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NT$ 420
優惠價: 93 折, NT$ 391
運送方式:超商取貨、宅配取貨
銷售地區:全球
訂購後,立即為您進貨
鑑於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法重要公司形態,相關商業企業法規制度均建立於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上,故其可謂企業法規之碁石,研修公司法領域者,自當透徹探索研修,不可不究。本系列係以專著方式,分別剖析股份有限公司各機關之常見實務爭議問題。
繼《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董事篇》出版後,本書《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股東會篇》係本系列專書之第二冊,乃基於「股東會」為公司全體股東所組成,立於全體股東為公司實質所有人之地位,形成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在每年股東常會甚至於股東臨時會之召開,對公司影響而言,實茲事體大、舉足輕重,所引發之爭議,自是非同小可,不可一般。按股東會決議訴訟為公司法訴訟實務中之最大宗,故本書蒐集目前我國公司商業活動及司法實務中,就股東會以召集為始至決議為終的「股東會」及「股東會決議」相關爭點,整理羅列101個問題進行研究,深入淺出探討其箇中理論與實務見解,並試對列舉之問題,提出可行答案,以求周全。並期能協助讀者解決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會、作成決議時,所會面臨的種種疑問與難題。
學海淵博浩瀚,理論眾家紛紜,希冀藉由本專著之提出,祈各方不吝賜教交流,共同推動公司法制之進步、健全之目標。
作者簡介:
黃清溪 教授
簡祥紋 地院法官
鄭瑞崙 律師
游聖佳 律師
陳錦昇 律師
黃偉銘 地院法官
李美金 地檢署檢察官
莊如茵 律師
張鴻曉 工會理事長;工程師
魯忠軒 律師
邵勇維 律師
羅玲郁 律師
謝孟良 律師
何佩芝 根興鋼鐵有限公司經理
楊有德 律師
黃鋒榮 會計師
吳 姮 研究生
陳亦明 律師
吳軒宇 地院法官助理
林秉毅 研究生
主編簡介
黃清溪教授
日本慶義塾大學法學博士,現日本拓殖大學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專長主要為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國際經濟法等。原於國外求學目的係為回台貢獻所學,卻接連兩次失去回台作育英才機會,而於日本教學四十餘年後,返國擔任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創系主任,並於退休後仍續兼教職,每月台日往返授課,距離不減熱情。其後民國101年成立「清流公司法研究會」,組成員有司法實務界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司商業實務之會計師與國營事業高階幕僚,以及學界之在學研究生等,共同進行公司商業活動與司法實務見解爭議更深入之研究,並積極促成舉辦數次之台日公司法研討會,增進兩國法學相互交流。嗣後並將研究成果集結成冊,以本系列專著陸續推出。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影片僅供參考,實物可能因再版或再刷而有差異
優惠價: 93 折, NT$ 391 NT$ 420
運送方式:超商取貨、宅配取貨
銷售地區:全球
訂購後,立即為您進貨
鑑於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法重要公司形態,相關商業企業法規制度均建立於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上,故其可謂企業法規之碁石,研修公司法領域者,自當透徹探索研修,不可不究。本系列係以專著方式,分別剖析股份有限公司各機關之常見實務爭議問題。
繼《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董事篇》出版後,本書《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股東會篇》係本系列專書之第二冊,乃基於「股東會」為公司全體股東所組成,立於全體股東為公司實質所有人之地位,形成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在每年股東常會甚至於股東臨時會之召開,對公司影響而言,實茲事體大、舉足輕重,所引發之爭議,自是非同小可,不可一般。按股東會決議訴訟為公司法訴訟實務中之最大宗,故本書蒐集目前我國公司商業活動及司法實務中,就股東會以召集為始至決議為終的「股東會」及「股東會決議」相關爭點,整理羅列101個問題進行研究,深入淺出探討其箇中理論與實務見解,並試對列舉之問題,提出可行答案,以求周全。並期能協助讀者解決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會、作成決議時,所會面臨的種種疑問與難題。
學海淵博浩瀚,理論眾家紛紜,希冀藉由本專著之提出,祈各方不吝賜教交流,共同推動公司法制之進步、健全之目標。
作者簡介:
黃清溪 教授
簡祥紋 地院法官
鄭瑞崙 律師
游聖佳 律師
陳錦昇 律師
黃偉銘 地院法官
李美金 地檢署檢察官
莊如茵 律師
張鴻曉 工會理事長;工程師
魯忠軒 律師
邵勇維 律師
羅玲郁 律師
謝孟良 律師
何佩芝 根興鋼鐵有限公司經理
楊有德 律師
黃鋒榮 會計師
吳 姮 研究生
陳亦明 律師
吳軒宇 地院法官助理
林秉毅 研究生
主編簡介
黃清溪教授
日本慶義塾大學法學博士,現日本拓殖大學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專長主要為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國際經濟法等。原於國外求學目的係為回台貢獻所學,卻接連兩次失去回台作育英才機會,而於日本教學四十餘年後,返國擔任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創系主任,並於退休後仍續兼教職,每月台日往返授課,距離不減熱情。其後民國101年成立「清流公司法研究會」,組成員有司法實務界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司商業實務之會計師與國營事業高階幕僚,以及學界之在學研究生等,共同進行公司商業活動與司法實務見解爭議更深入之研究,並積極促成舉辦數次之台日公司法研討會,增進兩國法學相互交流。嗣後並將研究成果集結成冊,以本系列專著陸續推出。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