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為止的中國史研究,往往有意無意地以男性──而且是用漢語讀寫的漢族知識男性──作為歷史的主體。一般情況下,依據漢語史料進行的中國史研究中,女性與男性相比,書寫與被書寫都占絕對少數,很少作為歷史研究的對象。挖掘歷史中被埋沒的女性的足跡,恢復其作為歷史主體的女性史研究,從1970年代開始大量出現,歷史中女性的多樣形態得到凸顯。同時,各社會的男、女性別被賦予何種意義以及是如何賦予的,這類的研究也取得進展,而對這類研究的深化,則有賴於超越女性史範疇的性別史研究。
本書第一編以家族/家庭結構為軸心,概括從先秦到現在的中國性別秩序變化的研究成果。當然,討論的不僅只限家族,更涉及到性別的各側面。第二編包含了對性別史來說非常重要的個別主題以及通史課題,例如王朝控制民眾關鍵之一的戶籍、中國「才女」的樣貌以及評價、LGBT在中國社會中是如何被認知、京劇和越劇等傳統戲劇中的性別越界和表象等等。希望讀者從這些論文中認識到,從多元領域關注性別,可以豐富歷史視野,也可以豐富生活在現在的我們的視野。
作者簡介:
【編者簡介】
小濱正子
日本大學文理學部教授、(公財)東洋文庫研究員。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社會史、中國性別史。著有《近代上海的公共性與國家》、《一人っ子政策と中国社会》。
下倉涉
東北學院大學文學部教授。研究領域為中國漢代至唐代的政治、社會史。著有〈東漢建初四年「序寧簡」考釋〉、〈一位女性的告發:岳麓書院藏秦簡「識劫冤案」所見「奴隷」及「舍人」、「里單」〉等論文。
佐佐木愛
島根大學法文學部教授。研究領域為中國前近代社會、思想史。著有〈宋代道学家的宗法論〉、〈「父子同氣」概念の成立時期について〉等論文。
高嶋航
京都大學文學研究科教授。研究領域為中國近代史、東亞身體史。著有《帝国日本とスポーツ》、《国家とスポーツ:岡部平太と満洲の夢》。
江上幸子
菲莉斯(Ferris)大學名譽教授。研究領域為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性別史。合著著作有《中国のメディア・表象とジェンダ─》、《探索丁玲:日本女性研究者論集》。
章節試閱
它山之石,可以為錯──代導論
李貞德(中研院史語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前(2018)年春節假期後,大年初七上班日,隔壁研究室的內田博士送來一本小濱正子教授主編的論文集,兩週前才由京都大學出版,熱騰騰的新書:《被埋沒的足跡──中國性別史研究入門》(《中国ジェンダー史研究入門》)。翻開目錄,第一章正是內田博士利用考古材料分析先秦性別結構的大作!「啊!原來有妳的文章?恭喜恭喜!」想起本世紀初內田博士入所演講時,也曾提及對性別考古學的興趣,當時她剛剛在一本中國女性史入門的集子中寫了兩個小篇,雖然精彩,但實在太短,令人意猶未盡。演講結束後,我趨前致意,並探詢未來整體申論的可行性。一晃眼,十多年過去,內田博士在發表眾多享譽國際的青銅器考古學論著後,終償宿願。
其實,不論在日本或在臺灣,中國女性史的研究皆已近半世紀,並都經歷了從婦女到性別的轉變。唯因最初皆以關注近代革命和女權運動為契機,故早期成果大多環繞19、20世紀之交作論,分析傳統時期的著述不多,更遑論考古學角度的研究。臺灣方面,李又寧和張玉法兩位教授在1975年出版《近代中國女權運動史料》兩冊,吸引年輕學子相繼投入探索的行列;日本方面,則以小野和子1978年出版的《中國女性史—從太平天國到現在》(《中国女性史──太平天国から現在まで》)開啟新聲,都是值得紀念的事。與之相較,考察前近代議題的作品寥寥無幾,陳東原1920年代在上海發表的《中國婦女生活史》,幾乎是彼時唯一的教本。人們對傳統中國女性雖然也感興趣,唯多以獵奇廣異之筆描述女主名媛,或仍賡續五四遺風批判貞寡節烈。學報期刊上,比較常見女性文學史的論著,或分析詩經樂府中的女性形象,或評介唐宋女性詩詞作家,洋洋灑灑,不絕如縷。至於其他女性史課題,更為嚴謹的學術研究則仍待開發。
比較特別的是,日本學界因戰後對中國傳統家族型態及其繼承體制的法律史辯論,自1980年代末即有學者鑽研宋代家產分割中的女子承分等問題。而臺灣史家亦在稍早因大規模中國史出版計畫的機緣,從婚姻等禮法制度論述傳統女性的處境和地位。不過大體而言,介紹前近代女性多難脫離「家」(家庭史或家族史)的範疇,在史料運用上也以傳世文獻為主,罕見探索出土文物者。
在20世紀的最後10年,隨著女性主義的衝擊、各種後學(後現代、後結構、後殖民)的刺激,最重要的是,加上了性別理論的啟發,學者觀察傳統社會有了新的視角,蒐羅史料的種類也更寬廣了。臺灣方面,1987年解嚴前後,各類政運、社運和婦運風起雲湧,各大學則相繼成立以婦女、兩性和性別為名的研究單位。臺大婦女研究室在1985年創刊《婦女研究通訊》,1990年發行《婦女與兩性學刊》,女性主義學者則在1993年成立女學會,致力於校園中的性別研究。各部門名稱和刊物標題的演變,其中折衝、離合所反映的思維與意義,我曾在另文談及,此處不贅。值得注意的是,歷史學者雖亦參與上述社團,卻不常針對社運作論;婦研刊物上的文章大多處理當代議題,史學論著僅偶一得見。而大專院校蓬勃開設的性別課程中,歷史領域的占比並不穩定。
即便如此,性別主流化的大環境和性別理論對研究者的影響,仍可在歷史學界窺得。1993年臺灣第一份女性史期刊《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由中央層級的研究機構發行,中國女性史的文章,也持續在各歷史教研單位的學報上刊出。此外,每年歷史系所碩博士論文涉及婦女性別課題者,則大多維持在全臺歷史學位論文的十分之一,其中亦不乏運用簡牘碑刻或考古遺存分析傳統中國社會者。換言之,在歷史教研仍以中國史為主流大宗的戰後一甲子,以彌縫補缺為初衷論旨(也可能是策略性修辭)的中國女性史,儘管歧路顛簸,仍能匍匐前進,在臺灣的學院體制內搶占一席之地,反而較少與民間社團互動的軌跡?
相形之下,日本的中國女性史研究幾乎可說是從邊緣出發,透過學院內外活力充沛的串聯與結盟,不斷向中心推進的過程。和李又寧、張玉法兩位先進蒐集引介史料的旨趣不同,小野和子的專著在遠觀中國文革、回應日本婦運的脈絡中出版,自始即帶著女權運動的激越之情。1977年夏天,柳田節子(1921-2006)和三位當時尚無教研職位的「在野研究者」,在參加了全日本婦女問題大會後,為了彼此砥礪、互相支援,共同發起了「中國女性史研究會」。最初每月一回在柳田的研究室舉行讀書會,所研討者,正是從臺灣輸入的兩部著作:陳東原的《中國婦女生活史》和李張二位編纂的《近代中國女權運動史料》。至1989年會員人數亦不過三十,即創刊《中國女性史研究》。每年一期,除收錄論文和書評外,也常見特輯(專號)、史料介紹和學界動態報導。雖然近現代課題仍占絕大多數,但也不乏考察明清女性史的文章。
日本讀書會、研究會和學會的傳統,可謂淵深流廣。研究興趣相近者,共組社團、研讀分享、辦會發表,甚至合作出版,經驗皆頗豐富。此雖眾所周知的現象,但女性在學界宛如鳳毛麟角,眾多非常勤講師、在野研究者,孜孜不倦,數十年而熱情不減,讀書、交流、撰作不輟,聞之者莫不由衷敬佩。四十多年來,「中國女性史研究會」的老將新秀齊聚一堂,專兼任學者和研究生共同研討,並不時以研究會之名編纂出版專書或譯著,對年輕人摸索學術之路、鑽研女性史課題並練習發表,皆具切磋鼓舞之效。從柳田去世時海內外的追悼文字觀之,日本學院內外的女學者們長期互助合作、彼此支援,不但風格獨特而引人注目,更展現了女性史認識自我、奮發砥礪的一面。
其實,日本的中國女性史研究會還不只一個,2000年時關西地區女性研究者將之前成立的讀書會也命名為「中國女性史研究會」,後為避免混淆,改稱「關西中國女性史研究會」。內田博士最初兩篇性別考古學的短文,便是在此研究會主編的論文集發表。中國女性史在日本學界屬外國史之次領域,同一時間在不同地區竟有兩個積極活動的共同研究會,不能不令人刮目相看。而此,亦應與日本女性史研究興起有關。
日本戰後復甦,以性別分工為基礎支持經濟成長,女性的家內角色吃重,在保護生命與生活為目標的大眾運動中,逐漸出現地域女性史同好團體。1970年代第二波女權運動興盛,聯合國將1975年訂為國際婦女年,舉辦了第一屆世界婦女大會,日本亦相應展開各項活動,並以政策支持各地編纂女性史,地域女性史的出版品激增,以口述訪問為主,記錄在地女性生命經歷。最初或由地方政府主導,未必和女性主義或婦權理論相涉,但後來民間社團益見活躍,1990年代則漸多與性別平等運動對話,關注課題也更加寬廣並具批判性。
國際婦女年之後,專攻日本中世史的女學者脇田晴子,獲得政府科學研究補助金的支持,跨界探討女性文化。自1977年開始的三年計畫,由京都出發,在全國形成數個研究圈,糾結同好,研討出版。計畫結束後,關西圈的學者雖然經費申請不利,仍於1986年以「女性史總合研究會」之名重啟活動,並自始即與中國史學者互動頻繁,如在例會中邀請小野和子發表。而自1991年發行會刊《女性史學》後,亦不時報導或收錄中國女性史研究訊息。事實上,繼脇田出任研究會代表的筧久美子,即為中國文學史的專家,而脇田晴子、筧久美子與小野和子等人年紀相仿,同為京都大學出身,持續推動女性史研究,貢獻良多。
至於關東圈的學者,則在1980年計畫甫結束時便成立了「總合女性史研究會」(後於2013年改名為「總合女性史學會」),以全面提升、發展並普及女性史研究為宗旨,歡迎任何行業(亦即不限歷史教研人員)有志一同者加入。會報於1984年創刊,後定名為《總合女性史研究》,陸續收錄專題論文、研究筆記和書評等,學術性質漸見強化。之後各期兼顧在地與國際視野,不僅增幅介紹地域女性史的研究成果,也持續報導東亞與世界各地女性史的研究動向。
至此,女性史學者益發將日本經驗納入比較的視野中考察,而中國作為無法忽視的鄰邦,其存在感和影響力更促使性別研究者對話交流,以探究竟。「總合女性史研究會」於1996年與「中國女性史研究會」聯合舉辦「亞細亞女性史國際研討會」(アジア女性史国際シンポジウム),邀集亞洲各國三十多位學者,分五大主題,就日中韓泰越菲印緬乃至馬來半島之女性歷史發表論文,並另闢專場,由美國漢學家分享明清家庭中的女性經驗。該會籌備既久,眾所矚目,聽者逾千,盛況空前。次年論文集結出版,並立專章介紹中國女性史研究現況,課題早已不限近代,亦包括多篇宋元明清女性史的文章。2013年,兩會再度合作,並獲「性別史學會」(ジェンダー史学会)贊助,舉辦國際會議「從女性史、性別史看東亞歷史」(女性史.ジェンダー史からみる東アジアの歴史像)。發表的內容,在空間上不限日本而包括中韓,在時間上不限宋元以降也涵蓋5-9世紀,至於論題,則除了運用出土文獻考察三地的女主傳統和婚姻家庭外,亦透過影音資料分析女性在東亞移動與勞動的情形。翌年,「總合女性史學會」大會以同題續開討論,嘗試從性別角度認識東亞的歷史世界,並同時展望女性史研究的未來。
毫無疑問的,「性別」(gender, ジェンダー)作為歷史分析的有用工具,已逐漸改變過去單純視婦女為研究對象的取徑。學者益發了解:男女的生物性差常被賦予各種社會意義,透過語言文字的建構力量形成一套知識體系,不僅被用來規範兩性之間的權力關係,也被拿來合理化無關男女的文化現象。「性別」既是傳統社會歸類人群的一種方式,也就成為歷史學者考察異時空權力布局及其意涵的重要角度。這方面,日本和臺灣並無二致,但日本獨特的共同研究風氣,跨越學院體制,更顯活躍積極。
「中國女性史研究會」1999年出版成立二十週年紀念論文集,除修正過去認為前近代社會皆「男外女內」的刻板印象,主張以女性經驗為主體形成論述之外,亦特別收錄「國家與性別」(国家とジェンダー)篇,分析百年來政局、戰爭、法制等強制力量對女性的影響。兩年後,日本科研補助金申請項目中新設「性別」一類,「關西中國女性史研究會」便以「從性別看中國的家與女」(ジェンダーからみた中国の家と女)為題申請計畫補助,定期研討並召開大會,2004年以同題出版論文集。兩部論集反映日本研究傳統,近現代文章皆占半數,但因由古典儒家規範切入分析性別秩序,故亦上溯至隋唐甚至漢晉。同年,「性別史學會」成立,次年發行會誌,除邀請上述諸女性史研究社團分享成果外,也規劃各種新興課題。2006年會誌第2號以男性研究為焦點,在新增的「海外之新潮流」專欄中,譯介「中國之男性解放運動與男性學」;2007第3號中則介紹了臺灣婦運中的「性權派」,反映第三波女權運動包容多元性現象(sexuality)之要求。男性和性現象的歷史研究加入過去中國女性史的行列,成為各讀書會討論的主題,而這本2018年出版的《被埋沒的足跡──中國性別史研究入門》,正是在這個潮流下誕生的最新力作。
本書也是日本共同研究風氣下的產物,乃小濱教授主持的「中國性別史共同研究小組」自2012年起五年成果之總結。既從日本觀點出發,比較視野明顯,雖然依舊探討中國父系家族的型態以及女性在其中的境遇,但背後隱然若現的提問卻是:「與日本有何不同?」滋賀秀三與仁井田陞的觀點歧異,是戰後日本學界特有的課題,在本書第一編貫時性研究的前兩部分(先秦至隋唐、宋至明清)中,多位作者繼續發揮,與前賢或呼應或論辯,呈現實證分析與學史發展交織的豐富多彩。雖然,儒家經典及其相應的倫理規範,自中古以來即遠傳東亞,但近世日本社會的性別秩序,卻和宋明以降的中國大相逕庭,凸顯歷史發展的不必然性,在第一編第二部分中頗可窺見,也值得其他領域的歷史研究者深思。近代以降,西力東漸,「家」的理念備受挑戰,旨趣各異的言論交錯出現,或激進或保守,中日皆然,但兩地家庭結構與功能的實質變化,及其對女性生活與生命的作用,卻差異互見。第一編第三部分(近現代中國)全面闡述民族主義、社會主義、資本主義相繼來華,在革命與戰爭連發的時代此起彼落,對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各方面性別結構的衝擊不一,揭示性別史研究納入特定時空脈絡分析的重要性,值得喝采。
本書同時是日本學界首次自古至今、全方位論述中國性別史的著作。陳東原的專書是眾多後進的啟蒙與靈感來源,批判檢討者亦不乏其人。然或因通貫不易,或因學術風氣使然,出版之後數十年,再無類似具批判性視角的通史,也罕見上下數千年的綜合性著述。本世紀初,中文世界急起直追,前後出版了幾套時間跨度較長的性別史論文集,甚至有斷代分冊再總輯而成的婦女通史叢書。諸作亦多推遠溯古,廣採出土文物,致力考察史前和先秦之婦女生活與性別秩序,然而下限卻從未跨過1949年,所論皆止於20世紀上半。小濱教授此集以性別結構與性別秩序為視角,從先秦考古、經歷朝各代,直論至共產中國改革開放之後。尤其,在第二編精選四組個別課題分章申論時,既不受朝代限制,更得以通貫古今,專題論文以秋山洋子分析中國女權主義與性別研究壓軸,綜述至作者去世前的2015年為止。而獨立設置的六個專欄中,論及21世紀者亦達半數,反映日本女性史學界關注中國現當代的研究傳統。
本書對現當代、尤其是20世紀下半以來中國性別史的分析,特別值得臺灣學界參考。解嚴之前,當中國婦女史研究在臺灣初試啼聲時,共產世界仍屬敵情禁忌,相關領域可謂一片空白。民主化之後,社會活力充沛而學術課題多元,在一波波認識臺灣的浪潮中,對本地後殖民女性經驗的探求亦水漲船高,新作備出。然同時期對岸政局詭譎,社經體制多變,性別結構幾經轉折,對婦女生活與生命的衝擊巨大,臺灣的社會學者、人類學者,甚至文學藝術學者偶或參與分析,但歷史學界卻論之者寡。誠然,當代史研究在材料取得、運用,以及時間縱深、視域廣度等方面,皆屬高難度,考察中國更是如此。但性別研究需要跨科際的激盪、啟發與合作,歷史學者貫時性的分析有助於吾人認識當今政治強權、經濟大國中的男男女女。臺灣史學界對20世紀下半中國的研究,正欲邁開大步,加入性別角度的觀察,此其時也。小濱教授此一編著提供了絕佳範例,幫助臺灣的中國女性史、性別史學者開始發掘這個存在感與影響力皆難以迴避的研究領域。
2000年9月,我首次受邀赴日參加中國史國際研討會。早稻田大學的會議廳亮麗豪華,開閉幕與綜合討論皆人聲鼎沸。分場研討室內專家雲集,攻防熱烈,雖因子題眾多而分散了人群,但每一場次皆仍座無虛席,令人嘆為觀止。跨洋發表的我,分享完漢唐之間禮律制度的性別建構後,正欲放鬆吐口大氣,座中一位日本女士舉手發言,我擔心提問難答,趕緊正襟危坐。不料女士對我的論文未表異議,卻放言針砭日本學界,認為歷史學家對性別議題不夠警覺,女性史學者未獲重視,中國史研究應再加強!學者模樣的中年女士,口齒清晰,鏗鏘有力,抑揚頓挫,欲罷不能。既然有人大聲疾呼性別史,我不是應該拍案叫絕、起立鼓掌嗎?但身為外賓,值此場面不免尷尬,環顧左右,諸先進皆端坐無語。心慌意亂之中,我只能緩緩抬頭,用力咧嘴,期盼女士明白我正以笑臉表達應援之意。
當年會後人潮擁擠,既失女士之名,交流無以為繼。而今,《被埋沒的足跡──中國性別史研究入門》一書由男女學者合力撰成,經日本頂尖大學出版會發行,英譯本近日已經完稿,中譯本由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出版。往事並不如煙,未知女士是否已然穿透迷濛,先睹為快了?
第七章 婚姻與「貞節」的結構和變化(摘錄)
五味知子 著╱梁雯 譯
前言
在前近代的中國,女性的「貞節」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基礎。在中國家族制度中非常重視男方的血緣,而保證男方家族血緣純粹性的前提就是嫁入這個家族的女性是否貞節,因此婚姻與貞節緊緊地連繫在了一起。
女性的「貞節」是早在古代中國就已經被重視的。《周易》中提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周易.恆》)。除此以外,男性可以和妻子離婚的七個條件裡就包括妻子淫蕩在內。由此而知,在中國,從古代以來女性的貞操就一直被重視。雖然如此,所謂「貞節」的形式卻不是單一的。雖說已婚女性和丈夫以外的男性發生關係從古代以來就是被批判的對象,但是在中國對貞操的重視並不只停留在這一點上。所以到底是如何定義貞操,或者說是在何種程度上定義貞操和重視貞操,正是本論的重要問題所在。
不只是在中國,當我們將這個問題放在更廣的背景下進行思考的時候,比如說在伊斯蘭世界、日本、基督教世界等眾多不同地域和時代中,寡婦的再婚並不認為是抵觸「貞節」規範的事,然而,我們卻可以在魯迅(1881-1936)的小說〈祝福〉中看到,在中國,再婚的寡婦會受到來自周圍的人的誹謗,會被認為是沒有守住貞節的女人,但是在中國也會因為時代不同有很大的差異。在唐代,連公主再婚都是極為普通的事情(高1999: 318)。寡婦的再婚成為忌諱這樣嚴格的貞節觀念雖然被認為是到宋代以後才出現的,但是研究表明在宋代還不是被廣泛普及的觀念(湯淺 1981: 150-156)。除此以外,對未婚女性貞操的標準也會因為時代不同差別很大。未婚女性如果違抗父母的意志為了死去的訂婚對象而堅持一輩子獨身也會被認為是不孝的行為,為死去的訂婚對象殉身會被認為是輕生的行為,所以並不能單純地被作為旌表的對象。因此,本章將針對不同時代的差別將貞節和婚姻結合在一起進行考察。
一、 貞操觀念和旌表的變遷
北宋的程頤所說的「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象徵著忌諱寡婦再婚的觀念的出現。然而對於程頤的這一發言在貞節觀念的滲透過程中如何定位,卻大致可以分為兩種說法。第一種是程頤、朱熹等人反對女性的再嫁,將其作為一種社會道德逐漸推進加強,到明清時代到達了最高峰(合山 2006: 166)。第二種說法則是認為,程頤的發言只是在當時容忍再嫁的社會現實中,對「標榜的規範」和「原理」的一個再確認(佐佐木 2000: 127-1128),貞節觀念之所以得到推廣的原動力其實是旌表制度(仙石 2011: 141)。特別是和元代節婦旌表制度的轉變有關,作為獲取免除傜役特權的手段,旌表制度開始被關注(酒井 2006: 49-50)。到了明代,被旌表的女性的數字急劇增長,一直到清代這一趨勢都沒有停止。總而言之,可以說比起那些為訂婚對象殉身或者獨守貞節一生的未婚女性來說,對於那些不尋短見,只是守貞的寡婦(節婦)的旌表是毫無疑問的。
其次,我們再來看一下,對那些為了訂婚對象發誓一生守節的未婚女性(「貞女」)的觀念和旌表是如何變化的。在南宋,對於為了死去的訂婚對象守節一生的未婚女性是非常肯定的(Lu 2008: 27)。為了訂婚對象殉身則是到元代才看到,政府對於民間為此請求進行旌表的態度也非常謹慎(Lu 2008: 28-29)。對為了死去的訂婚對象獨自守節一生的未婚女子和為此自殺的未婚女子進行旌表,是到明代以後才出現的(Lu 2008: 32-33)。如果看明清時代的社會對於貞節進行讚美的史料,就可以看到,到明代後期,開始讚揚未婚女性殉身那種富有戲劇性的貞節行為,而對於這種女子的旌表數字也增加了(Lu 2008: 32-36)。清朝的康熙帝和雍正帝將殉身作為輕生的行為進行了禁止,但是卻無法得到貫徹,實際上還是屢屢有殉身的女性得到旌表,到乾隆年間殉身女性的旌表得以規定(山崎1967: 50-51, 58-60; Lu 2008: 71)。
無論是寡婦還是未婚的女性,對守貞的女性進行大量的旌表這一情況可以說是明代以後的事情。王朝對善行的旌表是從漢代開始的,到元代時,旌表的重點從以前的孝子,轉移到了節婦烈女(守貞的女性),特別是對不再結婚守貞餘生的節婦進行旌表成為了重點(酒井2006)。到明代和清代時這個傾向更加強化,旌表的數量劇增。
而對為了守貞而輕生的行為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會得到讚賞,但是到底在什麼程度上守貞卻也是問題所在。1753年,在山西發生了一個事件,一個男人為了懲罰一個調戲了他兄弟之妻的男人,持刀前往對方家裡殺死了那家的女人(Theiss 2004: 167-175)。被調戲的女人的過度敏感和周圍的人對此表現的冷漠,知縣都予以批判。雖然女性在面臨強姦時為保節而自殺的行為會得到讚賞,但只是被調戲就鬧著要自殺的行為是沒有必要的論調,因此得以根深蒂固。因為這與保命這個道德名目有所衝突。但是到了乾隆年間,被調戲或者是被引誘後的自殺卻成為了旌表的對象。對輕生行為的批判,就此轉為了讚賞。
二、 對越軌的懲罰──關於性犯罪規定的變遷
到了清代,對於性犯罪,出現了很多比明代還要更為詳細的規定。美國研究者認為這具有重大的意義而專門對此進行了針對性的研究(Ng 1984; ソマー 1997; Sommer 2000; Theiss 2004),其中的代表學者就是蘇成捷(Matthew Sommer)。美國學者之所以持有這樣的視角,是因為他們認為法律可以體現出不同王朝的政策變化。
蘇成捷將重點放在了清代法律上,針對關於性的規制進行了分析。根據他的研究分析,清代以雍正朝作為分水嶺,關於性的規範方針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個變化是從根據身分不同對性的行為進行規制的、承襲唐代以來的「身分表現」(status performance),轉變成不管身分如何、根據性別不同來規制性道德的「性別表現」(gender performance)。因為成為唐代社會問題的案件是奴僕會侵犯男主人的妻子的情況,但是清代則最害怕那些游離於家庭秩序以外的男性(光棍)侵犯從屬於家庭內的女性和年輕男性。清朝的繁榮導致人口的增加,加上溺女嬰以及買賣女性的情況,更加擴大了男女性別比例的不平衡,使得無法獲得結婚對象的男性數量增加。18到19世紀之所以會極度獎勵女性的貞節,正是希望將女性打造成「道德的警察」,為了防止在社會底層不斷增加的光棍男性們的侵犯,而做出的保護家族秩序的一種努力的表現,為此要求所有的女性都應該做出「像妻子一樣」的行動。
而對此應該做何評價呢?筆者對此目前考慮如下:試比較唐代的法律和明代的法律,確實有很大的差異。可是筆者認為,雍正年間和乾隆年間所頒布的一系列法律規定所造成的影響,並不像蘇成捷所強調的那麼大。其實想法的變化,從明代開始就慢慢進行,而社會觀念的變化應該早就會在實際的審判現場作為被考慮的因素,只是剛好是到了那個時期,可以將其作為法律規範而進行明文化了。當然將其作為法律規範這一舉動確實意義不小。此外,雍正年間、乾隆年間,對性犯罪相關的規定和旌表制度的改訂也確實是非常積極地在進行。當時的清朝統治者希望自己的統治看起來更為「文明」,而積極地對守貞的女性進行旌表,並處罰侵犯貞節的男性以及淫蕩的女性。事實上對於滿族女性的旌表也很多。
在考慮到底如何的狀況才是「失貞」的時候,我們可以明顯看到關於「貞節」的多樣性和因為時代不同而產生的差異性。亦即,在判定什麼是「不守貞」的行為的時候,仍有程度上的差異。如上文所述,在明清時代,寡婦再婚也被看作是失貞,當然寡婦姦通的行為會受到更為嚴厲的批判。而能如此確切地表現出「失貞」行為程度差異的一個基準正是法律。
首先,對被看作「和姦」(亦即姦通)行為的處罰到底有何不同?在明清時代的中國,未婚女性在其同意的前提下和男性發生關係也被定義為姦通,但是對其的刑罰和已婚女性與丈夫以外的男性發生關係的情況相比要更輕。如果是未婚女性,刑罰為杖八十,已婚女性則為杖九十。這裡應當注意的是,男性是已婚還是未婚卻不會成為左右處罰的要素。男性的罪是在向別人家的女兒或是妻妾出手,卻不會和女性一樣考慮他們是否背叛了自己的妻妾。如果是丈夫所縱容的姦通,則丈夫、姦夫以及妻妾都要被判杖九十的刑罰。如果丈夫強迫妻妾進行姦通,丈夫被判杖一百,妻妾不被問罪。這些刑罰的規定在明代和清代都是共通的。
對於強姦的罪名刑罰非常重,在明代會被判處絞首刑,女性則不會被問罪。在清代,強姦者的刑罰為絞監候,女性還是不會被問罪。但是,在清代法律明記必須要考慮施暴的情形以及婦人是否有無法逃脫的情形,此外還要有在場看到或者聽到的證人,皮膚或者身體上是否有傷痕,衣服是否有撕裂等證據才能判絞首刑。而明代也有萬曆15年時候規定的,從此以後強姦犯要有手持凶器進行威脅、捆綁、被強姦者欲逃脫無法逃脫的情況,要有很明確的證據才能判處絞首刑,可見從明代起已經有了變化。
配偶之間殺人罪的情況,會因為加害者男女性別的不同而影響到處罰。因為妻妾有姦通的行為,和姦夫共謀殺害丈夫,妻妾會被判凌遲處死,姦通對象的男性會被判處斬(監候)。但是如果有丈夫縱容妻妾姦通的情節,對妻子的處罰會得到減輕。姦夫殺害丈夫的話,即使妻妾對此並不知情、沒有參與,也會被判絞(監候)。而如果是丈夫因為自己有姦通的行為殺害了妻妾,姦通對象的女性將妻子殺害的情況並沒有特別的法律規定,而對於這樣的情況,明代和清代的規定是一樣的。
在明代,如果有強迫寡婦再婚的情況,女性的祖父母及父母、丈夫的祖父母及父母不會被問罪,除此以外的人則被問罪處罰杖八十,如果是期親的話則減二等。到了清代,對強迫寡婦再婚的行為進行的處罰加重。女性的祖父母及父母、丈夫的祖父母及父母會受到杖八十的處罰,期親的話會再加一等,大功以下的親等還會再加一等處罰。如果沒有成婚的話,寡婦要回到前夫家裡,允許她守節一生,並返還財禮。和明代相比,清代對於強迫寡婦再婚的處罰更為嚴厲。
清代末期,為了收回治外法權開始修改刑法典,在這一過程中引發了一場關於「無夫姦」(未婚女子或者是未再婚的寡婦的性行為)的論戰。《大清刑律》草案以及第二次草案中,沒有採用無夫姦的罪名,由此引發了反對的聲音,為此在第二次草案所附的暫行章程中,重新採用了無夫姦的罪名(小野 1992)。除此之外,無夫姦本來是對姦通雙方男女都要問罪的,卻在審議的過程中變成了只對無夫的「婦人」進行問罪,對姦通的男性不問罪(小野 1992: 40)。而到了中華民國袁世凱政權時所提出的《暫行新刑律補充條例》中,除了有條件的重新採用無夫姦罪名,還給予了妾與妻子相同的位置。對於妾不僅不會被問重婚的罪名,也不問無夫姦的罪名(小野 1992: 58)。綜上所述,可以說到了清末,即使對於無夫姦的規定有了變化,只對女性要求貞操,允許男性置妾這些規定,也反映出了根本的觀念並沒有發生變化。
它山之石,可以為錯──代導論
李貞德(中研院史語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前(2018)年春節假期後,大年初七上班日,隔壁研究室的內田博士送來一本小濱正子教授主編的論文集,兩週前才由京都大學出版,熱騰騰的新書:《被埋沒的足跡──中國性別史研究入門》(《中国ジェンダー史研究入門》)。翻開目錄,第一章正是內田博士利用考古材料分析先秦性別結構的大作!「啊!原來有妳的文章?恭喜恭喜!」想起本世紀初內田博士入所演講時,也曾提及對性別考古學的興趣,當時她剛剛在一本中國女性史入門的集子中寫了兩個小篇,雖然精彩,但實...
目錄
它山之石,可以為錯──代導論 李貞德
緒論 中國歷史中的性別秩序 小濱正子著/姚毅譯
一、性別史與性別主流化
二、從中國女性史到中國性別史
三、中國性別史共同研究小組和中國性別史的若干論點
四、有待研究的課題
五、本書的構成
第一編 歷時視角
第I期 先秦∼隋唐 古典中國──父系社會的形成
序論 下倉涉著/鄭威譯
第一章 考古學所見先秦時代的性別結構 內田純子著/施厚羽譯
前言
一、墓葬資料的運用
二、隨葬工具所見的性別差異──新石器時代男耕女織的起源
三、初期王朝時代(商代)的文字資料與女性
四、考古學所見的商王及其妻──王陵區大墓與婦好墓的比較
五、殷墟族墓地的男、女性墓之分析
六、從西周到春秋、戰國時期的變化
七、青銅器與裝身具所見女性的角色──西周到春秋、戰國時期之間的變化
八、女性的壽命、生命歷程與身分
九、男耕女織與蠶絲生產
十、先秦時代性別結構的變化過程
第二章 父系化社會 下倉涉著/鄭威譯
前言
一、異父兄弟姐妹與舅甥關係
二、「公主」的歷史
結語
第三章 中國的文學與女性 佐竹保子著/邵迎建譯
前言
一、先秦
二、漢代
三、魏晉南北朝
四、唐代
五、宋代的李清照
結語
第四章 唐代的家族 翁育瑄著
前言
一、臺灣學界的研究
二、日本學界的研究
結語
專欄一 史料介紹:敦煌文書中的休妻與女兒的財產繼承 荒川正晴著/白玉冬譯
專欄二 武則天的登場與其後 金子修一著
第II期 宋∼明清 傳統中國──性別規範的強化
序論 佐佐木愛著/張文昌譯
第五章 唐宋時代的職業與性別 大澤正昭著/張文昌譯
前言
一、唐宋時代的史料──界限與可能性
二、女性所從事的職業
結語
第六章 傳統家族原理與朱子學 佐佐木愛著/張文昌譯
前言
一、滋賀秀三《中國家族法原理》
二、「傳統家族原理」與朱子學
結語
第七章 婚姻與「貞節」的結構和變化 五味知子著/梁雯譯
前言
一、貞操觀念和旌表的變遷
二、對越軌的懲罰──關於性犯罪規定的變遷
三、女性的嫁妝財產
結語
第八章 身分感覺與性別 岸本美緒著
前言──何謂「身分感覺」?
一、傳統中國的「身分」
二、「士」、「庶」和性別
三、「良」、「賤」和性別
結語──比較史的視點
專欄三 宮廷女官與性別 小川快之著/張文昌譯
第III期 近現代中國──變化的性別秩序
序論 高嶋航著/瞿艷丹譯
第九章 民族主義與性別 坂元弘子(坂元ひろ子)著/王天馳譯
前言──近代的民族主義
一、中國近代「民族主義」研究
二、「國民的身體」與性別—纏足/放足
三、五四新文化運動到抗日戰爭時期
第十章 近代中國的男性氣質 高嶋航著/瞿艷丹譯
前言──何謂男性氣質?
一、何謂男性史?
二、民族主義、帝國主義、殖民地主義
三、傳統的男性氣質──文之霸權
四、甲午戰爭的衝擊──武之抬頭
五、共和國的誕生與五四運動──文武之相剋與文之式微
六、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武的時代
結語
第十一章 近代中國的廢婚論與女性對「小家庭」之異議 江上幸子著
前言
一、近代家庭制度的提倡以及女性的異議
二、提出廢婚論
第十二章 近現代女性勞動 顧琳(Linda Grove)著/柳雨春譯
前言
一、變化的第一階段──婦女開始外出工作
二、職業女性的出現
三、第一代工廠女工
四、另一個女性勞動的場所──娛樂業
五、毛澤東時代的女性工作
六、經濟改革以降女性勞動與今後的問題
第十三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與性別秩序的變遷 小濱正子著/姚毅譯
前言
一、近代中國的性別與家族法/政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性別結構變革與婚姻法貫徹運動
三、社會變革與性別結構的變遷
四、文化大革命與性別秩序
五、計劃生育與國家、家族、個人
結語
第十四章 改革開放時期性別秩序的重組:著眼於婦聯組織網 大橋史惠著/李亞姣譯
前言
一、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及其變化
二、婦聯的組織體制與管理
三、當今的性別秩序和婦女運動的變化
結語
專欄四 介紹兩本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專著 須藤瑞代著
第二編 個別課題
第十五章 中國古代的戶籍與家庭 鷲尾祐子著/莊卓燐譯
前言
一、作為資源的「人」
二、「戶」和戶籍
三、戶籍的內外之別
結語
第十六章 圍繞「才女」的評論 板橋曉子著/板橋曉子、蔡燕梅譯
前言
一、漢代及漢代以前
二、魏晉南北朝
三、隋唐
四、宋元
五、明清
結語
第十七章 中國的醫療、身體和性別 姚毅著
前言
一、中國傳統醫學中的身體觀和性別
二、「科學化」的身體與近代醫學、性別
三、男性醫師對分娩的介入和挫折
結語
第十八章 中國的女性主義與女性/性別研究的展開 秋山洋子著/姚毅譯
一、中國婦女學/女性學的誕生
二、1980年代中國婦女學的特色──「女性意識」和「本土化」
三、從東西方女性主義的相遇到第四屆聯合國世界婦女
四、北京+10──以全國婦聯為中心的婦女學/女性學研究網絡的構築大會
五、國際支援的開發計畫和女性/性別研究學科建設活動
六、IT時代的女性主義──「微笑的女性主義」與街頭抗議表演
專欄五 性少數者 遠山日出也著/郭立夫譯
專欄六 戲劇與性別 中山文著/岩田彌生譯
中文版後記 小濱正子
中國性別史略年表
中國性別史相關重要文獻一覽
作者簡介
譯者簡介
索引
它山之石,可以為錯──代導論 李貞德
緒論 中國歷史中的性別秩序 小濱正子著/姚毅譯
一、性別史與性別主流化
二、從中國女性史到中國性別史
三、中國性別史共同研究小組和中國性別史的若干論點
四、有待研究的課題
五、本書的構成
第一編 歷時視角
第I期 先秦∼隋唐 古典中國──父系社會的形成
序論 下倉涉著/鄭威譯
第一章 考古學所見先秦時代的性別結構 內田純子著/施厚羽譯
前言
一、墓葬資料的運用
二、隨葬工具所見的性別差異──新石器時代男耕女織的起源
三、初期王朝時代(商代)的文字資料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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