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國道興建過程中,承包商能順利履約完成所承攬之工作,特訂定「一般條款」,將國工局與承包商間的契約權利義務加以說明,釐清雙方責任,使履約管理工作順遂完成。爰以本局「一般條款」92年版為藍本,參考公共工程委員會所頒「契約要項」之架構及內容,並配合陸續完成之國道工程履約經驗及相關法令的變更,由本局相關單位人員共同修訂完成,內容計分為23章,以為本局推動國道建設之商業條款依據。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