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為促使縣轄地區及新竹市民眾普遍享有安全、衛生、經濟、方便之自來瓦斯,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減少空氣污染,爰設立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惟該公司因早於20年間由日本石油公司投資創立,所經管之輸儲設備、輸配氣管線及瓦斯表管理等,潛存許多問題。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派員辦理專案調查結果,發現新竹縣政府未依規定逐年查核公用天然氣事業之輸儲設備、該公司部分路邊整壓設備尚未加裝防護裝置,又未依規定申請撥用國有土地興建新竹市公用天然氣服務中心,及瓦斯表管理不當,暨漏氣損耗率逾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規定上限等諸多違失,經監察院立案調查竣事並依法糾正後,已獲該府及該公司具體回應研擬改善措施,維護供氣區域範圍新竹縣、市民眾之權利及生命財產安全,暨有效提升資產及瓦斯表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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