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危機重挫歐盟統合,而2019年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危機更對歐盟形成了更嚴竣的治理困境。歐盟雖在近十年當中經歷歐洲憲法危機、金融危機、移(難)民危機和英國脫歐危機等,惟正如歐洲統合之父莫內所說的名言:「歐洲形成於危機之中,它將是應付這些危機所採取解決方案的總和。」從歐盟應對危機的歷史進程而言,歐盟以其韌性逐一漸進克服。
歐盟之政策因應及其成效等仍然處在持續變動與觀察階段,本書之各篇章總計集合了兩岸歐洲研究的二十位專家學者,其專業領域含蓋了法律、政治、經濟、國際關係、金融等。收錄之上篇各篇論文可以對疫情治理獲致一個較為宏觀而全面性的了解;依此,下篇之各篇論文集中於經濟法制層面之分析,此對於了解歐盟最新之法制發展、區域經濟合作、貨幣競爭等亦能提供大時代變局下的脈絡思考。
作者簡介:
【主編簡介】
朱景鵬
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歐盟莫內講座教授兼副校長、歐盟研究中心主任
陳新
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副所長、中國歐洲學會副會長
朱景鵬【作者簡介】
丁純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現任復旦大學世界經濟研究所教授,歐洲問題研究中心、中歐人文交流研究中心、荷蘭研究中心主任,歐盟莫內講座教授。兼任中國歐洲學會副會長,中國歐洲學會歐盟研究分會副會長兼祕書長,上海歐洲學會副會長。中國世界經濟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常務理事兼世界社保分會副會長。主要研究領域為歐洲一體化,歐盟及成員國經濟、社會,中歐經貿關係。
羅天宇
北京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博士生。
洪德欽
倫敦大學學院(UCL)法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臺灣大學法律系、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及國際經營與貿易研究所兼任教授、世界國際法學會(ILA)國際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為歐盟經貿法、食品安全法、國際生物科技法、WTO專題研究。主要著作有:《歐盟銀行聯盟的理論與政策》(2020)、《WTO法律與政策專題研究》(2017)專書,主編八本歐盟研究系列專書,並出版百篇以上中英文期刊及專書論文。
陳蔚芳
英國杜倫大學政治學博士。現任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專長研究領域為歐盟政治與制度、歐洲國際關係、區域整合。
羅至美
英國東英格蘭大學政治學博士,現任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歐盟莫內講座教授,並擔任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全球化公共事務英語學士學分學程」召集人。專長研究領域為歐洲區域整合、全球化、經濟政策與管理、公共政策理論、政治經濟學及英國政治。
楊娜
南開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歐洲一體化、全球治理、金磚機制。
楊三億
華沙大學國際關係博士,現任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全球和平與戰略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歐盟整合、中東歐國家外交政策、中小型國家安全策略。
鄭春榮
德國達姆施塔特工業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同濟大學德國研究中心主任、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副院長。兼任中國歐洲學會副秘書長、上海歐洲學會副會長、上海國際關係學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德國及歐盟政治與外交、歐洲一體化、中德及中歐關係。
林子立
英國利物浦大學國際關係博士。現任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研究領域為歐洲研究、國際關係與秩序、民粹主義。近年來以英國脫歐對英國對外政治經濟戰略的影響作為研究主軸。
劉書彬
德國科隆大學政治學與歐洲研究所博士。現任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德國政府與政治、歐盟政治、政黨政治、氣候變遷。
李貴英
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現任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莫內講座教授,臺灣歐盟中心諮詢委員。專長研究領域為國際經濟法、國際投資法、國際仲裁,以及歐洲聯盟法。2011年起名列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小組成員名單。
葉斌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國際法學博士,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歐盟法研究室主任。專長研究領域為歐盟法的形成與發展、性質及相關理論;歐盟憲政與立法;歐盟機構法;歐洲市場一體化中的法律問題;歐盟法與成員國法律的關係與協調;歐盟法院與歐盟法的發展;歐盟對外貿易法與國際法實踐;中歐關係中的法律問題。
胡子南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世界經濟專業,經濟學博士,現任同濟大學外國語學院助理教授、同濟大學德國研究中心研究員。專長研究領域為跨境投資、國際金融、歐洲經濟。
忻華
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國際關係專業法學博士,現任上海外國語大學歐盟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歐洲學會學術研究部主任。
楊成玉
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副研究員。
趙懷普
外交學院國際關係博士。現任外交學院國際關係研究所教授。研究專長為當代國際關係、歐盟政治與外交、美歐關係。
卓忠宏
西班牙馬德里康普登斯大學政治學博士。2000年學成返國後,即任教於淡江大學至今。現任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研究專長為比較區域主義、區域貿易協定以及西班牙政治與外交。
朱景鵬
德國基森大學政治研究所社會科學博士,現任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歐盟莫內講座教授兼副校長、歐盟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全球化與區域研究、全球化與地方治理研究、兩岸關係與中國大陸研究、歐洲聯盟與歐洲統合研究。
金玲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現任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歐洲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中國歐洲學會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歐洲一體化、中歐關係、歐盟對外關係等。
賴昀辰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現任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歐盟研究中心執行長、歐盟莫內模組計畫獲獎學者。主要研究領域為歐洲聯盟與歐洲統合、國際關係、外交政策分析、國際政治經濟學。
章節試閱
新冠疫情下歐洲的經濟表現及政策應對(摘錄)
丁純(復旦大學世界經濟研究所教授)、羅天宇(北京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博士生)
壹、歐洲疫情與抗疫措施回顧
2020年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給歐洲經濟和社會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就疫情規模而言,歐洲的疫情嚴重程度在全球範圍內僅次於北美。根據歐洲疾控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CDC)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2月18日,在歐盟、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及英國範圍內(包括歐盟27國、英國、列支敦士登、挪威與冰島31國)累計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病例21,113,083例,死亡515,119例,占全球確診病例19.3%。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歐洲先後經歷了兩波疫情的衝擊,世界衛生組織於3月13日和10月26日兩度宣布歐洲處於疫情「震中」。歐洲的兩波疫情特點略有不同。第一波疫情自西歐國家開始傳播:1月24日,法國境內首次報告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此後疫情主要集中於西歐國家,中東歐國家受疫情衝擊較小,疫情總體呈現「西重東輕」的特點。第二波疫情則在歐洲範圍內全面爆發,幾乎沒有地域區別,多國單日確診人數遠遠高於第一波疫情期間,對全歐洲構成嚴峻挑戰。
面對來勢洶洶的疫情,早期歐洲的應對並不理想。儘管早在2020年1月17日,歐盟下屬健康安全委員會(Health Security Committee)就召集各成員國與歐盟疾控中心評估了疫情風險,並於當月下旬啟動危機綜合響應機制。但是此時歐盟及成員國並未意識到疫情的嚴重性,一方面歐盟及各成員國認為疫情未必會蔓延至全歐洲,另一方面它們也自信於歐洲的公共衛生能力。即使在2020年3月初,義大利疫情已成「爆點」後,歐盟委員會和理事會的工作重心仍在土耳其邊境的難民湧入問題。歐盟對此的輕忽也可源於公共衛生領域並非是歐盟傳統上的核心權能。歐盟本身就缺乏在該領域約束與懲戒成員國的能力。在這樣的心態下,第一波疫情襲來之時歐洲整體缺乏協調,各國各自為政,甚至部分成員國的政策還有以鄰為壑之嫌。德國禁止出口醫用口罩和呼吸器,法國乾脆簡單粗暴地扣押了境內的口罩。也正是因此,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在向義大利致歉的時候表示「剛開始時確實沒有人真的(對這場疫情)做好準備」。整體而言,在疫情之初歐洲各國囿於分散制衡、效率有限的權力結構和追求自由、厭惡限制的民眾心態,都只能在有限的社會動員範圍內,盡力減少醫療系統的壓力,而難以真正壓制乃至消除域內新冠肺炎疫情。
但是隨著歐盟認識到頂層設計、跨國協調的重要性,漸漸開始採取一系列行動應對窘境。切斷疫情的傳播管道是應對疫情首先需要採取的措施,因此歐洲各國無不把封鎖邊境作為應對疫情的首要措施。歐盟亦很快公布邊境管理措施指導方針,2020年3月17日,歐盟成員國同意在最初30天內限制前往歐盟的非必要旅行。歐盟委員會隨後建議三次延長限制,直至6月30日。3月19日,歐委會決定建立一個歐洲民防醫療設備儲備(European civil protection stockpile of medical equipment),包括呼吸器和防護口罩。歐盟最初的儲備預算為5,000萬歐元,隨後增加到8,000萬歐元。這些醫療設備的分發將在歐盟一級進行管理。4月2日,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個立法提案(該法案自4月15日開始實施)。該法案旨在激活和擴展緊急支持工具(Emergency Support Instrument)的範圍。歐盟準備從預算中劃出30億歐元直接代表成員國購買醫療設備,並為醫療設備的運輸、跨境病人的輸入等協調措施提供財政支持。同時,歐盟還利用「地平線計畫」等現有科技框架積極研究疫苗,並在美國退出世衛組織等單邊行為下積極倡導多邊合作。這一系列行為有效緩解了第一波疫情,同時也展現了歐盟的「韌性」。第一波疫情在2020年4月之後逐漸趨緩,隨著疫情逐步好轉,歐洲國家開始分階段、分人群謹慎漸進地解除相關限制性措施,推動復工復產,逐步放開內部與外部的邊界。2020年6月11日,歐委會建議自7月1日起逐步放開邊境限制,標誌著歐盟對第一波疫情的成功應對。
但因為疫情長期化和防控常態化使一些歐洲民眾滋生疲憊和懈怠情緒。防疫鬆懈以及人們出於壓抑和麻木而不願遵守防疫規定,導致疫情迅速反彈。這也直接催生了在某種程度上更為嚴重的第二波疫情。可以預計的是,歐盟既無法承擔再次實施嚴格封鎖措施的經濟成本,也不可能完全對疫情放任自流,再如第一波疫情之時英國、瑞典等以「群體免疫」的說法來掩蓋自身應對疫情上的失職是令國民難以接受的。如西班牙《國家報》報導所言,第二波疫情的致死率已然超過了第一波,儘管疫苗的出現可能帶來希望,但是歐盟需要正視這個問題。在這種矛盾的心態下,歐盟需要在維持經濟發展與控制防疫之前找到最合適的平衡點,可以預計,歐洲政治經濟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然需要將疫情問題一併考慮。疫情常態化極有可能成為歐洲必須面對的現實。
貳、新冠疫情下歐洲的經濟特徵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爆發,本有望實現小幅增長的歐盟經濟遭遇了1930年代以來最為嚴重的衰退,經濟、貿易、投資均遭受重挫。尤其是第二季度以來,各國普遍實施控疫封鎖政策,製造業和服務業停擺,失業率飆升,多國GDP遭受創紀錄下跌。
新冠疫情並非導致歐洲經濟疲弱的唯一因素,歐洲經濟的疲軟可以追溯至2019年,而2020年爆發的疫情又將歐洲往深淵中狠踹了一腳。就2020年而言,儘管因為及時應對,歐盟經濟第三季度實現小幅回升,但第二波疫情復燃使其再次遭受重創。自第二季度以來,歐盟經濟整體呈現「四負」、「四高」的發展特徵,即負增長、負利率、負收益率、負能量;高強度、高槓桿、高強度政策刺激、高風險。可以預見,歐洲經濟社會將在較長一段時間內承受疫情及相應措施帶來的壓力。
回顧2020年歐盟經濟,我們不難看出疫情對其經濟發展的影響。
首先,從GDP增長來看,歐盟(歐元區)經濟在2020年遭受創世紀衰退。年初疫情爆發後,一時間歐洲多國按下「暫停鍵」,經濟停擺,尤其是2020年第二季度,歐元區GDP環比斷崖式下跌11.7%(金融危機時期2009年為3.1%),歐盟環比下跌11.4%。曾是「一枝獨秀」的德國也陷入困境,跌幅達-7.1%。經大規模「禁足」後,歐洲疫情一度得到控制,經濟也快速回暖,第三季度歐元區GDP環比大幅上漲12.4%,歐盟環比上漲11.5%。但放鬆管制及重啟經濟後疫情快速反彈,「二次疫情」的到來給歐洲經濟和社會帶來了更加嚴峻的挑戰。第四季度歐盟及歐元區GDP再次出現下跌,跌幅分別為0.4%與0.6%。
其次,各國面臨持續性通貨緊縮,失業率增速緩於經濟降速。2019年歐盟通脹率始終保持在1%以上。2020年在疫情衝擊下,通脹水準開始下跌,3月份以來下降態勢明顯,8月歐盟通脹率接近零點,歐元區則直接跌破零點,出現持續性通縮態勢。2019年,歐盟失業率保持在6%左右,歐元區失業率降至近年來最低水準7.4%。2020年春季疫情期間,歐盟區內各國失業率連續多月上漲,7月份達到峰值,歐盟各國平均失業率高達7.7%,歐元區失業率升至8.6%。但由於各國公布救濟措施,包括短工計畫等,失業率得到了較為有效控制,其整體增速小於GDP跌速。同時,第二波疫情並未帶來失業率的大幅上升,表現出歐洲各國應對疫情上逐漸積累的經驗。
第三,財政赤字增長,高債務和高槓桿下的債務危機一觸即發。經過較長時間的努力和管控,歐盟整體的債務狀況和公共財政在疫前得到了較好的控制。2019年歐盟以及歐元區內政府赤字率均呈現下降趨勢。2020年在疫情影響下,歐盟各國均實施一攬子救助計畫。據歐盟統計局數據,第二季度歐盟和歐元區財政赤字率達歷史新高(11.2%和11.7%,歐債危機時最高達到8.1%和8.7%)。第三季度歐盟和歐元區財政赤字率有所緩解,分別為5.3%與5.7%。與之相對的,歐盟和歐元區公共債務與GDP的比率在2019年基本保持了平緩,甚至在第四季度還出現明顯的下降趨勢。但是2020年疫情爆發以後,負債率呈明顯上升趨勢,在2020年第三季度歐盟和歐元區這一比率分別達到了89.8%和97.3%,已經超過了歐債危機以來的峰值(歐債危機以來最高曾達到87.5%和94%)。而這導致本就債台高築的國家將更加不堪重負,面臨十分嚴峻的債務風險,其中義大利的政府債務槓桿達到154%,希臘的債務槓桿接近200%,法國、葡萄牙、比利時和西班牙也均超過100%。即使一直以來經濟表現出色的德國,債務槓桿也達到了70%。
第四,商品貿易受疫情影響,短時出現明顯動盪。2019年歐洲商品貿易出口基本保持平緩,但是2020年3月和4月出現顯著下降。2020年3月歐盟和歐元區商品出口環比下降8.1%和7.9%,4月達到極值24.1%和25.9%。2020年5月以後,隨著對疫情的防控漸入正軌,歐洲對外貨物出口開始出現增長。與此同時,從進口來看,波谷也出現在2020年3月和4月這兩月。2020年3月,歐盟和歐元區商品進口分別環比下降9.5%與9.6%,2020年4月,這一數值分別是9.7%與13.3%。總的來看,商品貿易進出口主要在第一波疫情期間(第二季度)受到影響,第二波疫情並未對此造成顯著影響。
第五,對外投資和利用外資遭受重創。受全球不確定性增加,新興經濟體需求減弱,企業投資意願下降和歐盟外資法制化加強等影響,歐盟和歐元區海外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的流量和存量自2018年起開始下滑,2019年歐盟FDI和OFDI的流量和存量均穩步回暖,2019年歐盟FDI存量和流量同比分別增加5.7%和24.1%;歐盟OFDI存量和流量同比增加24.1%和4.3%。但2020年爆發的疫情再次重挫了歐盟的外資流入。根據聯合國發布的《2020世界投資報告》預計,2020年在疫情危機的影響下,流向歐洲的直接投資將下降30%至45%,大大超過了流向北美和其他已開發經濟體的對外直接投資的跌幅。
總體而言,如梅克爾(Angela Merkel)所言:「新冠肺炎疫情給歐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這種挑戰並非僅存在於公共衛生領域,而是對歐盟經濟產生了全方位的衝擊與影響。疫情蔓延下,歐洲各國的人員、貨物流動限制措施對歐洲內部的正常生產生活造成了巨大的限制,全球疫情的衝擊也透過供應鏈傳導到歐洲,使得本就相當脆弱的歐洲經濟陷入內外交困的境地。與美國、日本等已開發經濟體相比,歐盟經濟受到疫情衝擊最為嚴重,經歷了慘重的衰退。同時,疫情擴大了歐盟國家之間的經濟差距,致使成員國之間分歧加劇,動搖了歐盟存在的基石。
參、歐洲應對疫情的經濟政策
因疫情對歐洲造成的衝擊遠遠超過了公共衛生領域的範疇,隨著疫情的持續蔓延,社會生產生活、人員與商品流通受到嚴重干擾,企業停工、個人失業問題日益突出。對歐盟及成員國而言,不僅要採取措施控制疫情,更要想辦法復甦經濟,保護企業和雇員,力圖維護社會穩定。總體上看,這些措施呈現出以下特點:行動主體上,成員國為主,歐盟為輔;政策工具上,財政政策為主,貨幣政策為輔。就歐盟層次而言,經濟政策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借助歐元區貨幣政策制定者歐央行來公布綜合舉措穩定市場信心,維持信貸供給。儘管因利率調整空間有限,歐央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仍有其積極意義。其主要貨幣手段為:資產購買計畫、信貸寬鬆計畫、重啟互換協議、放鬆管制。
新冠疫情下歐洲的經濟表現及政策應對(摘錄)
丁純(復旦大學世界經濟研究所教授)、羅天宇(北京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博士生)
壹、歐洲疫情與抗疫措施回顧
2020年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給歐洲經濟和社會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就疫情規模而言,歐洲的疫情嚴重程度在全球範圍內僅次於北美。根據歐洲疾控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CDC)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2月18日,在歐盟、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及英國範圍內(包括歐盟27國、英國、列支敦士登、挪威與冰島31國)累計確診新...
作者序
緒論(摘錄)
朱景鵬(東華大學副校長)、陳新(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副所長)
四大危機 重挫歐盟統合
人類在歷經一、二次世界大戰後,一個共同的特徵是國際社會均於戰後尋求廣泛性的國際合作。不可諱言,自1951年迄於2004年以前,歐洲統合的成就不僅成為人類歷史上最成功的超國家合作機制,更是區域主義(regionalism)實踐的最佳典範。惟在2004至2015年間,歐盟分別遭遇四大危機與挫折。首先是2004年10月象徵歐盟政治統合邁向聯邦結構的《歐洲憲法條約》(Treaty establishing a Constitution for Europe)雖然有18個成員國批准,但卻於2005年5、6月間分別在法國及荷蘭公投結果中挫敗,由2009年生效的《里斯本條約》(Lisbon Treaty)取代了憲法條約;接著是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風暴,於2008年延燒到歐盟形成主權債務危機,重創歐元區之經濟,所謂「歐豬五國」(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愛爾蘭和希臘)之國家債務均占其國GDP總值超過100%以上,希臘更超過180%形同國家破產,迫使歐盟採取強而有力的歐洲穩定機制(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 ESM),銀行監理措施,成立銀行同盟(Banking Union)淘汰債信不良之銀行以及一系列良善經濟治理(better economic governance),包括歐洲學期(European Semester)用以協調公共預算,以及歐元加值公約(Euro+ pact)以開放協調法(Open Method of Coordination)推動成員國實施結構性改革,將歐盟《穩定與成長公約》(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 SGP)中的財政規則(fiscal rules)直接納入成員國之國家立法。歐盟主權債務危機之衝擊,形成2014至2019年間容克(J. C. Junker)領導下執委會十大政策優先任務中的首要中心,亦即以投資、結構改革與財政責任三大要素推動促進就業與經濟成長。第三個危機則是發生自2014年以來日益增生的難民問題,歐盟及其成員國之間對於如何處理難/移民之政策出現了重大歧異,都柏林規則(Dublin Regulation)之失靈,配額制度(Quota System)之異見,不僅挑戰了歐盟的規範性價值,未能團結整個聯盟,反而使得歐盟疲於應付難民問題所帶來的歐洲民粹主義高漲下極右勢力之興起。第四個是英國脫歐危機。英國在1973年加入歐洲統合行列,其疑歐主義(Euroscepticism)始終未曾歇止,熟悉歐洲研究專家皆同意視英國為歐盟的心不甘情不願同床異夢(reluctant partner)之夥伴關係,四十七年的成員國夥伴隨著2016年卡麥隆(David Cameron)首相訴諸公投,結果以51.9%贊成脫歐,經過四年談判終於於2020年1月31日正式脫離歐盟。
Covid-19危機與歐盟政策回應
百年來國際政經局勢處在戰爭、衝突、危機與合作的交織網絡。2019年12月歐盟新的執委會在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領導下自詡為一個地緣政治思維下的執委會(Geopolitical Commission),將其地緣政治夥伴重心置於西巴爾幹半島、東鄰夥伴、非洲、中東、美國以及瑞士、冰島等歐洲經濟區域國家。但在地緣經濟戰略下,歐盟與中國、美國、英國以及金磚國家等在奉行多邊主義價值下持續恢復其經濟榮景。根據馮德萊恩2019年12月1日就任前兩度向歐洲議會(EP)發表的六大優先政策任務分別是:追求綠色政綱(A European Green Deal)(包含碳關稅、能源稅政、氣候環境等所有經濟領域)、數位時代的歐洲、為人民服務的經濟、更強大的歐洲、促進歐洲生活方式,以及推動歐洲民主新舉措。
惟在馮德萊恩團隊上任的百天,歐盟與全球卻開始面臨人類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流行病毒危機─Covid-19。新冠肺炎病毒的大流行對於歐盟執委會的六大優先政策的實現能力造成了若干影響,不過,執委會並未改變其政策任務,而是藉由病毒危機重新確認並檢視尋求最佳的歐洲因應方案,特別是綠色政綱與數位歐洲兩項政策的創新,這使得歐盟增列了第七個優先任務,亦即:採取行動遏制冠狀病毒危機並促進經濟復甦。並為此通過了高達7,500億歐元的「下世代歐盟」(Next Generation EU, NGEU)基金。新冠疫情危機於2020年重創歐盟經濟,同時面臨如何復甦以促進永續發展以及包容性成長(inclusive growth)雙重轉型,且在醫療(疫苗開發、部署以及免疫接種是否成功)、經濟產業結構重整、全球價值鏈、消費者對預防性儲蓄態度乃至於企業延遲破產或失業之潛在威脅等方面更出現種種不確定性(Revoltella, 2020)。
歐盟雖在近十年當中經歷金融危機、移(難)民危機和新冠疫情危機,惟正如歐洲統合之父莫內所說的名言:「歐洲形成於危機之中,它將是應付這些危機所採取解決方案的總和。」(Europe will be forged in crisis and it will be the sum of solutions adopted for those crisis)從歐盟應對危機的歷史進程而言,歐盟以其韌性(resilience)逐一漸進克服。Buti & Papaconstantinou(2021)在一篇〈病毒大流行後的資產:COVID-19如何重塑歐盟的經濟政策〉2文中特別提出以「莫內相容模式」(Monnet Compatibility)作為測試模型,分別就政治連貫性(political coherence)、經濟連貫性(economic coherence)以及機構(體制)一致性(institutional coherence)三個指標檢視歐盟因應Covid-19的政策反饋。從個別成員國而言,面對疫情衝擊採取的措施除了公衛手段以外,透過現金、債務擔保維持生計流通,確保家庭可以延遲還款、工人臨時解雇仍可以獲得工資、防止企業大規模破產、小型或新創企業則著重免於受創然後再以政策手段協助復甦。根據統計2020年27個成員國的財政及流動性資金補貼總計達2.5兆歐元,約合85兆新臺幣。
相較於個別成員國,歐盟機構包括歐洲中央銀行(ECB)、執委會及部長理事會共同為經濟及財政治理採取措施穩定主權債務市場,同時啟動針對疫情大流行緊急採購計畫(Pandemic Emergency Purchase Programme, PEPP),提前啟動《穩定與成長公約》(SGP)規則中大規模財政寬鬆的免責條款,提升歐洲投資銀行(EIB)貸款能力、放寬國家援助規則保障企業,由執委會提供政府借貸款資助短期工作支出(SURE)保障就業。2020年7月歐盟高峰會(European Council)更建立了一個新的財政與治理框架,允許歐盟直接向成員國轉移資金。由此而產生歐盟面對疫情危機所提出復甦計畫的兩大支柱:一是2021至2024年期在金融市場上籌集7,500億歐元的「下世代歐盟」復甦計畫;一是2021-2027年強化歐盟長期預算達1.1兆歐元規模。歐盟的決策迥異於以往,它在工具方面推動新的自主財源(new own resources)、運用贈款(grants)以及由執委會發行公共債券;在體制方面,歐盟採取了傳統的「共同體決策」方法(the community method)使其面對危機處理更具效能,不再受制於個別成員國的制約。
歐盟經濟外交布局 規範價值輸出
依據2002年由丹麥學者Manners所提出的規範性力量(normative power)的理論基礎,歐盟對內部的insiders(成員國、歐洲經濟區成員、候任及潛在成員國等)分別以超國家政府間合作、開放協調法、多層級治理以及哥本哈根標準持續邁向統合目標遂行其宗旨、規範與價值。另外對於outsiders(國際社會、組織及國家、企業等),歐盟一方面以其強大的經貿實力和其外貿夥伴國在議程設定前進行談判合作的充份性評估;另一方面針對非EU成員所簽訂的各種合作中框定條件性機制(conditionality mechanism)作為履行與歐盟合作夥伴所需要的人權保護和民主原則。具體的案例不勝枚舉,如歐盟與南韓簽署的FTA,與中國簽署的《歐中全面投資協定》(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 CAI),與非加太區域合作《科多努協定》(Cotonou Agreement)等等皆可明證。在對外合作的方面,學術界常以「經濟外交」(economic diplomacy)形容這種談判、施惠、蘿蔔與棒子恩威並施的策略。歐盟推動經濟外交無疑的和其區域及全球戰略布局息息相關,特別是冷戰與後冷戰時期新興經濟體(emerging economics)的崛起擾動了國際經濟生態,從GATT到WTO,從亞太區域RCEP、CPTPP乃至於大西洋的TTIP等,都顯示出區域性經濟外交的競合。
為了遂行歐盟的經濟外交,2009年生效的《里斯本條約》第21條不僅賦予歐盟對外行動與其規範性力量的授權關係,更設置歐盟對外行動署(European External Action Service, EEAS),在執委會中建立了對外行動小組(Group on External Action, GEA)以及設立外交事務最高代表(High Representative)等制度性舉措,其中EEAS更與歐盟的對外超過140國代表團合作,成為歐盟實踐其經濟外交的政策性工具。2016年2月,歐盟前執委會副主席Katainen在一次高層級研討會演講中首次提出了一份《經濟外交與外交政策:朋友還是敵人》(Economic Diplomacy and Foreign Policy: Friends or Foes?) 的歐盟戰略,演說中強調:「透過利用包括歐盟代表團在內的所有網絡,我們必須先了解歐盟以外的經濟現實:市場和產業如何演變,其他國家和政府經濟政策如何因應風險和尋求機會。」而在2016年6月28日EEAS起草提出的歐盟全球戰略(The Global Strategy)不僅讓歐盟對外具有集體行動的方向感,更是其推動經濟外交的法制基礎。歐盟經濟外交布局的戰略目的之一,則是將其民主、人權、價值規範作國際輸出以符合其利益。
疫情治理與經濟外交:雙軸下的歐盟與國際社會
上述所討論的歐洲地區所面臨的時代變遷以及七十年來歐盟所追求的統合既有成就與遭遇之挫折,皆為以史為鑑的生聚教訓。戰爭與和平,衝突與整合,危機與轉型皆是相應而生。本書定名為《百年變局裡的歐盟:疫情治理與經濟外交》正是基於前述之思維脈絡。定調為兩個議題主軸:一是以新冠疫情危機為背景,探索歐盟組織結構、治理轉型、政策因應以及成員國的國家戰略選擇;二是以經濟外交理念作為出發點,探討歐盟與區域間的經貿關係之發展與問題、研析經貿法制、經濟主權、外資投資與貨幣主權競爭。全書共計收錄十九篇論文,分為上篇與下篇,其中上篇篇名定為「新冠疫情與大變局」共有九篇論文,下篇篇名定為「大變局與歐洲經濟外交」共有十篇論文。
緒論(摘錄)
朱景鵬(東華大學副校長)、陳新(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副所長)
四大危機 重挫歐盟統合
人類在歷經一、二次世界大戰後,一個共同的特徵是國際社會均於戰後尋求廣泛性的國際合作。不可諱言,自1951年迄於2004年以前,歐洲統合的成就不僅成為人類歷史上最成功的超國家合作機制,更是區域主義(regionalism)實踐的最佳典範。惟在2004至2015年間,歐盟分別遭遇四大危機與挫折。首先是2004年10月象徵歐盟政治統合邁向聯邦結構的《歐洲憲法條約》(Treaty establishing a Constitution for Europe)雖然有18個成員...
目錄
作者簡介
叢書主編序/蘇宏達
緒論/朱景鵬、陳新
上篇 新冠疫情與大變局
新冠疫情下歐洲的經濟表現及政策應對/丁純、羅天宇
歐洲中央銀行針對新冠疫情之危機因應/洪德欽
歐盟財政改革的制度面分析:從歐債危機到新冠疫情/陳蔚芳
新冠危機、歐盟復甦基金及其對歐洲統合意涵:經濟治理的典範轉移/羅至美
新冠肺炎疫情與歐盟衛生治理:歐洲模式的韌性/楊娜
新冠肺炎疫情與歐盟政治發展/楊三億
新冠疫情背景下德國在歐盟的領導角色/鄭春榮
新冠肺炎危機後英國經貿戰略選擇之探討:脫歐入亞之CPTPP/林子立
新冠肺炎下歐盟的難民政策發展與挑戰/劉書彬
下篇 大變局與歐洲經濟外交
歐盟反傾銷規則之實踐與制度運作:以對中國大陸之反傾銷措施為例/李貴英
《歐盟外資安全審查條例》與資本自由流動原則的不兼容性/葉斌
英法德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新趨勢:基於2020年以來三國修訂相關法規分析/胡子南
「歐洲經濟主權與技術主權」的戰略內涵分析/忻華
反制美國「長臂管轄」之道:基於法國重塑經濟主權視角/楊成玉
歐盟—南共市自貿合作:動力、進程及影響/趙懷普
歐洲聯盟與南方共同市場聯繫協定中「永續發展」面向之研究/卓忠宏
歐非夥伴關係之建構與發展:兼論歐盟對非洲之移民政策/朱景鵬
歐盟的非洲政策調整:話語、行為與身分重塑/金玲
檢視容克執委會的規範性權力作為:以環境政策為例/賴昀辰
附錄:歐盟專有名詞英文、繁簡中文對照表/余佳璋、王亞琪
索引
作者簡介
叢書主編序/蘇宏達
緒論/朱景鵬、陳新
上篇 新冠疫情與大變局
新冠疫情下歐洲的經濟表現及政策應對/丁純、羅天宇
歐洲中央銀行針對新冠疫情之危機因應/洪德欽
歐盟財政改革的制度面分析:從歐債危機到新冠疫情/陳蔚芳
新冠危機、歐盟復甦基金及其對歐洲統合意涵:經濟治理的典範轉移/羅至美
新冠肺炎疫情與歐盟衛生治理:歐洲模式的韌性/楊娜
新冠肺炎疫情與歐盟政治發展/楊三億
新冠疫情背景下德國在歐盟的領導角色/鄭春榮
新冠肺炎危機後英國經貿戰略選擇之探討:脫歐入亞之CPTPP/林子立
新冠肺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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