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收錄光緒五至十八年間林家成員在福州及臺灣二地所收信函。其中光緒五至九年間在福州與臺灣所收信函,對林家如何應對京控所衍生的訟案、在福州的活動情形與人際網絡、漳州林文察專祠的興建、謙勝號與林家在閩臺二地的匯兌借貸關係,以及當時閩臺兩地信函、物件的遞送情形等,均能略窺一二。而光緒十六至十八年間在臺灣所收信件,則與家族事務、餉項挪借、棟軍營務相關。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