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如今,就算輕如羽毛的秘密,也將變成壓垮生命的真相
《第43個祕密》作者、世界級暢銷驚悚名家哈蘭.科本橫掃歐美亞洲各地書市最新震撼力作、《紐約時報》暢銷榜冠軍、《時人雜誌》★★★★四星選書
攻占英、法、荷蘭、徳國、瑞士、俄國、挪威、巴西、波蘭、西班牙、以色列、日本、泰國等全球書市
王浩威、李偉文、杜鵑窩人、既晴、張國立、詹宏志、膝關節、蔡康永、盧蘇偉 強力推薦
我們共有一個紀念日,卻不能提起
我們的過去糾結交纏,卻不能相見
為了要過最平凡的生活,所有的記憶都要鎖住
這個祕密使我們如此親近,又如此遙遠
從那一夜起,我們就注定錯過彼此的一生
雷——他的攝影夢,徹底粉碎
新聞學院的高材生、才華洋溢的戰地攝影師,如今卻幹起前途茫茫的狗仔隊。雷天天用酒精麻醉自己,以免那晚的恐怖記憶、對昔日戀人的懷念、對逝去夢想的懊悔,奪走他活下去的最後一分力氣。
梅根——她的人生,猶如囚籠
放蕩不羈的野女孩、夜夜笙歌美酒的舞孃,搖身一變成了中產家庭的良婦慈母,愛她的老公、可愛的兒女、漂亮的房子、美滿的生活……困得她發慌。她懷念起那段瘋狂又危險的日子,只是打開回憶的盒子,還能不能全身而退?
布蒙——他的世界,停在走不出的過去
年年都拜訪傷心家屬的警探,與十七年前的懸案一起凍結在時間裡。那一家人盼著下落不明的男主人回家,布蒙也盼著憑空消失的關鍵證人再度現身,但是抱持希望就等於日日活在折磨之中。
他們三人都困在往事裡,心中深埋的祕密就連最親近的人也說不出口。但是,一起新案件、一張案發現場照片、一通關鍵證人的電話,迫使他們再度面對彼此、面對最終的對質時刻。只是真相降臨的瞬間,他們都要付出代價,而且是讓所有人都心碎的代價。
我相信你,也接受你藏起的祕密,
但真相瓦解一切的瞬間,請陪在我身邊——
◎國內外好評推薦
透過一連串的謀殺案,一群過去有親密關係的男女,又重新尋找彼此。而這個
尋找絕非想營造未來,而是澄清過去,才能從陰影裡走出來,迎接新的人生。哈蘭.科本一本他製造懸疑的本領,於最後驚訝的結局中,傳遞出另一個訊息:即使殺人如此極惡的行為,竟也有善惡之分。——張國立(作家)
一樁疑似殺人棄屍的失蹤事件,不斷糾纏著案件關係人,即便改名換姓、另立身分,十七年來,依然如影隨形,到最後,沒有人認識真正的自己,黑暗仍永不結束。只得回到原點,再次面對這場惡夢,然而,卻不知真能逃離,或是愈陷愈深——《最親密的陌生人》有大膽的設想、迂迴的情節、驚異的布局、高明的逆轉,一看便知,這是出自於哈蘭.科本的名家之手。——既晴(推理作家)
哈蘭.科本再度展現了他最為擅長的懸疑筆調,栩栩如生地利用三個主要角色的人生路線交錯,把一件剛發生的失蹤案和十多年前的案件串連起來,最終巧妙地揭開了所有事情的真相。——杜鵑窩人(資深推理迷)
科本的筆法巧妙又蘊含反諷趣味,生活中秩序與混亂僅僅一線之隔的荒謬實況,在他筆下一一現形。——《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科本的寫作功力,無人能及。——《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
世界一流的懸疑小說家,他的小說讓人一頁接著一頁,欲罷不能。——《芝加哥太陽報》(Chicago Sun-Times)
科本一向擅長描繪人物的內心糾結,這回他甚至透過角色心緒的急轉直下來展現當代懸疑小說中最驚悚駭人的場景。——《書單》雜誌(Booklist)
流暢自如的敘述筆法,超越科本之前的所有作品;書中角色生動逼真,如躍紙上。——BOOKREPORTER.COM
科本的妙筆將你徹底吸進他創造的世界,認識每一個栩栩如生的人物……《最親密的陌生人》精采動人,才華縱橫的科本帶領讀者深入大西洋城,一個夢想高飛或墜落的城市。——Jackie K. Cooper,《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
科本最擅長寫出完美中產生活裡的邪惡之蛇……他筆下的驚悚情節令人印象深刻。——《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
科本這部揉合了精采機巧的作品,帶領讀者進入日常生活的黑暗面,經歷一起 近乎真實的懸疑事件。——《美國懸疑雜誌》(SUSPENSE magazine)
多方線索聚攏帶來的驚奇結局,同時引發低迴悵然的感受,並使人不住思考到底誰才是道德的一邊,受害者亦或是凶手。——CRIMEZONE.NL四星好評
作者簡介:
哈蘭.科本 Harlan Coben
1962年生,新澤西州人,畢業於阿默斯特學院(Amherst College)政治學系,就學期間曾與《達文西密碼》的作者丹.布朗參加同一個兄弟會,兩人相互鼓勵啟發,友誼持續至今。
大學畢業後,科本先在家族經營的旅遊公司工作一段時日,才投入全職寫作。1995年出道的他,靠著備受好評「米隆.博利塔」(Myron Bolitar series)系列奪下安東尼獎、愛倫坡獎和夏姆斯獎三項推理大獎,成為迄今唯一獨攬三大獎的作家。近期,科本的非系列作品更是受到讀者與書評人的高度期待,往往一出版就空降各大暢銷榜第一名,因此評論家也預測他即將成為愛倫坡大師獎的下一位得主。
科本的故事常常由幾個壞消息為開端,但往後卻發展成打開衣櫥看見骷髏頭等級的謎團。科本曾在訪問中表示︰「我喜歡讓故事像是尾隨在人身後,在結尾時從後面猛一拍,讓人恍然大悟、悵惘不已。」驚奇、曲折、機巧的對話、鮮活生猛的人物塑造,已成科本的特徵,他的讀者甘於享受他文字所帶來的緊張、戰慄,並在峰迴路轉間探尋真相。 作者官網www.harlancoben.com
譯者簡介:
謝佩妏
清華大學外文系畢業,專職譯者。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回憶的重量會殺人\ 杜鵑窩人(資深推理迷)
在哈蘭.科本以《第四十三個祕密》重回台灣推理書市後,接著的《原諒》和即將出版的新書《最親密的陌生人》,都讓台灣讀者看到了不同於「米隆.博利塔」系列小說的新境界,讓讀者得以欣賞哈蘭.科本擅長的「昔日幽靈」模式——即人們所謂的「今日之果乃昨日之因」和「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講白了就是,人生中總是有跑不掉的事,甚至只是無心過失也要付出代價。在哈蘭.科本的心中,果報不論好壞,是每一個人都無法逃避的命運,而且是很公平的。不過,他的每本書還是有著不一樣的主軸,《第四十三個祕密》是主打「該來的還是逃不掉」;《原諒》則是「有私心的正義非正義」,至於這本《最親密的陌生人》整個主軸就在討論「自以為是的善意」。當然,哈蘭.科本還是再度展現了他個人最為擅長的懸疑筆調,栩栩如生地利用三個主要角色的人生路線交錯,把一件剛發生的失蹤案和十多年前的案件串連了起來,最後揭開了所有事情的真相。
其實一直有許多讀者會感到納悶,為什麼推理或懸疑小說的這個回憶的模式會歷久不衰呢?毛姆在九十一歲高齡自殺前曾說過:「回憶的重量會殺人。」憶苦思甜說來容易,實際上回憶的滋味卻是苦澀遠多於甜蜜,就像《那一夜,我們說相聲》裡面,李國修的那句名台詞:「記性好的人,活得比較痛苦。」記憶有時就像是一再重複的教訓,銘刻於心中的印象一定是當時的失敗,就算有甜蜜的回憶也很短暫,刻骨難忘的往往都是痛苦。而且心靈一旦受了傷,要治好已是難事,更別提回憶會把那逐漸結痂的心一而再,再而三地掰開,任其淌血。我們常常會勸別人或告訴自己:「凡事要放下」,但是放下是說來容易做來難的。一般說來,生理上的傷害是幾個月乃至幾年就有機會痊癒,但是心理受的傷卻只會不斷的迸裂流血,不易結疤癒合。因此,在精神醫學上,自殺常常會發生在憂鬱症快要治癒的時候,也就是當人清醒之後,回憶前塵往事,卻只是更加絕望,因此選擇一死了之。精神科的醫護人員都知道,黎明之前的黑暗最難熬,深究其原因就在於「回憶的重量會殺人」!
哈蘭.科本的作品一直在透過這個模式,一方面揭開過去未解決案件所留下的謎團,同時也把現在發生的問題和延續至今暴發的後遺症一口氣解決。這是許多偵探推理或懸疑小說愛用的模式,很多人也都反覆鑽研此一模式,但我個人認為還是哈蘭.科本用得最好,因為它能夠在已經固定的模式之中,放入不同的主題而讓故事更有變化,進而推陳出新。好比在本書以及之前的《第四十三個祕密》、《原諒》,科本都給了一個看似「Happy Ending」的結局,但其中卻潛藏著不可知的未來,畢竟人生就像電影《回到未來》結尾那般,主角所面對的未來依然是一片空白。《最親密的陌生人》的結尾呈現了一個風波過後、雨過天晴的場景,但骨子裡卻暗示讀者明天究竟是風是雨,還很難說呢?讓人看完了最後一頁非但不能安心,反而更替主角擔心了,哈蘭.科本真是會折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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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好評】
「透過一連串的謀殺案,一群過去有親密關係的男女,又重新尋找彼此。而這個尋找絕非想營造未來,而是澄清過去,才能從陰影裡走出來,迎接新的人生。哈蘭.科本一本他製造懸疑的本領,於最後驚訝的結局中,傳遞出另一個訊息:即使殺人如此極惡的行為,竟也有善惡之分。」——張國立(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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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蘭.科本再度展現了他個人最為擅長的懸疑筆調,栩栩如生地利用三個主要角色的人生路線交錯,把一件剛發生的失蹤案和十多年前的案件串連起來,最終巧妙地揭開了所有事情的真相。」——杜鵑窩人(資深推理迷)
「科本的寫作功力,無人能及。」——《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
「世界一流的懸疑小說家,他的小說讓人一頁接著一頁,欲罷不能。」——《芝加哥太陽報》(Chicago Sun-Times)
「科本的筆法巧妙又蘊含反諷趣味,生活中秩序與混亂僅僅一線之隔的荒謬實況,在他筆下一一現形。」——《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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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最親密的陌生人
有時候,當雷按下快門,世界消失在閃光燈下的那一瞬間,他會看到血。他當然知道只是心理作用,但那畫面真實無比,他忍不住放下相機,瞪大眼睛看著前方的地面。那個恐怖的瞬間徹底改變了雷的生命,把他從一個前途看好、滿懷抱負的年輕人,變成此刻你眼前的人生輸家。那些驚悚的畫面從不會在夢中或在他獨坐黑暗中時出現,而是在他完全清醒、周圍都是人、忙著所謂的「工作」時,突然冒出眼前。
謝天謝地,他繼續幫參加猶太成年禮的男孩伊拉.艾德斯坦拍照時,畫面消失了。
「看這裡,伊拉!」雷從鏡頭後面大聲喊。「你今天穿什麼牌子的衣服?珍妮和安潔莉娜真的為了你吵翻天嗎?」
伊拉眉頭一皺,舉手遮臉,擋住相機的鏡頭。雷毫不猶豫衝上去,從各個角度按下快門。「走開!」有人喊。另一個人推了他。雷站穩腳。喀嚓、喀嚓、喀嚓。
雷翻翻白眼,但沒後退。相機鏡頭後方,血染的畫面又出現,他想甩也甩不掉。他的手指頭一直按著快門。
「人渣!」有人大罵。
雷不知道還有沒有比這更墮落的事。
小腿又挨一下,彷彿在回答他:沒有。
伊拉的「保鏢」是個光頭彪形大漢,名叫費斯特。他伸出橡木一般粗的手臂,把雷掃到一旁。那力道未免也太帶勁,差點把他撂倒。雷用「這哪招?」的眼神瞪他一眼,費斯特無聲地說聲抱歉。
費斯特是雷的好友兼老闆,他是「名人體驗:狗仔出租公司」的負責人——沒錯,看名稱就知道這是間什麼公司。雷的工作不是跟蹤名人,偷拍些不堪的照片好賣給八卦小報。他不是真正的狗仔,他比狗仔還低級,就像披頭四熱潮跟披頭四的差別。他的工作就是為付錢的大爺提供「名人體驗」。簡單地說,客人雇狗仔跟蹤自己,拍下自己的照片,享受「個人專屬狗仔分秒跟蹤的終極名人體驗」(手冊上說的)。
拍攝地點是要盛裝出席的場合。男賓客看起來富有而憔悴,女賓客看起來保養得當,想必都在臉上動過刀。雷從人群中推擠而過,他穿著牛仔褲和縐巴巴的休閒西裝外套,腳踩黑色高筒帆布鞋。幾個賓客盯著他瞧,好像他剛在他們的沙拉叉子上痾大便。
墨鏡保鏢費斯特伸出大手制止雷,好讓伊拉帶著他的女伴通過。雷趁機拍照,硬是「推開」費斯特,猛按快門。他看看錶,還有一分鐘。他望向費斯特,像在求他開恩。費斯特把頭一點,示意他往角落移動,解除了他的苦刑。但角落太吵,兩人只好溜到門外說話。
「明天有工作給你,」費斯特說:「我希望這次你帶頭。」
「哇,帶頭狗仔,」雷說,「我得打電話給我媽,好讓她跟打麻將的朋友炫耀一番。」
費斯特呵呵笑:「你是我的愛將,你知道。」
「這邊結束了嗎?」
「結束了。」
雷小心收好相機,一跛一跛的往外走,倒不是因為挨了踢,而是他的臀部中過彈。這個傷讓他的人生開始走下坡。不對,這麼說太簡單。受傷只是藉口。他的人生縱然悲慘,但他也曾經潛力無窮。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的新聞學院,有個教授還說他在新聞攝影方面有「不可思議的才華」——現在都浪費掉了。
外頭天色已暗。雷考慮該直接回家睡覺,還是去酒吧喝幾杯。選項真多,好難決定。
他又想起那具屍體。腦中的畫面每次都來得又急又快。他心想,這也難怪。多年前的今天,一切畫下句點,所有幸福快樂的希望都在這天消逝,就像……他皺眉。嘿,老兄,未免太多愁善感了吧?
□
為了不想付泊車費,雷得走過三條街去開他的破車——十二年的喜美,保險桿沒了,有扇窗用膠帶固定。雷摸摸下巴,四十歲的酒鬼,滿臉鬍渣,外加一台破車,一間地下室公寓,前途真是無「亮」。
雷才剛拿出車鑰匙,後腦杓就重重挨了一記。
他單腳跪下,眼前一片黑,刺痛感衝上頭皮。雷失去了方向感。他試著搖搖頭,想清一清腦袋。隨即,太陽穴旁邊又挨了一記,他腦中有個東西在一陣強光中爆開。
雷癱在地上,四肢大張。他快要失去意識了,但他突然感覺到有人在拉扯他的右肩。一瞬間他只是躺在地上,無法抵抗。他暈頭轉向,痛苦不堪,腦中的原始動物本能已經切換成存活模式,當下只有一個念頭:趕快逃命,捲成一顆球,尋找掩護。
又一次大力拉扯,差點把他的肩膀扯下來,接著,力道減弱。雷恍然大悟,倏地睜開雙眼。
這人要搶他的相機:經典萊卡機型,內建最新的數位傳送功能。
他覺得自己的肩膀往上一抬,背帶也隨之往上提。一轉眼,背帶已經離開他的肩膀,他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第二次機會。搶匪會不會回來搶他皮夾,給他反撲的機會。
雖然頭暈目眩,膝蓋搖搖晃晃,雷還是爬起來張口大喊:「住手!」他猛力撲向搶匪,撞上某個東西(可能是腿)。他拚命抱住,雖然沒有抓穩,但力道也夠瞧的了。
對方倒了下來,雷也是。他趴在地上,聽到有東西砰一聲掉落,希望老天保佑他沒砸壞自己的相機。他用力睜開眼睛,好不容易看見相機掉在幾呎遠的地方。他想爬過去搶相機,但半途看到兩樣東西差點沒嚇破膽。
第一是人行道上有根球棒。第二是有隻戴著手套的手正抄起球棒——這才是重點。
相機賊舉起球棒,走向他。雷一陣恐慌,求生本能要他快跑,但是腳卻不聽使喚,整個人有如一團爛泥。
搶匪往前兩步。雷還趴在地上,他別無選擇,只能像受傷的螃蟹一樣拚命爬。一定可以的,這樣就可以及時躲開那根該死的球棒。那個揮著球棒的無賴此刻幾乎已經到了他的正前方。他別無選擇。
雷的肩膀撞到某個東西,是他的車。
他看見球棒在半空中舉起,差一秒他的腦袋就會被砸得稀巴爛。他只有一次機會,一定要把握。
雷把頭一轉,右頰貼著人行道,身體盡可能躺平,整個人滑進車底。「救命!」他又喊,然後對著搶匪大叫:「相機給你,你快走吧!」
搶匪跑走。雷聽見腳步聲遠離。太好了,他奮力從車底擠出來,咬牙忍痛,咒罵幾聲便坐進車內發動引擎。
怪了,偏偏就選在今天,血案的週年紀念日,連他自己差點也要血濺馬路。這個巧合幾乎讓他想笑。
對,是個巧合。那起血案都已經是十七年前的事,而他也不是沒被搶過。但是,萬一,這不是個意外呢?
雷回到家,頭還在陣陣作痛,明天應該會更糟,但他不放棄折磨受傷的腦袋,反覆猜想今晚的搶劫跟十七年前的悲慘夜晚之間可能的關聯,哪怕是多麼微小、模糊的關聯。
今天晚上無疑是樁搶劫。球棒猛K,搶走相機,然後逃跑,只是……為何沒有順便拿走皮夾,真是見鬼了。
要命,沒道理。他的止痛藥跑哪去了?
他轉開電視,走進浴室打開藥櫃,一堆瓶瓶罐罐掉到臉盆裡。
電視上的地方新聞正在報導一起火災,記者問附近鄰居有何看法,因為左鄰右舍往往會有一些驚人妙語。雷的手機響起,他看見來電顯示是費斯特的號碼。
「什麼事?」雷問,往沙發一倒。
「你聽起來很糟。」
「我被搶了。頭被球棒K了,相機被搶走了。」
「等等,所以今天的照片沒了?」
「還在,別擔心,」雷說:「照片很安全。」
幾年前,雷幹過「真正的」狗仔,當時他拍到某個當紅的男同志明星的勁爆照片,但是大明星的保鏢從雷手中搶走相機,毀了裡頭的記憶卡。那次之後,雷就在相機裡安裝傳送功能,每十分鐘相機就會自動把記憶卡裡的相片寄到電子信箱,類似很多照相手機裡的自動傳送功能。
「我打來就是為了這個,」費斯特說:「我要五張照片,今晚就要。客人想馬上看到照片做成的立方體紙鎮。」
「立方體有六面。」
「哇,好個數學天才。第六面是留著要刻名字、日期之類的。」
「了解。」
「好,一切都很完美,」費斯特說,「除了……沒有相機,你明天不能上工。沒關係,我再找人。」
「我真感動,都快哭了。」
兩人掛了電話。雷又倒進沙發。止痛藥發揮效用了,他幾乎想要微笑。電視上,男主播用極其嚴肅的聲音說:「當地居民卡爾頓.弗里離奇失蹤。他的車子棄置在碼頭附近,車門打開……」
雷看著螢幕上出現一個大男孩,一頭黑髮的髮尾染成金色直直豎起,一邊耳朵戴著圓形耳環。他正對著螢幕嘟起嘴巴,底下字幕打上「失蹤」,但應該打上「欠揍」才對。雷皺起眉頭,一種莫名的、模糊的不安掠過腦海,有個聲音在他腦中喋喋不休,但他不確定是什麼。
他打開筆記型電腦,成年禮的照片一一跳出來。雷很快瀏覽一遍,挑選了五張照片附加在給費斯特的電子郵件中,然後按下傳送鍵。完成了。
雷精疲力竭,正想在桌上趴一下時,突然想起記憶卡裡還有別的照片,是成年禮之前拍的照片。
悲傷如潮水湧進他的胸口。
雷去了那個該死的公園拍照。很蠢,但他每年都重複這個儀式。他說不上來為什麼。或許相機的鏡頭給了他距離,還有觀察的角度,讓他有種安全感。
雷在電腦螢幕上瀏覽他今天更早之前拍的照片,這時他想起另一件事。
兩分鐘後,他找到了他想要的東西。意識到是怎麼回事的瞬間,他全身發冷。
搶匪要的不是他的相機,而是一張照片,上面是一個金髮直豎、戴著圓形耳環、一臉欠揍樣的傢伙。
***
布蒙探長嘆一聲,走向那間不幸的房子,按下門鈴。莎拉打開門,看也不看就說:「進來吧。」布蒙擦擦腳,覺得難為情。他脫掉身上的老舊風衣,掛在手臂上。屋裡的擺設這幾年都沒動過。有好長一段時間,少說也有五年,莎拉都把她丈夫的脫鞋放在躺椅旁。
這房子彷彿不肯往前走,牆壁和天花板都在傷心、都在等待。但或許那是內心的投射。人需要答案,需要揮別過去。布蒙知道,雖然希望很美好,但希望會日復一日地摧殘你。希望,可能是世上最殘酷的事。
「你錯過了紀念日,」莎拉說。
布蒙點點頭,還不打算告訴她原因。「孩子都好嗎?」
「都好。」
莎拉的孩子現在都大了。蘇西讀大學三年級,布蘭登已經高三。他們的父親從這個乾淨整齊的家中消失時,他們都還在牙牙學語。這案子一直沒破,但布蒙從未放棄。他知道不該投入私人感情,卻還是明知故犯。他去看了蘇西的舞蹈表演;他教布蘭登投球;最不應該的是,十二年前他跟莎拉喝了太多酒,結果待了一整夜。
「新工作如何?」布蒙問她。
「還好。」
莎拉仍然很有魅力。眼角浮現魚尾紋,嘴角的皺紋一年年加深,年紀越長,韻味越深。莎拉就是這樣的女人。
她熬過了癌症的考驗,二十多年來都沒復發。布蒙上門調查失蹤案時,莎拉就在這個房間裡把她罹癌的事告訴他。當時莎拉對他說,要不是她先生,她絕對撐不過去。她看著布蒙的眼睛,把這些事都告訴他,因為她希望他好好辦這個案子,不要把她丈夫當作離家出走的人,不了了之。
「布蒙?」莎拉說,語調平到可以塞進門縫裡。
「嗯?」
「你在跟我話家常。你從不來這一套,所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屋裡有鮮黃色的油漆、剛插的鮮花,但在布蒙看來卻盡是腐朽淒涼。男主人下落不明,孩子也不好過:蘇西有兩次酒駕紀錄,布蘭登吸毒被逮過,布蒙幫兩個孩子解決了問題。但他改變不了這個房子凍結在時間裡……
莎拉倏地睜大眼睛,彷彿被某個痛苦的念頭震撼。「難道你找到……?」
「不是。」
「那是什麼?」
布蒙坐下來,手臂擱在大腿上,兩手抱頭。他深呼吸一口氣,說:「又有一個當地人消失了。妳可能看到新聞了。那人名叫卡爾頓.弗里。」
莎拉一臉茫然:「你說消失——」
「就像……」他頓住。「前一秒卡爾頓.弗里還好好的,下一秒就『啪!』不見了。徹底消失。」
莎拉試圖消化他說的話。「可是……就像你一開始跟我說的,人的確會突然消失,對吧?」
布蒙點點頭。
「有時候是自己的選擇,」莎拉接著說,「有時候不是。但確實會有這種事。」
「對。」
「那麼,我先生消失十七年後,另一個叫做卡爾頓.弗里的人也消失了。我看不出兩者的關聯。」
「可能沒有……」布蒙說。
她靠上前。「可是?」
「這就是我錯過紀念日的原因。」
「什麼意思?」
布蒙不知道還能說什麼,甚至不知道自己確定多少事。他正在發展一個理論,這個理論啃噬著他的腹部,讓他晚上難以入眠,但到目前為止,就只是個理論而已。
「卡爾頓.弗里消失的那一天……也是二月十八日,跟你丈夫十七年前消失那天是同一天。」
一瞬間,莎拉滿臉驚恐。「相隔十七年。難道你去調查了其他的失蹤人口?還是發現了什麼犯案模式嗎?」
「目前只有兩個人確定是在二月十八日消失,妳丈夫和卡爾頓.弗里。」布蒙深深舒了一口氣。「不過,去年三月十四日,有個名叫史蒂芬.克拉森的當地人失蹤。三年前的二月二十七日也有一起失蹤案。」
莎拉嚥下口水:「那麼或許跟哪一天無關,或許關鍵是二月和三月。」
「我不認為,至少過去不這麼認為。曾經有兩名失蹤者——彼得.柏曼和格雷.瓦曼,他們一個是流浪漢,一個是卡車司機,兩人都單身,沒什麼家人。這樣的人就算二十四小時沒回家,有誰會發現?」
「可能要過好幾天或好幾週才會有人報案,」莎拉幫他說完。「或許這兩人也是在二月十八日那天失蹤的?」
「沒那麼簡單。我越調查就越難確定其中的模式。比方說,瓦曼是水牛城來的,不是當地人。沒人知道他什麼時候或在哪裡失蹤,但根據我的追蹤結果,他有可能在二月時路過大西洋城。」
莎拉想了想。「你總共提到五個人,包括史都華在內,都是十七年來失蹤的人。還有其他人嗎?」
「可能有,可能沒有。我總共找到九個或許可以套進這個模式的人。但也有跟我的理論相悖的案例。不過,這就是理論和模式的問題,需要時間來印證。我還在蒐集證據。」
淚水在她眼中打轉,她眨眨眼。「我不懂。有這麼多人失蹤,為什麼沒有人發現?」
兩人沉默片刻。
「那麼之前呢?」莎拉問。
布蒙知道她的意思,但還是問:「之前?」
「史都華之前。有人在我先生之前失蹤嗎?」
他抬起頭,兩人四目相對。「目前我沒找到,」布蒙說:「如果有模式的話,史都華可能就是起點。」
***
雷試圖把注意力集中在工作上,但他還是忍不住去買了份當地報紙。那則當地居民失蹤的報導附了照片,照片上的卡爾頓.弗里嘟著嘴,標準的混蛋樣:一頭往上直豎的頭髮,皮膚光滑,練過肌肉,還刺青。一整個就像實境秀裡那種自私自利、腦袋有洞、把長相抱歉的女生稱作「恐龍」的白痴。
卡爾頓.弗里有三次攻擊他人的前科。他今年二十六歲,離過婚,「在父親經營的知名餐飲用品公司工作。」
雷摺起報紙塞在腋下,不想去想這件事,不想去想他電腦上那張卡爾頓.弗里的照片,也不想去想為什麼會有人為了這個傢伙的照片而攻擊他。他想把這些事拋到腦後,照常過日子,走一步算一步,過一天算一天,就像他這十七年所做的。
目前為止還行嗎,雷?
他閉上眼,任由自己掉入對凱西的回憶中。他又回到那間夜總會,看著她跨在某個男客腿上熱舞,身上每一個細胞都深深為她著迷,心裡沒有一絲嫉妒。凱西從男客的肩膀上對他拋個眼色,那眼神足以讓他完全融化,他回一個微笑,因為他知道一天到尾聲的時候,她就會屬於他。
凱西的周圍總是歡樂洋溢。她狂野熱情,真情流露,人很機靈又善體人意。她讓你想剝光她的衣服,把她撲倒在最近的一張床上,同時又想為她寫首情詩。這樣的女人,你總得付出代價,對吧?
凱西。
他眨眨眼,不去想她。上了車便往園區開去。從右邊轉角的小徑往上走,就會到達一處懸崖,從那裡可以俯瞰大西洋城的天際線。到了晚上,天際線後方的大海有如一片閃閃發亮的黑色簾幕。如果你願意爬上懸崖試試膽量,就會看見令人屏息的美景。
雷走上偏僻的小徑,一邊拿著相機拍照,彷彿躲在相機後面就有了掩護。煉鋼廠的遺跡位在松樹林的邊緣,這片松樹林是紐澤西最大的一片樹林。這兒仍然到處可見廢棄城鎮留下的遺跡,外面謠傳樹林深處進行著各種非法勾當。那些黑手黨的電影裡,常常有殺手把屍體運到樹林某處埋葬的畫面。雷很好奇,要是有一天人類發明一種能探測土裡埋了什麼的儀器,可以辨別骨頭和樹枝、樹根和石頭的不同,誰知道到時候會找到什麼?
雷吞了吞口水,趕走腦中的想法。他走到老舊的鐵礦熔爐前,拿出卡爾頓.弗里的照片端詳。照片中的弗里從左邊往小徑走去,就是十七年前雷走過的那條小徑。為什麼?卡爾頓.弗里在這裡做什麼?當然,他可能只是來健行或探險。但為什麼剛好在十七年後的同一天,出現在雷出現過的同一個地方,然後又消失無蹤?他去了哪裡?
毫無頭緒。
雷的跛腳平常幾乎難以察覺,但是當他開始爬坡,準備站上拍下卡爾頓.弗里的照片的同一個地方時,一直隱隱刺痛的傷口又痛得厲害。昨晚挨打的部分也還在痛,不過他暫時還撐得下去。
有個東西抓住他的目光。
他停下腳步,瞇眼往小徑看。陽光很刺眼,或許正因如此,站在坡上看才會發現那個把光線反射到他身上的東西,就在樹林邊,巨石後面。雷皺起眉頭,踉踉蹌蹌走過去。
什麼鬼……?
他蹲下來看個仔細,才伸出手,還沒碰到就把手抽回。他腦中十分肯定,卻先拿出相機開始拍照。
巨石背後不遠的地方,有一條乾掉的血痕。
最親密的陌生人
有時候,當雷按下快門,世界消失在閃光燈下的那一瞬間,他會看到血。他當然知道只是心理作用,但那畫面真實無比,他忍不住放下相機,瞪大眼睛看著前方的地面。那個恐怖的瞬間徹底改變了雷的生命,把他從一個前途看好、滿懷抱負的年輕人,變成此刻你眼前的人生輸家。那些驚悚的畫面從不會在夢中或在他獨坐黑暗中時出現,而是在他完全清醒、周圍都是人、忙著所謂的「工作」時,突然冒出眼前。
謝天謝地,他繼續幫參加猶太成年禮的男孩伊拉.艾德斯坦拍照時,畫面消失了。
「看這裡,伊拉!」雷從鏡頭後面大聲喊。「你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