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我國正式實施替代役,成為亞洲第一個參照歐洲全面實施替代役制度的國家,本署也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及「內政部組織法」的規定於91年3月成立,執行兵役及替代役各項業務。期間並做了相當多的改革,並持續規劃研擬多項重要創新作為,以創造替代役最大價值,使兵役制度得到長足的進步,更臻完備也更具人性化。本署為將成果留下紀錄,提供國人對役政工作更多的認識,以加強宣傳行銷,特以年報的方式將成果呈現,經於104年11月首次創刊「103年年報」,爰「105年年報」賡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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