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雇主親自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落實職場防災之責任,新修正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特別增訂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其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之規定,受訓對象即為對於風險較低之第二類及第三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5人以下之微型企業的雇主或其代理人,目的是要讓身為雇主的您,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預防職業災害及落實安全衛生管理有初步的認識,進而能夠辨識職場危害、建立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避免發生職業災害,以降低企業的損失,保障職場安全與勞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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