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法規:醫師法施行細則(110.10.4)、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110.10.12)、藥害救濟給付標準(110.9.1)、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110.9.28)、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110.12.30)、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111.1.22)、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110.12.14)、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110.12.21)、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110.9.3)。
目錄
壹、醫政類
貳、醫事人員類
參、藥政類
肆、食品衛生類
伍、保健類
陸、國民健康類
柒、防疫類
捌、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文
壹、醫政類
貳、醫事人員類
參、藥政類
肆、食品衛生類
伍、保健類
陸、國民健康類
柒、防疫類
捌、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文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