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我國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為主要內容,論述之方式雖不以逐條釋義方式為之,惟仍以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現行條文之順序組織而成,以使讀者在閱讀時能與法條規定相互配合。又本書著重於我國目前實務上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做法,尤其對於本法出現之爭議,亦以實務上之見解為主,學者之見解為輔,俾便閱讀者能進一步瞭解我國目前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實務運作。
作者簡介:
林俊寬
現職
林氏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
美國印地安那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印地安那大學法學碩士
私立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經歷
任法官25年退休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章節試閱
第一編 緒論
本編分別就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少年事件處理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之地位亦即其性質、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立法沿革、少年事件處理
法之法律效力及少年事件處理法與其相關之法律之間適用上之關係,加以論述。
第一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
由於少年之心智發展一般而言尚未如成年人般成熟,從而其從事犯罪之行為,在其犯罪之本質上、犯罪之成因及犯罪之特性,亦均與一般成年人從事犯罪行為之情形有所不同,因而導致少年犯罪之事件與一般成年人犯罪之刑事案件在性質上亦有所差異。因此現今世界各先進國家對於少年犯罪事件之處理,均與成年人犯罪之一般刑事案件採取不同之立法政策,且不將少年之犯罪行為稱之為犯罪,而另稱之為少年之「非行」行為,並制定專門之法律加以規範,甚而成立專責之處理機構負責處理,並由在少年犯罪行為方面具有專門研究之人員,運用其專業知識,對於少年實施特別之處遇,以輔導及教育之方式,為少年創造正常之成長環境,而非僅一味地對少年加以懲罰,以達到塑造少年良好人格之目的,並避免少年於將來成年之後繼續從事犯罪之行為,造成社會治安之不良影響。
在我國之刑事司法體系中,屬於上開所稱之專門法律規範,即為所謂之少年法制或稱為少年司法,即一般所稱之少年事件處理法。惟就法律規範之實質內容而言,所謂之少年事件處理法又可區分為最廣義、廣義及狹義三種類別,以下即分別論之:
一、最廣義之少年事件處理法
最廣義之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任何與少年之教育、少年之福利與權益及對於少年相關不法行為之處遇有關之所有法律規範而言。有關少年教育方面,例如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及大學法等均屬之;另有關少年之福利與權益方面則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至於有關少年不法行為之處遇方面,則包括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輔育院條例、監獄行刑法、刑法或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條文中有關少年得以適用之規定等。易言之,只要法律規範之內容涉及少年之部分,均屬於最廣義之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範圍。
二、廣義之少年事件處理法
至於廣義之少年事件處理法則僅指對於少年不法行為之處遇相關之法律規範而言,例如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輔育院條例、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及監獄行刑法有關少年受刑人適用之規定,以及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少年事件加以適用或準用之相關規定等等。
三、狹義之少年事件處理法
狹義之少年事件處理法係專指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施行,名稱訂為「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法律而言。本文以下所稱之少年事件處理法均係指此一狹義意義之少年事件處理法,亦即「少年事件處理法」此一部法律,並以此部法律為本文探討之主要對象。
第一編 緒論
本編分別就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少年事件處理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之地位亦即其性質、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立法沿革、少年事件處理
法之法律效力及少年事件處理法與其相關之法律之間適用上之關係,加以論述。
第一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
由於少年之心智發展一般而言尚未如成年人般成熟,從而其從事犯罪之行為,在其犯罪之本質上、犯罪之成因及犯罪之特性,亦均與一般成年人從事犯罪行為之情形有所不同,因而導致少年犯罪之事件與一般成年人犯罪之刑事案件在性質上亦有所差異。因此現今世界各先進國家對於少年犯罪事件之處...
作者序
三版序
我國於民國86年通過施行新版之少年事件處理法,將以往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刑罰為主,教育為輔」之舊有觀念,修正為「以保護代替監禁,以教養代替處罰」之新觀念,斯時本人適逢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之少年法庭擔任法官,可謂恭逢其會,因而對於少年事件之處理相關法律有初淺之認知,其後雖轉調至民事庭而未能持續在少年法庭從事少年事件之審理業務,惟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則一直保有興趣,並時時關注。
其後少年事件處理法又於民國97年10月間有大幅之修正,本人乃於民國98年3月間經由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之邀約撰寫「少年事件處理法」一書並付梓出版。此後因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內容再有部分之修正,故而於民國102年10月本書配合法律之修正再次出版修訂2版。
民國105年本人擔任法官滿25年符合自願退休之資格,乃毅然辦理自願退休,轉換跑道成立「林氏法律事務所」擔任主持律師,雖然於執業律師之過程中較少遇到有關少年事件之案件,然而本人仍保持對於少年事件之興趣並時刻關注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動向。
適逢民國108年因應關於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事由之規定未盡明確,並配合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之施行,故而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內容,其中引進許多新觀念及規定。其後復經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先前2版之書已無庫存,且少年事件處理法亦有相當之修正,希本人再次撰寫本書修訂3版,本人欣然同意並著手開始撰寫之工作,惟其間因律師業務無法專心撰寫,致使完成時日有所延誤,所幸最終能不辱使命完成撰寫,致有本書之出版。最後因本人學養視野有限,本書之內容難免有所疏漏不足,尚祈社會各界先進不吝加以指正,是所幸也。
林俊寬
2021年11月於高雄
三版序
我國於民國86年通過施行新版之少年事件處理法,將以往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刑罰為主,教育為輔」之舊有觀念,修正為「以保護代替監禁,以教養代替處罰」之新觀念,斯時本人適逢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之少年法庭擔任法官,可謂恭逢其會,因而對於少年事件之處理相關法律有初淺之認知,其後雖轉調至民事庭而未能持續在少年法庭從事少年事件之審理業務,惟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則一直保有興趣,並時時關注。
其後少年事件處理法又於民國97年10月間有大幅之修正,本人乃於民國98年3月間經由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之邀約撰寫「少年事件處...
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
第二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性質
第三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立法沿革
第四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效力
第五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與相關法律
第二編 本論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少年法院之組織
第三章 少年保護事件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第五章 行政輔導
第六章 附則
參考文獻
附表 少年法院處理少年事件流程
附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
第二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性質
第三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立法沿革
第四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效力
第五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與相關法律
第二編 本論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少年法院之組織
第三章 少年保護事件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第五章 行政輔導
第六章 附則
參考文獻
附表 少年法院處理少年事件流程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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