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久不衰的心碎經典
尼克.宏比首部長篇小說
他們有體面的工作而我有破爛的工作,
他們有錢而我很窮,
他們有自信而我沒有自制力,
他們不抽菸而我抽,
他們有見解而我有排行榜。本書改編電影由《危險關係》、《黛妃與女皇》導演史蒂芬.佛瑞爾斯(Stephen Frears)執導,約翰庫薩克主演
一個開唱片行的男子喋喋不休地排著他各式的「排行榜」:
最愛的書前五名、
爸媽愛看電影而我最討厭的電影前五名、
最愛的A面卡帶第一首前五名……
還有,
傷害我最深的女友前五名。 在倫敦的一條小巷子裡,三十五歲的洛.佛萊明開了一家小小的二手唱片行。在三年同居之後,他的女友蘿拉棄他而去,搬離他塞滿唱片、錄音帶和CD收藏的家。洛因此開始依照年代排序,列出他自己有生以來最值得紀念的戀情:列出最使他傷心難過的前五名女友,這是他的「失戀排行榜」。
洛和他唱片行的兩名怪咖員工迪克和巴瑞最常做的事也是興致勃勃地排他們各式各樣、稀奇古怪的Top 5,像是最佳的前五名唱片第一面第一首、最佳的前五名葬禮音樂、最佳的前五名有字幕的外國電影……在自我嘲謔當中,洛看著他三十多年人生就在一張張唱片專輯的名稱、歌名和曲目的記錄中流淌著:一旦對一個女孩有好感,就準備錄一張她會喜歡的卡帶給她,但是,隨著每段戀情的結束,曾經幫他陷入愛河的音樂,只會在失戀時使他悲傷。
即將邁向三十六歲的日子,洛發現與自己最熱愛的音樂共度的三十多年生活,只是世俗眼光下尚未脫離青春期的「不成材」:聽了太多音樂只是把人生搞砸……當同年的人擁有了事業、婚姻,只有千百萬首愛情的歌曲陪伴在人生與愛情裡都被判出局的他……
作者簡介:
尼克.宏比(Nick Hornby)
1957年生於倫敦郊區小鎮,劍橋大學英語文學系畢業後在綜合中學教英語,隨後開始為報章媒體如《號外》和《文學雜誌》自由撰稿。個人回憶錄《足球熱》出版後一鳴驚人,占據年度暢銷榜,隨後所寫的每一本小說,例如《失戀排行榜》、《非關男孩》等,幾乎都在暢銷和書評上打雙全壘打。其小說本身深諳倫敦的流行文化,以現在進行酸甜苦辣的回憶,慧黠中透著傷感,被稱之為「抑鬱喜劇」(comedy of depression)。
宏比自稱「我所創造的人物就像是正在讀這本書的讀者……我真的想要它現在被閱讀,我想要這些書,就在當下,會對人們來說有些什麼。我寧可現在被閱讀遠多於未來」。而其首要任務就是讓人們笑,帶著情緒的強度,雖然讓人們笑在文學上總被認為是無足輕重的事。自稱最景仰的作家包括《猜火車》作者厄文.華許、愛爾蘭作家魯迪.道爾(Roddy Doyle),以及美國作家安.泰勒(Anne Tyler)和蘿莉.摩爾(Lorrie Morre)──原因是:簡潔、機智,充滿了幽默和靈魂。2003年他榮獲作家團體Orange Word International Writers Season所選「最佳作家」,目前他還偶爾為電影寫劇本,多年來一直住在北倫敦的海布里。
譯者簡介:
盧慈穎
政治大學英國語文文學系學士,美國紐約巿立大學巿立學院電影創作藝術碩士。獨立電影工作者,並從事與女性及電影相關題材之翻譯。譯有《怒女》、《搖籃曲》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推薦序1:我的失戀排行榜/五月天瑪莎
為了寫這篇文字,我重讀了八年前買的《失戀排行榜》。那時候的自己看書有劃線的習慣,當時自己最喜歡的句子之一是:
「濫情音樂就是有種驚人的能耐,能將你帶回過去,同時又引領你進入未來,所以你感到懷舊同時又充滿希望。……我一向認為女人會拯救我,帶領我走向美好人生,她們能改變並將我救贖。」
我不知道那年二十六歲的自己缺少的是什麼,或許他媽的我其實什麼都不缺,但我偏偏就是覺得那個時候的自己缺少了什麼。
我有份不錯且不少人羨慕的工作(好吧,也許沒很多人羨慕,但至少本書主角把它排在夢想工作的第二和第三名,而且重點是也有許多免費的唱片可以聽),一些還滿不錯的朋友(至少他們不會在我面前表現出討厭我的樣子,儘管我自知有時滿討人厭),一本數字上還算不難看的存款簿(不難看純粹是自己覺得,也許帝堡的住戶看了會覺得我瀕臨破產邊緣),看起來還算是不錯的未來(只要你願意拋棄尊嚴並且犧牲妥協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你一定會說服自己那「算是不錯的未來」),以及好狗運地有過幾段算是刻骨銘心的感情(從「請」跟我交往開始,然後「謝謝」你為我做的一切,最後都以「對不起」結尾)。
我也不是笨蛋,至少不是只會在旁邊附庸風雅的那種。我可以跟你聊七匹狼到底是哪七匹,但我也可以跟你聊蔡明亮如何在電影中描述了都市中現代人那種後現代的疏離和徬徨(就是有人喜歡這樣咬文嚼字的不是嗎?)。在KTV大唱「追追追」,同時也跟你討論某個團的樂風融合了「嘻哈∕龐克∕後搖滾∕後電子∕後宮佳麗∕後甲國中」,這到底他媽的是什麼鬼東西!?
就是這樣,看起來其實沒有缺少什麼,但心底有個角落你就是確確實實地感覺少了一些什麼。那像是一個莫名所以的黑洞般存在著,不只存在,甚至在某些夜晚還硬生生地吸走了心裡曾經踏實而溫暖的情感,直到有天你躺在床上望著陌生的天花板發呆,空虛地想著到底何時才可以著裝起身離開。
後來讀了《失戀排行榜》,日子好像才慢慢明朗一點。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有些書給你溫暖的故事,在現實生活糟得像是把醬油當黑醋加了一堆到你的蚵仔麵線的時候,它給你些微的光亮,讓你獲得一些力量。有些書塞給你各種的方法,它教你十個重點八點原則五種祕訣三項要領一個大方向,但他媽的我只是想好好地愛一個人而已,我要那麼多心理建設幹嘛?!
《失戀排行榜》不是這些書,它只是一本簡單的小說,一本後青春期男子神經質且矛盾的自白。囂張地回憶著生命中所有的最愛,也發洩著生活中所有的不滿。你隨著主角的坦白和自嘲感同身受,對於音樂女人的排行榜拍案叫絕。然後你跟著他一起犯錯知錯難過悔過,最後終於明白人生中錯過的許多美好是因為自己的一錯再錯。在類似的故事發生在自己的生活之前(或不幸地已經發生了以後),你終於知道了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是哪些,該拋棄檢討的又是哪些。
我還沒有排出我荒島書單的前五名,但至少,我確定它在我的前五名內。
這是屬於後青春期的「麥田捕手」,是交織著搖滾樂書寫出來的「伍迪艾倫」。
這是我一再重讀的原因,因為它總是讓我在上一秒鐘還尖酸刻薄地笑著,但下一秒就感傷了起來。
它也許不會明白地告訴我,我心中缺少的那部份到底會是什麼,但至少它用著像是「兄弟!我懂你」那樣的語氣給了自己一些提示和提醒。
它提示你接下來可能會碰到的問題:你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你眼高手低紙上談兵的野心、你走馬看花不負責任的感情、你過頭的自信自負自尊心,
還有你其實幼稚地以為你是全世界僅存最後孤獨寂寞的那個彼得潘。
它也提醒你你這個平庸無奇的傢伙在三十而泣的這個年紀只會更加平庸無奇,你不會因為那些你奉為圭臬的搖滾樂而與眾不同,你只會掉進那些混蛋樂團的陷阱裡。你以為所有歌詞如有神諭,但其實那只是他兒子畫作的內容之一。你以為那幾十個小節的電吉他獨奏是驚天地泣鬼神的神來之筆,但其實他只是愛上了好友的老婆所以嗑茫了做了這張專輯而已。它們把你弄得搞不清現實狀況,到最後你甚至也搞不定自己。
現在我三十四歲,坦白說我沒有真的比較清楚我到底缺少了什麼,但至少現在我知道重要的不是像無頭蒼蠅般盲目且忙碌地填補那個缺口。缺口是個無底洞,一直想要的結果通常最後是什麼都沒有。也許該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然後才能體認自己不要什麼;了解了自己需要的簡單平淡,才不會茫然地迷失在花枝招展。
最後,當然我也明白了不可以再讓那些混蛋搖滾樂團左右我的生活,就像Oasis在Don’t Look Back In Anger唱的:Please don’t put your life in the hand of a rock n’ roll band, who’ll throw it all away。是的,還好我沒交給他們,因為他們真的他媽的連鳥都不鳥我就散了!
現在看書沒習慣劃線了,所以這次讀著的同時我沒有做下任何記號。在回到台北的飛機上,自己卻在某段過去沒有劃線的段落停下了好久。也許表示這些年的經過,在書中這個男子的自白陪伴中,我也開始慢慢地走向在這些排行榜名單之外的另外一個段落。而需要高度傳真的,也不只是唱盤中的音樂,還有那個已經習慣了太多偽裝而扭捏的自己。
「就因為這是感情關係,而且是根基於一些濫情的東西,並不表示你就不能做出聰明的決定。有時候你就是必須這樣做,不然的話,你永遠什麼事也幹不了。這就是我一直以來沒搞懂的地方。我一直讓天氣,讓我的胃部肌肉和一張『偽裝者』合唱團單曲的精采和弦來幫我決定我的心意,而現在我要自己來。」
◇◇◇
關於那些我們總是放不下的事
陳德政(作家,音速青春站長,著有音樂散文集《給所有明日的聚會》)
「Did I listen to music because I was miserable? Or was I miserable because I listened to music?」
活到二十一歲之前,我從沒想過這件事,直到約翰.庫薩克 — 也就是洛,《失戀排行榜》的主角—坐在他的公寓裡,戴著耳機,眉頭深鎖對鏡頭拋出這個問題。他的鬱鬱不樂其來有自,他深愛的女友蘿拉即將離他而去。
那是2000年九月,「似乎要做點什麼重大改變以應付畢業前的焦慮」的大四上學期就要開始,我一個人在學校旁的外宿公寓,用大學生必備的光華商場廉價拼裝電腦,將朋友燒給我的VCD看完(那時DVD還不普及)。我記得他是在一座戶外溜冰場將片子塞給我。
「這是哪齣電影?」
「看就對了,你一定會喜歡。」朋友說。
當時我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正走到一處因我的愚蠢行徑造成的絕境,委婉一點地說,我們遭遇了「瓶頸」。幾天後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倆在我的房間觀看這齣電影,播放時我笑的比她大聲,播畢後兩人相對無語。我們都有預感,這是最後一次以情侶身分一起看電影了。又過了幾天,我們協議分手。
分手那天上午,我坐在書桌前,用電腦喇叭聽著Radiohead的〈Bullet Proof..I Wish I Was〉,一邊寫信給她。那封信我寫了良久,曲子重播了十幾遍,我哭得稀里嘩啦。仿效電影劇情,我在信中寫下Top 5夢幻工作(其中一項是作家,但排名不在第一順位),和一些替彼此加油打氣、珍重再見的句子。主要是稀釋自己的罪惡感,在最低限度內還能稱自己是個「好人」。讓自己好過一點。
當晚她騎摩托車來載她的家當──書、CD、衣服和總是被我調侃「妳還這麼年輕為何需要這麼多罐」的保養品。我站在她身後看她靜靜收拾東西,你曾深愛的人現在被你傷了心還要在你面前故作鎮定,我真該給自己一槍。臨走前我將信遞給她,陪她把箱子拿回新找到的公寓,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木柵的秋天幾乎每晚都會飄雨,是進入溼冷冬天的前兆;我們在雨中騎著摩托車搬家,狼狽不堪。
完成最後的分手程序,回家途中走在雨裡,我不斷問自己:「我究竟是在幹什麼?到底誰可以從這件事得到任何好處?」而最根本的問題是:「我要的究竟是什麼?」是自由,還是其他無以名狀說不出來卻自以為渴望的事物。
開學後我到和平東路、羅斯福路交口的T-Wave唱片行,在販售西洋音樂的地下室找到電影原聲帶,側標印著「高度傳真(暫譯)」,旁邊幾行小字寫著「收錄有Lou Reed領導樂團Velvet Underground、Bob Dylan等多首經典曲目」。暑假時我才和她在西門町用大三在唱片行打工的薪水買了一台有藍色冷光面板的JVC音響,可自製MD合輯(我錄了好幾卷在返回台南的長途巴士上聽),且一次可放三片CD。直到畢業前,這張原聲帶就在音響中固定占了一席之地。
整個冬天我反覆聽著狄倫的〈Most Of The Time〉,他在歌中唱著:
I don’t even notice she’s gone
Most of the time
I can survive and I can endure
And I don’t even think about her
Most of the time
She ain’t even in my mind
這是狄倫用來安慰聽者的倔強姿態,真的身處其中,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往後幾個月,我寂寞,後悔,無時無刻都在想念過去。我終於獲得了自由,卻體會到看似缺乏刺激卻平順安穩的歲月,其實比自由更可貴。
喜歡聽音樂的都是念舊的人,心中某個卡榫都牽著、掛著一些放不下的事。尼克宏比顯然和我們是同一國的,寫出我們的故事,說出共有的心聲,真切而生動地描繪出我們身邊那群無可救藥的音樂耽溺者群像──其中當然也包括你,對,就是你──在對方名字都搞不清楚以前只因共同熱愛的單曲就迫不及待和人開誠布公,在吧枱椅子尚未坐熱以前只因共同鍾愛的樂手就雙眼發亮和人掏心掏肺。
熱切地和同好爭論五花八門的個人最愛榜單,以浪漫的觀點,用飛揚的詞句,擴展彼此聆聽的向度。要聽的音樂永遠太多,可用的時間通常太少,每天都要吃飯睡覺做愛工作上學瞎忙沒完沒了,明天重來一遍,如此這般永無止境。恨不得在一首歌還沒結束之前就聽完地球上所有的音樂。
你身旁會有這些朋友,或者說《失戀排行榜》會讓你希望身旁有幾名這樣的朋友,為音樂癡迷。讓你希望有天能和才華洋溢的歌手談戀愛,或許她會把你放在唱片封面(即使是背景也好)的某個位置。讓你希望開間二手唱片行,不大不小、不偏不倚,就和書中的冠軍黑膠一模一樣。
2005年3月,我從紐約跳上飛往芝加哥的班機,除了到公牛隊主場和喬丹銅像合影,目的是找尋電影中那間冠軍黑膠。當我佇立在Milwaukee大道和Honore街交口,早春的冷風讓人直打寒顫,可是「我正活在心愛電影場景裡」的喜悅和悸動卻溫暖了全身:是了,約翰庫薩克正是從前方那座泛黃的高架鐵道走過來開店,正是在這條人行道上逮到在店內偷黑膠的龐克小鬼,而蘿拉正是在這扇門前等他下班。
但是夢想中的冠軍黑膠卻不在那裡,坐落在轉角的是間荒廢的空屋,鐵門深鎖,黑色外牆貼滿海報。原來影片只是借用外觀,唱片行的場景是在棚內拍攝,這是幾分鐘前鄰近的Reckless Records店員告訴我的。起先我還一廂情願地認為Reckless Records正是冠軍黑膠,為了留下紀念,我在店裡買了一張My Bloody Valentine的絕版唱片,收據保存至今。
離開芝加哥前一晚,我到Double Door場館欣賞半個月前剛發行首張專輯的英國樂團Kaiser Chiefs,就算當晚演出的是一組名為「凱薩沙拉」的三流樂團我也會去,單純為了進Double Door晃晃,那正是傑克布萊克的「音速死猴子」樂團在片尾登台的場地。即便只有短短兩小時,又是一次活在心愛電影場景中的超現實體驗。
三個月後我在聯合廣場北緣的Barnes & Noble書店參加尼克.宏比新書《往下跳》的發表會,簽名時我逮住機會和他說,前陣子才依片中線索去芝加哥尋找冠軍黑膠,他聽了哈哈大笑表示如果我早點問他,他會告訴我那間唱片行是不存在的。
不存在於真實世界,卻存在於每名讀者、影迷的心裡。
《失戀排行榜》是尼克.宏比一鳴驚人的首部小說,書中情節和電影稍有不同:原著場景在北倫敦,電影則搬到芝加哥;原著也包含更多微妙的轉折、人物內心的刻畫、對通俗文化的速寫,及更多(通常是關於性愛)的幽默觀察。也許我先看過電影才回頭去讀小說,腦中兩者早已融為一體,沒有先後次序的問題。兩者都機智慧黠、迷人風趣,都用記憶中的旋律寫自傳 — 那些教人慾火焚身或痛不欲生的流行歌,聽不膩的搖滾樂。
演員的形象是那麼深植人心,彷彿約翰庫薩克「就是」憂鬱的洛,傑克布萊克「就是」欠揍的巴瑞,他們並非在演戲,而是貨真價實的書中角色閒得發慌時決定走出書頁透透氣恰好經過攝影機前被捕捉下來。套用他們的說法,無論我的Top 5音樂電影或Top 5音樂小說,《失戀排行榜》都在第一名的位置屹立不搖。(《成名在望》有時會威脅到前面那個Top 5,不過仍相差幾釐米的刻度)
十多年過去,電影看了又看,小說翻了又翻,在心情愉悅或沮喪的夜晚,在特殊的紀念日或又一個普通尋常的日子裡。如今,總算有驚無險地抵達後青春期的尾端,從戀愛時處在逃跑邊緣、對承諾舉棋不定的二十歲人生,來到感情克制謹慎、以保護自我為首要條件的三十歲人生。
眼看已經比書中的狄克(31)還老了,很快就會追上巴瑞(33),再來會趕上片中的約翰.庫薩克(34),接著向書中的洛(35)超車,轉眼間尼克.宏比出版這本書時的年紀(38)也不遠了。然後是莫可奈何的中年期,最終無可避免地忽然變老,老到連音速也找不回的那個青春。
然而我會在速度尚未消逝前,在更多心情愉悅或沮喪的夜晚,更多特殊的紀念日或普通尋常的日子裡重看這部電影,重讀這本小說,溫習舊的感動,體悟新的道理。或許和我的妻子一起(雖然我目前仍不知道她在哪裡,且暫時還不打算結婚),一旁可能還有我們的孩子在堆積木(雖然我不確定她想不想生)。
我和《失戀排行榜》的故事離謝幕仍有好多場戲,如今年在馬德里一家簡直是冠軍黑膠翻版的Discos Melocotón挖到收錄了〈Most Of The Time〉的二手狄倫唱片《Oh Mercy》;如自以為已認出全部細節,仍在第N次看它時發現約翰庫薩克的公寓擺著Sonic Youth的《Goo》,冠軍黑膠的貨架藏著Smog的《Red Apple Falls》、Tortoise的《TNT》,而傑克布萊克在店內張貼的「徵求團員」傳單上寫著應徵者必須同樣喜愛Primal Scream。
它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指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當A面播完,你終於明白那些總是放不下的事,並不是放不下,而是不願放下 — 那些事構築了你生命中最純粹的部分。詩人W. H. Auden曾說:「A real book is not one that we read, but one that reads us.」《失戀排行榜》就是一本這樣的書,我們讀它的同時,它也讀懂了我們。
每天用音樂過著平凡瑣碎的生活,有時快樂,也有時悲傷的我們。
媒體推薦:
五月天瑪莎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詩人林則良
⋯⋯然後他站起身來,打開房東的CD唱盤,放進一張他昨天才剛買的David Sylvian新專輯Blemish,售價差不多二十英磅,他把聲音轉到接近最小,電吉他及電波重重疊疊如海浪在房間裡持續緩慢迴盪,在安靜的夜裡,他推開窗門;他坐在陽台的白色塑膠椅;他望著對面枯萎的樹在緩緩婆娑;他望著對面屋頂、街道、停放的汽車閃閃發光的碎冰;他撫摸煙灰缸的冰冷,以及融化了的冰的水珠;他慢慢抽起一支煙 ,在倫敦偏西北的Kilburn,他緊緊抱住他自己。這只不過是他無期徒刑的某天夜晚。
知名音樂人陳珊妮
其實我在回答自己「我可以!」
我想我是中了流行音樂的毒
背著剛買的CD我要去錄音室工作了每天都是做愛般的爽快持久高潮不斷
作家、音速青春站長陳德政
《失戀排行榜》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趾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知名影評人膝關節
《失戀排行榜》是獻給樂迷的藏寶圖,滿布當代音樂人才能理解的機關。若你不是樂迷,那麼請你從尼克.宏比古怪的都會筆觸理解這些怪咖想法。假設你是位樂迷,那麼你就能幸運地透視尼克寫這群宅客音樂咖的辯論是多麼饒富用心。你忍不住把書裡提過的專輯從你家CD或黑膠倉庫裡找尋蹤跡,懷疑你當年喜愛及購買的原因是什麼?雖然你不見得會衰小失戀,但你這輩子都在制定屬於自己世界的排行榜、各種千奇古怪的排行榜。尼克.宏比或許不能稱上最棒的小說家,但他絕對能被樂迷封為最了解當代音樂的怪咖。以及,懂得你為什麼喜歡這些音樂。那種會心一笑,只存你與書之間。
金獎設計人聶永真
一直對號入座我也是很困擾的啊(拍腦門)。
【對我說髒話】站長
尼克.宏比今年五十四歲,但他仍是個長著老臉的青少年,嘴賤而敏感,尖酸卻善良。《失戀排行榜》中文版二○○三年初版一刷,那年我二十八歲,小說主角洛三十六歲。這個遜咖用他的機智和音樂品味優雅地對這個社會比中指,發現有人跟我一樣看到《天下》、《商週》之類的財經雜誌會作嘔是件安慰的事。如今,這書要再版了,而我也到了洛的年紀,我要把書溫習一遍,提醒自己世上並非只有追求金錢權力然後被膜拜這樣的價值觀,下次看到《天下》、《商週》還是要作嘔,吐在封面那些西裝男臉上。
《衛報》
讀《失戀排行榜》就像在聽一張偉大的單曲唱片。你一開始聽就知道它真是美妙,而且在歌曲即將結束時,你會想再聽一遍,因為它讓你感覺年輕,以及成熟,而在播放的同時你臉上會露出愚蠢的笑容。要是這本書是一張唱片的話,我們會立刻說它是及時經典。因為它就是那樣的東西。
名人推薦:推薦序1:我的失戀排行榜/五月天瑪莎
為了寫這篇文字,我重讀了八年前買的《失戀排行榜》。那時候的自己看書有劃線的習慣,當時自己最喜歡的句子之一是:
「濫情音樂就是有種驚人的能耐,能將你帶回過去,同時又引領你進入未來,所以你感到懷舊同時又充滿希望。……我一向認為女人會拯救我,帶領我走向美好人生,她們能改變並將我救贖。」
我不知道那年二十六歲的自己缺少的是什麼,或許他媽的我其實什麼都不缺,但我偏偏就是覺得那個時候的自己缺少了什麼。
我有份不錯且不少人羨慕的工作(好吧,也許...
章節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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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一一早,蘿拉就帶著一個萬用袋和一個背包離開。看到她只帶走這麼少的東西,教人猛然驚醒。這個女人珍愛她的東西,她的茶壺她的書她的照片和她在印度買的小雕像。望著那個袋子我心裡想,老天爺,這說明她有多不想跟我住在一起。
我們在門口擁抱,她哭了一會兒。
她說:「我不太確定我在做什麼。」
我說:「我看得出來,」半開玩笑半認真地。「你不必現在走,你留到什麼時候都行。」
「謝了。不過最難的部分已經過去了,我最好……你知道的……」
「那,今晚就留下來吧。」
但她只做了個怪表情,就把手伸向門把。
她離開的很笨拙。她沒有多餘的手,不過她還是試著開門,但開不了,所以我幫她開門。但我擋住了路,所以我得到門外讓她出來,但她得將門撐開,因為我沒帶鑰匙,然後我得在門自她背後關上前,從她身旁擠進去。接著才告一段落。
我很遺憾這麼說,不過有一種美妙的感受,些許的解放感與些許神經質的興奮感,從我的腳趾附近竄入,波濤洶湧地掃蕩過我的全身。我以前也有過同樣的感受,而且我知道這不代表什麼——譬如說,奇怪的是,這不代表接下來幾週我都會感到異樣的開心。但我的確知道我要配合它,趁它還在時盡情享受。
這是我慶祝自己回歸單身王國的方法:我坐在自己的椅子——那張會跟我留在這裡的椅子上,一點一點挖出椅子把手裡的充填物。我點了根菸,雖然時間還早,而且我也不是真的想抽,只不過因為現在起無論何時,我都能自由自在的在公寓裡抽菸,而不會引起爭執。我想著我是不是已經遇到下一個上床的對象,或那個對象是我現在還不認識的人。我想知道她長什麼樣子,我們會不會在這裡做,還是會在她的地方做,她的地方會長什麼樣子。我決定在客廳牆上畫上西洋棋唱片公司的標誌(在坎登有間店有所有唱片公司的標誌——西洋棋,史代斯,摩城,特洛依人——用模子噴漆在入口旁的磚牆上,看起來很棒。也許我能找到那個施工的人,請他幫我在這裡做個小一點的)。我覺得還不壞,我覺得很好,我出門工作。
我的店叫做冠軍黑膠片(Championship Vinyl)。我賣龐克,藍調,靈魂樂和節奏藍調,一點ska,一些獨立音樂的東西,一些六○年代的流行音樂——所有專業唱片收藏家該有的東西——就像櫥窗上可笑而過氣的標語所寫的。我們開在哈洛威的一條靜巷中,小心翼翼地安置好吸引最低限度的過路人。除非你住在這裡,否則完全沒有理由到這裡來,但是住在這裡的人似乎對於我的Stiff Little Fingers白標唱片(二十五塊賣你,我一九八六年時用十七塊錢買的),或是我單軌版本的Blonde on Blonde並沒有太大的興趣。
我的生意還過得去,那是因為週六時專程到這裡採買的人——年輕人,永遠是年輕人,穿戴著約翰.藍儂式的眼鏡,皮夾克和方形的斜肩背包——還有郵購的關係。我在精美的搖滾雜誌封底刊登廣告,接到年輕人,永遠是年輕人,從曼徹斯特、格拉斯哥和渥太華的來信,這些年輕人似乎花了不成比例的時間在搜尋「史密斯」合唱團被刪除的單曲,還有在「首版非再版」下加底線的法蘭克.薩巴⓫專輯。他們簡直跟瘋了沒兩樣。
我上班晚了,等我到時狄克已經靠在門上讀書。他三十一歲,留著又長又油膩的黑髮,他穿著一件「音速青春」的T恤,黑色的皮夾克試圖充滿男人味地訴說它的光輝歲月,只不過那是他一年前才買的,還有一個隨身聽跟一副大到可笑的耳機,蓋住不只他的耳朵還有他的半張臉。他的書是平裝版的路.瑞德⓭傳記。他腳邊的斜肩背包——真有過光輝歲月的——廣告著一個紅得發紫的美國獨立唱片廠牌。他費了好一番功夫才弄到手,每當我們一靠近那個背包,他就緊張得不得了。他用它來裝卡帶,他聽過店裡絕大部分的音樂,他寧可帶著新貨來上工——朋友給的卡帶,郵購的盜版貨——也不願浪費時間重複聽同樣的東西兩遍(「狄克,要不要去酒吧吃午餐?」巴瑞或我每星期都會問他幾次,他會憂愁地望著他一小堆的卡帶,嘆口氣說:「我很想去,不過我還有這堆要聽完。」)
「早安,理查⓮。」
他緊張兮兮笨手笨腳要拿下他的巨型耳機,結果一邊卡住耳朵,另一邊落在他的眼睛上。
「噢,嗨。嗨,洛。」
「抱歉我遲到了。」
「不,沒關係。」
「週末還好嗎?」
我打開門鎖,他則七手八腳地找他的東西。
「還可以,不壞。我在坎登找到『甘草夾心糖』⓯的第一張專輯。這張叫《青春遺囑》(Testament of Youth),國內從來沒發行過,只有日本進口版。」
「太好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在鬼扯些什麼。
「我幫你錄一卷卡帶。」
「謝了。」
「因為你說你喜歡他們的第二張專輯,《流行文化、女孩及其他》(Pop, Girls, Etc),封面有海蒂.賈戈⓰那張。不過你沒看到封面,你只有我錄給你的卡帶。」
我確定他錄了一卷「甘草夾心糖」的專輯給我,我也確定我說我喜歡。我的公寓裡到處都是狄克錄給我的卡帶,大多數我聽都沒聽。
「你怎麼樣?你的週末如何?很好?很不好?」
我無法想像如果我告訴狄克有關我的週末,我們會有什麼樣的對話。如果我說蘿拉離開我的話,他大概會崩潰並化為塵土。狄克不大熱中這種事。事實上,假使我要告白任何一點有關私人的事的話——譬如說我有一個母親一個父親,或是我年輕一點時曾上過學——我想他只會臉紅,結巴,然後問我有沒有聽過「檸檬頭合唱團」的新專輯。
「兩者中間,有好有壞。」
他點點頭,這顯然是正確答案。
店裡聞起來有一股陳年菸味、濕氣和塑膠防塵套的氣味,狹窄又昏暗、髒亂又擁擠。一方面是因為這是我要的——唱片行看起來就該這樣,只有菲爾.柯林斯的歌迷才會去那種看起來乾淨健康得像郊區購物中心的地方,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提不起精神清理或重新裝潢。兩邊各有一個陳列架,櫥窗裡面還有兩、三個,CD跟卡帶在牆上的玻璃櫃裡。大小差不多就這樣,差不多剛剛好,在我們沒有任何客人的情況下,大部分的時候大小差不多剛好。後面的儲藏室比前面的店面稍大,但我們其實沒什麼存貨。只有幾堆沒人想花時間標價的二手唱片,所以儲藏室大多時候拿來混水摸魚。老實說,我對這個地方厭倦到了極點。我怕總有一天我會抓狂,把皇帝艾維斯⓲的模型從天花板扯下來,將「鄉村音樂男藝人A-K」的架子丟到街上去,到維京多媒體大賣場⓳去工作,再也不要回來。
狄克放了張唱片,西岸迷幻的東西,幫我們倆泡咖啡,我則察看郵件。我們喝咖啡,接著他試著把一些唱片塞進擠到要爆的陳列架,我則打包一些郵購的貨。然後我做一下《衛報》上的填字遊戲,他讀美國進口的搖滾雜誌,然後輪到他做《衛報》上的填字遊戲,我讀美國進口雜誌。不知不覺間,就輪到我來泡咖啡。
◆
晚上的時候,我做了那種不算真正是夢的夢,我夢到蘿拉跟雷打炮,馬可跟查理打炮,而我很高興在半夜醒過來,因為這表示夢境終止了。但是欣喜只持續了幾秒鐘,然後事情又潛入腦海,就是在某處蘿拉真的在跟雷打炮(也許不一定是現在,因為現在是凌晨三點五十六分,不過由於他的精力——他的無力達到高潮,哈哈——你可說不準),而我在這裡,在這個愚蠢的小公寓,孤家寡人,而且我三十五歲了,我有一個快倒店的小生意,我的朋友根本不算朋友,只是我還沒搞丟電話的人。如果我倒頭再睡,睡他個四十年,然後牙齒掉光了聽著「旋律電台」醒在一所老人院裡,我也不會這麼憂慮,因為最壞的人生,也就是,剩下的日子,就要完了。我甚至用不著自我了斷。
我才剛剛開始意識到有某件事在某處進行是很重要的,工作或家庭,否則你只是混吃等死。如果我住在波士尼亞,沒有女朋友不會看起來像是世界上最嚴重的事,不過在克勞許區這裡,就是這樣。你需要最大量的壓艙物來防止你漂流走;你需要身邊有人,有事情進行,不然的話人生就會像有些電影:錢花完了,沒有場次,沒有拍攝場景地點或配角,只有一個傢伙獨自一人瞪著攝影機,沒事可做也無人可談,有誰會信服這樣的角色?我必須要在這裡面找到更多東西,更多喧鬧,更多細節,因為此刻我有掉下懸崖的危險。
「你有沒有靈魂?」隔天下午有一個女人問我。那要看情況,我真想這麼說;有些時候有,有些時候沒有。幾天前我一點都沒有;現在我有好幾卡車,太多了,超出我能應付的程度。我想這麼告訴她:我希望我能把它分散得平均一點,找到好一點的平衡,但是我似乎無法解決這點。不過我看得出來她對我的內在庫存控管問題不感興趣,所以我直接指向我保管我的靈魂(樂)的地方,在出口的地方,就在憂鬱(藍調)旁邊。
◆
就在蘿拉走後正好一星期,我接到一個女人從青木區打來的電話,說她有些她覺得我會有興趣的單曲。我通常不理會住家大掃除,但這個女人似乎知道她在說什麼:她嘟噥說著白標唱片和圖片封套還有一堆別的東西,顯見我們談的不只是她兒子離家時留下來半打左右刮花的「電光交響樂團」唱片。
她的房子巨大無比,那種好像從倫敦別的區晃蕩到青木區的房子,而且她不太友善。她四十幾快五十歲,有一身人工日照的古銅色皮膚,還有啟人疑竇、光滑緊繃的臉孔;雖然她穿著牛仔褲和T恤,但是在牛仔褲標示李維先生(Mr. Levi)或是藍哥先生(Mr. Wrangler)的大名處寫著一個義大利人的名字,還有那件T恤前面鑲著一大堆珠寶,排列成CND的形狀。
她笑也不笑,也不端杯咖啡給我,也不問我房子好不好找,儘管冰冷的滂沱大雨讓我連眼前的地圖都看不見。她只是帶我到大廳旁的一間書房裡,打開電燈,指向放在頂層架子上的單曲唱片——有好幾百張,全都放在訂做的木箱裡——留我一個人開始動手。
沿牆的架上沒有一本書,只有專輯、CD、卡帶和音響設備,卡帶上有小小的號碼標籤,這向來是一個認真的人的所做所為。牆壁上靠著幾把吉他,還有一些電腦看起來可以做些音樂的東西,如果你有那方面的傾向的話。
我爬到椅子上開始把單曲箱拿下來。一共有七、八個,雖然放到地板上時,我試著不去看裡面有什麼,但我瞄到一眼最後一箱的第一張,那是詹姆士.布朗在「國王唱片」時期的單曲,有三十年之久,我開始因期待而坐立難安。
當我開始仔細察看,我馬上看出這是自從我開始蒐集唱片以來,一直夢想釣到的大魚。其中有「披頭四」歌迷俱樂部專屬的單曲,還有「誰」合唱團(The Who)最開始的一疊單曲,還有貓王六○年代早期的原版,還有成堆稀有的藍調和靈魂樂單曲,還有……還有一張「性手槍」在A&M旗下時出的《天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我從來沒有親眼見過!我甚至從來沒有看過有哪個人親眼見過!還有,噢不、噢不、噢老天爺——奧提斯.瑞汀的You Left The Water Running(《你讓水流不停》),他死後七年才出版,馬上遭他的遺孀要求下架,因為她沒有……。
「你覺得怎麼樣?」她靠在門框上,雙手交叉,對我臉上做出來的各種荒唐好笑的表情,微微一笑。
「這是我見過最棒的收藏。」我不知道能給她什麼。這堆肯定值個至少六、七千塊大洋,而她很清楚。我到哪裡去找那麼多的錢?
「給我五十塊,你今天就能拿走每一張唱片。」
我望著她。我們現在正式進入玩笑狂想王國,那裡有小個子的老太太付一大筆錢給你,說服你幫她運走昂貴的戚本德(Chippendale)家具。只不過我不是跟小個子的老太太打交道,而且她完全了解這批貨遠比五十元值錢許多。到底怎麼一回事?
「這是偷來的嗎?」
她笑了。「不值得我這麼做,不是嗎?把這幾大箱東西費力地從別人的窗口拖出來,只為了五十塊?不是,這些是我老公的。」
「你現在跟他處得不太好?」
「他現在跟一個二十三歲的在西班牙。我女兒的朋友。他居然他媽的有臉打電話來開口借錢,我拒絕了,所以他要我賣掉他的單曲收藏,然後看我賣了多少,寄張支票給他,扣除百分之十的佣金。這倒提醒我。你能不能給我一張五磅的鈔票?我要把它裱起來掛在牆上。」
「他一定花了很久才蒐集到這些。」
「經年累月。這項收藏算是他最類似於成就的一件事。」
「他工作嗎?」
「他自稱是音樂人,但……」滿臉不可置信與輕蔑,她皺著眉頭:「他只不過是寄生在我身上,然後坐在他的大屁股上望著唱片標籤。」
想像你回到家發現你的貓王單曲,你的詹姆士.布朗單曲和你的查克.貝瑞單曲就只為了洩恨而被賣掉。你會怎麼辦?你會怎麼說?
「聽著,我難道不能付你一個適當的價錢?你不必告訴他你拿到多少。你還是可以寄四十五塊去,然後把其他的花掉。或捐給慈善機構,或什麼的。」
「那不是我們的協定。我想心狠手辣,但非常光明正大。」
「很抱歉,不過這實在……我不希望捲入其中。」
「隨便你。還有一大票人會願意。」
「是,我知道。這就是我為什麼想找個折衷的方法。一千五百元怎麼樣?這些大概值四倍的錢。」
「六十。」
「一千三。」
「七十五。」
「一千一,這是我的底限了。」
「超過九十塊我一毛也不拿。」我們兩個都笑了。去哪找這種討價還價的場面呢?
「這樣他就只有夠回家的盤纏,明白了吧。這才是我想要的。」
「很抱歉,不過我想你最好找別人談。」等我回到店裡,我會嚎啕大哭,我會像個嬰兒一樣哭上一個月,不過我就是沒辦法讓自己從這傢伙背後捅一刀。
「隨便你。」
我站起來想走,然後又跪下來,我只想再看一眼,那充滿眷戀的一眼。
「我可不可以跟你買這張奧提斯.瑞汀的單曲?」
「當然。十分錢」
「拜託。請讓我付你十塊錢,剩下的你要全部送人我也管不著。」
「好吧。因為你特地大老遠跑來,而且因為你是個有原則的人。不過僅止於此。我不會一張一張賣給你的。」
所以我到青木區去,帶回來一張狀況良好的《你讓水流不停》,僅僅只花了我十塊錢。不算壞的晨間差事。巴瑞和狄克會肅然起敬。不過如果他們發現裡面有貓王、詹姆士.布朗、傑利.李.路易斯、「性手槍」和「披頭四」,以及其他稀珍的話,他們立刻會深受危險性的創痛和驚嚇,然後我還得安慰他們……。
我怎麼到最後竟靠到了壞人這一邊?那個男人丟下老婆跟一個辣妹跑到西班牙。我為什麼無法讓自己體會做為他太太的人的感受呢?也許我該回家把蘿拉的雕像賣給某個想把它打碎做破銅爛鐵的人,這說不定會讓我好過一點。但我知道我不會。我眼前浮現的全是那個男人接到那張淒慘的支票時的臉,我不由自主地為他感到哀痛,為他感到逾恆的遺憾。
◆
禮拜一一早,蘿拉就帶著一個萬用袋和一個背包離開。看到她只帶走這麼少的東西,教人猛然驚醒。這個女人珍愛她的東西,她的茶壺她的書她的照片和她在印度買的小雕像。望著那個袋子我心裡想,老天爺,這說明她有多不想跟我住在一起。
我們在門口擁抱,她哭了一會兒。
她說:「我不太確定我在做什麼。」
我說:「我看得出來,」半開玩笑半認真地。「你不必現在走,你留到什麼時候都行。」
「謝了。不過最難的部分已經過去了,我最好……你知道的……」
「那,今晚就留下來吧。」
但她只做了個怪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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