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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莫軍
北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簡華
北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作者序
作者序1
因為某個機緣,陳主編和簡華邀請我執筆考前精典系列關於行政法的部分,受託之始約在4月,因5月將律訓,6月要實習,當時打算利用一個月寫完它。殊不知人總有惰性,律訓前我無法完成它,律訓期間努力趕稿,也只寫了八成左右。之後到高雄實習更忙碌,騰不出時間寫書,恰好學長此時辭掉工作,剛好由他接續未完成的部分。寫書期間受到很多人協助,諸如大學同學小捷、學弟小澤元(不要懷疑,他是男的)等等,簡華也給予許多寶貴意見。我覺得我是個很幸運的人,遇到很多好老師及好學長(如愛娥老師、銘輝老師、春生老師、惠東老師及宗存學長等),都願意傳授我公法上的知識,使我越發茁壯。公法的難學,在於它體系龐大,基本的原理原則若搞不清楚,之後的學習必定事倍功半。本來想寫一本類似獨孤九劍的劍譜,限於才力,定稿後反而比較像葵花寶典。這本書謹獻給天上的母親,還有一直在背後默默支持我的女友及姊姊,我愛妳們。
莫軍 2012/08/13于高雄
作者序2
本書的完成,首先起因於主編的熱情邀稿,筆者自忖無力獨力完成本書,因此邀請莫軍一同執筆。寫作過程中歷經初稿草擬、調整二人工作分配、磨合寫作方式及文風,最終校對等,耗費不少心力,終能使本書以圓滿的面貌出生。在此感謝主編、學稔工作團隊及莫軍的鼎力相助。本書的目的不在於做為一本基礎教科書或參考書,給予讀者基礎的行政法知識,而是提供爭點、爭議與相關見解,盼讀者能於考試時加以利用。以行政法內涵之廣大,本書自不能、也無意將所有可能作為考試素材的爭點納入,僅能挑選筆者二人認為,容易為考生所忽略的爭議,或是得以提供行政法解題思考方式的爭議。一如其他領域,行政法的學習並無止盡,基礎知識的掌握更是考試及實務工作上好表現的前提,不論是否藉由本書的幫助,筆者衷心希望所有讀者都能順利通過所參加的考試。
簡華 2012/10/30
作者序1
因為某個機緣,陳主編和簡華邀請我執筆考前精典系列關於行政法的部分,受託之始約在4月,因5月將律訓,6月要實習,當時打算利用一個月寫完它。殊不知人總有惰性,律訓前我無法完成它,律訓期間努力趕稿,也只寫了八成左右。之後到高雄實習更忙碌,騰不出時間寫書,恰好學長此時辭掉工作,剛好由他接續未完成的部分。寫書期間受到很多人協助,諸如大學同學小捷、學弟小澤元(不要懷疑,他是男的)等等,簡華也給予許多寶貴意見。我覺得我是個很幸運的人,遇到很多好老師及好學長(如愛娥老師、銘輝老師、春生老師、惠東老師及宗存...
目錄
第一章 行政法一般原理原則 1-1
Q1 何謂雙階理論(Zweistufentheorie)?其意義及其目前面臨之質疑? 1-3
Q2 法律保留原則得否基於本人的同意而排除其適用? 1-8
Q3 行政法領域中是否容許不利於人民之類推適用? 1-10
Q4 給付行政是否有比例原則之適用? 1-13
Q5 行政釋示發布後如有變更,變更後之釋示生效日期為何? 1-14
考題參照 1-21
第二章 行政作用法 2-1
Q1 第二次裁決與重複(覆)處分(置)如何區分?其區分實益為何? 2-3
Q2 交通標誌之法律性質為何?人民對於交通標誌之設置可否提起救濟?2-6
Q3 對第三人有干涉效力之行政處分,於第三人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前,相對人得否主張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而應維持該處分? 2-12
Q4 如何區辨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 2-13
Q5 行政程序法第139條是否要求行政契約須具備文書單一性? 2-17
Q6 切結書的法律性質為何? 2-21
Q7 行政程序法第140條第1項是否限於處分契約及第三人負擔契約始有適用? 2-28
Q8 行政程序法第148條第2項是否限於行政機關自願接受執行時始能適用? 2-30
Q9 法規命令應否附理由? 2-36
Q10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後,是否得再就同一事件對締約相對人為行政處分? 2-38
Q11 對違法行政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所造成之事實上結果,人民得否請求救濟?其法律依據為何? 2-53
Q12 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之法律性質為何? 2-60
考題參照 2-63
第三章 行政程序法 3-1
Q1 行政程序法係基本法或普通法?其與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之關係為何? 3-3
Q2 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行政行為及事項為何? 3-9
Q3 對於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之決定,人民可否及如何主張救濟? 3-14
Q4 發生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前之公法上請求權,其時效是否自其施行日起算5年後消滅? 3-19
Q5 法定訴願期間經過後,行政處分相對人可否請求行政程序重新進行?如申請被駁回,可否及如何提起救濟? 3-23
考題參照 3-32
第四章 行政組織與公務員法 4-1
Q1 是否承認私法組織之行政主體? 4-3
Q2 何謂管轄恆定原則?行政機關權限委託予其他機關後,原機關是否仍有管轄權? 4-9
Q3 獨立機關是否合憲?對獨立機關之行政處分是否應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4-12
Q4 自治行政與委辦行政之監督有何不同? 4-20
Q5 自治規則及委辦規則得否限制地方居民之權利? 4-26
Q6 自治法規與中央法規衝突時,其效力如何? 4-28
Q7 公物可否成為時效取得之標的? 4-33
Q8 民選之地方政府首長(如縣長、直轄市長)是否為政務官?應否適用公務員懲戒法? 4-38
Q9 國家任用公務人員之性質為何? 4-39
Q10 何謂旋轉門條款?其立法目的為何? 4-43
Q11 公務員對於停職處分得否及如何救濟? 4-46
Q12 考績懲處得否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時效期間之規定? 4-49
考題參照 4-56
第五章 行政罰法與行政執行法 5-1
Q1 行政不法與刑事不法之區別為何? 5-3
Q2 行政罰法之裁罰性不利處分應如何判斷? 5-6
Q3 公權力主體或行政機關得否為行政罰之對象? 5-12
Q4 行政法上所稱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各何所指?如同一事件之行政法義務人所負義務來源不同,其責任有無先後關係? 5-15
Q5 委任人在行政罰中是否應承擔受任人之故意過失而受行政處罰? 5-18
Q6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後,行政機關得否再就相同事件對行為人處以行政罰? 5-25
Q7 「按日(次)(件)連續處罰」之法律性質為何? 5-28
Q8 行政罰法之處罰是否及於教唆及幫助人? 5-31
Q9 行政執行程序中當事人不服聲明異議決定,可否續行行政爭訟? 5-35
Q10 行政執行法上拘提管收制度是否合憲? 5-42
Q11 一般行政強制執行下之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如何區辨? 5-49
Q12 罰緩可否繼受?對遺產之強制執行是否以遺產為限? 5-51
考題參照 5-60
第六章 行政爭訟 6-1
Q1 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是否以提起訴願為必要? 6-3
Q2 行政訴訟法第7條是否為獨立訴訟類型? 6-9
Q3 訴願法第1條第1項但書之類型有哪些? 6-16
Q4 訴願法第58條第2項「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前項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之性質為行政程序或訴願程序? 6-22
Q5 訴訟權能與訴之利益如何區辨? 6-24
Q6 人民得否提起孤立的撤銷訴訟(isolierte Anfechtungsklage)? 6-27
Q7 人民對公行政或公行政對人民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應如何行使? 6-30
考題參照 6-38
第七章 國家賠償法 7-1
Q1 何謂第一次權利保護優先原則?在國賠案件中民事法院可否判斷行政處分之違法性? 7-3
Q2 國家賠償案件審判權是否應回歸行政法院? 7-9
Q3 國家賠償法中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應如何認定? 7-13
Q4 國家責任體系重點提示 7-19
考題參照 7-21
第一章 行政法一般原理原則 1-1
Q1 何謂雙階理論(Zweistufentheorie)?其意義及其目前面臨之質疑? 1-3
Q2 法律保留原則得否基於本人的同意而排除其適用? 1-8
Q3 行政法領域中是否容許不利於人民之類推適用? 1-10
Q4 給付行政是否有比例原則之適用? 1-13
Q5 行政釋示發布後如有變更,變更後之釋示生效日期為何? 1-14
考題參照 1-21
第二章 行政作用法 2-1
Q1 第二次裁決與重複(覆)處分(置)如何區分?其區分實益為何? 2-3
Q2 交通標誌之法律性質為何?人民對於交通標誌之設置可否提起救濟?2-6
Q3 對第三人有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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