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乃檢驗一國民主政治是否真正落實,乃至於人權保障機制是否具備時效性的重要指標。過去長久以來,台灣地方自治的運行卻是在悖離憲政秩序下,以行政命令充為規範的時代。直到1999年地方自治法通過施行,才算是地方制度法制化起點。惟由於起步甚晚,諸多亟待探討的法學課題,依舊經緯萬端。
本書集結作者近年於地方法制領域的相關研究成果,探討範圍涵蓋地方人權保障組織、低碳法制、「市長不進議會」府會衝突、管線監理費、博奕公投與賭場法制、原住民文官制度以及地方民代助理費等諸問題。作為擺盪於實務派與學院派間的一介研究者,深感基植於地方實況的地方法制課題研究, 才能益加體現學術生命力。期待本書出版,能為地方自治法學研究略盡綿力。
作者簡介:
羅承宗
1973年台北市生。台大法律學士、碩士,輔大法律博士。現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曾任臺中市政府法規會、訴願會、國賠會委員、臺南市政府國賠會委員,2019年起擔任基隆市政府訴願會委員。著有《新世紀財稅與預算法理論與課題》(2011)、《財稅法制的新視野》(2016)等學術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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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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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乃檢驗一國民主政治是否真正落實,乃至於人權保障機制是否具備時效性的重要指標。過去長久以來,台灣地方自治的運行卻是在悖離憲政秩序下,以行政命令充為規範的時代。直到1999年地方自治法通過施行,才算是地方制度法制化起點。惟由於起步甚晚,諸多亟待探討的法學課題,依舊經緯萬端。
本書集結作者近年於地方法制領域的相關研究成果,探討範圍涵蓋地方人權保障組織、低碳法制、「市長不進議會」府會衝突、管線監理費、博奕公投與賭場法制、原住民文官制度以及地方民代助理費等諸問題。作為擺盪於實務派與學院派間的一介研究者,深感基植於地方實況的地方法制課題研究, 才能益加體現學術生命力。期待本書出版,能為地方自治法學研究略盡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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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承宗
1973年台北市生。台大法律學士、碩士,輔大法律博士。現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曾任臺中市政府法規會、訴願會、國賠會委員、臺南市政府國賠會委員,2019年起擔任基隆市政府訴願會委員。著有《新世紀財稅與預算法理論與課題》(2011)、《財稅法制的新視野》(2016)等學術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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