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之計算或核定,除決定當事人繳納裁判費之數額外,並為決定適用小額、簡易或通常訴訟程序之重要依據,亦為計算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之金額或價額及第三審上訴利益,而決定應否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及可否上訴第三審之標準,對訴訟程序進行及當事人權益,可謂影響重大,但一般教科書及學術著作,均甚少詳細論述。本書為國內首部針對民事訴訟、非訟事件、強制執行、仲裁程序、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及調解等費用相關問題,編著之專書。編著者將歷年司法實務見解作有系統之整理,並引用部分學者之著作及表示部分編著者之見解,彙整成冊,以供實務及學界之參考。
作者簡介:
陳志雄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考試:
律師高等考試及格
現職:
執業律師
財團法人民法研究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標的價額及仲裁費爭議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經歷: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考試院襄試、命題、閱卷、考題審查委員
法務部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職前訓練所講座
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在職訓練講座
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法制班講座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法務局諮詢委員
陳信瑩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
考試:
司法官特考及格
現職:
執業律師
經歷:
新竹、桃園、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長
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民事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監事
台北律師公會裁判實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在職訓練講座
陳容正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考試:
律師高等考試及司法官特考及格
現職: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兼審判長
經歷:
台北地方法院、金門高分院、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曾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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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志雄、陳信瑩、 陳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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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之計算或核定,除決定當事人繳納裁判費之數額外,並為決定適用小額、簡易或通常訴訟程序之重要依據,亦為計算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之金額或價額及第三審上訴利益,而決定應否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及可否上訴第三審之標準,對訴訟程序進行及當事人權益,可謂影響重大,但一般教科書及學術著作,均甚少詳細論述。本書為國內首部針對民事訴訟、非訟事件、強制執行、仲裁程序、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及調解等費用相關問題,編著之專書。編著者將歷年司法實務見解作有系統之整理,並引用部分學者之著作及表示部分編著者之見解,彙整成冊,以供實務及學界之參考。
作者簡介:
陳志雄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考試:
律師高等考試及格
現職:
執業律師
財團法人民法研究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標的價額及仲裁費爭議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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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法務局諮詢委員
陳信瑩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
考試:
司法官特考及格
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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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新竹、桃園、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長
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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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監事
台北律師公會裁判實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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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容正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考試:
律師高等考試及司法官特考及格
現職: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兼審判長
經歷:
台北地方法院、金門高分院、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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