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主要職能係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糾正行政機關違法與效能不彰,彈劾、糾舉公務人員不法與失職,以建立保障人民權利的廉能政府。第4屆監察委員於97年8月1日就職以來,至99年底總共收受66488件人民書狀,與第3屆同期(39899件)成長高達66.6%,受理陳情案件數大幅上升,足見人民對監察院的殷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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