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衛報百大英文書之一
• 世界十大文學小說之一毛姆評論為
• 十八世紀英國文學中最具啟蒙文學特徵的小說
• 蕭伯納認為費爾丁是除莎士比亞外,英國從中世紀至十九世紀之間最偉大的劇作家
• 菲爾丁和丹尼爾.笛福、塞繆爾.理查遜並稱為英國現代小說的三大奠基
毛姆論費爾丁的為人與文風:「他不因成功而趾高氣揚,吃點雞肉喝瓶香檳就能堅定忍受災難。他精神勃勃地面對人生的各種處境,盡情享受人生。
……他的文風就像是有教養人士的談話。他跟讀者說話,對讀者敘述故事就像在餐桌旁共飲一瓶酒,對許多朋友說故事一般。」
《湯姆.瓊斯》是亨利.費爾丁的代表作,小說結構的精巧和周密都令人驚嘆,十九世紀的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兩大流派的作家無不對其推崇備至。
全書共十八卷,規模宏偉,社會背景廣闊,前六卷寫十八世紀英格蘭的大農莊,中間六卷寫由農莊到大都會倫敦,最後六卷寫倫敦。
菲爾丁描述了地主、貴族、僕役、士兵等各個社會階層人物的現況,透過不同階層人物的言行舉止和思想感情,描繪了當時英國社會的全貌,更透過書中每個人物的命運及相互關係,深刻闡述了人性,批判貴族的偽善,建立新的自然道德觀。
英格蘭鄉紳歐渥希富有、善良且心胸寬大,某天他自倫敦出差返家時,竟在床上發現了一名棄嬰;他不顧管家黛博拉和妹妹布莉姬的反對,堅持收養這名小男嬰,甚至用自己的名字湯瑪斯幫他命名。
雖然布莉姬的兒子布里菲是歐渥希家族的唯一合法繼承人,但歐渥希對湯姆疼愛有加,所以布里菲將湯姆視為爭奪家族遺產的眼中釘,對他百般刁難;布里菲更因自己想要聯姻的豪門之女蘇菲亞和湯姆情投意合,陰謀詆毀湯姆,終於使他被歐渥希趕出家門。
湯姆離開家鄉之後,他與蘇菲亞的愛情開始遭遇各種磨難,同時展開一連串傳奇的經歷;在這些際遇中,他的身世也逐漸真相大白……
作者簡介:
亨利.費爾丁Henry Fielding
1707~1754
十八世紀最傑出的英國小說家、戲劇家,作品以幽默和諷刺風格著稱。
費爾丁出生於英格蘭薩默塞特郡的貴族家庭,青少年時間在著名的伊頓公學接受教育。
1728年,菲爾丁寫了一齣劇本《戴上多副面具的愛》,演出相當成功。之後他前往荷蘭萊頓大學,研習法律,但後來因他父親不再資助他金錢,隔年他不得不中斷學業回到英國。返回英國後,他寫了多部劇本,多為鬧劇或喜劇,像是《劫中劫》、《悲劇中的悲劇,大拇指湯姆的生與死》、《1736年歷史紀事》等等。
1742年,他的第一本小說《約瑟夫.安德魯斯》出版不久後,他的妻子夏綠蒂就因病去世,之後他委靡不振好幾年,沒有寫出重要之作。四年後,費爾丁迎娶他的女侍瑪麗.丹尼爾,生活逐漸恢復正常。
1748年,費爾丁因好友喬治.里特頓的舉薦去擔任西敏寺治安法官,不久後被選為地方法庭主席。
1749年,出版最著名的《湯姆.瓊斯》,此時他的健康開始每況愈下,但仍持續寫作,像是《晚近盜賊為患的原因之調查》,這部小說據說有助於酒類法案的通過;1752出版《艾米莉亞》,則是以他的亡妻夏綠蒂為藍本塑造;另外還有《為莎米拉.安德魯女士的辯解》、《大偉人喬納森.菲爾德傳》等數本小說,以及1755年出版的遊記《里斯本航海日記》。
相關著作:《湯姆.瓊斯(全譯本|上冊)》
譯者簡介:
陳錦慧
加拿大Simon Fraser University教育碩士。曾任平面媒體記者十餘年,現為自由譯者。譯作:《山之魔》、《骨時鐘》、《製造音樂》等二十餘冊。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費爾丁透過描述瓊斯和歐渥希的人生經歷,讓讀者們看到十八世紀英國對於男性在少年、中年以及老年等不同人生階段時的想像以及期待為何,讀者也可以發現十八世紀男性在上述三個人生階段所可能面對的挑戰,以及三階段彼此間的延續性為何。
因此,《湯姆.瓊斯》並非只是一本在描述年輕男子如何成為男性典型的小說,而是一本以縮時方式寫成的「男性全時光之書」。
~~逢甲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闕帝丰
名人推薦:費爾丁透過描述瓊斯和歐渥希的人生經歷,讓讀者們看到十八世紀英國對於男性在少年、中年以及老年等不同人生階段時的想像以及期待為何,讀者也可以發現十八世紀男性在上述三個人生階段所可能面對的挑戰,以及三階段彼此間的延續性為何。
因此,《湯姆.瓊斯》並非只是一本在描述年輕男子如何成為男性典型的小說,而是一本以縮時方式寫成的「男性全時光之書」。
~~逢甲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闕帝丰
章節試閱
第十卷第二章
一位愛爾蘭紳士來到,以及緊接著在客店發生的奇事
那隻顫抖的小野兔因為害怕她的無數敵人,特別是人類這種狡猾又殘酷的肉食動物,在藏身處躲了一整天,此刻正在草地上盡情嬉戲蹦跳;樹洞裡的貓頭鷹扯著嗓門高唱夜曲,咕咕咯的音符或許能迷倒當代音樂鑑賞家的耳朵;喝得半醉的鄉下人踩著踉蹌腳步返家,經過教堂院子(也可以說是墳地),內心的恐懼勾勒出血淋淋的妖怪;小偷和暴徒都醒了,正直的守夜人卻在熟睡。用白話說,時間正值午夜,客店裡的人們,包括先前描述過的那些,以及晚上抵達的其他客人,都已經進入夢鄉。只有女僕蘇姍還沒睡,因為她必須先把廚房刷洗乾淨,才能回到等候著她的馬夫溫柔的懷抱。
在這樣的情況下,有個男士來到客店,從馬背上跳下來走到蘇姍面前,又急又喘地打聽客店裡有沒有女士投宿。他的態度魯莽中帶點浮躁,蘇姍想到這時已經是深夜,男人狂亂的眼神一直盯著她,不免一陣心驚,遲遲沒有回答。那男人加倍著急地要她據實回答,因為他妻子跑了,他正在追她。他激動地說,「真的,我在其他兩三個地方差點逮到她,可是我才趕到,她就跑了。如果她在這家店,妳一定要摸黑帶我上去,告訴我她住哪一間。如果她已經離開了,那就告訴我該往哪個方向去追。我發誓,我會讓妳變成全國最有錢的窮女人。」說著,他掏出一把金幣。就算是身分比可憐的蘇姍高貴得多的人,看見這些錢,也願意去做比男人提出的要求糟糕得多的事。
蘇姍聽說過華特夫人的事,一心一意地認定她就是這位男士正在追捕的逃妻。因此,她合情合理地認為,她只是幫做丈夫的找回妻子,有什麼意外之財來路比這更正當。她於是毫不猶豫地告訴那位男士他要找的人就在店裡,接著馬上應對方要求(那人答應重重酬謝,而且預先支付部分酬金),帶他前往華特夫人的廂房。
上流社會有個行之已久、理由充分而具體的慣例,那就是做丈夫的進妻子房間以前一定要先敲門。這種慣例有諸多功能,讀者只要對世間事有初淺了解,就不需要我多做解釋。因為敲門這個動作可以給女士時間整理妝容,或移除任何礙眼物品,畢竟體面文雅的女性總有些不便被丈夫發現的事。
坦白說,上流社會制定的某些儀式在鄙俗之輩眼中看來似乎只是空洞的形式,更有洞察力的人們卻認為不無道理。那位男士如果知道我剛才提及的這種敲門禮儀,就能避開很多麻煩。其實他的確敲了門,卻不是在這種情況下常見的那種輕叩。相反地,當他發現門從裡面反鎖,立刻猛力一撞,門鎖應聲損壞、房門洞開,他一個踉蹌衝進房裡。
他才剛站直雙腳,另外一雙腳也從床上跳下來。我不得不慚愧而遺憾地說,那正是我們的主角。他用惡狠狠的口氣質問對方是什麼人,為什麼用這種粗暴的方式衝進他房間。
那位男士以為自己弄錯了,正準備道歉離開。可是,當時月光極為皎潔,他突然瞥見地板上散落著緊身褡、長衣、襯裙、圓帽、緞帶、長襪、襪帶、鞋子、木底鞋等物品。這些東西激發他的嫉妒天性,他氣得說不出話來,不理會湯姆的問題,直接走向床鋪。
湯姆立刻上前攔阻,兩人發生激烈爭吵,演變為肢體衝突。這時華特夫人(我必須承認她就在那張床上)想必被吵醒了,看見兩個男人在她房裡打架,開始發出最淒厲的尖叫聲,狂喊「殺人啊!搶劫啊!」,喊得最多的是「強姦啊!」可能有人會納悶她為什麼喊「強姦」,這些人有所不知,女性害怕的時候喊叫的這些話語,其實就跟音樂裡的「嘩、啦、啦、噠」之類的沒什麼兩樣,只是聲音的媒介,沒有特別意義。
華特夫人隔壁房住著一位愛爾蘭紳士,因為抵達客店的時間太晚,所以還沒有機會提到他。這位男士就是愛爾蘭人所謂的「騎士」。他出生在好人家,由於身為次子,沒有財產可以繼承,不得不離鄉背井尋找財路。他基於這個目的打算前往巴斯,希望靠賭博或女人發跡。
當時這個年輕人正躺在床上讀貝恩的小說,因為有個朋友告訴他,想要打動女士芳心,最好的方法就是多讀書,在腦袋裡塞滿優美的文學作品。他聽見隔壁房間的吵鬧聲,馬上從靠枕上跳起來,一手拿劍,一手拿原本就點著的蠟燭,直接趕到華特夫人房間。
華特夫人看見又來了一個只穿襯衣的男人,驚嚇程度又升高幾分,幸好這個變化大幅度消除她的恐懼,因為那個騎士一進到房間,馬上叫道,「費茲派翠先生,你們見鬼的在吵什麼?」那位男士馬上回答,「哎呀,麥克拉蘭先生!在這裡見到你太開心了。這個壞蛋拐跑內人,還跟她上了床。」那人詫異道,「什麼內人?我很清楚尊夫人的長相,也知道跟這位穿著襯衣站在這裡的先生上床的女士不是尊夫人。」
到這時費茲派翠因為眼睛瞄到、耳朵聽見(即使距離遠得多也分辨得出來),已經知道自己犯了非常不幸的錯誤,開始連聲向華特夫人道歉,又轉頭對湯姆說,「我要你知道我不向你道歉,因為你打了我,等天亮我就要跟你決鬥討回公道。」
對於他的威脅,湯姆嗤之以鼻。麥克拉蘭出面打圓場,「費茲派翠,你這種時候打擾別人,該覺得慚愧。如果客店裡其他人還沒睡熟,也會跟我一樣被你驚動。這位先生打你一點也沒錯。雖然我沒有妻子,如果你這樣對待她,我一定會殺了你。」
湯姆太擔心破壞華特夫人的名譽,一時之間不知道該說什麼,該做什麼。不過根據觀察,女人的應變能力比男人強得多。華特夫人想起她房間跟湯姆的房間可以互通,因此,憑藉湯姆的人格和自己的厚顏,說道,「我不懂你們這些惡人在說些什麼!我不是你們任何人的老婆。救命啊!強姦啊!殺人啊!強姦啊!」這時老闆娘也趕到,華特夫人惡聲惡氣地對她叫嚷,「我以為我住的是正派客棧,不是私娼寮。現在一群男人闖進我房間,就算不是想要我的命,恐怕也是想毀我的清白。這兩樣都是我最珍貴的東西。」
老闆娘開始咆哮,音量不輸華特夫人剛才的叫嚷。她嘶吼道,「我完了,我這家店的名聲從來沒出過碴子,這下全都毀了。」她轉頭對那些男人吼道,「真是見鬼了,為什麼闖進來打擾夫人?」費茲派翠低下頭,再次表示,「是我弄錯了,真的很抱歉。」說完就跟同鄉一起離開。
湯姆腦子還算靈光,聽懂情人給他的暗示,大膽地聲稱,「我聽見夫人的房門被撞開,趕緊跑過來幫忙。我不清楚那些人為什麼闖進來,除非是為了搶劫。如果真是這樣,幸好我及時趕來阻止。」
老闆娘氣呼呼地說,「我這家店開這麼久了,從沒發生過搶案。先生,我可告訴你,我店裡不窩藏強盜。『強盜』這兩個字我連說出口都會髒了嘴。我的店只歡迎正派善良的上流先生女士。謝天謝地,我已經接待過很多上流顧客。比如高貴的……」這時她念出一長串姓名和頭銜,其中很多我如果列在這裡,可能有侵犯隱私權之嫌。
湯姆耐著性子聽了老半天,才打斷老闆娘的話。他轉頭向華特夫人致歉,請她原諒他穿著襯衣出現在她面前,他強調自己會這麼失態,都是因為擔心她的安危。讀者已經知道她目前偽裝成端莊仕女,在自己房裡熟睡,被三名男子吵醒,那麼就不難想像她的回應,甚至可以猜到她的表情姿態又是如何。她就是扮演這樣的角色,而且演得活靈活現,當今戲劇界的女伶無論在舞台上或舞台下的表現,都無法超越她。
說到這裡,我想我不妨提出一個客觀論點,證明貞潔對女性而言是多麼自然的特質。雖然有能力成為優秀演員的女性不及萬分之一,即使是優秀演員,我們也很難找到演技登峰造極,能把同一個角色詮釋得維妙維肖的人。不過,她們卻是個個都能裝得三貞九烈,不管私底下貞潔與否,都能把這樣的角色演得入木三分。
等男士們都離開以後,華特夫人的恐懼消退,怒氣也平息了,用比較溫和的語氣對老闆娘說話。老闆娘念茲在茲的還是客店的聲譽,於是又開始清點曾經來投宿的大人物。華特夫人打斷老闆娘的話,說她很清楚剛才發生的事跟老闆娘一點關係也沒有,她說她想繼續睡覺,也希望天亮以前不會再被人打擾。老闆娘又說了一番客套話,行了幾個禮,才告退離開。
第十卷第三章
老闆娘和蘇姍的對話,所有客棧店東和客棧僕役都該讀一讀;來了一位漂亮小姐,敘述她和藹可親的作風,上流社會的人也許可以從中學到如何受人敬重
老闆娘想起門被撞開的時候,店裡只有蘇姍還沒睡,馬上去找她詢問第一時間的事發經過,順便問清楚那位陌生先生是什麼人,抵達的時間和方式。
蘇姍把讀者已經知道的故事說了一遍,只是因地制宜地調整了部分情節,有關她拿到的那筆錢自然是隻字不提。不過,由於老闆娘口口聲聲替那位夫人抱不平,說她因為擔心清白受辱,嚇得花容失色。蘇姍忍不住想讓老闆娘寬心,堅定地表示她親眼看見湯姆從夫人的床上跳下來。
老闆娘聽見這話勃然大怒,說道,「如果真像妳說的,一個女人會那樣不怕丟人現眼地大呼小叫!我看全客店上上下下至少二十個人聽見她的叫聲,我倒想知道,除了大聲叫嚷,還有什麼更能證明一個女人的清白?丫頭,妳不要散布客人的謠言,因為這不但中傷客人,也破壞店裡的名譽。我相信店裡不會有生性浪蕩或下賤的壞人。」
蘇姍說,「那我就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老闆娘答,「沒錯,永遠不要相信妳的眼睛。他們是這麼好的客人,不管我看見什麼,都不會相信。他們昨天點的晚餐,是這半年來店裡賣過最上等的菜色。他們又是這麼隨和,這麼客氣,我把伍斯特郡梨酒當成香檳賣給他們,也沒聽他們挑剔半句。當然,我的梨酒味道和品質比得上全國最頂級的香檳,否則我也不敢給他們送去。他們一口氣喝掉兩瓶。不,不,像這樣穩重的好人,我絕不相信他們會做壞事。」
蘇姍只好閉嘴,老闆娘繼續交代其他事。「妳說那位陌生先生來住店,外面還有個僕人在看馬,那他一定也是個有身分的紳士。妳為什麼沒問他要不要吃晚飯?這時候他應該在另外那個先生的房間,妳上樓去問問他有沒有叫人。如果他發現店裡還有人醒著,能幫他料理,也許會想吃點東西。還有,別像平時那樣糊里糊塗跟他說什麼爐火已經滅了、雞鴨還沒宰。如果他要吃羊肉,也別口沒遮攔地說店裡沒羊肉。我知道我上床前屠子才宰了一頭羊,只要我吩咐一聲,他一定肯現切一塊給我。去吧,別忘了店裡有羊肉也有各種禽類。去吧,進門就問『先生,你們叫人了嗎?』如果他們沒說話,就問先生們要不要用晚餐。別忘了用尊稱。去吧,如果這些事妳不多用點心,一輩子也不會有出息。」
蘇姍走了,不一會兒又回來,說兩位紳士擠一張床已經睡了。老闆娘說,「兩位紳士擠一張床!不可能!我敢說他們一定是卑鄙的小氣鬼。看來歐渥希小少爺說對了,那個傢伙確實打算搶夫人的錢。如果他撞門進去是為了幹紳士們的下流事,就絕不會躲進別人的房間,省下晚餐和住店的錢。他們一定是小偷,說什麼找妻子,一定是藉口。」
老闆娘實在錯怪費茲派翠了,他雖然是個窮光蛋,原本確實出身高貴。雖然他的情感和理智都不完美,卻不是偷雞摸狗之輩,也並非一毛不拔。事實上,他為人太過慷慨大方,雖然跟妻子擁有一大筆財富,到如今已經揮霍光了,只剩妻子名下一點資產。他為了占有那筆資產,對妻子態度非常惡劣,加上醋勁極大,逼得他可憐的妻子不得不遠走高飛。
費茲派翠一天之內從切斯特趕到這裡,已經非常疲倦,剛才打架時又挨了幾拳,渾身發疼。加上心亂如麻,根本沒有胃口吃東西。另外,蘇姍帶他找到的不是他妻子,他失望透頂,壓根沒想到就算第一個找的對象出錯,他妻子還是可能就在店裡。於是,他聽從朋友勸告,這天晚上的尋妻行動暫時告一段落,也接受朋友的好意,兩人將就著擠一張床過夜。
他的男僕和馬夫就不一樣了。雖然老闆娘不樂意做他們的生意,他們卻急著想吃點東西。老闆娘聽他們說明事情真相,知道費茲派翠不是匪類,才勉強幫他們弄點冷肉。他們正在狼吞虎嚥之際,帕崔吉就走進廚房。帕崔吉被我們剛才描述的那件事吵醒,躺在床上努力鎮定的時候,窗外的貓頭鷹為他唱了一曲尖嘯刺耳的催眠曲。他驚恐萬分地從床上跳起來,火速穿好衣裳,聽見廚房有說話聲,連忙跑下樓找人做伴。
他碰見正要回房睡覺的老闆娘。老闆娘覺得男僕和馬夫留給蘇姍招呼就行了,歐渥希少爺的朋友卻不能怠慢,更何況他要她熱上一品脫葡萄酒。她馬上去熱酒,倒出一品脫的梨酒,放上爐子加熱。不管客人點哪一種葡萄酒,她一律用梨酒充數。
那個愛爾蘭男僕回房睡覺了,馬夫正要離開,帕崔吉將他攔下,邀他喝杯酒,他連聲道謝地接受了。帕崔吉其實不敢一個人睡覺,又擔心老闆娘可能不久後就會回房,才決定把馬夫留下,他相信只要馬夫在,魔鬼和他的嘍囉就不敢來嚇他。
這時大門外來了另一個馬夫,蘇姍奉命出去查看,帶進兩名身穿騎裝的年輕小姐,其中一位的衣裳綴滿了蕾絲,帕崔吉和原來那個馬夫見狀連忙起身,老闆娘立刻趕上去又行禮又問候,熱誠地接待。
穿著華麗騎裝的小姐非常謙卑地笑了笑,說道,「老闆娘,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借妳的爐火烤個幾分鐘,天氣實在太冷。不過我絕不希望害別人沒位子坐。」她指的是帕崔吉,他被小姐那一身華麗衣裳嚇得目瞪口呆,避走廚房另一頭。事實上小姐令人肅然起敬的不只那一身錦衣繡服,她還是舉世無雙的美人。
小姐殷切地請帕崔吉回座,可惜沒用。她於是脫下手套,伸手在爐火前烤著。她那雙玉手具備雪花的一切特質,只差不會融化。另一位小姐其實是她的侍女,此時同樣脫下手套,那雙手無論溫度或顏色,都像極了冰凍的牛肉。
侍女說,「我希望小姐今晚別再趕路了,我很擔心小姐累過頭。」
老闆娘說,「什麼,那是當然。我的天,尊貴的小姐今晚肯定不會再趕路了。真是!我請小姐不要有那種念頭。當然,小姐一定不會的。小姐想吃點什麼晚餐?我有各種羊肉,還有好吃的雞肉。」
小姐答道,「謝謝妳。這時候應該算是早餐了。不過我什麼都吃不下。如果我住下來,也只是躺個一兩小時。可以的話,請給我一點牛奶酒,一點點就好,酒味要淡。」
老闆娘說,「好的,小姐,我有頂級白酒。」
小姐說,「那麼妳沒有牛奶酒?」
老闆娘答,「我有,小姐想喝,我這裡就有,走遍全國也找不到……不過,請小姐還是吃點東西吧。」
小姐答,「我真的一點都吃不下。如果妳能盡快幫我把房間準備好,那就再好不過,因為我打算停留三小時就出發。」
老闆娘問蘇姍,「野雁房爐火還燒著嗎?小姐,真對不住,今晚我店裡上好的房間都有人住了。有好幾個身分最高貴的人都在店裡住著。其中有個年輕少爺,還有其他很多紳士小姐。」
蘇姍答,「那兩個愛爾蘭人住的就是野雁房。」
老闆娘說,「怎麼會有這種事?妳明知道店裡每天都有貴客上門,為什麼不預留幾間上等客房?不過,如果那兩位是紳士,知道是小姐要住,一定肯起床換房間。」
小姐說,「千萬不要為了我打擾別人。只要有個乾淨整齊的房間就行了,普通點沒關係。請別為我費心。」
老闆娘叫道,「哎呀,小姐!既然這樣,我還有好幾間不錯的廂房,只是都配不上高貴的小姐您。既然您願意住目前最好的空房間,蘇姍,馬上去玫瑰房把火生起來。小姐現在就要上樓,或等火點著?」
小姐答,「我烤得夠暖了,可以的話,我想現在上樓。我好像害別人受凍太久了,尤其是那位先生(指帕崔吉)。天氣這麼冷,我實在不願意害別人不能留在爐火旁。」說完,她就帶著侍女走了,老闆娘拿著兩根點亮的蠟燭在前面帶路。
老闆娘回來以後,廚房裡的談話焦點轉移到那位小姐。極致的美貌確實是一種沒有人能抗拒的力量。老闆娘推銷晚餐不成雖然不太開心,還是承認她從沒見過這麼漂亮的小姐。帕崔吉嘔心瀝血地讚揚她標致的臉蛋,當然也忍不住褒揚她騎裝上的金色蕾絲。馬夫則是頌揚她的善良,剛進門的另一個馬夫也呼應他的話。「我保證她真是個好心的小姐,連對啞巴畜牲都特別仁慈,她一路上不停問我騎這麼快會不會傷到馬兒。她進來以前還交代我盡量讓牠們吃飽。」
和善的態度就是這麼有魅力,也一定能得到各種人的稱讚。也許可以拿來和名聞遐邇的赫希太太相比。這種特質既可以突顯女性的一切優點,也能美化或隱藏每一個瑕疵。讀者在這裡見識到親切性格是如何甜美迷人,所以我忍不住提出這個小小見解。不過,為求寫實,我不得不呈現相反性格,做個對照。
第十卷第二章
一位愛爾蘭紳士來到,以及緊接著在客店發生的奇事
那隻顫抖的小野兔因為害怕她的無數敵人,特別是人類這種狡猾又殘酷的肉食動物,在藏身處躲了一整天,此刻正在草地上盡情嬉戲蹦跳;樹洞裡的貓頭鷹扯著嗓門高唱夜曲,咕咕咯的音符或許能迷倒當代音樂鑑賞家的耳朵;喝得半醉的鄉下人踩著踉蹌腳步返家,經過教堂院子(也可以說是墳地),內心的恐懼勾勒出血淋淋的妖怪;小偷和暴徒都醒了,正直的守夜人卻在熟睡。用白話說,時間正值午夜,客店裡的人們,包括先前描述過的那些,以及晚上抵達的其他客人,都已經進入夢鄉。只...
目錄
第十卷 接下來的十二小時
第十一卷 大約三天
第十二卷 跟前一卷同一段時期
第十三卷 歷時十二天
第十四卷 大約兩天的時間
第十五卷 接下來那二天
第十六卷 前後大約五天
第十七卷 歷時三天
第十八卷 大約六天時間
第十卷 接下來的十二小時
第十一卷 大約三天
第十二卷 跟前一卷同一段時期
第十三卷 歷時十二天
第十四卷 大約兩天的時間
第十五卷 接下來那二天
第十六卷 前後大約五天
第十七卷 歷時三天
第十八卷 大約六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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