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上距七七有八年,距九一八為時十四年,距甲午之戰五十一年,「舉凡五十年間日本所鯨吞蠶食於我國家者,至是悉備圖籍獻還。全勝之局,秦漢以來所未也」。中國戰勝意義自是重大,但蔣中正委員長在當天廣播中,則不無憂慮的指出:「抗戰是勝利了,但是還不能算是最後的勝利。」顯然國共關係惡化、戰犯處置之外,東北接收與中蘇交涉等棘手問題,均將一一出現。本書資料重在日本投降經過,接收東北、接收旅大與中蘇交涉,張莘夫被害案(1945-1947)。
章節試閱
第四章 張莘夫被害案
第一節 張莘夫被害案調查
一 張莘夫被害經過
收北平熊式輝主任電
民國三十五年二月六日發電
重慶外交部王部長雪艇兄:(銜略)(1)我接收工礦特派員張莘夫遇害事,經已電達在案。茲查其詳情如下:因中長鐵路用煤不足,經加爾金副理事長與張公權商定,蘇方派助理理事長馬力,我方派張莘夫等人,嗣報馬力先行前往,囑張莘夫遲一、二日再往,於子寒親率技師五人,警兵九人,前往撫順。抵達後,共匪拒絕接收,遂返瀋,途中於李石寨車站被共匪殺害。我以撫順既為蘇軍警備區,且返途中又有蘇兵保護,乃竟遇害,迭電董副參謀長向蘇方嚴重交涉,據答即詳查,並云已飭詳細調查,侯調查竣事,再答復等語。另據各方情報判斷,張之遇害,蘇方似有主使之嫌疑,除詳細情形續報外。敬達,弟熊式輝丑酉參傑。
附註:此電係軍委會收譯於今日送來。機要室註。
第二節 張莘夫被害案中蘇交涉
一 中蘇交涉
北平熊式輝主任來電
民國三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重慶外交部王部長雪艇兄:關於張莘夫事件,據董副參謀長丑蒸巳電稱,頃接特中將書面答復如下:據調查結果,張莘夫一行八人,於本年一月十六日自撫順返瀋途中,晚九時在李石寨站(譯音),被匪人隊伍驅逐下車,在該站南一公里地方被槍殺。對此事發生,深感惋惜。而對此不幸事件,則深表悼意。同時認為必需提供注意之事實,滿洲境內現有多數非法武裝部隊,內中且有聲言為中國政府軍隊者。此種隊伍,非但彼此各自互相鬥爭,且出擊紅軍部隊及軍人。在此種條件下,保障滿洲交通之十分安全,實不可能。謹向閣下致崇高之敬意。並請將爾後對此案所取之步驟示遵等語,特電奉達,應如何善後之處,極盼示尊見。弟熊式輝。丑銑印。
第四章 張莘夫被害案
第一節 張莘夫被害案調查
一 張莘夫被害經過
收北平熊式輝主任電
民國三十五年二月六日發電
重慶外交部王部長雪艇兄:(銜略)(1)我接收工礦特派員張莘夫遇害事,經已電達在案。茲查其詳情如下:因中長鐵路用煤不足,經加爾金副理事長與張公權商定,蘇方派助理理事長馬力,我方派張莘夫等人,嗣報馬力先行前往,囑張莘夫遲一、二日再往,於子寒親率技師五人,警兵九人,前往撫順。抵達後,共匪拒絕接收,遂返瀋,途中於李石寨車站被共匪殺害。我以撫順既為蘇軍警備區,且返途中又有蘇兵保護,乃竟遇害,迭電...
目錄
近代中日關係史料彙編總序/呂芳上
編輯凡例
第一章 日本投降與中國受降
第二章 處理敵偽財產前的籌議
第三章 接收與交涉
第四章 張莘夫被害案
近代中日關係史料彙編總序/呂芳上
編輯凡例
第一章 日本投降與中國受降
第二章 處理敵偽財產前的籌議
第三章 接收與交涉
第四章 張莘夫被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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