣押、扣押種類及其競合(例10) 163
◎犯罪挑唆之檢驗層次及法律效果(例11) 181
◎嚴格證明與被害人、告訴人之證人原則(例12) 197
◎對質詰問觀點的傳聞續造:基本原則(例13) 213
◎隔別訊問、被告缺席審判與異議方案(例14) 233
◎人之證據方法、鑑定證人與機關鑑定(例15) 251
◎撤銷緩起訴處分之瑕疵與救濟(例16) 263
◎緩起訴期間內之提起自訴與公訴(例17) 285
◎牽連管轄、追加起訴與漏判救濟(例18) 297
◎效力範圍、交付審判之起訴審查與救濟(例19) 309
◎案件同一性與變更起訴法條(例20) 321
◎被告防禦權與事實基礎變更(例21) 337
◎論罪、科刑與沒收之一部上訴(例22) 349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審查順序(例23) 367
◎被告缺席審判及法律審之救濟(例24) 381
◎第三人沒收之聲請參與、漏未審判及救濟(例28) 399
◎罪疑唯輕原則之適用範圍(例1) 1
◎被告地位之形成與告知義務之違反(例2) 13
◎規避被告地位之證人訊問(例3) 29
◎非任意性自白之繼續與放射效力(例4) 41
◎不自證己罪於非刑事程序之前置效力(例5) 57
◎強制辯護案件及其判定基準(例6) 75
◎多數辯護與共同辯護(例7) 91
◎羈押審查、被告本人及被害人之閱卷權(例7-1) 103
◎刑事訴訟上之基本權干預體系:GPS案(例8) 117
◎限制出境、撤銷與停止羈押及其替代措施(例8-1) 135
◎逕行搜索與偶然發現物之扣押(例9) 147
◎保全執行扣押、扣押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