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以交技(76)字第027692號函頒布之「公路養護手冊」,迄今已歷十五年餘,期間多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已陸續完成,養路技術亦有所增進,原有之養護規定顯已不符實需,實有重新修訂之必要。本部爰於九十年初,指定由原規範草案研擬單位公路總局負責辦理修訂作業。本手冊係由公路總局委託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完成修訂初稿後,並邀集國內工程界、學界及主管機關,組成審查委員會進行初審及複審作業,歷時兩年餘始克修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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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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