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於人的關懷和牧養,應該勝過彼此各自不同的立場較量。同性婚姻議題,教會的立場,本書與您一同探討
◎是關懷?還是導正?解讀基督教長老教會對同性戀者的牧養思維
◎同性婚姻議題,當代教會應該支持還是反對?本書與您一同探討
◎長老教會牧師從神學探討基督教性倫理,反省對同性戀者的牧養態度
本書原為作者的神學碩士論文,針對長老教會於2014年發佈〈關心同性婚姻議題之牧函〉所做的研究。內容從同志的處境和同志運動的歷史耙梳,進而探討基督教會界對同志議題的聖經詮釋和神學反省,特別針對上述牧函發佈前後對教會牧養工作的影響,提出具體的建議。
作者認為,基督教會內對此議題存有不同立場,但大多偏向論述經文教義或倫理規範,較少觸及實際的牧養面向,遑論與同志或同志基督徒建立真實的互動關係。
然而,基督徒對於人的關懷和牧養,應該勝過彼此各自不同的立場較量。因為上帝的恩典和眷顧的對象不是冷冰冰的議題,而是有血有肉的生命,無論是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
作者簡介:
作者大學時代就讀中原心理系,畢業後曾在私人企業工作,於1996年進入台南神學院接受聖經課程與神學訓練,畢業後受派至屏東大專中心擔任學生工作者三年。2002年封立牧師後,隨即受長老教會總會差派至英國擔任海外宣教師,通過世界傳道會(Council for World Mission)與英國聯合歸正教會(United Reformed Church)的合作,共同關懷、牧養在英國曼徹斯特的台灣留學生。四年後回國擔任台北東門教會關懷牧師,2008-2013年牧養台南博愛教會期間,也曾在長榮大學修讀神學碩士課程,此書本為作者就讀該校時完成的畢業論文。作者於2016年起牧養台中西屯教會迄今。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維基百科在〈台灣LGBT權益〉的條目中,有一段文字這樣敘述:「根據一份2014年的研究,臺灣社會普遍接納同性戀者,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拒絕他們享有交友、求職等權利,多數反對過去對同性戀的種種刻板印象。……2012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指出55%受訪者贊成應立法保障同志合法結婚權。」換句話說,同性愛已經不是台灣社會中具大爭議性的議題,不過,台灣教會界卻在此議題上有著激烈的對立爭論。
對於爭議性的議題,一般來說,我們需要有理性的討論、同理心的感受之後,才能採取關懷的行動。台灣好世協會推出三本好書—《走出暗櫃》、《彩虹之約》、《真愛的條件》剛好滿足這三項要求。
《彩虹之約》的作者艾蘋在書中探索台灣同志的處境、同志神學的興起,針對台灣教會有關同志議題之不同立場的聖經詮釋,做全面、深入的探討,解析不同詮釋背後的信仰型態,並嘗試在對立兩邊的中間搭建對話的橋樑。這本書是從聖經、神學的角度來解說同志議題。
《走出暗櫃》的作者陳樂山則是從敘事的角度述說同志的生命故事—身份認同的故事、現身出櫃的故事、追尋信仰的故事。作者指出,差異不是洪水猛獸,只會讓社會更豐富而多彩。有人說,心靈的困惑不能被理解,只能被體會。這本書邀請讀者聆聽同志的故事,感受同志的生命,進而去除偏見,接納同志。
《真愛的條件》的作者張仁和從長老教會〈關心同性婚姻議題之牧函〉的影響,探討基督教會應當如何來牧養、關懷因同志議題引發對立的信徒。這本書有所探討同志議題有知性的探討,也有同志的故事,作者的用心則是帶出適切的關懷行動。
這三本書也好像是我跟同志朋友之關係的歷程。我從無知而排斥,到理解、接納,與關懷,是經歷聖經與神學的探討,基督徒同志生命故事的感化、陶染。三位作者都是虔敬、熱心的基督徒(一位牧師),這三本書也是這三位作者的碩士論文,有著紮實的學術研究做其論述的根基。因此,我極力推薦。
推薦人簡介:陳南州(前玉山神學院教授、副院長)
名人推薦:維基百科在〈台灣LGBT權益〉的條目中,有一段文字這樣敘述:「根據一份2014年的研究,臺灣社會普遍接納同性戀者,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拒絕他們享有交友、求職等權利,多數反對過去對同性戀的種種刻板印象。……2012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指出55%受訪者贊成應立法保障同志合法結婚權。」換句話說,同性愛已經不是台灣社會中具大爭議性的議題,不過,台灣教會界卻在此議題上有著激烈的對立爭論。
對於爭議性的議題,一般來說,我們需要有理性的討論、同理心的感受之後,才能採取關懷的行動。台灣好世協會推出三本好書—《...
章節試閱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自從1969 年美國發生「石牆事件」(Stonewall Riots) 引爆同志平權運動以來,全球同性戀者的生命故事,以短短不到50 年的時間成為當代最炙手可熱的話題,不僅在學術界與社會生活領域如歷史、醫學、心理學、生物學、遺傳學、教育、文學、藝術、電影、音樂…. 等等廣泛地吸引眾人的注意,也在宗教信仰的層面造成不同主張者的對立與衝突。雖然隨著時代的進步,現今人們比起50 年前對僅佔社會主流人數極少比例的同性戀者有較以往更多的同情與了解,遺憾的是,仍有許多異性戀者因為資訊的缺乏或堅持某種傳統價值觀或信仰主張,遂用極端偏見的眼光來看待這些「非我族類」的性少數社群,甚至以歧視、不平等的態度拒絕接納他/ 她們的生命存在與基本人權。
對筆者來說,同志平權運動的年日幾乎等於我的歲數。諷刺的是,一直到進入神學院就讀以前,我幾乎不知道有同性戀者的存在。神學院就讀期間,雖然只有一學期探索這個陌生的議題,但也沒有親身接觸過任何同志姊妹弟兄的生命或聽過他/ 她們的故事。記得第一次真正遭遇同志朋友,是在2002-2006 年受派於英國從事關懷台灣學生的工作期間,一位熱心的英國神學生在台灣友人的介紹下,前來協助我們整理居家的花園。「他」給我的印象就如同一般的男性白人基督徒,平易近人溫文有禮,沒有任何異於常人的地方。然而,在筆者即將結束英國的服事工作返回台灣以前,這位英國朋友在任職於當地某教堂牧會期間,卻發生自殘的舉動並謊報自己在教堂內被「不知名的歹徒」性侵,最後真相大白被當地警方以浪費警力被提起公訴。許多愛護他的朋友還有教會內敬重牧者的信徒都為此事震驚,不明白他為何出此下策?難道這只是他個人的悲劇而已?
或許因為在英國那位同志朋友的故事啟蒙下,回到台灣以後,筆者開始敏感於有些同性戀者其實就隱身在自己的生活周遭。很巧的是,就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筆者發現當初因為家庭變故,已經闊別十多年不相往來的同父異母的雙胞胎妹妹之一,竟然就是同性戀者。妹妹的真實身份除了另一位雙胞胎妹妹很早就發覺以外,我們根本不敢讓其他家人知道,因為我們家是很傳統的基督教家庭,尤其難以想像在家中擁有極端權威的父親知道以後會有甚麼反應?當我小心翼翼地嘗試與同志妹妹聊到此事時,她無奈地回應著,如果父親終究知道她的身份而無法諒解時,大不了就是離開家庭獨自生活。
當時很心疼同志妹妹在成長過程中要面對那麼多不友善的環境與敵意,特別是在她好不容易從大學畢業正要步入社會生活之際,還要面對自己的母親已經處於癌末瀕臨生命結束的日子。也不知道究竟妹妹是否曾向母親「出櫃」,表明自己的真實性身份?但我想母女連心,她的母親多少應該是猜得到吧?為了讓妹妹的母親在最後臨終的時刻能夠放下一切,無憂無慮地好走,在最後一次探訪時,我握著她的手意有所指地暗示:「阿姨,請放心!我一定會好好照顧妹妹,不讓她們在家裡受任何的委屈……」。妹妹的母親沒有多說甚麼,只有眼神意會地點點頭。或許就是因為這個承諾,成為筆者在今日探索同志神學並關懷同志社群生命的動機。
台灣教會面對同志社群生命故事的衝擊,基本上可追溯自1996 年當第一間專為關心牧養同志姊妹弟兄的教會在台北成立同光同志長老教會(下文簡稱「同光教會」)以後,吸引新聞媒體廣泛的注意和報導,連帶地也引起教會內贊成與反對兩種神學立場的爭議和矛盾。期間雖然有為數極少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下文簡稱長老教會)牧者出面與前者辯論,或主張教會應該包容、接納不同性傾向的性少數社群,但是廣大的基督教會信徒或牧者對於同性戀者仍舊不改定罪的態度,或要求他/ 她們必須「悔改」不再過「同志的生活」為前提,才能被接納到信仰團體中。
同光教會自成立到如今已有19 年之久,儘管面對主流社會不友善的眼光,以及大多數主流教會的譴責與貶抑,但他/ 她們仍然秉持著對基督信仰的委身,盡力在遭受否定的性身份與信仰之間的衝突,尋求認同與肯定自身的存在。對長期以來飽受歧視與不平等對待的同志基督徒來說,同光教會如同「暗夜中的燈塔」,見證基督道成肉身臨到世上與受藐視的弱小者共同建造上帝國的福音。然而,同志基督徒所遭受的打壓和敵視並不因為同光教會的設立而消減,反倒在今日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例如在2011 年主流保守教會基於教育部編制性別平等教材的內容涉及對同性戀者與其情慾的認識,違反他們主觀認定的信仰價值觀,因而成立「真愛聯盟」結合沒有特定信仰的一般民間社會人士,大力推動反對教材的訴求,形成一股極端歧視、詆毀同志生命的意見。再者,當立法院於2013 年底審議民法972 條涉及同性婚姻平權法案時,大多數認定同志婚姻違反聖經立場的主流教會結合不同宗教成立「守護家庭大聯盟」,打出「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口號,於當年11 月30 日舉辦大遊行積極反對該法案,一夕之間在教會中形成一股恐同、反同的強大壓力,也造成同志基督徒在傳統教會中無立錐之地的處境。
為了因應立法院審查修改民法972 條法案的爭議,長老教會總會在2014 年四月的年會「公決」通過由內部臨時編制的「同性議題關懷小組」所草擬的〈關心同性婚姻議題之牧函〉(下文簡稱〈同志牧函〉參閱附件一),並在同年五月二十日的總委會開會確認議事錄後定案。此一牧函的形成與公布雖然屬於呼籲與勸導的性質,不具法律效應,但它很可能將是長老教會數十年來面對同性戀議題最為明確的立場宣示。該〈同志牧函〉對於地方教會或機構牧養關懷同志基督徒,或對長老教會屬下神學院是否招收公開表明性身份的同志神學生以及探討同性戀的倫理議題,勢必帶來不同程度的衝擊和影響。
在〈同志牧函〉發佈以後,長老教會內部對於同志議題的信仰神學觀點或對於同性婚姻的立場都呈現嚴重的分歧意見。有不少同志基督徒認為,過去長老教會在台灣教會各教派中一向被視為對同志比較友善的信仰團體,但從此次發表的〈同志牧函〉來看,長老教會對同志的態度顯然不同以往,似乎有偏向主流保守教會陣營合流的趨勢。甚至連少數支持同志的長老教會青年與牧者也出面表達不滿的意見,抗議這份牧函的內容實質上就是呈現長老教會反對同志的官方立場。
面對此一局勢的發展,究竟對整體長老教會未來在宣教與牧養事工的影響為何?目前還很難下定論。但是〈同志牧函〉的發表所引起的爭議,已經造成長老教會屬下的同工及牧者面對總會豎立同性愛的官方立場與牧養屬下教會信徒之間的困擾,特別是直接衝擊到原就主張性別平等和公義原則的性別公義委員會(下文簡稱「性別委員會」)及負責牧養校園或地方教會大專青年(包含上述出面抗議〈同志牧函〉的長老教會青年)的大專事工委員會(下文簡稱「大專委員會」)。究竟這兩個事工委員會的負責同工在〈同志牧函〉發佈後,面對所推動的事工涉及到同志或同志基督徒的牧養工作與屬下教會信徒遵守總會立場而發生爭議時該如何處理?這是筆者撰寫本論文的目的。
第二節 問題陳述與研究方法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主張:「教會是所有上帝子民的團契」,這裡所謂的「上帝子民」是否包含同志基督徒?長老教會發佈這份〈同志牧函〉,真能達成它的目的與原先所設定的對象,來「關心」同性戀者或甚至「導正」同志基督徒嗎?這份牧函到底是一份從牧養同志的角度來發表的「牧會信函」,還是一份用來打擊「異端」,攻擊不同信念或生活型態者的「護教文獻」呢?
筆者期待藉由本論文的探索,反省這份〈同志牧函〉所顯示的神學以及其作為「牧」函的意義,並透過探索同性戀者的生命經驗、聖經的詮釋原則、不同性傾向的文化以及婚姻與家庭的價值和倫理的討論,來檢視教會作為耶穌基督的身體,是上帝子民的團契之意涵與使命,重新聆聽耶穌基督吩咐我們超越任何的差異(不同的種族、宗教、文化、性別、性傾向……等)去遵守彼此相愛的唯一誡命。無論組成基督徒社群的個別肢體有多麼不同的差異,基督徒或牧者應通過實踐彼此相愛的誡命,展現同理心、尊重和包容的友善態度來接納不同性傾向的姊妹弟兄,如此方有可能開展對台灣同志基督徒適切的牧養與關懷的事工。
本論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以文獻研究法將台灣基督教會界對同志議題的論述或對同志基督徒的牧養與關懷所發表的相關文獻與出版書籍,加以彙整並分析其觀點。此外,面對〈同志牧函〉發表後的影響,筆者將採用個案訪談法,實際訪談長老教會總會屬下性別與大專委員會的同工,蒐集他們在〈同志牧函〉發表前後對其推行牧養事工的影響,並進一步分析其觀點,盼有助於台灣教會面對同志基督徒的現況與態度作適切的神學反省,以提供具體可行的牧養關懷之建議。
第三節 文獻探討
目前學術界針對台灣同志基督徒的牧養關懷之研究並不多見,關聯性比較高的研究有林照蕙的東南亞神學碩士論文《同性戀者的牧會關懷》。 該論文從同志平權運動的歷史脈絡發展,探討近代醫學、精神醫學、心理學、社會學對同性戀者的理解,並耙梳同性戀者如何在傳統家庭倫理、法律、宗教與近代愛滋病的恐懼陰影中被污名化及定罪,特別是同性戀者直接面對聖經教導上的衝突,以及教會對同性戀者的排斥,凸顯同性戀者在今日牧養關顧中的缺乏。在詳細分析同性戀者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後,研究者提出具體的牧會關顧方法,期待教牧人員對同性戀者能給予實質的幫助。
簡單來說,上述論文將探討的對象與問題設定為一般社會上的同性戀者所面對的壓力,與本論文專注於同志基督徒的牧養面向不同。對持守基督教信仰的同志來說,他/ 她們面對的壓力來源與內在的困擾比起非基督徒的同性戀者更加嚴重。其實台灣同志基督徒處身於目前教會生活之不利情境,有相當大的比例是肇因於一般基督徒社群對於同志生命的無知,尤其是對人類性特質缺乏適當的資訊與了解。因此,本論文除了對同性戀的相關用語提出必要的定義例如:性傾向、性別認同、同性情慾……等,同時也透過重新檢視聖經作為基督徒的倫理生活準繩之意涵,以及反省教會作為整體上帝子民的本質,應該積極關懷、接納不同性傾向的肢體,以見證耶穌基督的福音。
再者,就當今台灣教會或福音機構對同志基督徒的牧養與關懷來看,由台灣本土同志基督徒於1996 年在台北所成立的同光教會,成為許多在傳統教會不被看見或不受接納的同志基督徒可以敞開自己真實性身份,來擁抱基督信仰、敬拜上帝的場所,同時也成為台灣社會中被污名化的非基督徒同志尋求幫助的資源。同光教會在成立之初就投入文字事工,2001 年出版了第一本台灣同志神學論述的書籍《暗夜中的燈塔》,其中包含同光教會創設的歷史、同志基督徒生命信仰的見證故事、用新眼光讀經法重新詮釋聖經中有關「反同」的經文,並採取「由下而上作神學」的進路,融合聖經新解讀與自身經驗建構台灣同志基督徒的本土神學。這本書可說是當代想要認識同志議題,理解台灣同志基督徒信仰觀的第一手重要參考文獻。
然而在浸信會、靈糧堂等教會的資源支助下,台灣也在1996 年成立了專以「矯治」、「導正」同性戀者為宗旨的「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 該機構除了接受一般教會對於同志議題的諮詢,並針對教會所轉介的同志基督徒進行輔導以外,也出版《走出埃及雙月刊》等文字刊物,作為向台灣社會「關心」同性戀者的聲音,或表明基督教界「牧養」同志基督徒的管道。它的主要工作者堅持「聖經對同性戀語氣之強烈,決不是一種可因時而易的道德標準,……就算有一天醫學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也不會改變我們的立場。」
為了釐清基督教會界對於同志議題的爭論,以及上述兩造教會機構對於同志基督徒牧養關懷理念的衝突,長老教會也在1996 年底設立了「同性戀研究小組」,從醫學、社會學、神學的三個面向進行資料收集、文獻探討與對話反省的研究,探討教會對同性戀議題的認知、態度與信仰反省。該研究成果於2004 年8 月完成,並發表了現今所知的《同性戀議題研究方案報告書》(下文簡稱《報告書》)。雖然這份《報告書》沒有成為長老教會對於同志議題所主張的官方立場,但是它的內容與結論卻成為許多支持同志的研究者所引用的重要參考文獻。
因此,本論文將以上述文獻作為研究基礎,探討在〈同志牧函〉的衝擊下,長老教會屬下的性別與大專委員會如何從事牧養同志基督徒的事工,進而提出具體的建議,盼望教會秉持著耶穌基督關心社會邊緣者與弱小族群的精神,落實彼此相愛的誡命。
第四節 預期結果與限制
本論文的研究成果希望可提供長老教會牧養與關懷同志基督徒的另類觀點和建議,澄清長老教會對於同性戀者的生活並非只有一種類似〈同志牧函〉的立場,即把同性戀者完整的生命切割成「同性性傾向」與「同性性行為」兩個屬性,主張教會要以愛心包容前者,但不能拋棄聖經明確的教導來接納後者的存在。本論文的主要關心是,長老教會從事同志基督徒的牧養關懷事工,應以對方完整不可切割的生命本質作為整體牧會關顧的目標,並且再思教會作為一個受呼召的基督肢體,應以實踐教會的主耶穌基督命令人要彼此相愛的誡命,並將之轉化成有效的機制來接納、關懷被多數教會所排斥的同志基督徒之弱小肢體。
本論文的研究限制主要是長老教會於2014 年四月的年會通過〈同志牧函〉決議後,對其屬下性別與大專委員會推動牧養同志基督徒的影響。有關〈同志牧函〉的形成過程與發佈涉及長老教會體制運作的層面,不是本論文可以置喙之處。再者,本論文也無意涉入研究〈同志牧函〉發佈以前,台灣各教會或相關宗教機構對於一般非基督徒的同志族群所做的牧養關懷事工。儘管如此,筆者仍期待本論文的研究成果,能協助對〈同志牧函〉存有不同立場的牧長信徒或同志基督徒的親友可以用更開闊的理解、同理心和友善的態度,來關懷為〈同志牧函〉所傷或對基督信仰存有疑慮的同志基督徒。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自從1969 年美國發生「石牆事件」(Stonewall Riots) 引爆同志平權運動以來,全球同性戀者的生命故事,以短短不到50 年的時間成為當代最炙手可熱的話題,不僅在學術界與社會生活領域如歷史、醫學、心理學、生物學、遺傳學、教育、文學、藝術、電影、音樂…. 等等廣泛地吸引眾人的注意,也在宗教信仰的層面造成不同主張者的對立與衝突。雖然隨著時代的進步,現今人們比起50 年前對僅佔社會主流人數極少比例的同性戀者有較以往更多的同情與了解,遺憾的是,仍有許多異性戀者因為資訊的缺乏或堅持某種傳統價值觀或信仰...
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問題陳述與研究方法
第三節文獻探討
第四節預期結果與限制
第二章同性戀的定義與同志運動的發展
第一節同性戀者的定義
第二節同志平權運動的歷史回顧
第三節台灣同志基督徒的處境
第三章聖經詮釋與同性戀議題的神學反省
第一節聖經詮釋與基督教性倫理的建構
第二節反同志的相關經文與詮釋的問題
第三節耶穌對性議題的教導和牧養的態度
第四章【同志牧函】對長老教會屬下性別與大專委員會牧養工作的影響
第一節教會的本質與牧養
第二節【同志牧函】發佈前後對長老教會牧養同志基督徒的影響
第三節當前處境下對長老教會牧養同志基督徒的建議
第五章結論
參考文獻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問題陳述與研究方法
第三節文獻探討
第四節預期結果與限制
第二章同性戀的定義與同志運動的發展
第一節同性戀者的定義
第二節同志平權運動的歷史回顧
第三節台灣同志基督徒的處境
第三章聖經詮釋與同性戀議題的神學反省
第一節聖經詮釋與基督教性倫理的建構
第二節反同志的相關經文與詮釋的問題
第三節耶穌對性議題的教導和牧養的態度
第四章【同志牧函】對長老教會屬下性別與大專委員會牧養工作的影響
第一節教會的本質與牧養
第二節【同志牧函】發佈前後對長老教會牧養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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