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作檉的宗教文明哲學新力作。
「所謂『極』,就是人所無法真知而表之事。」--史作檉
基督教之所以有今日之發展,就是因為它是人類宗教中,唯一將其數千年的歷史,包括原始之「根源」以及人性大自然之根源,一併加以神話性完整記錄的宗教。
一事若有所「根」,就能夠長續地發展下去,而所謂有所「根源」或「根」的存在,可有三種:
一屬自然宇宙本身之「根」。
一屬人為歷史之「根」。
一屬人性或生命之「根」。
此三者多混同而存在,但任何一種多半又非人可得其究竟真意之存者。所以也說出了,「宗教」既為人存所必需,卻又永遠存在一種謎樣的狀態,而不得其具實真義的根本原因。
而宗教中,確實把此中真相表白得最為具體而微者,莫過於基督教之《舊約.聖經》,其中尤以「極樂園」一事最為人所稱道,卻又似避之唯恐不及。為什麼?
哲學思想者史作檉,以本書在自然→人→文明的三大根源裡,從基督教的「人」到「人以後」一一論述著:極樂園與非樂園、屬靈與屬人、自然宇宙與社會……等等;在辯證裡重返因人而有的三種歷史:自然宇宙本體論的歷史、自然宇宙中屬人自體性存在的歷史、因人而有之文明或文明史,深刻且細膩地走上極樂園真義路。
作者簡介:
史作檉
1934年生,台灣大學哲學研究所畢業。
擅長以全史觀的視野從哲學、心理學、藝術等層面思考現實的人生信仰、生命現象、文化理念等諸多與人的存在相關的課題,並兼及詩歌創作和繪畫。
曾任教於台灣大學、文化大學,並在各地巡迴演講,現以舉辦長期講座為主,深受各方好評。著作等身,影響深廣。
章節試閱
序
一、我,一個生命者,在我一生漫長的路程中,不論遭遇怎樣的挫折、失敗、困擾、悲苦、歡樂或不智,於其經驗、情境與各式各樣情緒性發作的背後或其中,我始終有一條從不曾改變的基本法則,支持我就這樣活下去。它具體的語句表達,應該是:
高歌快樂地往前走吧!
其實這句話的意思也並非說,人生就可以如此高歌而快樂地活下去了。不是,因為所謂高歌與快樂都只是一象徵性的表述,或它的意思根本是一種「抽象」的表達,或其根本的意思,只是一種人於生命中,其所遭遇一切事物背後所必隱藏的,那來自於真自然、宇宙與生命間之一種不可言喻的「力量」罷了(或貝多芬之〈快樂頌〉亦當如是觀)。
二、或者於此我們也可以另一種更具體的方式,來說明這種出現在人類生命中之根本「力量」的意義。它可叫做:
「與時俱進」。
很明顯地,這句話的意思即言,「生命」不是一種可「停止」的事物。它既已存在,即無所止休的往前走。或一如前面所言那句:
「高歌而快樂地往前走吧!」
所謂「不止」,即言「人」本身的存在,是大自然宇宙存在中的一種派生物。換言之,如無自然的存在亦必無「人」的存在。同理,如無「人」的存在,亦必無「文明」的存在。所以「人」存在於大自然宇宙中,基本上,「他」是一種大三元的結構物。其中「自然」是第一元,「人」是第二元,「文明」則屬第三。即:
自然→人→文明
本來,「文明」不可能離開「人」的存在獨立而自存,一如「人」亦離不開「自然」獨立而自存。可是若以屬人的「文明」發展的實際情況言,卻往往不是如此。即:
文明一旦成立,尤其是「文字」以後,它就像一匹脫韁野馬,勇往直前全不知其所終。於是我們用一句話來說明,人類文明向前發展之狀況,即:
文明乃一「少一項」原理的表達系統。
這當然是一種對人類文明發展之簡約而比擬性的說法。
三、所謂「少一項」原理當然指的是數學,簡言之,即:
1、 如自然數能解決其「∞」的問題,就不會有set(集合)的出現了。
2、 雖然set出現了,仍無法解決其「不含自體」的矛盾(或數學中也可以self-reference、「自身指涉」稱之)。
其中之意義,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人類文明一旦涉及於形式設定性之表達了(如文字、符號等,一然),那麼在存在的意義上,它必成為一「少一項」的原理,因之,其終極不可能不遭遇「矛盾」的可能。
四、好了,人在文明中,不論你是不止之快樂向前走也好,還是與時俱進地不會落後於文明前進之腳步也好,最令人難解而又無法盡解其所必遭遇之「無限」與「矛盾」之可能,甚至像這種人在進階中,生命所必遭遇之「死亡」一般,仍舊使一切快樂的生命,碰上了一種幾幾乎終生無法究解之困境。但在另一方面,這種窘境真正把一切前進的生命困住了嗎?其實也不盡然。因為當我們一旦碰到了在人之形式性認知之窘境或窮境時,事實上,我們還有一條同樣永遠不會令我們完全絕望的生生之路在那兒,令我們如同充滿希望一般地深深挖掘而去。那就是:
如往前走不可能,就讓我們再次還原性地走進那使一切文明可能之真源頭的原生地去吧!此亦非他,即:
上述所言真三元之第二或第一元之「自體」 性的存在。
五、所謂「形式」以外,其實就是「自體」的世界,甚至由此我們也可以肯定地說:
由永遠不為人所盡知之大自然宇宙所賦予「人」的原發性之創造能力,所建立起之屬人自體存在之形式外延性的「文明」中:
是形式就不是自體,
是自體就不是形式,
所以,所謂人類文明,它就是一種:
由「人」所具有之自然之原創力,所完成之「形式遞增而存在遞減」的系統。
總之,文明愈發達,就離使之可能之真屬「自然」與「屬人」的自體世界愈遠。
此事雖然很難用「文字」說明清楚,但自文字以來,以至於與文字完全不同之數據的形成,到底數千年來,人類在文明中所形成之成果仍在驚人之數。大致說來,所謂文明,我們可以簡約地分成兩大領域,一屬淺碟文明,一屬深度文明。
六、所謂淺碟文明,即由形式、方法、技術與現實而形成之文明,如政治、經濟、軍事、日用品等文明即是。
而深度文明,則於淺碟文明以外,乃以屬人內在自然而原創的力量所形成之文明。換言之,亦即一「形式」外更逼近於「自體」性之文明,如宗教、哲學、藝術與純科學等即是。
從以上這些既繁瑣而又簡約之說明中,我想至少可以使我們清楚地知道以下幾件重要的事:
1、人,做為一個生命者,他於大自然宇宙中,所賦予之自然自體性的原創力量,創製了璀燦之人類文明。他當然可以從此高歌快樂的活下去。
2、可是於此人類以其自然的原創力所創製的文明,事實也非是一條單純高歌而快樂的康莊大道。所以有時我們並不能完全如願而與時俱進地順利走下去,甚至它也是一條困難重重的與時俱進的康莊大道。
3、因為屬人本身有各式各樣的型態,其文明因地區之不同、時代之不同,多有所相異而難以平順地高歌並快樂地走下去。除非我們果然具有了那來自「自然自體」所賦予我們,同樣「自然自體」性之原創能力,我們才能真正以「自然自體」的方式而婉轉快樂地活下去。否則,人就必然是活在那被「文明」所淹沒之雜多文明混亂無解的「現實」中了。
4、其實所謂現實,就是以地上之平面而混雜的世界看一切。反之,所謂「理想」,就是以天上絕對賦有自然自體性的世界看一切。一個來自於天上,一個來自地上,孰優孰劣、孰高孰低,立可自判,於此不必多說。只是於此我們一定要弄清楚的是:
天上之事(如神、靈、絕對、天、梵等等)又何能為人所真曉,但無上之事已成事實,每個人都必參於其中。所以儘管有人在地上被卡,永不能翻身其中,但無論如何,仍有少數人不肯捨身其內,終生念念於此,無論如何仍造就了一種無法盡解自體,但卻又苦思而逼近自體存在之可能。如果說,地上文明即現實,即屬政治、經濟、軍事等,那麼此一幾千年來,人類竭盡苦思而逼近自體(天上)的文明,即屬宗教、哲學、藝術與科學(純粹)四大文明:
科學盡其精確而合理的追求,最後所可真達者,仍無非是一個形式上逼近自體(self-reference)之中性文明,而它最大的缺失,即無法由此而觸及賦有真正「價值」性的理想世界。
科學如此,藝術在逼近「自體」的理想上,比科學自有所不同,即藝術所賦予之大想像力,比科學更以其必有之「屬人」探討之「內在」性上,而逼近於屬人自體之存在可能。
藝術如此,哲學則以其對「整體」追求所必有之形上辯證,比科學與藝術更有其正面面對「自體」的路線上,而有其逼近「自體」存在實質上之說服力。
至於宗教則最為特殊,它以一種超越一切形式性的表達(如文字、符號等),直接以屬人最大可能自體性之感觸,及一種不可思議之內在存在性之能力及靈感,通過兩種自體的最大「可能」(即自然與生命(屬人)),向那上天般不可思議之真實存在與神奇且神祕的實體如「神」的力量者,做不休止追溯並祈願的偉大文明。
七、記得我十五、六歲的時候,有一天念了一本《禪學講話》的小書,不知為什麼,我立即就引發了無限的靈感與內在精神性的感召能力。從此不論讀其他經典,乃至修習、禪坐、呼吸,甚至是瑜珈,都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當我二十歲左右時,我可以終夜靜坐,無須躺下身睡眠,直到天亮起身為止。只可惜我三十六歲時,因為膝蓋不適,方間斷了我靜坐的習慣。儘管如此,禪學對我精神乃至身體的內在感召力,始終未曾間斷過,甚至在我幾十年後的生命過程中,學習過和禪學無關的事或學術,還是一樣。
八、還有,同樣在我二十幾歲就讀台大哲學系的時候,我下了課,回到新生南路宿舍,第一件事就是坐在床邊,拿起我放在枕下的《舊約.聖經》。等我念完一段聖經,才起身坐到桌前做其他的事。至今想起來,當初我到底是為了什麼這樣做,已想不起來了。如有,恐怕也只有一個說法,就是:
人生存於大自然宇宙中,自然就賦予了我們一種發自內心之自由而原創力量。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它什麼時候會發作,而導引我們朝向一種精神性的理想,去做一種不休止的企求或追溯。但是我們也不知道它會不會驟然停止,而讓我們的生命卡在某一時空之一種文明的影響或誘惑中。我們也不知道,它什麼時候又會突然發作,叫我們離開一切既有的文明,而向我們永未能真知的理想世界,再次地追尋而去。我們也不知道,它也許在人的生命中從未曾發生作用,而呈現為一種停止的狀態中。這一切都不是我們所能控制得了的,那也只有聽天由命,端看你的造化了。
九、我在《舊約.聖經》的閱讀中,也不知經歷了多久的時間,從創世紀到約伯紀、歷代帝王誌等等。我到底什麼時候停止了《舊約.聖經》的閱讀,如今也完全想不起來了。當然我就讀台大哲學系時,同時也學習並研讀了其他各種知識、理論與學說。其實當初我曾研讀過的《舊約.聖經》,和我更早所研讀的禪學,一樣地,它們一直都未曾離開過我內心深處所不可知的背景與潛在的力量處,甚至直到如今仍是如此。假如於此我一定要找出,那早日的研讀在我今日記憶中的要點所在,它可以是:
禪宗方面,即:禪修與頓悟之事。
舊約方面,即:屬靈與極樂園。
序
一、我,一個生命者,在我一生漫長的路程中,不論遭遇怎樣的挫折、失敗、困擾、悲苦、歡樂或不智,於其經驗、情境與各式各樣情緒性發作的背後或其中,我始終有一條從不曾改變的基本法則,支持我就這樣活下去。它具體的語句表達,應該是:
高歌快樂地往前走吧!
其實這句話的意思也並非說,人生就可以如此高歌而快樂地活下去了。不是,因為所謂高歌與快樂都只是一象徵性的表述,或它的意思根本是一種「抽象」的表達,或其根本的意思,只是一種人於生命中,其所遭遇一切事物背後所必隱藏的,那來自於真自然、宇宙與生命間之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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