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係花蓮縣撒奇萊雅族口傳故事的採錄集結,調查範圍涵蓋新城鄉北埔村、花蓮市(撒固兒部落)、壽豐鄉水璉村、豐濱鄉磯崎村、鳳林鎮山興里(吉拉卡樣)及瑞穗鄉(馬立雲部落)。
作者簡介:
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副教授。研究專長為民間文學、通俗文學、台灣文學。著有《五十年來的臺灣通俗小說》、《台灣宜蘭大同鄉口傳故事》、《從口頭傳統到文字書寫—臺灣原住民族敘事文學的精神蛻變與返本開新》等。
章節試閱
01. 射日 天上本來沒有太陽,只有月亮,所以光度不夠。老人和巫師溝通說想要有光,巫師和神溝通之後,就祭拜神,神一下子給了十個太陽,人們都受不了,無法生活。神說:「你們自己要光,我就給你們十個太陽。」有一個年輕力壯的少年,他是獵人,禽鳥野獸都射得中。他嘗試射下太陽,射到最後一個,族人說「你不要再射了」,所以留下了一個太陽。 講述:黃金文 時間:2008年5月4日 地點:花蓮市 採錄:黃嘉眉 情節單元: A720.1.2. (天上原有十個太陽) A739.2.1. (勇士射日)
02. 月亮上的影子(二則) (一) 有一個少女很懂事而且十分孝順,她是部落最漂亮的少女,但她經常受到父母凌虐。她愛上了一個農家子弟,父母親很反對她愛這個男孩,後來她非常堅持的告訴父母親:「如果你們不喜歡,我就要離開你們。我一直擔心你們的生活沒有依靠,但是你們仍然不允許我跟這個男子在一起,我只有離開。」說完這句話,突然有大洪水沖到美崙溪下游,像颱風似的把少女捲住,沖到美崙山上最北邊的凹處,沖過山頭後再被沖走到海邊。
事前她曾和父母親說:「當我離開家以後,晚上你們就往月亮上看,我會拿著我的鋤頭,挑著籃子在月亮上。」 所以當天空清澈,或是月圓的時候,我們會看到一個少女拿著鋤頭和籃子在月亮上。每年七、八月到十月,所有的農作物乾旱的時候,就舉行求雨的祭典,祭拜月亮,用巫師的力量求雨,讓月亮上面純潔的少女能體諒族群的苦處,給我們一些雨水。 講述:黃金文 時間:2007年4月25 地點:花蓮市國福里社區活動中心 採錄:黃嘉眉、陳文之、趙御均 情節單元: A751.8. (月亮上的婦女) (二) 少女受到父母親的凌虐,始終沒有辦法得到愛護。她喜歡上一個少年,但父母親卻不喜歡這個少年。後來她決定自殺。男子勸她一起遠走高飛,但是那個時代,遠走高飛好像不可能,因為到哪裡都會被抓回去。撒奇萊雅是一個很團結的族群,即使任何一個家庭的事情也都是由部落來做決定,所以就算他們能夠遠走高飛,也會被抓回來。族內有年齡階層的制度,來代替所有員警的工作,做什麼都會以頭目為主,所以族裡的人很難成功逃離。
少女告訴所有人:「我走了以後,要到月亮上面。」少女投河自盡後,洪水突然爆發,直沖到山頂上面。它直沖的方向剛好在山的中間,山的中間突然一個水溝。印證了少女在生前所講的,她會跟著水沖到海裡面去,靈魂會到月亮上面。後來撒奇萊雅人發現月亮真的有少女扛著一個鋤頭,前面還有一個籃子,是少女去撿菜、撿海螺、撿田螺使用的東西。 講述:黃金文 時間:2007年7月1日 地點:花蓮市受訪者家中 採錄:黃嘉眉、趙御均 情節單元: A751.8. (月亮上的婦女)
01. 射日 天上本來沒有太陽,只有月亮,所以光度不夠。老人和巫師溝通說想要有光,巫師和神溝通之後,就祭拜神,神一下子給了十個太陽,人們都受不了,無法生活。神說:「你們自己要光,我就給你們十個太陽。」有一個年輕力壯的少年,他是獵人,禽鳥野獸都射得中。他嘗試射下太陽,射到最後一個,族人說「你不要再射了」,所以留下了一個太陽。 講述:黃金文 時間:2008年5月4日 地點:花蓮市 採錄:黃嘉眉 情節單元: A720.1.2. (天上原有十個太陽) A739.2.1. (勇士射日)
02. 月亮上的影子(二則) (一) 有一個少女很懂事而且十...
作者序
前言
達固灣湖事件(1878)以後,撒奇萊雅族隱身於阿美族群中,直至近年(2007)始通過民族認定而成為政府承認的「臺灣原住民族第十三族」(參本書「花蓮縣撒奇萊雅族簡介」)。族群復名對於撒奇萊雅族具有文化傳承及宗脈延續的意義。雖然一百多年來許多族人並沒有忘記他們的族群身份,但流離的身份經常讓恐懼佔滿。如今撒奇萊雅族人已恢復自己的族名,但由於和阿美族長期混居,如何藉由族群文化的各自特徵凸顯二族的區別,成為族群認同無可避免的問題。臺灣原住民族因為無文字可供記錄,族群的文化保存僅能依賴代代口耳相授的傳承,因此族群歷史、祭典儀式及口傳文學等文化資產的保存為當務之急。隨著社會文明腳步的演進,部落在現代社會生活、經濟型態的快速變遷與漢族文化的長期影響下,年齡層制度的傳承鏈條快速瓦解,年輕一輩已遺忘母族的文化傳統和祖先的過往歷史。撒奇萊雅族當然也要面對這種與其他原住民族同樣的「失落」,然而他們還必須加快腳步保留足以讓他們與阿美族區隔的族群記憶。
原住民部落文化的保存是一件與時間賽跑的工作,調查計畫的進行遠不及部落文化快速消失的速度。2007年到2008年間,有幸獲得國家文藝基金會調查經費的贊助,得以進行花蓮地區撒奇萊雅族口傳文學的調查。作為一個漢族的實地考查者,經常抱持著忐忑不安的心,─「我不是原住民,我能做什麼?」但這樣的疑惑沒有持續太久,我看到了部落文化資產的調查與保存速度趕不上傳承耆老的凋零,他們就像秋天悄悄飄落地面的樹葉,而我們還在猶豫什麼?我彷彿聽到十九世紀英國海關職員泰勒(George Taylor)在南岬蒐集臺灣原住民族故事時的呼喚:「快來吧!否則就來不及了。」
本次計畫執行歷時一年,調查範圍涵蓋新城鄉北埔村、花蓮市(撒固兒部落)、壽豐鄉水璉村、豐濱鄉磯崎村、鳳林鎮山興里(吉拉卡樣)及瑞穗鄉(馬立雲部落)。採錄小組幾乎花了一整年的時間穿梭於撒奇萊雅族各部落間,其中尤以計畫助理李岱融和黃嘉眉進出部落的次數最多。這些調查成果歷經多時整理,篩選安排終將出版,心中有無限的激動。
計畫之得以完成,應歸功於接受我們採訪的部落朋友。水璉部落的蔡金木先生、吉拉卡樣的張少清先生、磯崎部落的洪清一教授、陳義盛村長以及馬立雲部落的莊丸丁頭目,在計畫執行過程中熱心協助,讓我們看到了他們和許多族人為保存部落文化所做無私的努力。另外,採錄小組成員李岱融、黃嘉眉在整體計畫執行上的精細掌握;蔡可欣、賴奇郁最後協助情節單元初稿的訂定,都讓我減輕了不少時間壓力。
2010年底至2011年初,接受花蓮市公所的委託,特別針對市內撒固兒部落進行文化調查。期間有關口傳文學的調查也有不少收穫。部份受訪人曾於前次計畫執行時接受過訪談,此刻再次為我們開講故事,所述內容不盡相同。這些訪談資料因為未竟符合市公所委託案之所需,故一併編入本書。
最後,還要特別感謝國家文藝基金會補助本計畫、業師金榮華先生協助定稿,學長陳勁榛教授意見之提供及中國口傳文學學會的協助出版。
劉秀美 2011年12月於永和
前言
達固灣湖事件(1878)以後,撒奇萊雅族隱身於阿美族群中,直至近年(2007)始通過民族認定而成為政府承認的「臺灣原住民族第十三族」(參本書「花蓮縣撒奇萊雅族簡介」)。族群復名對於撒奇萊雅族具有文化傳承及宗脈延續的意義。雖然一百多年來許多族人並沒有忘記他們的族群身份,但流離的身份經常讓恐懼佔滿。如今撒奇萊雅族人已恢復自己的族名,但由於和阿美族長期混居,如何藉由族群文化的各自特徵凸顯二族的區別,成為族群認同無可避免的問題。臺灣原住民族因為無文字可供記錄,族群的文化保存僅能依賴代代口耳相授的傳承,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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