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羅揚、戴久喨
出版社:三民輔考資訊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0-04-20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504
書況:良好
備註:2020/04/20九版
書況影片(商品之附件或贈品,請以書況影片為準)
★收錄最新5年不動產經紀人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題庫全詳解,選擇題+申論題,每題皆有詳細解題!★2020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贈雲端課程:民法概要準備要領及導讀課程,三民輔考名師戴久喨授課!《民法概要》要怎麼準備?三民輔考名師戴久喨告訴您,本書免費贈送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本書適用】這本《民法概要》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選擇題要怎麼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優勢】一、平易近人: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入淺出。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Tips」與「補充說明」,即使是非法律系也能輕鬆理解。二、掌握重點: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精要部分,縱使民法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三、高瞻遠矚:本書重點整理最末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而最新修法內容常會成為將來出題方向,掌握草案就已掌握命題趨勢。四、題題詳解:本書收錄104~108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並由作者題題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準備要領】一、熟記法條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三、多練習考古題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本次改版修法重點】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1.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依聲請為輔助宣告,置輔助人,協助受輔助宣告人為重要行為。是以,輔助人對於受輔助人之精神或心智狀況,知之最稔,故倘受輔助人已達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程度,而有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三項規定受監護宣告之必要者,自宜許由輔助人向法院聲請對原受輔助人為監護宣告,爰於第十四條第一項增訂輔助人得為監護宣告之聲請人。2.依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三項有關選定監護人之規定,及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二項有關選任特別代理人之規定,均定有「其他利害關係人」得向法院聲請之規定,爰參考於第十四條第一項增訂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監護宣告之聲請人。3.為配合親屬編第四章「監護」增訂第三節「成年人之意定監護」,本人得於意思能力尚健全時,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是以,自亦應得由意定監護受任人於本人有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之情形時,向法院聲請為本人之監護宣告,爰併於第十四條第一項增訂。4.新增第一千一百十三條之二至第一千一百十三條之十「意定監護」制度。於本人(委任人)意思能力尚健全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之契約,以替代法院依職權選定監護人。【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不動產經紀人榜眼:邱婷鈺國文:66分民法概要:63分不動產估價概要:82分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87.5分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85.5分本身是地理學士、國外都市規劃碩士畢業,工作接觸的客戶主要來自政府部門,一段時間發現都市規劃在政府部門較有發展性,但由於沒有要往公職發展,最後考慮興趣及產業性質決定考不動產經紀人證照,除了作為自己轉職門檻之外,也希望藉此機會補足對國內法規上的認識不足。其實剛開始備考時壓力很小,是一直到考前2、3個月時,才開始對讀書進度緊張起來,壓力就隨之排山倒海而來,還好馬上調整自己,趕上讀書進度。但有些科目的相關條文真的不太好背、很容易忘記,我知道這沒有什麼捷徑,除了上課聽三民輔考老師仔細講解外,在寫考古題時,忘了就是翻書、複習,一次比一次忘得少,就算有進步了。分享各科準備方法:【土地法及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土地法相關法規準備起來非常費時。三民老師將土地法相關法規轉換成體系表呈現,而不只是單純的背誦而已。土地稅相關法規方面,概念及計算都很重要,常會出現在選擇題。三民謝萬華老師萃取考科菁華,讓考生於短時間內快速掌握考點,本科準備上跟著三民老師的腳步就對了。【不動產估價概要】不動產估價相關法規不到150條,是所有科目中準備起來最划算的。就算沒有什麼時間,這科一定不能放棄。三民老師會先將本科重點講解給同學了解,再策略性地教同學如何準備。計算並不難,但前提是要有觀念基礎才知道怎麼算。【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主要有四個法規,近年來常有修法,當年度需特別注意修法重點。這科要記憶的也很多,建議結合生活經驗來記,此科選擇題相對比較直觀,但由於申論題可發揮的空間很大,因此要拿高分不容易,需花一些時間設計答題內容,盡量越豐富越好。【民法概要】民法的條文內容非常可觀,其中以債編及物權編最難但也是重要考點。民法三民老師一樣會將條文重點整合成體系表,常於課堂上結合有趣的,或是生活上常見的例子做說明。因民法的繼承編及親屬編條文數量相對少、考點明確、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準備起來報酬率相對高,建議不要放棄。【國文】因準備專業科目花了不少時間,國文除了吃學生時代的老本外,平常有機會就多閱讀培養些語感,包括文章架構及各種表現方法等,有什麼方法就都儘量用上,避免文章讀起來語言無味、言之無物。【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不動產經紀人上榜生:蕭韞真國文:59分民法概要:83分不動產估價概要:88分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82分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89分大學念的是國際企業管理學系,畢業不久後在因緣際會下踏入不動產相關產業。因為不是相關科系,對不動產毫無任何基礎,在與客戶來往時,常常被質疑沒有「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因而懷疑我的業務能力,在此殘酷的現實壓力下漸漸體會到,這兩張執照是讓客戶產生信任感的關鍵證照。因為一邊工作一邊準備考試的關係,備考時間根本不夠用,強迫自己社交生活停擺,讓心靜下來,全心全意地投入準備考試。弄到每天都非常疲累,曾經一度想要放棄,考完地政士後緊接著就是經紀人考試,幾乎沒有喘息的時間,但我鼓勵自己,牙咬了撐過去就是你的、長痛不如短痛,抱著必勝的決心,最終讓我一年內考取雙榜。分享各科準備方法:【民法概要】千萬不要放棄這科。瘋狂做題目、瘋狂做題目,然後再瘋狂做題目,做完後再重複做題目、重複做題目、重複做題目,慢慢就會發現出題老師的命題套路,雖然1000多條看似很多,但其實重點條號就那200多條,重點中的重點就那幾條,建議多背重點條號,絕對用得到,物權的部分搭配土地法一起唸很有效率,申論書寫上提及到也會有加分的作用,這是一科只要你敢寫,閱卷老師就敢給分的科目,因為很多對手都已經放棄這科了。【不動產估價概要】這是我始終都看不懂的一科,在這種霧煞煞的情況下還可以拿下這個成績的關鍵,就是設法衝高選擇題的分數,最好衝到滿分。得分技巧就是做熟歷屆選擇題,因為出題的重複率極高,申論題的答案還可以從選擇題裡找到蛛絲馬跡、去刺激模糊的記憶。另外建議條號一定要背。【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交法、消保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四法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技巧,因為內容很雜很多,課本先看熟然後直攻選擇題分數即可。建議掌握出題率最高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這部分,可以的話這個法條直接背個八分熟,投資報酬率是比較高的。【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若是沒唸過地政士先考經紀人的考生,建議這科花相對少一點時間準備,因為這是掌握度最低、投報率也最低的考科,可以利用歷屆考題分析出重點條號後,將這些條號反覆抄寫去增強記憶,但不太建議瘋狂練寫這科的選擇題,跟民法一樣,申論題的分數反而更有機會衝上來,因為範圍越廣的科目,重點反而越好抓,至於出過較少次的條號,用看熟的方式就好了。
作者簡介:
審訂作者簡介
三民補習班權威名師 戴久喨
以自身實務結合出題趨勢,以心智圖表方式提供體系化重點整理,強化學生學習效率。
學歷
國立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
經歷
企業法務主管、大學兼任教師
現職
三民輔考機構專職講師、大學兼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