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蒐集整理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英國,德國,法國,芬蘭,波蘭等幾個國家,當前全身及局部振動暴露的政府規範,以及與其相關的ISO標準或歐盟指令。結果顯示我國目前相關的法令(職業安全與衛生設施執行規則第301條和第302條)可追溯至1990年之前的國際標準,與現行歐美等國的規範已有明顯差異,建議有必要進行修訂以符合現今的國際標準。本研究蒐集國內相關文獻之全身與局部振動測量數據,並彙整各規範之使用情形,經分析及探討後,建議可參考歐盟Directive 2002/44/EC振動暴露相關條文,提出我國現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範之初步修正建議。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