菈薇妮亞帶露依絲參加的第一場派對,她要露依絲穿她的禮服。
「我在路上撿到的,」菈薇妮亞說,「在二十幾街那邊。」
天曉得是真是假。
「有人就這樣把它扔在那裡。妳相信嗎?」
露依絲不信。
「其他人大概以為那是垃圾吧。」她抿唇、抹上唇彩。「這才是問題所在。沒半個人識貨。」
菈薇妮亞幫露依絲調整頸鍊。菈薇妮亞幫露依絲繫好手腕飾帶。
「總之,就在我看到它的那一刻──天哪!我想……唔,妳知道嗎?我只想跪下來親吻人行道,就像天主教徒親吻地面那樣……還是水手?反正,我就是想把我的嘴唇貼在黏了好多口香糖的人行道上,然後說:感謝祢,上帝,感謝祢今天讓這個世界變得好有意義這種話。」
菈薇妮亞拿起粉撲、往露依絲臉上輕拍。菈薇妮亞為她上腮紅。菈薇妮亞繼續講個不停。
「就好像──好像這一切真是他媽的太美好了,是不是?就好像某人的祖母或誰死在二十年無人造訪的東村磚造老宅,然後有人把她的家當全扔上街;結果到了傍晚,我本人剛好路過東九街,於是就讓我挖到寶啦。這位老太太和我素昧平生,卻在相隔九十年前後穿著同一件禮服、各自度過詩情畫意又美好的一晚──噢,露依絲!拜託妳聞一聞這味道!」
菈薇妮亞把蕾絲往露依絲臉上湊。
「光是穿上這身衣裳,」菈薇妮亞說,「搞不好妳就會戀愛了。」
露依絲嗅了嗅。
「所以,妳曉得我做了什麼嗎?」
菈薇妮亞用眉筆幫露依絲點了一顆美人痣。
「我當場脫到只剩內衣褲──不對,騙妳的,我連胸罩也脫了。我全身脫光光、套上這件洋裝,然後把原本的衣服留在那裡,就這樣走了整晚。我穿著這身衣裳,一路走回上東區。」
菈薇妮亞幫露依絲扣上扣子。
菈薇妮亞笑了起來。「如果妳跟在我身邊夠久的話,」她說,「我保證這種事一定也會發生在妳身上。就像發生在我身上每件事一樣。」
菈薇妮亞開始打理露依絲的頭髮。起初她想弄成跟她自己一樣,那種熱情狂野的大鬈髮;但露依絲的頭髮太扁又太直,所以菈薇妮亞把它緊緊編成一個簡單的小圓髻。
菈薇妮亞捧著露依絲的臉龐,輕吻她的額頭,低吼一聲。
「天哪!」菈薇妮亞驚呼,「妳好漂亮。我受不了!我好想掐死妳。來,我們來照相。」
她拿出手機,把螢幕當鏡子。
「我們貼著孔雀羽毛照。」菈薇妮亞指示。露依絲照辦。
「姿勢擺好。」
露依絲不知道怎麼擺姿勢。
「噢,拜託,大家都知道要怎麼擺姿勢好嗎?就這樣啊:上身微微往後傾,頭稍微偏一下。假裝妳是默片明星。對!就是這樣──不對不對,壓下巴。很好。」
菈薇妮亞挪挪露依絲的下巴。按下快門。
「最後一張不錯。」菈薇妮亞說。「我們挺美的。我要PO上網。」她把手機轉向露依絲。「妳喜歡哪種效果?」
露依絲認不出自己。
她的頭髮光滑如絲,唇色豔紅,顴骨分明;輕飄飄的洋裝配上貓眼妝和假睫毛,她看起來根本不像這個世紀的人。她看起來甚至不像是真的。
「我們選梅菲爾濾鏡好了,讓妳的顴骨閃閃發亮。天啊!瞧瞧妳!看哪,妳看!妳好漂亮。」
菈薇妮亞在照片底下加註:美人成雙,同等尊貴 。
露依絲覺得這個註解好風趣。
露依絲心想:這不是我。
謝天謝地,露依絲心想,感謝老天爺。
她們搭計程車到雀兒喜區。菈薇妮亞付清車資。
這天是跨年夜。露依絲認識菈薇妮亞十天了。這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十天。
露依絲的日常不是這樣的。
露依絲的一天大致如下:
她起床,但寧願自己不曾醒來。
可能的情況是:露依絲沒睡飽。她在一間白天是咖啡館、晚上變身酒吧的店裡擔任吧檯手,也為「媚眼網」這類販售仿製手提包的電子商務網站寫稿,另外還兼做學測家教。不論去哪兒上班,她一律把鬧鈴時間設定提前至少三小時響,因為她住在日落公園區最偏遠的那區,從地鐵R線走回家要二十分鐘。她在這個龍蛇雜處、蟑螂橫行的街區生活快八年了,而這條百老匯慢車半數時間都故障停駛。露依絲的爸媽每隔幾個月就會打給她,一成不變地問她為何這麼固執、不肯搬回新罕布夏,還說那個很不錯的維吉爾.布里斯現在是當地一家書店的經理了,而且他不斷向他們要她的新電話號碼。最後露依絲總是一再掛掉電話。
她站上體重計。生理期間,她的體重大概是五十一公斤。露依絲上妝非常仔細。她畫眉毛,檢查髮根顏色,確認帳戶餘額(六十四塊三十三分),遮掉臉上的雀斑。
她照照鏡子。
今天──她大聲說,因為曾有位治療師告訴她,這些話大聲說出來最好──是妳餘生的第一天。
她逼自己微笑。這也是治療師交代要做的。
露依絲走二十分鐘去地鐵站,無視那個每天早上都問她「妳的妹妹聞起來是什麼味道」的傢伙,即便他可能是全世界唯一固定與她交流的對象。搭車進曼哈頓的路上,她始終盯著地鐵黑漆漆車窗中的倒影。以前,露依絲確信自己會成為史上有名的大作家,那時她習慣隨身帶著筆記本,利用通勤時間寫作;但現在她太累、而且大概也不可能當成作家了,因此她改用手機看《仇男誌》這類垃圾文章,有時候就只是看人。(露依絲蠻喜歡看人的,她發現這種感覺很平靜。如果妳花很多時間注意別人哪些地方不對勁,就比較不會擔憂自己一團糟的狀態。)
露依絲站吧檯,替媚眼網寫文章,幫學生補學測。
她最喜歡家教這份工作。當她操著一口細心練就的「中大西洋口音」、再將仔細染成金色的頭髮盤成小髻、捏造自己出身新罕布夏州德文郡中學的學歷,她一個小時可以賺八十塊。假如她更明確表示自己曾經就讀寄宿制預科學校「德文學苑」、而不只是德文郡的普通高中,她就能拿到兩百五十塊;只不過,那些付得起一小時兩百五的家長會更認真查證這些資訊。
其實大多數人都不會確認或查證這些事。露依絲十六歲那年,她養成提早出門去德文學苑大餐堂吃早餐(和晚餐)的習慣。她整整瞞了三個月。趁著還沒被抓包,她盡情觀察那裡的人;就算後來她媽媽發現了、罰她禁足──後來又准她出門,這時候她才開始用軟體跟維吉爾.布里斯聊天。但她不管去哪裡都不要他陪,他很不開心──但她依然故我。
露依絲的工作告一段落。
她拿手機當鏡子,反覆檢查好幾次,確認沒有脫妝。她查看Tinder 有無配對成功的對象(但她幾乎不回對方訊息)。以前她在網路上認識一個男的,看似非常尊重女性,實際交往時才發現是隻超級大沙豬;另外一位則是相當熱衷於特殊性癖好,而她從來也沒辦法確定那到底算不算性虐待。還有一個傢伙其實很棒,但兩個月後卻人間蒸發。有時候,露依絲考慮要找新對象繼續約會,但這似乎又是另一樁極可能搞砸、沒有好下場的麻煩事。
有時候,如果是發薪水的那個禮拜,露依絲會在科林頓街、里文頓街或者上東區,找一家貨真價實的上等酒吧輕鬆一下。
她會點最好的飲料,不過要在她付得起的範圍內(其實露依絲根本沒有上酒吧喝酒的餘裕,然而就算是露依絲這種人,偶爾也值得享受點好東西)。她小口小口啜飲,慢慢喝。要是她沒吃晚餐(露依絲從來不吃晚餐),酒精會發作得更猛;不過這倒是一種解脫,因為只要喝醉,她就能忘掉「總有一天她會一敗塗地」這個不變的事實──假如現在的她還不夠糟的話:要嘛她會瞬間丟掉所有工作、被房東趕出去;又或者因為她累到懶得動,結果暴肥五公斤,就連每天對她開黃腔的那傢伙也不想搞她;再不就是她會因為成天催吐而罹患喉癌,或者因為她老是窩在沒有通風設備的廁所裡、不正常地頻繁染髮,導致得到某種更罕見、更難檢查出來的癌症;或者她會解除維吉爾.布里斯的封鎖狀態,給自己找麻煩;或者她會跟Tinder上某個看起來還不錯、願意拯救她(或者耍一堆怪癖逼她窒息)的男人交往,死心塌地順著他,因為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她只能一個人孤伶伶地死去──終究還是一敗塗地。
露依絲等到酒醒(還有一種確保能一敗塗地方式,就是酒醉女子隻身走在夜晚的紐約街頭),然後搭地鐵回家。儘管露依絲已不再用筆記本創作,但如果她微醺卻又清醒得足以察覺身旁沒有迫近的災難與危險,那麼她會告訴自己,等她比較不累了,她會再提筆寫作的。
他們說,在紐約,假如你到了三十歲還是沒搞頭,這輩子就別指望了。
露依絲二十九歲。
菈薇妮亞二十三歲。
她倆是這麼相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