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翻譯守則與社會常規的日文翻譯,某日突然被神秘搶劫預謀犯所「選上」,過往的人生字典不斷被劃掉重寫,一個瘋狂的聖誕節搶銀行計劃竟逐漸成形。
這是一本無法被定義的小說
百變吐維的魔幻寫實世界全新再版
「請問你願意在聖誕節當天,與我一起搶銀行嗎?」
《白日夢之家》分上下兩冊,上下兩冊的設計會隨著故事推進而有所不同。白色外書衣上打洞,露出裏封面的圖案,藉由「夢的形狀」一窺主角的心理狀態。
上冊的裏封面有隻穿著西裝的手,需要在打開書衣後才能發覺他塗上了指甲油,藉由「局部露出」、「打開書衣後發現」這幾個動作,象徵容印之不想讓外面的世界發現,但又渴望被理解。這裡也有個很細很細的細節,因為容印之會咬指甲,所以有幾片指甲是不平滑的。
下冊的手在一開始書衣覆蓋時露出更多訊息,例如可以看見他的手指已塗上了指甲油、蕾絲的露出(蕾絲的符號在這邊是借代女性睡衣)等等,在打開書衣後,已經可以看見全部塗上了指甲油,比較是一個完整的狀態,跟陸擎森在一起後,心情轉變較以往自在,慢慢接受了自己的模樣。
在配色上,書衣的白色是夢,裏封面黃色代表家的溫暖想像,粉紅色則是愛情實現。
作者簡介:
吐維 被詛咒的作者,無可救藥的寫作宅,家貧故多能鄙事,夢想是成為禿頭大叔在家裡數錢睡到自然醒,不過大概一輩子都實現不了。興趣是夢遊、看推理小說和在浴缸裡洗鳳梨。 2011年獲得「第三屆台灣角川輕小說大賞」銀賞,作品有《怙惡之眼》、《秉燭夜話》、《以愛為名》、《最時尚的愛情》等。 個人部落格:俄式百年孤寂 http://wenjuchou.pixnet.net/blog
章節試閱
春是一個非常平凡的人。
二十六歲,男性,無不良嗜好,在一家Part Time的翻譯社工作,專職翻譯日文。除此之外,因為他很喜歡X-Japan這個團,在電車上的時候,幾乎無時無刻都播放著他們那首〈Forever Love〉,而且不管聽幾千遍,都會因為感動而忽然熱淚盈眶。
他女友曾經因為他這一點小小的古怪,宣稱受不了他。但他們也像世間多數情侶一樣,大吵養性,小吵怡情,很快就又和好如初,目前臉書狀態也還是穩定交往中。
春的女友也是個凡人,二十四歲,小他兩歲,連身高也矮他十公分,在一間海運貿易公司上班,擔任老闆娘的秘書兼小助理。性格安穩、有時會耍點小任性,但總的來說沒什麼大缺點,相處起來偶有磨擦,但也總能化險為夷。
兩個人交往六年,曾經大吵過兩次,都是以春的道歉告終。兩人共同的興趣是假日時去港邊騎腳踏車,看夕陽,偶爾去看熱門的展覽,話題電影上映時也會一起去看,花博盛行的時候,兩人也曾一起北上,隨著人群載沉載浮,並在門口拍了一張合照。
春和女友是在大學時認識的,兩個人都是文藝社,因為到澎湖去社遊時一塊迷路了,當時下著大雨,春陪當時還是學妹的女友一起在永遠不會有公車來的站牌旁等了一夜,等到第二天太陽升起時,他們心裡就已經有底了,一個月後正式交往。
春現在住在一間自租四千五百元的雅房裡,鄰居都是些不錯的傢伙,房東偶爾機車,會挑剔房客把毛衣的線頭卡進洗衣機裡,因而要苛扣個兩百元。
春的父母都還待在老家,他有兩個妹妹,各自上大學和研究所,一個有男友一個沒有,兩個人總的來說都比他會念書,大妹準備要考公職,他衷心祝福。
春養了一隻貓,原本是朋友寄養的,但朋友寄養的貓就像獄友託你照顧老婆那樣,通常寄養著寄養著就變成彷彿是你的了,然後就真的變成你的了。
春有時候會想,如果把他的人生,從保溫箱裡出來那一刻,到現在二十六歲的此刻,寫成一本書的話,那一定是一本全天下最難看的書。
春偶爾會「假設」一些比較不尋常的事。比如說他家的貓忽然會說話,會跟他說:春,你好,其實我觀察你很久了,要來根菸嗎?
又或者是,有一天他打開門,發現他的女友背上插了一把菜刀倒在廚房裡,鄰居打電話報警,警察把他帶到警局偵訊,他的名字上了當天報紙頭條,在水果日報放大的照片裡,他用外套罩著頭,成為頭號被懷疑的對象。
不過以上的事情在春的人生中當然都沒有發生。因為那只是「假設」,春總是避免假設。
有時候,春覺得他翻譯的那些雜誌新聞,那些駭人聽聞的醜聞、那些動人心脾的故事,或許都只是天空中億萬顆星裡頭,微小的一粒塵埃而已。
但春很喜歡看書,各種書,即使不是工作所需,春常讀些小說,就一個日文翻譯而言,他喜歡小川洋子勝於村上春樹,喜歡三浦紫苑勝於山崎豐子,不過他不是那種「因為那個人很多人喜歡,所以我不喜歡他」的那種人。
春看書只憑感覺,自己的感覺。他在這點上至少很誠實。
他也曾夢想翻譯自己喜歡作家的書,這樣或許他就會有在學校裡學到的,那種與大師水乳交融的感覺。但事實證明平凡的日子裡,夢想總是黯淡無光的,春被出版社交託的總是一些他覺得自己一生都不會觸碰的小說種類。
很無奈,但春喜歡那種踏實。
他偶爾也會看些展覽,事實上那天下午,他正是去看一個展覽。
許多人看展都是攜家帶眷,至少也會帶上女朋友。
不過春看展覽喜歡一個人,那天他帶著他攢下半本書的稿費買的iPhone 4S,插上耳機,罕見地沒有放他喜歡的〈Forever Love〉,而是另一首皇后合唱團的〈Bohemian Rhasody〉,他喜歡那首歌的歌詞勝於曲子。
他常借女友的證件買票,因為女友有附近一間研究所的學生資格,買票半價。
他看的展覽是一個無聲電視展。剛開始在簡章上看到這個展覽的公告時,春十分好奇,一方面也想說這種展覽誰會去看。
果然到了展場,觀眾也是小貓兩三隻,展場整個是白色的,只隔成三間房,每間房間都有一些沙發或是椅子。
而來自各種時代的電視就擺在地上,有些架在牆上,有一臺電視放在房間中央的人造樹中間,電視裡都播放著什麼東西。但不管電視裡播的是什麼,彩色的也好黑白的也好,都是無聲的,只有畫面,無邊無際的畫面。
春學著展場觀眾的樣子,坐在鋪著白色長布的椅子上,看著一個又一個無聲的畫面。那臺電視裡播報著很尋常的華視新聞,影片的主播好像還是李豔秋。
春看著螢幕上主播的嘴唇翕動著,那似乎是很嚴重的新聞,主播神情激動,而身後的電視牆也打出了斗大的紅色字體。
但是紅色的字體被馬賽克了,春不知道用意在哪裡。在聽不見聲音又看不見標題的情況下,春根本不知道李豔秋在激動個什麼勁。
他只感受到情緒,純粹的情緒,李豔秋說到最後揮舞著雙手,瞳孔放大,嘴唇翕動得也更厲害了,春不由自主地向前傾,彷彿要是靠得近一點的話,就能夠聽見主播不經意洩露的聲音。
但是沒有聲音。這是一場無聲電視展。春過了好一會兒才慢慢接受這個事實。
春在沙發裡坐了好一會兒,有一個男人走到他身邊,在沙發的另一端坐下,也跟他一起看了一陣子。
「搶案。」
過了一會兒,春忽然聽見那個男人開口。
因為處於無聲的世界太久,這個展場的所有觀眾,彷彿都陷入了展覽創作者所拉起無聲的規則線,每個人都安安靜靜的。以致於聽見男人的聲音時,春還有點反應不太過來。
「什麼?」他發聲。
「搶案。我說這個新聞,她在報導一起銀行搶案。」男人說。
春不由得注視這個說話的人。那是一個外表比他年輕很多的人,大概是大學生,最多不會超過二十二歲。穿著全白的西裝,但是沒有戴領帶,只有襯衣看起來是黑色的。
春覺得這個男人彷彿和這個展場融為一體似的,他本身就是展覽的一部分,除了會出聲以外。
「你怎麼知道?」春瞇著眼睛看著又開始從頭播起的新聞,忍不住問。
「因為這個搶案很有名。」男人蹺起一隻腿,好整以暇地說著:「臺灣土銀的搶案,民國七十年多的事,有個男的叫李師科,他拿著土造手槍去搶土銀,這是戰後臺灣第一場銀行搶案,你知道嗎?」
春不知道,所以他搖頭。
「嗯,也罷。臺灣人總是這樣,記性很差。」男人說,把手插進口袋,從春身邊站起來,「那你應該也不會知道另一件事。」
春忽然有種暈眩感,他看著直立起來的男人,全身的白,彷彿和展場融為一體的白,他意外察覺男人其實還挺帥的,只是在那之前他的視線就有些模糊,或許是少了聲音的電視影像,只剩純粹的感情,給予他的衝擊太強烈的緣故。
春是個平凡人,向來承受不起太強烈的東西。雖然他喜歡強烈的東西。
但這就像一般人,面對那些可以動輒上街頭、投擲汽油彈的人群,他和他們之間總是隔著一層電視螢幕。對春來說,他們跟無聲電視沒有兩樣。
「什麼……事情?」
春扶住額頭,意識到自己已經歪倒在白色的沙發裡。
「我選中你了。」男人微微地彎起唇角,宛如無聲電視裡的光景。
春看見男人的唇朝他靠近,一切宛如慢動作,男人的嘴唇很軟,扣在春的嘴唇上時很溫柔。溫柔到春沒有意識到那是個來自陌生男人的吻。
「請問你願意,在耶誕夜那天,和我一起搶銀行嗎?」
春是一個非常平凡的人。
二十六歲,男性,無不良嗜好,在一家Part Time的翻譯社工作,專職翻譯日文。除此之外,因為他很喜歡X-Japan這個團,在電車上的時候,幾乎無時無刻都播放著他們那首〈Forever Love〉,而且不管聽幾千遍,都會因為感動而忽然熱淚盈眶。
他女友曾經因為他這一點小小的古怪,宣稱受不了他。但他們也像世間多數情侶一樣,大吵養性,小吵怡情,很快就又和好如初,目前臉書狀態也還是穩定交往中。
春的女友也是個凡人,二十四歲,小他兩歲,連身高也矮他十公分,在一間海運貿易公司上班,擔任老闆娘的秘書兼小助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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