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審計部及所屬機關109年度審計人力計有740人(預算員額),
隸屬於監察院,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
之執行,並就其運用資源之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考核。
審計部及所屬機關 108 年審計結果可量化財務效益約 183 億
餘元,平均每花費政府預算 1 元至少可節省政府支出或增加收入
13.55 元。
本專案審計報告揭露桃園市政府辦理桃園市埔頂污水下水道
建設計畫,已知計畫用地遭不法占用及掩埋大量廢棄物,卻未於
事前調查其分布範圍規模及數量,允當揭露相關資訊於招商文件
,合理劃分雙方履約權責,衍生履約爭議,復未及時有效解決,
延宕整體計畫執行期程,影響政府施政績效等缺失,經審計機關
促請研謀改善,並揭露於105及106年度桃園市總決算審核報告,
嗣經監察院立案調查並已依法糾正;另對於促參計畫重新招商、
監督履約及交付用地應辦事項情形等相關執行缺失,業已促請該
府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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