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六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首獎作品《夢影魂》,以全新的面貌與讀者見面──
★作者周桂音醞釀八年改寫為小說,帶來更窒息、更驚悚的詭譎人生!
★兩段截然不同的命運,因緣際會下產生交集,卻在最後迎來令人意想不到的結局……
「寫作是我的癮,是我的病。
逢魔時刻,我振筆疾書,想描述某種沒人看過的風景,
像感染熱病一樣,祕密地發燒、譫妄、囈語──」
杜清鋒,一個默默無名又窮困潦倒的小說家,嘔心瀝血之作投稿三十次、被退稿三十次,卻始終鍥而不捨地在作家這條路上匍匐前行。直到某一天,美麗又迷人的安蓓闖入了他的生命,杜清鋒為她重操舊業,回歸影子寫手的身分,卻誤打誤撞成為了當紅作家「星野垣」的代筆者。
星野垣,炙手可熱的暢銷小說家,是人人吹捧、相繼追逐的創作者典範,竟在江郎才盡時找上一事無成的杜清鋒,甚至要求對方成為自己的「筆」。兩個截然不同的命運,於此刻產生交集,他們在小說裡寫進了少年A與少年B,也為自己寫下一段光怪陸離的人生。
藝人安蓓遇害的消息令社會大眾一陣譁然,警察逮捕了杜清峰,聲稱他就是身分成謎的作家「星野垣」,並對女友安蓓痛下殺手。杜清峰對此百口莫辯,只能將事實真相娓娓道來。
但,真相究竟為何?親眼所見是否為真?親筆所寫又有幾分可信?
作者簡介:
周桂音
白天是法文譯者,深夜寫小說。生於異國,旅居異國,成長於新竹與台南。巴黎第三大學電影博士。曾獲林榮三文學獎、聯合報文學獎、時報文學獎、九歌兩百萬長篇小說獎決選入圍等。台灣法語譯者協會-法國巴黎銀行翻譯獎2022首獎得主。著有小說《月光的隱喻》。譯有《唯一的玫瑰》、《一場極為安詳的死亡》、《牆:沙特短篇小說》、《Ru搖籃曲》、《作家的祕密生活》、《少女與夜》等書。曾以電影短片作品《微夏巴黎》入選英法美日韓與瑞士等國影展。三十歲前夕寫完第二本小說,屢投屢退,於是開始夢見星野垣。
章節試閱
誰是作家,誰有權自稱作家?
有人說,作家指的是可以靠寫作為生的人。以這定義來看,我最喜歡的作家,恐怕都不能算是所謂的作家。
另一種說法是,只要能夠出書,就是作家了。
我真的出過一本書,書名是《山與海的回憶錄:我的成功要訣》。這本書雖然是我寫的,但檯面上的掛名作者是黃董事長,也就是阿國的爸爸。我從阿國曾祖父墾荒開始寫,一路寫到阿國父母如何拼事業、如何和員工共患難。董事長非常滿意我這名寫手,阿國也不斷稱讚我寫得好。這本書是誰出版的呢?當然是黃董事長自費出版。
我從沒想過自己還能繼續當寫手,但下一個案子竟然自行找上門了。安蓓的經紀人麥可寫信給我,說他讀了《山與海的回憶錄:我的成功要訣》,覺得我很適合寫安蓓的書。麥可有朋友在黃董事長的公司工作,因此輾轉聽聞作者是我。雖然無法理解演藝圈的人怎麼會找《山與海的回憶錄:我的成功要訣》的作者為藝人寫書,但我還是接了這個案子,因為人說第一次靠運氣,第二次靠實力,如果能藉由當寫手來賺取收入,似乎就成了專業人士―我寫作明明不是為了錢,但到了最後,好像只有金錢酬勞,才能定義我的身分。
然而,再怎麼說服自己是專業寫手,我都無法創造奇蹟。第一次看見安蓓時,我就知道,她是另一個世界的人。她眨著長度超過一公分的假睫毛,化著和街上所有女生一模一樣的、粉嫩嫩的大濃妝。第一次見面,當我看見她姍姍走來,用時下流行的扭曲姿勢拎著提包,高跟鞋踩著標準節奏的小碎步時,我只想逃走。話雖如此,約已經簽了,書還是得寫。
她給我錢,我給她一縷虛構的靈魂。
此刻,她坐在我家客廳。頂樓加蓋鐵皮屋熱氣逼人,但她的笑容完美,像一尊永遠不會過期的假娃娃。她窩在沙發上,嬌滴滴地交叉雙腳,用嗲音開口:「嗯,你好像聽不懂?」
我確實不懂。雖說每個人都擁有獨一無二的故事、每個人的人生都可以寫一本長篇小說,但她對我述說的,真的都是一些無聊至極的生活瑣事,害我不斷分心。難纏的卡路里;缺貨的遮瑕膏;新款防水眼線液可以輕易卸妝毫不殘留,是今年最夢幻的逸品。
盯著電腦螢幕,眼前一片空白。螢幕後方是對街鄰居的鐵皮屋,背著新書包、穿著嶄新制服的小一新生剛回到家,未來彷彿充滿希望,父母還沒看見他無可救藥的成績單。
我試圖振作。
「這已經是我們第三次見面了,但我還是不知道妳想出怎樣的書,」我說,「這樣吧,妳能不能用簡單的一句話,只要一句話就好,告訴我這本書要講什麼?」
「星野垣說過,如果一本書要傳達的訊息,用一、兩句話就可以講完,那為什麼還要寫一整本書呢?」
「星野垣……妳確定那傢伙適合創作嗎?」
「怎麼不適合,他每一本書都是銷售排行榜第一名欸!星野垣還說,寫書這種事情,是所有服務業裡面,最自以為是的一種。」
「……妳很崇拜星野垣?」
「超愛。」
我揉揉太陽穴。
又是那種從來不看書,只讀星野垣的人。
「妳覺得星野垣說那些話是認真的嗎?只會躲在媒體後面講一些聳動的話,連出來面對大眾都不敢。」
「因為他很低調啊,他是史上最強的覆面系作家,連狗仔都拍不到他的長相欸。」
「說不定他很醜。」我說。
此言一出,她臉上露出「我知道你只是嫉妒」的揶揄。辯解也沒有意義,我只能嘆口氣,將身子靠在椅背上。
電扇嗡嗡作響,雖然已是初秋,還是熱得難熬。
藝人安蓓想出的書,就像遲遲無法決定要賣什麼的商店,直到開店那天,都還說不出風格走向,商品種類模糊不清,連店名都還沒定案。
不知是因為對話陷入膠著,還是沒有冷氣的鐵皮屋讓她熱得發慌,她站起身來,在我家四處張望。
「這張海報是什麼?」
「《鬼店》。」
「看起來好恐怖,為什麼要貼在廚房?」
好問題。為什麼要貼在廚房?應該貼在門口避邪,讓所有鄰居都離我家遠遠的,最好讓小沛的媽媽就此不上頂樓。這張海報是阿國送的生日禮物,當時我為了趕投一個文學獎,沒日沒夜窩在家裡寫作,他就在我家貼了這玩意兒,還引用片中名句「只工作不玩樂讓傑克變成笨男孩」。他覺得很好笑,我一點都笑不出來。
安蓓繼續漫走,停在熱水瓶前。我總把茶包排列成機器人的陣勢,要命,我家的擺設不管怎麼看都很宅。
「你的茶包真有個性。」她瞇著眼睛,假睫毛顫動兩下,「簡直就是《星際大戰》嘛。」
我不知如何回答,她用逗小孩的聲調說:「你小時候都自己一個人玩嗎?」
「才、才沒有……」
她湊過來,看進我的雙眼。
然後她深深一笑,我靈魂深處的某個角落,便悄悄抽痛了一下。
◈ ◈ ◈
放浪咖啡館巷口,人來人往的大街旁,一幅偌大的廣告已經貼了好幾週。幽暗的森林,慘白的竄逃者,標準的驚悚片。我一直以為是即將上映的電影廣告,直到今天,我才發現廣告文字是這樣寫的:
鬼才作家星野垣
最新暢銷力作《瘋子的懺悔書》
人氣 No.1,有口皆碑
粗製濫造的影像,推銷粗製濫造的小說,似曾相識的畫面複製再複製,永無止境往地獄延伸,複製品的複製品,鏡中之鏡。
為什麼這樣就能暢銷?一踏進放浪咖啡館,我就忍不住問夥伴:「你們有看到街上的廣告嗎?《瘋子的懺悔書》?這什麼爛書名。」
「哈,星野垣確實是每況愈下。」曼曼這樣回答。
薩克從電腦前抬起頭來:「他早期作品還滿有意思的,成名後就不怎麼樣了。」
「我就知道你讀過星野垣,」曼曼說,「你之前有部片的主角,是參考他的出道作對不對?」
「什麼主角,我拍的是實驗電影,哪有什麼主角!」
「你少來……」
薩克和曼曼大概不是真的想要討論星野垣,他們只是藉由拌嘴互相挑釁,在對話中讓氛圍流動。因為曼曼和薩克維持著成人的肉體關係。大家都知道,但大家都假裝不知道。
沒想到,連薩克也讀星野垣。
◈ ◈ ◈
「薩克也讀星野垣,所以呢?那和你有什麼關係?」小沛說。
「噓。」我把耳朵貼在門上,直到聽見樓下的關門聲響,「好了,妳媽出門了。」
「呼。」
「小過一支是怎麼回事?妳怎麼敢毆打同學?」
「那才不是毆打,只是用網球拍敲那個白痴腦袋一下而已。」小沛說,「真要毆打的話,我就拿棒球棍了。以那傢伙的腦容量,根本沒什麼好損失的。」
「難怪妳沒朋友。」
「我不需要。」
所以她才一天到晚窩在我家。三年前我搬進這棟公寓時,她才國小六年級,那時候的她就已經沒有朋友了。小沛眼中總閃著某種銳利的光,那鋒芒隨時都會刺傷他人。她總是突然從我家客廳窗口探頭觀望,擺出一副頤指氣使的樣子,要我開門,然後窩在我頂樓加蓋的家。鐵皮屋冬寒夏熱,她從不介意。
她和我一樣沒有同伴,但「我們同樣沒有同伴」這項事實,並不能使我們成為同伴。我們並非物以類聚,她只是暫時棲身在我這堆滿書籍的頂樓,等待展翅高飛的時機。
世間險惡,沒朋友的人生會更加艱難──這種老套,我實在說不出口。小沛才十四歲,所謂的痛苦如果沒有親身經歷,她是不會相信的。她這年紀的孩子,非得等到真的受傷才會學乖。有時候,我覺得自己似乎能夠體會她同學的感受,她雖然沒有惡意,但那雙眼睛直視著我,清澈得讓人自慚形穢,讓我體認自己終將庸庸碌碌、渺小而荒謬地度過一生。她的眼神讓我絕望,絕望到了幾乎憤怒的地步,所以我知道那些對她不善的同學們,只是在她眼中看見自己無可救藥的平庸,而後惱羞成怒。而今,隨著年歲增長,我已明白如何處理這無謂的怒意,但她的同學還沒長大到能夠駕馭內心的情緒怪獸。
小沛。
我無法救她。在這蒼白乏味的世間,她是少數膽敢鼓勵我繼續寫作的夢行者。當她聽聞我的小說已經被退稿第二十八次,也只是聳聳肩,輕描淡寫地說,再投下一間就好了。我也輕描淡寫地笑。沒有下一間了,能投的出版社我幾乎全都投了。
那份退稿還躺在地上,小沛彎腰撿起,從厚厚的牛皮信封中,拿出三百頁的《無涉》列印稿。
「為什麼投稿要用列印的?」小沛問,「你不覺得這樣很浪費地球資源嗎?你對得起那些被砍的樹嗎?」
「妳不懂,紙本有它特殊的質感和溫度。」
「二十一世紀都已經正式啟動十幾年了!你的腦袋需要系統更新。」
「妳好兇。」
「嘟什麼嘴啊?都快三十歲了,裝什麼可愛?」
「我哪有!」我扳起臉孔,「反正,等到第三十次退稿,我就放棄寫作。」
「你太認真了。換個書名啦,《無涉》……」
「《無涉》怎樣?」
「太認真了。星野垣說,這本來就是個愚蠢又沒品的社會,所以不用太認真。」
「妳也看星野垣?」
「大家都在看啊。」
「妳不是最討厭做『大家都在做』的事嗎?」
「星野垣例外。」小沛邊說邊拿出手機拍照。
我跟著轉頭,端詳客廳牆上流動的光影。霧狀的迷濛光點,在恍若變形蟲的條紋之中閃爍。小沛眼中的世界,真的很美。
「妳以後要當攝影師嗎?」
小沛面露一抹「這是什麼蠢問題」的鄙夷,我只好站起身來,去廚房拿醬油。
「你也應該看一下星野垣,才會知道現在的讀者想要什麼。」小沛說,「像你這樣,每天吃白飯配醬油,連我都看得胃痛。」
「關妳什麼事?」我才剛拿起包在塑膠袋裡的白飯,一怒之下又丟回桌上。
「我下次帶高麗菜和蛋過來?好久沒吃你炒的泡麵了。你還想加什麼料?海鮮、火腿、杏鮑菇?」
我已經淪落到要讓國中生提供食材才能開伙?但不只食材昂貴,我連瓦斯費都付不起。
「妳該回去了,我待會要工作。」
「小氣,我又不會打擾你們!我爬到水塔上面,那個藝人就看不到了。」
「妳爬到水塔上面,還是在我家外面啊!回去啦,妳媽又不在家。」
「頂樓是所有住戶的公共空間,誰都可以上來,你管不了我。」
「朱沛宜,妳整天窩在我家,偶爾也放我自由吧!」
「自由?哈哈,『你以為的自由,只是困在透明的牢籠裡。只要別把手伸太遠,誰都可以保證你很自由。』這是星野垣說的。」
「胡言亂語,這根本不是文學。」
「那你在《無涉》裡罵你阿姨,就是文學嗎?」
「我哪有?」
小沛翻開《無涉》書稿,找了找章節,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夾起中間部分的十幾頁:「這一整章,幾乎都在講你阿姨的壞話。」
「那才不是壞話。我寫的是一種社會縮影的觀察。」
「怎麼看都只是家庭瑣事而已。你阿姨人老珠黃時,終於找到再婚對象,結果婚宴當天席開百桌,新郎卻跑了,整個家族都覺得丟臉,吧啦吧啦,這種事為什麼可以寫一整章?」
「妳沒有讀懂,這一章探討的是『人言可畏』這件事,是要讓讀者思考傳統社會的迂腐本質,而且我寫的其實不是我阿姨,小說是轉化過的現實,是虛構的。」
小沛翻了個白眼:「傳統社會很迂腐,這種事誰不知道?星野垣說,現在大家都在社群空間不斷寫自己的故事,一堆人的哀居、臉書都寫得比小說精采,所以如果真的要做,就要做出神作。」
「什麼作?」
「你不知道什麼是神作?」小沛拿手機寫給我看,「神、作。你真的不懂現代人的語言欸。」
「我、我當然知道。」我一定臉紅了,「他寫的那些東西,算是『神作』嗎?」
「算喔。」
◈ ◈ ◈
寫作是我的癮,是我的病。逢魔時刻,我振筆疾書,想描述某種沒人看過的風景,像感染熱病一樣,祕密地發燒、譫妄、囈語。寫作是一種反社會的行為,讓人深陷自己的意識深層,你從此不想社交、不想逛街、不想對經濟產業有所貢獻,只想用短短的生命來挖掘人生於世最熾烈最玄妙的祕密,但往往徒勞無功。從旁人眼光看來,這是一種偏執狂,是一種極度危險的傾向。我從不想治療它,但社會說,寫作不該是病,而應該是一種療癒。
「寫作是世上最私密的服務業,讀者要的是直擊心坎的療癒體驗。」這句話好像是星野垣說的。
是嗎?我再也分不清了。
我腦中這些句子,究竟哪些出自我內心、哪些又是星野垣說過的話?
寫作,是什麼?
深夜,像無法痊癒的熱病,我寫作。
那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作品,也不是什麼非發表不可的東西,如果我寫的東西始終未能出版,也不會有人覺得可惜。我只是想寫,只是像敲打琴鍵一樣,流暢地傾訴某種情懷、熱切地敘述一點什麼。
靜謐的夜,唯有敲打鍵盤的聲音,像某種對話,流動在我和屋內某個巨大黑影之間。那巨大的黑影,唯有寫作的儀式能勾勒它的輪廓。然而,寫了這麼久,我還是看不清那黑影的樣子。我只知道,唯有用文字編織某種動向不明的對話,那黑影的存在感,才會鈍重地浮現出來。
每次寫作,都是一場降靈會。
我暫停打字,看著房間另一端,沉重得近乎憂鬱的影子。那究竟是作品的魂,還是另一個我自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繼續寫下去,即使全世界的人們都轉身離去,那黑影亦將陪伴寫作的人,直至世界末日。既不溫暖,也不冷漠,只是中立而客觀地存在於那裡。
或許正因為如此,所以創作的人不怕孤獨吧。
只要能繼續這樣寫下去,就沒什麼好奢求了吧。一開始,我的初衷不過如此。我並不是什麼貪心的人,也不追求功名富貴這類的東西。我甚至不在意所謂社會的眼光。我只想當個作家,那種少數文藝青年口耳相傳的冷門作家,這樣就可以了。我的願望,其實不過如此。
什麼時候改變的呢?是終於付不出房租的那天嗎?
還是因為遇見安蓓?
像敲打琴鍵一樣,流暢地敘述些什麼,然而,誰會傾聽這些言語呢?後來,我甚至開始夢見星野垣。夢中,星野垣說,你想太多了,在這不求甚解的世界,只要寫就好了。老套也好媚俗也好,唯有媚俗才能存活。午夜驚醒,被無力感包圍。看著靜靜落下的細雨,卻發現這一切都是假的。
我從未懂過文學。
再度醒來,依稀記得半夢半醒之間寫了什麼,卻找不到那些字句的蹤跡。是在夢境消失前記下的潛意識片段?或是某篇小說的絕佳點子?說不定,只要找回那則靈感,我就能寫出經典傳世的作品。四下搜尋,怎麼都找不到方才的紙條,或許終究是夢,或許我一個字也沒寫,抑或我已在夢遊期間寫出一本空前絕後的精采小說,然後將它遺忘在生命最幽微的角落,甚至簽上了別人的名字。
誰是作家,誰有權自稱作家?
有人說,作家指的是可以靠寫作為生的人。以這定義來看,我最喜歡的作家,恐怕都不能算是所謂的作家。
另一種說法是,只要能夠出書,就是作家了。
我真的出過一本書,書名是《山與海的回憶錄:我的成功要訣》。這本書雖然是我寫的,但檯面上的掛名作者是黃董事長,也就是阿國的爸爸。我從阿國曾祖父墾荒開始寫,一路寫到阿國父母如何拼事業、如何和員工共患難。董事長非常滿意我這名寫手,阿國也不斷稱讚我寫得好。這本書是誰出版的呢?當然是黃董事長自費出版。
我從沒想過自己還能繼續當寫手,但下一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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