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推理小說史上最經典的<密室.不可能的犯罪>鉅著
世界各國讀者、評論家票選史上TOP 100/密室推理第一名
名偵探柯南作者青山剛昌最喜歡的作品之一
葛里莫教授是個喜愛神祕巫術故事的學者,一次在倫敦瓦立克酒館與好友的聚會中,突然闖入一位自稱皮爾.佛雷的魔術師,留下謎樣的「三口棺材」這句話,並對教授提出生命安全上的威脅,隨即關門離去。事隔三天,葛里莫教授便在自宅密閉的房間內遭槍擊身亡!
事發當天是個大雪剛停的晚上,教授留了口信告訴管家與秘書,表示當晚將有訪客。來者衣著怪異,讓人無法辨識身分,進入葛里莫教授的房間後旋即將房門上鎖,不久便傳出巨大槍響。將房門破壞進入後,看到的是淌著鮮血、胸口上被子彈貫穿出一個洞的葛里莫教授,除此之外空無一人。先前的陌生訪客到哪去了?行凶用的槍枝在哪裡?更詭異的是,屋外大街的雪地上竟無足跡,除非凶手會騰空飛起……這簡直是不可能的犯罪,凶手難道是個「空幻之人」?
作者簡介:
約翰.狄克森.卡爾
卡爾是美國賓州聯合鎮人,父親是位律師。從高中時代起卡爾就為當地報紙寫些運動故事,也嘗試創作偵探小說和歷史冒險小說。1920年代末卡爾遠赴法國巴黎求學,他的第一本小說《夜行者》(It Walks By Night)在1929年出版。他曾經表示:「他們把我送去學校,希望將我教育成像我父親一樣的律師,但我只想寫偵探小說。我指的不是那種曠世鉅作之類的無聊東西,我的意思是我就是要寫偵探小說。」
1931年他與一位英國女子結婚定居英國。在英國期間,卡爾除了創作推理小說外也活躍於廣播界。他為BBC編寫的推理廣播劇“Appointment with Fear”是二次大戰期間BBC非常受歡迎的招牌節目。美國軍方因而破例讓他免赴戰場,留在BBC服務盟國人民。1965年卡爾離開英國,移居南卡羅來納州格里維爾,在那裡定居直到1977年過世。
譯者簡介:
翁裕庭
台北市人,任職出版界。
章節試閱
葛里莫教授就住在羅素廣場西邊附近的某個堅固舊宅。屋裏還住著他的女兒蘿賽特、管家杜莫太太、秘書史都‧米爾斯,以及身體違和的退休教師德瑞曼──葛里莫供他吃住,讓他打理家裏的藏書。
不過,真要找到葛里莫那些為數不多的朋友,就得去博物館街的瓦立克酒館,那兒有個供他們聚會的俱樂部。這一群人每週晚上在酒館碰面個四、五回,那是個非正式的私人聚會,一向在後廳那間特別為他們保留的舒適套房中進行。雖然那房間算不上是個私人的套房,但在酒館內鮮少有外人誤闖;倘若真有人弄錯走了進去,也會受到大家的禮遇招待。聚會的固定出席者有挑剔成性的小禿頭佩提斯,他是鬼故事的權威;還有新聞記者曼根、畫家伯納比。但主導整個聚會的,無疑是葛里莫教授。
教授主控全場。一年中幾乎每個夜晚(保留給工作的週六、日兩天除外),葛里莫都會與史都‧米爾斯一同前往瓦立克酒館。他會坐進他最愛的扶手藤椅中,在熾熱的爐火前飲啜一杯甜酒,用他喜愛的、權威的方式發表他的高見。米爾斯表示,這些意見雖然偶爾會引起佩提斯或伯納比的激辯,但內容通常都是字字珠璣、睿智通達。教授的態度總是慇勤和藹,其實骨子裏卻是火爆脾氣。一般而言,對於教授那滿腹經綸的巫術或假巫術知識──特別是欺騙老實人的詐術──眾人都會心悅誠服地聆聽。教授對神祕性與戲劇性的事件,有著童稚似的熱愛,每每在為一個中世紀的巫術故事結尾時,常會不搭軋的用當代推理小說的形式解開謎團。雖然眾人侷聚在布魯姆斯貝利區(譯註:倫敦泰晤士河北岸,為二十世紀初英國重要文化藝術中心)的煤氣路燈後,但現場仍瀰漫著某種鄉村小酒館風情,大家無不樂在其中。就這樣,他們度過了許多歡愉的夜晚時光。然而二月六日的那天晚上,一股突來的夜風吹開房門,預示了某種恐怖的徵兆,此後情況就不復往日了。
米爾斯表示,那天晚上風颳得相當強烈,空氣中浮現著狂雪欲來風滿樓的預兆。除了他自己和葛里莫,在場的還有佩提斯、曼根、伯納比,大夥兒都緊靠在火爐邊。當時葛里莫教授正拿著雪茄比劃,滔滔不絕地說著吸血鬼傳奇。
「坦白說,我所感到困惑的,」佩提斯說道,「是你的心態問題。我個人只是研究小說,那都是些從未發生過的靈異故事。就某種程度上而言,我相信是有鬼魂存在的。你一向致力、專擅於經得起證實的事物(我們都被強迫要稱它們是『事實』,除非能提出反駁),可是你對這些畢生從事的研究,卻壓根兒不相信。這就好比是布萊德蕭(譯註:George Bradshaw,英國十九世紀初的印刷商,於一八三九年發行全英火車時刻表,至一九六一年始停刊)寫了一篇文章論證蒸汽火車是不可行的,或是《大英百科全書》的編輯在導言中聲明全書沒有一項條目可信。」
「那又有何不可?」葛里莫啐出他的招牌短哮,幾乎不用張開嘴巴。「很富道德勇氣啊,你不覺得嗎?」
「他大概是書讀得太多,神智不清了。」伯納比說。
葛里莫盯著火爐不吭聲。米爾斯說那時教授的語氣似乎是生氣多於嘲弄。他僵坐著,雪茄啣在嘴唇中央,像是小孩子在吸吮薄荷棒棒糖一樣。
「我是讀了太多的東西,」停頓一會兒後,他開口說話了。「然而,並不是說一個擔任神殿祭司的人,就一定是個虔誠的信徒。不過這不是重點。我一向感興趣的是迷信背後的肇因。迷信是如何發生的?是什麼樣的誘因,讓受騙的人們如此深信不疑?就以我們正在談論的吸血鬼傳說為例吧!那是個在斯拉夫國家中普遍流傳的迷信,沒錯吧?它是在一七三○至一七三五年間,由匈牙利傳出,然後像一陣疾風似地蔓延開來,最後在歐洲生根發芽。好了,匈牙利人是用什麼方法證明,死人可以脫離棺材,再變身為稻草或絨毛飄浮於空中,最後俟機化為人形來為非作歹?」
「有這種證據嗎?」伯納比詢問。
葛里莫誇張地聳了聳肩膀。
「他們從教堂墓地掘出屍體,有些屍體居然呈現出扭曲的姿態,臉部、手部和屍衣都沾滿血跡。這就是他們的證據。其實那有什麼好奇怪的?那是個瘟疫盛行的時代啊!想想那些無藥可救而被硬生生活埋的可憐人,想想他們臨死前努力掙扎逃出棺材的情景。你們明白了嗎,各位先生?這就是我所謂迷信背後的肇因,那就是我感興趣的地方。」
「我也對此深感興趣。」一個陌生的聲音響起。
米爾斯表示,當時他雖然隱約感覺到門被打開,一股氣流竄了進來,但並不曾聽到此人踏入房間的腳步聲。很可能是他們一時被這不請自來的陌生人給驚住了,因為這裏很少有外人闖入,更別說是發出聲音了。也或者是因為此人的聲音過於刺耳、沙啞、又略帶外國口音,口氣得意且不懷善意,彷彿是來報噩耗的。總之他的意外出現,使得眾人心情一時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米爾斯又說,此人看來毫不起眼。他離爐火有一段距離遠遠的站著,身穿襤褸的黑外套,衣領向上翻起,頭戴邋遢的軟帽,帽緣無力垂掛著,僅見的些許臉龐又被他摸著下巴的手套遮住,因此眾人都看不到他的容貌。所以除了身材高大、穿著不體面、體格瘦削的描述之外,米爾斯對這人再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了。不過從聲音、舉止,或是他的一些習慣動作來看,他隱約帶種似曾相識的異國風味。
他再度開口說話,聲音透露著一股頑固且賣弄學問的調調,像是以戲謔的方式模仿葛里莫。
「各位先生,請包涵,」他說道,那志得意滿的口氣再次揚起。「打斷了你們的交談。我只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大名鼎鼎的葛里莫教授。」
當時沒人想到要斥責他,米爾斯說道,大家全都聽得專心一意,心無旁騖。那男人有種冰冷得教人心顫的力量,破壞了房間內原本溫暖靜謐的舒適感。即使是陰沉凶惡、坐著不動一如愛潑斯坦(譯註:Sir Jacob Epstein,英國雕刻家,以塑造名人和兒童的青銅頭像見長)作品的葛里莫,那一刻也是十分專注,指間的雪茄僵在送往嘴巴的半空中,細邊眼鏡後的眼神閃爍個不停。他唯一的反應是大聲應道:
「哦?」
「你是不是不相信,」那個男人說著,掩著下巴的手套只移開了一隻手指的空間,「一個人可以從自己的棺材裏爬出來,可以隱身四處遊走,無視於牆垣壘壁的存在,更別說具有惡魔般的摧毀力量?」
「我不相信,」葛里莫尖聲答道,「你信嗎?」
「是的,我相信,我就有這種能力!而且我有個兄弟,道行比我更高更深,他對你可是深具威脅。你那條命我沒什麼興趣,但他可不一樣。假如哪天他去拜訪你……」
這段瘋狂對話的高潮,猶如火爐裏最末爆發的破裂音嘎然終止──當過橄欖球選手的曼根小子跳了起來,矮子佩提斯則緊張地環顧四周。
「喂,葛里莫,」佩提斯說道,「這傢伙簡直是瘋了。要不要我──」
他不自然地朝拉鈴方向指了指,但陌生人打斷了他。
「先看看葛里莫教授怎麼說吧,」陌生人說道,「別輕舉妄動。」
葛里莫注視著他,眼中充滿深刻而強烈的輕蔑。
「不用,不用,不用!聽到我說的話沒有?不要妨礙他,讓他說完他的兄弟和他那些棺材……」
「三口棺材。」陌生人插嘴。
「就三口棺材,」葛里莫順從的附和,「隨便你說,想說幾口就幾口,我的老天爺!現在,可以告訴我們你是誰了嗎?」
陌生人從口袋裏伸出左手,在桌上放了一張污穢骯髒的卡片。看到這張平淡無奇的名片,似乎讓大家稍微回復了清明神智,立時把先前的疑慮當笑話般拋除殆盡,將這個粗嗓門的來客當作只是位胡言亂語的落魄演員──因為米爾斯唸出了名片上的字樣:「皮爾‧佛雷,魔術家」。名片上的一角還印著「W.C.1。卡格里史卓街二B」,上方另有潦草的字跡「或是轉交學院劇場」。葛里莫笑了起來,佩提斯則是一邊咒罵,一邊搖鈴喚來侍者。
「原來如此,」葛里莫用拇指敲敲桌上的名片說道,「我就知道會是這麼一回事。你是個變戲法的?」
「名片上這麼寫嗎?」
「哎,哎,如果這麼稱呼會貶低了你的層級,我感到很抱歉。」葛里莫點頭回應,笑意在他的鼻孔裏如哮喘般颼颼發響。「你大概不方便玩個把戲讓我們瞧瞧吧?」
「樂意之至。」佛雷出人意表地說。
他的身手快得讓人措手不及。矯捷的動作看似要做出攻擊,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出手。他朝葛里莫彎身繞過桌子,在眾人還來不及看上一眼的瞬間,他戴手套的手已拉下外套衣領又回復了原狀。不過米爾斯倒是感覺他曾露齒笑了一下。葛里莫依舊面無表情、一派嚴肅,只是下顎略為揚仰,短鬚上那張嘴巴看似一副不屑的半弧狀。他的拇指仍輕敲著名片,但臉色卻益發黯淡陰沉。
「在我離開之前,」佛雷唐突地說道,「還有個最後的問題要請教我們的大教授。很快就會有某個人在某個晚上來拜訪你。一旦我和我的兄弟聯手出擊,我也同樣會有生命危險,但我已經準備冒險一試。我再重複一次,即將有人來造訪你。你是希望由我──還是讓我兄弟出馬?」
「叫你的兄弟放馬過來,」葛里莫咆哮著,「然後去死吧!」
等佛雷猝然關上房門離去後,幾人才打破僵局開始議論紛紛。而這扇緊緊閉上的門,爾後也深深掩住了二月九日週末夜間事件中最重要的事實。其餘零星閃現的線索,則一直要到菲爾博士將薄玻璃片間的焦黑碎片組合起來時,才像拼圖似的解答出來。就在二月九日的夜晚,當時落雪積滿了倫敦寂靜的巷道,空幻之人踏出致命的第一步,而預言中的那三口棺材也被一一填滿了。
葛里莫教授就住在羅素廣場西邊附近的某個堅固舊宅。屋裏還住著他的女兒蘿賽特、管家杜莫太太、秘書史都‧米爾斯,以及身體違和的退休教師德瑞曼──葛里莫供他吃住,讓他打理家裏的藏書。
不過,真要找到葛里莫那些為數不多的朋友,就得去博物館街的瓦立克酒館,那兒有個供他們聚會的俱樂部。這一群人每週晚上在酒館碰面個四、五回,那是個非正式的私人聚會,一向在後廳那間特別為他們保留的舒適套房中進行。雖然那房間算不上是個私人的套房,但在酒館內鮮少有外人誤闖;倘若真有人弄錯走了進去,也會受到大家的禮遇招待。聚會的固定...
推薦序
【導讀】
在推理小說的眾詭計之中,「密室殺人」這一樣應該就是最神奇、最魔術的一種,呃,最哈利波特的一種。
密閉的房間,而且上鎖,窗戶也是閉鎖著的,煙囪(發生密室殺人案件的房間一開始通常配備了煙囪)不容人進出或看煙灰的模樣沒人進出過,偏偏一具屍體就直挺挺擺在房間之中,現場或雜沓或整潔有序,致命的凶器則通常是消失不見的,但也有就是房裡明晃晃擺設著的某沉重鈍器(工藝品、火鉗、書檔云云),還可能就是留在屍身上非常挑釁的一把精緻尖利的縷花小刀,當然,一定沒留在現場的是行凶的那個人──不僅凶手的本尊不在,就連他侵入的痕跡基本上也是隱匿的。他究竟是如何一陣煙而來、再一陣煙飄然而逝呢?
絕對是最迷人的一種殺人的方法──如果殺人的冷血行為也可以用「迷人」二字來說的話。
正因為迷人至此,我們於是可以公然讚歎欣賞而不用有現實人生的道德負擔。基本上,「密室殺人」並非現實犯罪世界的產物,殺人不過頭點地,現實世界中如果有這麼精緻這麼聰明的凶手,通常他不會需要動用到殺人這終極性的高風險解決手段,在走到這最情非得已的一步之前,他應該就有能力想出一堆因應如此困局的方法來才是。在女子網球界流傳著兩句缺德的話:「女子網球球手得笨到只會專心打網球不想其他,卻至少得還有兩分聰明夠她學會雙手反拍。」密室殺人凶手的現實困難則是,凶手要笨到只會用殺人一途來解決問題,卻同時又得絕頂聰明到嚴絲合縫、分毫不失誤的佈置出完美密室,而且還是在有著巨大時間壓力和心理壓力的不利情況下完成的。很明顯,他這兩大不可或缺的特質比女子網球球手要矛盾要撕裂,也因此,他遂遠遠比頂尖女子網球球手罕見,如三角形的第四個邊,如騎白馬到妳家窗下唱小夜曲的王子,如正直誠實的律師。
也就是說,密室殺人不是現實世界的實踐產物,而是源自於一些本來就無需殺人的窮極無聊聰明頭腦,它不是謀殺的工具,而是炫耀的藝術品,我們真的不用 憂這會教唆殺人被誰移植到現實世界來對付自己的親朋好友,就跟你不用擔心米開朗基羅的大衛像被用來砸死人一樣,儘管這座白大理石雕像的體重絕對有壓扁人的能耐。
然而,密室殺人並不真的是哈利波特,它只是像而已,這裡頭沒有魔法,也不可以有魔法。被害人、凶手和破案偵探儘管不是現實的血肉之軀,但仍屬理性王國的子民,所有的行為及其結果都得受嚴格的理性所管轄,尤其不可以違犯最素樸的物理學基本原理及其現象。恰恰因為得在如此限制之下遂行欺騙,密室殺人的詭計,反而是推理小說中最物理學的,它高度專注於物理學和我們感官背反之地,在這一點點狹窄的縫隙中騰挪,利用我們感官的有限天然缺憾以及由此衍生的常識死角玩花樣,比方說,密室殺人中常見的「消失的凶器」或「自動扣回去的門」,最普遍的運用道具就是冰塊,有氣質點來說,利用的就是物理學毫不稀罕的常溫之下水的三態變化現象,小學生都知道,沒神秘可言。
所以,推理王國中大名鼎鼎的基甸.菲爾博士在一場著名的演講中如此宣稱:「所謂密室,本質上是一種幻象。」──之於什麼而言是幻象?之於我們視覺為主的感官而言是幻象。「眼見為憑」,To See is To Believe,這不分中西大概是人類流行最久、最戒除不掉的偏見,表面上信而有徵的偏見從來就是欺騙的溫床,是害人詭計的培養皿,密室殺人的詭計佈置者只是其中最優雅、最無害人之心的一種,真正可怕的我們得到現實世界的政治圈裡、商場裡去找。
歸化英式推理的美國人
好,大名鼎鼎的基甸.菲爾博士何許人也?老實說,他也是個「幻象」──這是推理世界的一名神探,無父無母,而由了不起的推理小說大師約翰.狄克森.卡爾所憑空創造出來。菲爾博士在推理世界神探的萬神殿中,絕對擁有著一個不見古人亦不見來者的第一名頭銜,那就是沒有任一名神探比他破過更多的密室謀殺案,這於是為他的書寫者卡爾掙得了「密室之王」的封號。
基本上,密室殺人是英式古典推理的典型詭計,但約翰.狄克森.卡爾原來卻是個美國人,生於一九○六年,活到一九七七年,簡單把他的生年如此攤開來看,對英美推理歷史有基本概念的人就曉得了,卡爾稍晚於S.S.范達因,大致和艾勒里‧昆恩同期,也就是說,卡爾書寫的年代正正好就是達許.漢密特和雷蒙.錢德勒聯手進行「美國革命」、讓美國推理轉向悍厲罪惡大街的風起雲湧時日,但冷硬派的這場本土性革命原本是西岸的,從語言、犯罪形式、角色人物到社會背景,以舊金山和洛杉磯為書寫土壤,暫時和有著濃郁深厚歐洲思維傳統和生活形態的東岸新英格蘭地帶氣息並不相投合,更嚴重的是,對東岸高傲的知識階層而言,冷硬派這種滿口髒話、動不動就拔槍相向的野蠻遊戲,只適合落後地帶的粗魯不文之人,哪裡是有教養的聰明飽學之士所當為。所以說太陽遠還是長安遠?東岸知識階層的答案無需猶豫,那當然是只隔小小大西洋一水的英國式古典推理比較近。
卡爾是東岸賓州人,索性還歸化為英國籍。
其實,與其說卡爾歸化為英國人,倒不如直接講他歸化為英式推理王國的忠誠公民還準確些,他是把一生志業賦予了一次實地的朝聖之旅──國族既不是人分類分割的唯一判準,更不見得是人身分自覺的排行首位選項。渾然多面的整體世界,有各種觀看的位置,有各種理解和逼近的方式,每一種位置和方式都讓世界呈現了不同的分割分類樣態,由此繪製成不同的世界地圖。卡爾擁有的那張地圖,根據的是他熱愛的推理小說書寫傳統。
得其所哉成為英國推理小說家的卡爾,若我們再把他一九○六∣一九七七的生年重新放入較源遠流長的英式古典推理時間表中,那我們知道他趕上了以長篇為主的第二黃金期高峰,並第一線參與了古典推理由極盛轉入衰弱的歲月,在如此起伏跌宕的英倫空氣之中,卡爾聰明且深情款款的給自己找到了兩個看似背反的有趣書寫位置,宛如兩根大樑般的撐起了他獨特無倫的推理大師地位。
就純粹的推理小說書寫而言,卡爾像蜜蜂或貓熊一類的單食性動物──在詭計千奇百怪如繁花盛開的古典推理書寫中,卡爾頑強的幾乎只取一瓢而飲,那就是「密室殺人」。卡爾一生寫成了七、八十部推理小說,幾乎每一部都包藏了一個以上的密室殺人詭計,如此專情,讓他以一個如此後來者的不利身位,成功占領了密室殺人這業已開發達半世紀的詭計,讓他成為密室殺人的同義辭。
然而,這位寫小說時埋首於密室不抬頭的小說家,卻同時是推理世界中博聞強記、對推理大河傳統如數家珍的史家人物。臉譜出版公司伴隨《福爾摩斯全集》一併推出的《柯南.道爾的一生》這部傳記,正是卡爾對這位前代推理巨人的致敬之作。此書也為卡爾贏得故土美國的愛倫坡大獎。
專情密室、任性傳統,卡爾這宛如兩道平行線的交會點,我個人以為,大概就是上述基甸.菲爾博士的演講,出自於他的名著《三口棺材》書中。這場旅館午餐桌上的虛擬即席演講,菲爾博士以「封閉密室」為題,從推理史、從歷代名家之作、從書寫技藝、從詭計分類、甚至從蓄意或偶然、他殺或自殺等等每一種可能的角度攻打這座牢牢閉鎖的密室,遂成為絕唱──好消息是這份講辭是推理史上的密室論述經典文獻,壞消息是它也宣告了密室論述的到此結束。
對台灣只讀中文譯作的推理迷而言,讀這份講辭還可以有另一種樂趣,從菲爾博士未言明的諸多詭計原型中,我們還可以湊合著回答:這是<花斑帶>、這是<鵲橋奇案>、這是《羅傑亞洛伊謀殺案》、這是《美索不達米亞謀殺案》、這是《格林家殺人事件》云云。原來我們陸陸續續的、零零碎碎的也讀了不少代表性的密室殺人推理小說了。
有恃無恐的小說
密室,一開始是真的實體,是如假包換的一間上鎖的房間,但很快的,它就成為一種概念,成為不必真有硬實高牆四面圍擁的封閉性空間概念──一旦密室成為概念,很多有觸類旁通能力的人也就會了,這就像思維被鑿開了個缺口一般,人的想像力涼風般不可遏止的吹了進來,於是密室不必一定再有磚牆石壁、再有火爐煙囪、再有立入禁止的銅鎖鐵柵,它一樣可以舒適的展開在開敞的天光雲影之下。
這裡,我們多心的提醒一下,密室的封閉性,不真的是「不能」侵入,而是「沒有」被侵入,至少在命案發生的前後這段時間看起來沒被侵入──這我們以前談過,理論上,沒有一道鎖可能不被打開,沒有一個房間是絕對的封閉,主人進得去,盜賊於是乎也一定進得來,老子莊子這麼說,一套開鎖工具、滿身神奇技藝的紐約善良之賊羅登拔也這麼講。
推理史上的密室,經此一概念化之後瞬間華麗了開來,想遂行如此神奇謀殺的凶手賊子幸福無比的發現,原來上鎖的房間遍地皆是,俯拾可得,不必三年五載苦苦候著那人獨自一個進到房間鎖好門窗──它可能是一處無人跡、不留下腳印的美麗海灘,可能是山裡頭被忽然好一場大雪包圍的暖暖木屋,它可能是個小孤島,可能是沙漠,可能是一道橋樑,可能是夾岸兩片水泥牆的黝黯巷道,可能是唯一聯外吊橋毀壞(天候或人為)的某一山莊別墅,它更可能就是我們每天都會利用到的某種交通工具,公共汽車、火車、渡輪、捷運、飛機,以及有人一樣概稱為車廂的上下樓層電梯等等。
哪裡有人獨居獨處,哪裡就可能執行密室殺人,難怪中國的聖人要諄諄警告人君子慎獨,西方的上帝耶和華也在《聖經.創世紀》裡慨歎:「那人獨居不好。」
其實,經此概念化所帶來的想像延伸,只是密室殺人之所以華麗的必要開展而已,我個人以為,真正讓密室殺人成為推理世界最華麗的謀殺方式,是它的有恃無恐,因為它根本性的先解決了最終合理性的問題,那就是我們開始就說過的,密室殺人是推理謀殺詭計中最物理學的,這像根釘子般把它牢牢捶進了最信而有徵且可驗證的堅實大地裡頭,讓它在表象的另一端可以放心的飛翔,無懼星空黝黑神秘,不怕迷路回不來。
在人類思維眾多領域的正經人士正常人士中(意思是瘋子和騙子不在考慮範疇內),我以為物理學者是最敢胡思亂想、而且最敢把近乎胡言亂語的各種想像臆測鄭重公諸於世的一種人,尤其是二十世紀初相對論和量子力學問世之後,物理學的主流論述便一大腳跨過了玄學和神學,充斥著一堆無實體、無秩序、無從驗證、矛盾並陳、任誰試圖在心中拼湊點模糊圖像都不可能的重要學說和解釋,物質如此,能量如此,粒子也如此,空間和時間那更無垠無涯如此。如今,物理學的著作幾乎已成了地球表面最難看懂的書,可堪比擬的大概只有台灣教改出來的建構數學和鄉土語言課本。
這就是物理學家的有恃無恐,不像神學家或歐陸的唯心哲學家,他們深知自己本來就是畫鬼神之人,聆聽他們講話的人本來就充滿誡心,所以神學論述特別強調科學的發見和驗證,唯心哲學家則神經質於語言的邏輯,總是把論述弄得像座封閉而且秩序森嚴的語言迷宮,完整到令你直覺的反倒不敢相信,因為我們習慣相處的世界並不長這樣子。
卡爾便是最了解密室殺人「物理驗證/神祕想像」二元背反特質的人,無怪乎他能以一個後來者、外來者的不利身分,成功竊取密室王國的國王寶座──卡爾的推理小說,表象上黏貼了最多神秘古老的符號,借用了各個民族的神話傳說,喜歡用這類的死亡咒詛來嚇唬讀小說的人,這我們光從他為自己的小說命名就可以看出來。他也是如此的有恃無恐。
抵達演化右牆
推理女王艾嘉莎.克麗絲蒂曾透過她書中神探之口一針見血的指出:「之所以要把殺人弄得這麼複雜,可見答案一定非常非常簡單。」這話說密室殺人尤其準確。
簡單的答案,給了密室殺人最華麗的表現,但也構成了密室殺人的發展邊界,事情往往都是這樣子。
密室殺人借用基本物理現象和人的感官錯覺來遂行欺騙,但它不真的是物理學論述,不能亦步亦趨跟著物理學往深奧的解答之路走去。密室殺人和物理學最根本的差別在於,密室殺人的閱讀者是一般性的尋常之人,不像物理論述可以只在少數幾個人之間對話,二十世紀物理學所流傳的一些過甚其辭的神話,像說「真正懂量子力學的,全世界不出十個人。」、「聽懂愛因斯坦相對論的,普世不足半打。」云云,密室殺人小說若把生存基礎放在這麼稀少的奇特族群上頭,那老實說也用不著費勁去殺了,很快的便全部餓死絕種了。
因此,完美密室的構成,其真正的勝負關鍵不在於「說得通」,而在於「聽得懂」。它非回歸到一般性的經驗和常識世界不可,它只能使用一般性的、不礙眼的輔助道具,它得有簡單的答案。
後來密室殺人走向所謂「機關派」的絕路,並理所當然讓「機關派」成為失敗密室的同義辭,便在於機關派從根本處違背了「簡單」、「聽得懂」的密室殺人最高守則──我們也許可以同意,借助一堆細繩、掛鉤、卡 、滑輪、奇怪打結法、定時自動裝置、新通訊器材甚至罕見的記憶合金等等,的確可以九牛二虎製造成密室,但我們這些挑剔的推理小說閱讀者可沒說我們願意接受這九牛二虎的解答。
國內的推理傳教士詹宏志曾俏皮的說:「沒寫過密室,算什麼本格推理作家呢?」這是實話;但更悲情的實話是,好的密室殺人詭計,大致已被卡爾吃乾抹淨了,不在他老兄死後,而在他尚在世的時日。詹宏志引用名推理史家朱利安.西蒙斯的看法,指出卡爾最好的小說多集中在一九三五到一九四五的黃金十年之中,意思是說,連王者的卡爾都已經捉襟見肘不夠用了。
有志於推理書寫的人會不會很沮喪呢?甚或懊惱吾生也晚的為什麼誕生在如此夕暉晚照的時光呢?就像李維史陀在《憂鬱的熱帶》書中的感慨,若早個十年,我就能趕上某某部族未滅絕的時候;若再早個五年,就連某某部族我也來得及進行調查;再之前三年,更連某某部族也都還在……
逝者如斯,不舍晝夜。我們生而為人,沒能趕上的事多了,愛情,革命,一幢建物,一隻珍禽異獸,一座已被踐踏的八千公尺高峰,一次巨額的樂透獎金,一個傳說中的先代親人。
不僅僅是華麗的密室殺人而已。這怎麼辦好?不能怎麼辦,但也許我們就心平氣和當個愉快的讀者、當個樂在其中的欣賞者鑑賞者,聽著名古生物學者古爾德的忠告,所有的演化都有「右牆」,皆有最終不可踰越的極限,就像棒球場上你不能講安祖.瓊斯的精采接殺超越了半世紀前的威利.梅斯,就像音樂世界裡你不能講披頭四合唱團超越了巴哈莫札特。當個好的欣賞者,享受每個在演化右牆邊緣驚心動魄的演出,總比當個失魂落魄、只想視前代巨人為寇讎卻無計可施的野心挑戰者強。
好,協議達成,現在就讓我們來讀徘徊在密室殺人演化右牆的約翰.狄克森.卡爾。
【導讀】
在推理小說的眾詭計之中,「密室殺人」這一樣應該就是最神奇、最魔術的一種,呃,最哈利波特的一種。
密閉的房間,而且上鎖,窗戶也是閉鎖著的,煙囪(發生密室殺人案件的房間一開始通常配備了煙囪)不容人進出或看煙灰的模樣沒人進出過,偏偏一具屍體就直挺挺擺在房間之中,現場或雜沓或整潔有序,致命的凶器則通常是消失不見的,但也有就是房裡明晃晃擺設著的某沉重鈍器(工藝品、火鉗、書檔云云),還可能就是留在屍身上非常挑釁的一把精緻尖利的縷花小刀,當然,一定沒留在現場的是行凶的那個人──不僅凶手的本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