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觀福音書
緒言
○新約聖經的頭一部分,有: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等四卷書。
○這四卷書均報告主耶穌帶給世人的福氣音訊──福音Gospel(王上一42),因此通稱為「四福音書」(Four Gospels)。
○約翰福音注重記述主的神性,與其他三卷福音書不同,查考上應分開為便。
○馬太、馬可、路加等記述主耶穌的取材、觀點較為一致,通常稱為「對觀福音書」──或稱為「同觀福音書」、「符類福音書」(Synoptic Problem)。
一、馬可福音書
1.本書的著者:稱為馬可的約翰(徒十二25)。
2.著書的時間:約於主後61年間,在羅馬為外邦人著成。
3.本書的內容:
(1)施浸約翰與主耶穌工作的開始(一 1-3)。
(2)主在加利利的言行(一14-九50)。
(3)主在比利亞與猶太的工作時期(十1-34)。
(4)主最後的工作及受難(十35-十五47)。
(5)主復活、升天(十六)。
二、馬太福音書
1.本書的著者:使徒馬太(九9,十3;可二14),為猶太人所著。
2.著書的時間:約於主後60-70年間,在敘利亞著成。
3.本書的內容:
(1)主降生與幼年(一-二)
(2)施浸約翰及主被試探(三1-四11)
(3)主宣道行神蹟(四12-十八35)
(4)主在耶路撒冷(十九-二十)
(5)主在聖城的訓誨(二一-二五)
(6)主遇害與復活、升天(二六-二八)
三、路加福音書
1.本書的著者:醫生路加(徒十六10、12、16,二十5-7、13-15,二一1「我們」)。
2.著書的時間:主後60-70年間,在羅馬為提阿非羅所著。
3.本書的內容:
(1)前言(一1-4)
(2)施浸約翰的誕生與主耶穌的降生(一5-二52)
(3)主受浸後被試探(三1-四13)
(4)主在加利利的言行(四14-九50)
(5)主在撒瑪利亞與猶太的言行(九51-十九27)
(6)主在聖城的言行及受難(十九28-二三56)
(7)主復活、升天(二四)
第一章主耶穌三十歲以前之事
一、路加福音的前言(路一1-4)
○1-4節將提筆著書之目的、方法、態度及考察主事蹟的情形等,記得很清楚。
○為收信人「提阿非羅大人」提筆,目的要轉致全羅馬國的外邦信徒。
○「有好些人提筆作書」:五旬節後的使徒均以口述傳講主的言行;及至漸見使徒離世,就有人蒐集口傳成書。此書之前,已有馬可、馬太等書之外,還有其他片段或較完整的著作。
○「所學之道」:呂振中氏譯作「所受教底道」,原文是「問答時所學習之道」(concerning which thou hast been taught of words)可能以問答方式所學習的。
二、主耶穌基督的家譜
1.馬太一章1-17節
(1)「亞伯拉罕」是猶太人的祖宗,應許他後裔出救主(創十二-二五;來十一8-12)。「大衛」是猶太君王(賽十一 1-2;徒十三23;羅一3);均是信仰的模範者(創十五6;羅四3)。
(2)猶太人看重「家譜」(a record or a Register),本書舉男方──約瑟之祖宗為家譜之首,乃父系的家譜。
(3)此家譜中違背了猶太人之慣例,記著他瑪(創三八)、喇合(書二6-24)、路得(得)、烏利亞之妻(撒下十一-十二)等;其中二人是外邦女子,三人是經不義的結合而傳宗接代──暗示救主不單為猶太人,也為外邦人及罪人而降生。
(4)「生」不一定是直接的父子關係,有省略之慣例。
(5)「十四代」:「十四」是猶太人的「聖」的數目,是「七」的倍數;「七」是表完全,乃是猶太人特愛的數目。家譜中的第二段只有十三代而已。
2.路加三章23-38節
(1)「三十歲」才能任祭司(民四3、47),祂帶著祭司的職分來(來九11-14)。
(2)「依人看來,祂是約瑟的兒子」:呂氏譯作「人認祂為約瑟底兒子」。其實約瑟是養父,祂是約瑟的養子。路加記馬利亞的母系家譜,因此祂是女方的「實子」(參考:太一16)。
(3)路加的家譜,是追溯到亞當,「亞當是神的兒子」,暗示基督是救主,也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
三、豫報約翰的誕生──於耶路撒冷(路一5-25)
1.約翰的雙親:父撒迦利亞是亞比雅班的祭司,母以利沙伯是亞倫的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參考:林前四4;腓三6)。
2.天使向撒迦利亞顯現:掣籤後分擔工作──掃祭壇、宰羔羊、燒香,將祭牲燒在壇上……等。他進入聖殿燒香時,天使向他顯現豫報:他太太將要生「約翰」,是淡酒、濃酒都不喝的「拿細耳人」Nazirite(民六3;太三4)。「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in spirit and power of Elijah):有以利的精神與才能之意(王上十七21);他要成為先鋒為主豫備道路(瑪四5)。
3.堅固應許的神蹟:因撒瑪利亞起疑念,天使「加百列」(Gabriel 但八16)罰他變啞吧,直到以利沙伯的分娩時。加百列、米迦勒(Michael 猶9)、基路伯(Cherubims)、撒拉弗(Seraphims 賽六2)等,是神前侍立七位天使之四位。
4.百姓的驚異:他從殿裡出來時,已變為啞吧而驚異。
5.以利沙伯的喜悅:她卻認為「在人間的羞恥除掉」而喜悅。不生育為女人最大的羞恥(創三十23)。「要生養眾多」是神向所有夫婦之命令(創一28)。
四、豫報主耶穌的降生──於拿撒勒(一26-38)
1.天使向馬利亞顯現:天使於六個月後向馬利亞報告她懷孕,馬太一章18節只記「從聖靈懷孕」而已。「馬利亞」與希伯來語「米利暗」同字義。她是主和她同在的「蒙大恩的女子」。命為嬰兒起名「耶穌」,與希伯來語「約書亞」同,有「耶和華救主」之意。祂將要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為彌賽亞──屬靈的王位(約十八33-37)。但祂要建設沒有窮盡的屬靈的王國(耶二三5;約十八36),也是屬靈的以色列(羅九6)。
2.馬利亞的驚慌與順從:未出嫁的她而將要生下偉大之子,使她驚慌。但聖靈臨到,至高者的能力的蔭庇,要生聖者、神的兒子;均是「出於神的話」,必定成就(創十八14;太十九26)。她以「主的使女」(handmaid)來表示絕對服從,並有謙卑的態度表現。並說「照祢的話成就」──萬事交託主而照主的旨意去成就,那是順從的美德!
五、約瑟得夢──於拿撒勒(太一18-25)
1.約瑟想要休妻:「基督」是希伯來語的「彌賽亞」,有「受膏者」之意義(約一41)。猶太人看男女的訂婚為神聖,因此破壞此約要用石頭打死(申二二23-25)。
2.天使夢中顯現:夢中啟示神意之事,舊約時代常有的(伯三三15-16)。「以馬內利」(Emmanuel)是希伯來語,神在舊約時代的無形同在,變成事實的同在!
3.約瑟遵命:約瑟「沒有和她同房」,他這樣制慾克己;卻不是指馬利亞一生是童女(太十二46,十三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