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基地案,又稱曉基地案,位於臺北縣瑞芳鎮山區,一九五二年四月成立,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因陳通和被捕供出基地一切,由國防部保密局會同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集結大批軍警,在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迅速展開對瑞芳山區封鎖,至二十七日完成搜捕行動,計捕獲人犯廿五名,繳獲紅五星旗一面、日製十四年式手槍一支、毛瑟手槍一支(附子彈五發)、手榴彈廿五枚、山豬刀十二把、油印機一部、望遠鏡一臺、手拷三付、其他文件、書冊二大包,成立不及一年即為政府破獲。是為官方所稱「瑞芳基地案」。
本書輯錄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藏《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案》、《國防部軍法局檔案》等全宗有關本案調查過程、偵訊筆錄、軍事法庭審判、核批、後續處置等史料,以明其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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