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係我國論述海事私法學之第一本專書,第一願為我國海事國際私法
學之學理基礎實務適用而催生,第二願放大我國自「民事國際私法學」
到「商事國際私法學」之視野,第三願調整「國內海商法學」到「國際
比較海商法學」之蛻變,本書有十二章一百萬字。第一章「再為海事國
際私法學催生」論及筆者走過海事國際私法學之心路歷程,《海商法》
法典體系與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海中海事主要條文、法規結、
體系交錯與海事國際私法研究範疇及問題單;第二章「海事國際法之基
礎論」說明其概念論、特性論、歷史論與法源論等基礎理論;第三章
「海事國際私法之船舶國籍法原則」探究船舶國籍之概念、取得標準
論、效果論、確定船籍之準據法、一國數法、權宜船籍、船籍國法適用
與反致條款(外交部七二條二字第○二三九三號函)、船籍國法適用與
互惠原則(最高法院七十年台上三三八踸、七二年台再一○一號、六十
九台上五九四號、六十九年台上五一二號)、船籍國法之限制與公序良
俗條款(我國對拍賣巴拿馬籍誠實輪案)等十個基本理論;第四章「海
事國際法之海商法通則之準據法」敘述船舶法律性格(海§1、§3)、海
事法律行為能力、法律行為方式、船舶強制執行(海§4)等海商法通則
章實體問題之準據法如何選擇;第五章「船舶所有權之準據法」、第六
章「船舶優先權之準據法」、第七章「船舶抵押權之準據法」三章中為
船舶物權之概念、法律衝突(比較海商法)、衝突法律(選法基礎理
論、各國實定法與後國法制)及趨同化之國際公約表現;第八章「海事
賠償責任限制之準據法」(希臘籍阿瑪斯在我油污)說明基本概念、限
制主體、客體(船舶)、債權、除斥債權、除斥事由、責任限額、相互
索賠抵銷與程序之法律衝突,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之衝突法律(基礎理
論、實定法、重要判例、我國法制)與一九五七年、一九七六年與一九
九六年公約之趨同化表現;第九章「海事契約之準據法」、第十章「船
舶碰撞之準據法」等、第十一章「海難救助之準據法」與第十二章「共
同海損之準據法」四章就「法律行為」、「類似無因管理」「類似不當
得利」與「侵權行為」之本質、法律衝突、衝突法律與趨同化表現說明
海事國際私法中「債權」問題。經由本書(海事國際私法學)達成「比
較海商法學」與「國際私法學」之交會、融合、精進與提昇。
作者簡介:
賴來焜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