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前臺中縣政府及改制前臺中市政府)為配合都市計畫及促進地區之建設發展,由該府地政局辦理臺中市區段徵收地區之開發計畫,自87年至99年底止,分別辦理太平市新光地區等10個地區區段徵收,總開發面積合計1,307.69公頃,預計總開發成本合計941億4,912萬餘元。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為瞭解臺中市政府辦理各區段徵收開發計畫之辦理情形及其執行成效,爰規劃辦理「臺中市各區段徵收開發計畫執行情形」專案審計,期能發掘問題,促請改善,提升政府施政效能,以善盡審計職責。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