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適逢林信和教授七秩榮慶,並自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榮退。林師以法學為基業,在內思索法學規範理念,在外實踐社會公益志業,事蹟深富教育意涵,可謂非典型法律人之典型。本書集祝賀林師七秩榮慶暨榮退於一身,彙整學者論文與各界感言,編排體例與眾不同,兼具理性與感性,適切反映林師非凡志業。論文共37篇,跨越公、私法學疆域,基礎與應用兼備,內容包羅萬象;感言計70篇,涵蓋不同世代及活動,涉及師友、學生情誼,敘事動人心弦。上述特色使本書內容豐富,深具學術價值。
作者序
王序
慶賀 林信和教授榮退
林信和教授屆年榮退,他的一生體現了一個法律學者的三個主要任務:教學、學術研究與社會服務。我與信和教授相識數十年,深知其人其事,感念他對臺灣法律教育、法學與社會發展的貢獻。
信和教授出身農家,刻苦自勵。於1971年考上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勤勉努力,愛上法律,掌握了學習法律的方法,1975年以全校第一名畢業,全國普考榜首,並考上律師。此二者顯現其深具法學思維能力,厚植將來發展的基礎。
在留學德國期間(1978-1985),信和教授在慕尼黑大學師從著名的國際法學者Bruno Simma教授(曾任海牙國際法院法官),專攻國際法,完成臺灣國際法地位的論文,以summa cum laude最優等成績獲得博士學位,論文並列入慕尼黑大學法學論叢第65冊,其學術潛力備受肯定。值得提出的是,慕尼黑大學是德國法學重鎮,與臺灣法學發展,具有極為密切的關係。1960年代留學慕尼黑獲得學位的有陳繼盛、林菊枝及我。1980年代臺灣年輕學者群聚慕尼黑,包括蘇永欽、彭鳳至、陳新民、張志銘、李震山等。信和教授曾擔任慕尼黑大學同學會會長,熱心服務,舉辦各種活動,對於促進臺德法學交流及臺灣法律進步開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1985年學成回國,信和教授來到文化大學服務。此乃出於感恩母校師長的培育,並擔任法律系系主任,承先啟後,強化法律教育內容,振興華岡法學,培養人才,服務社會。其學術研究以債法為重點,共發表了40篇論文,建立理論體系,明辨基本概念,從事判例評釋,提出立法修正,有助於臺灣民法釋義學體系的建構及實務開展。
值得特別強調的是,信和教授熱心公益,關懷臺灣環境及消費者保護,參加並主持柴松林教授成立的新環境雜誌社、新環境基金會以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並以無償志工身分積極推動各種活動,對於促進立法、建構法制,作出實質的奉獻。
信和教授為人處世樂觀積極,樂於助人,與人為善,關懷社會,不追求名利,不圖謀私益。此種人格特質使法學界同仁共同出版這本內容豐富、深具學術價值的論文集,慶賀他的榮退。在此祝福信和教授,退而不休,繼續引領臺灣法學及臺灣社會的發展。
王澤鑑
翁序
法學教育與世代傳承
2022年8月間,林信和教授自中國文化大學榮退,學生籌備七十壽誕暨榮退論文集事宜,並邀請我作序勉勵,我因與信和教授原是舊識,於是欣然答應。
信和是南部農村子弟,故居在臺南新營姑爺庄,我的祖厝在嘉義義竹六桂村,兩家都在鹽水附近,日治時期同屬臺南州轄區,我們因此有小同鄉情誼。巧合的是,信和母親出生於八掌溪旁的村庄,正好在我童年牧放牛羊的堤防對岸,而信和的二姐更嫁到故鄉的義竹村,成為義竹鄉親的媳婦,其中機緣相當奇妙。
信和早年以文大校費留學德國,曾經就讀海德堡大學,雖然我們入學的時間相差將近二十年,還是有不少相似的生活經驗。他後來轉學慕尼黑大學,並結識我的老同學黃顯昌博士,無論生活或學校等事務,都受到黃博士許多關照。信和在慕尼黑攻讀國家法與國際公法,使我想起過去的一段往事;當年指導教授莫斯勒是國際公法權威,自己原本有意研究國際公法,但因種種考量而改為專攻憲法、行政法。信和的指導教授是Bruno Simma,後來出任海牙國際法院法官,國際上的學術地位崇高,而信和關於臺灣國際法地位的博士論文,不僅榮獲最優等的佳績,更列為慕尼黑大學基礎法學論叢,表現非常優異。信和曾經致贈一本博士論文精裝本,雖然他只在海德堡就讀半年,我還是深以為榮。
信和在1980年代中期返國並在母校文大任教,我除續任大法官以外,並在臺大、政大兼課,從此我們有較多的互動。我偶而應邀發表學術演講,信和經常前來旁聽,並客氣表示以往不曾聽我講課,因此利用機會補課。此外,信和常參加我所主持的學術研討會,每當開放提問時,他總是率先發問,令我印象深刻。我接任司法院院長以前,是由施啟揚擔任院長,他是我在臺大的學長及海德堡大學的同學;信和因曾留學海德堡,其後擔任文大法律系所主任,自然與施院長有所來往。我曾聽信和提起,施啟揚擔任法務部長及司法院長期間,經常找他瞭解民情,以供施政上的參考;在學術交流事務上,也曾請信和親自赴德協調,促成臺德法律人協會的成立,這都是他默默付出的貢獻。同時,信和對於環境保護及消費者保護等公益事務,也花費許多時間與心力,並有不少貢獻,確實是難能可貴。
我接任司法院行政工作以後,為加強實務與學術的交流,主動舉辦座談會,邀請各校法律學院及系、所主管參加,當時信和擔任文大法律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長,也積極響應並提供建言。此後,文大法律系每有各國學者來訪時,信和必定安排參訪司法院,而我在接待訪客之餘,經常贈書留念,從中建立學術交流的情誼,彌足珍貴。另一方面,我與信和因為留學德國的背景,常受邀出席中德文經協會的活動;尤其我偶而參加聖誕餐會時,信和總是滿臉笑容,熱情邀請我與學生合照,並說對於後進學生鼓勵很大,而我也樂意與大家合影,同時覺得他與學生的互動特別融洽。
正值信和教授七十壽誕與文大教職榮退之際,多位著名法律學者撰文祝賀,並有信和的友人及學生抒發感言,其中包括我的義竹鄉親—遠流出版公司董事長王榮文先生等人,我感到非常高興!人生七十才開始,我的小學老師胡先德先生曾說:「精神一到,何事不成」,相信以信和的熱忱與活力,未來還有許多發揮的空間。在此祝福信和身體健康,繼續以他的熱情為社會服務,以他的為人處事與學術表現作為學生榜樣,這對法學教育與世代傳承而言,意義格外重大!
翁岳生
2022年10月25日
王序
祝福我們共同的朋友──林信和教授
這是難得的中外法學饗宴,草燈下慢慢細嚼一篇一篇不同法學領域的精湛創見,隱含共同的心境,對林信和教授一生的法學教育奉獻,報以最尊崇的敬意。
文化大學法學院林信和教授,一位滿心熱愛學生、獻身環保公益的傑出校友,自2022年8月起屆齡退休,除出現難以彌補的缺憾外,也讓我悵然不已!
曾任教育部長的張其昀博士,無中生有創辦了中國文化學院,文化學院法律系的招喚,改變了林信和的命運。林信和是天賜良才,入學第三年,榮登普考榜首,律師高考,畢業當年輕騎過關。林信和自德學成歸國任教,奉獻一生心力給文大法律系,為這個國家社會造就了無數優秀的法律人,這豈不都是天命?林信和教授法學素養深厚,仍孜孜不倦,卑以自牧。他記憶力超強,交友甚廣,貌似強悍,實則慈眉善目,柔情萬縷。對待學生,他溢出真情真愛,呵護學生如家人,同輩「信和」,晚輩「林教授」、「林老師」,聲名遠播。
林信和教授熱愛學生,表現在認真備課、教學及幫助有課外需求的學生方方面面,他退休後所留下的精神空缺,什麼時候可以完美的填補,就像Ronald Dworkin所描述的 “hard case”,也如Richard A. Posner的預言,難有正確的答案。不僅如此,林教授也喜歡挑戰權威,不疑處質疑,他那副我愛學生,我更愛真理,盲目服從權威,必當錯殺真理,甚至可能戕害學生衝破傳統思維的這股動力,從大學法第1條的立法意旨而言,還真做到了韓愈「解惑」的功夫,也印證了孟子「盡信書,則不如無書」的道理。
問世間,環保為何物?林信和教授是也。他獻身環保公益,令人欽佩莫名!「在這個世間上 最美麗的事莫過於對萬物皆有情」(見2022年7月號《道德月刊》,第175期),林教授看到臺灣環境日益惡化,利用課餘加入董氏基金會推動禁菸活動,隨身攜帶禁菸貼紙,見機貼上,我的辦公室自也不能倖免。觀其堅持環保清污理念,「咬定青山不放鬆」的態度,終於達成室內、公園、醫院、餐廳等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的無菸空間。
自古以來從未存在放諸四海皆準,行諸萬世不變的法制,也不可能出現完美無缺的人,天下無完人,Karl Popper(1902-1994)特別強調這個論點。如果你想結交一個真心的朋友,就是坦誠以對,不要刻意掩蓋你的缺點,甘願接納你缺點的人,才可能成為知己的朋友。我雖曾為我菸不離手的惡習合理化,對於林教授不厭其煩以抽菸傷身又害人,勸我戒菸不以為意,不過,我還是非常感念真心關懷我健康的林信和教授,他真情流露,博學多聞,「友直、友諒、友多聞」,他是始終最善待我的好友!
我很慶幸我們在華岡學園有一個共同的朋友─林信和教授(「我們共同的朋友」語出Charles Dickens,1812-1870),他己身所從出於文大,奉獻一生給母校法律系,雖然屆齡退休,卻展現令人讚嘆的典型!這本彙整法學菁英論文及各界感言的文集,以「法學思索與社會實踐─華岡法律人的志業」為題,貼切襯托林教授數十年法學教育生涯的特色,對於這位實現志業的華岡法律人而言,正是最佳的退休禮物。讓我們同聲祝福林信和教授,願他退休後的生活,健健康康,日日是好日!
王寶輝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講座教授
2022年9月
Bruno Simma教授序
翻譯:林文靖
林信和教授的朋友邀我,在為他七十壽誕暨榮退致敬而出版的祝賀論文集中,向他表達祝福與慶賀之意。基於兩點理由,我由衷感謝有這個機會。
首先,此邀約喚起我對信和的回憶,當年他才三十出頭,以年輕學者之姿來到慕尼黑,成為我的第一位臺灣學生。在此之前,信和曾在海德堡待過兩年,因而精通德語,加上在國內及海德堡時期涉獵國際法,使他無論在私下交流,或在我慕尼黑研究所的研討課中,於熱烈討論關於法律、政治及文化議題時,都是位受歡迎的夥伴。就我而言,藉此機緣,我所瞭解的臺灣與中國歷史,以及中國與其周邊發展及所導致當時及此後複雜、時而混亂的地緣政治版圖,因此交流而有所拓展及加深。在慕尼黑的歲月中,信和完成關於中華民國(臺灣)被聯合國排除後之地位的博士論文,這份學術傑作在1985年獲得慕尼黑大學罕見頒授的summa cum laude(最優等)殊榮,但它的價值不僅於此。信和的博士論文隨後列入聲譽卓著的慕尼黑法學院叢書,我認為它雖已時隔多年,但仍是國際法上對該議題的基礎文獻,當然也是以德文所書寫最為透徹的一本。
信和隨後在1985年2月回國,並在臺灣學術及專業領域中嶄露頭角。隨後數年,彼此之間並無相見或太多聯繫。1984年,我(譯註:應丘宏達教授之邀)為參加會議而首次訪臺,會中主要比較及評估兩德與南北韓重新統一的模式。我仍記得當時國內的政治氛圍,除了我們可能遭到在機場的秘密警察探詢,在繃緊神經的會議後將與何類人士相聚以舒展身心之外,其他的儘管並不顯眼,但稍加觀察即可注意到相當的緊張。第二次訪問臺灣,則是1997年應信和之邀,由他的學界友人,特別是鄭冠宇教授,協助安排行程,並獲得相關官方的支持,因而與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會面。此次,政治氛圍明顯不同,大家言談舉止自若,暢所欲言,政治討論上的熱情,一如我在德國所熟悉的,坦誠而自由。此次造訪,也「重新統一」信和家人與我的家人,我對於鄉間美好的旅程,及美味的佳餚(大家當知不論我到何地,總會尋覓周遭最可口的中國菜,我最喜愛四川料理,而在臺灣所品嘗的,無疑是極品),記憶猶新。同時,我也明白在法律專業領域中,信和所達到的成就。當我為信和,自己的學生和朋友,引以為榮時,希望不要讓人覺得我太過高傲。我衷心期盼信和在未來年歲中公私兩全,常保幸福快樂、心滿意足!
再來是第二點理由,在信和進入人生新階段之際,我感謝有機會說出我的心聲,然而不幸的,這點理由卻是嚴肅的。我要藉此慶賀壽誕的機緣,不僅對我臺灣的朋友,也對全世界表達出我的關切,在此,我不可能不說出我的見聞與感受。
值此之際,幾乎前所未見,臺灣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我記得在1997年訪臺期間,臺灣民眾剛經歷一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威脅,並在心理上留下些許陰影,但與當前所發生的,卻完全無法相提並論。除了俄羅斯侵略烏克蘭的戰爭之外,我實在不知道近代歷史上有何其他例子,一個國家竟然如此毫不掩飾,無視他國領土的完整,公開宣示將不惜一切代價「收回」臺灣。我覺得國際法體系的最基本原則,在面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威脅下,每位國際法學者都應發聲、捍衛法律,責無旁貸。固然,有關臺灣的國際法地位及自覺,模稜兩可狀況模糊了全貌,而部分論調更是有意為之。但姑且不論就此議題自我表述的模糊度及緣由為何,如對當地歷史、政治的發展,進行任何徹底而客觀的分析,一旦揭露似是而非的面紗,並以當今國際法觀點加以透視,將得出臺灣是一個獨立國家的結論,並受到國際法的充分保護,且法律上禁止威脅或使用武力,及其賦予臺灣人民自決權,實屬無庸置疑。當然,號召國際法學者,以抗議中共戰機在臺灣國防空域耀武揚威,我對於它所能產生的影響,並不存在任何幻想。但在當前處境下,我對我臺灣的朋友與同僚─林信和教授的祝福,如果沒有擴及他的國家,就不能算是完整!
Bruno Simma
慕尼黑,2022年8月11日
慕尼黑大學國際公法與歐洲法教授、
國際公法研究所所長(1973-2003)、法學院院長(1995-1997)
密西根大學安娜堡分校法學院講座教授(1995-)
德國外交部國際法與聯合國問題顧問團成員(-2002)
歐洲國際法學會共同發起人與第一屆理事長(2004-2007)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成員(1987-1996)
國際法委員會成員(1996-2003)
聯合國大會國際刑事法院法官提名顧問團成員(2012-)
海牙國際法院法官(2003-2012)
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仲裁法官、主任仲裁法官(1994-)
王序
慶賀 林信和教授榮退
林信和教授屆年榮退,他的一生體現了一個法律學者的三個主要任務:教學、學術研究與社會服務。我與信和教授相識數十年,深知其人其事,感念他對臺灣法律教育、法學與社會發展的貢獻。
信和教授出身農家,刻苦自勵。於1971年考上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勤勉努力,愛上法律,掌握了學習法律的方法,1975年以全校第一名畢業,全國普考榜首,並考上律師。此二者顯現其深具法學思維能力,厚植將來發展的基礎。
在留學德國期間(1978-1985),信和教授在慕尼黑大學師從著名的國際法學者Bruno ...
目錄
翁序:法學教育與世代傳承 翁岳生 1
王序:慶賀 林信和教授榮退 王澤鑑 5
王序:祝福我們共同的朋友─林信和教授 王寶輝 9
Foreword by Prof. Dr. jur. Dr. h.c. mult. Bruno Simma Bruno Simma 13
Bruno Simma教授序 翻譯:林文靖 17
緣起──編輯前言:非典型法律人之典型 許政賢 21
論文篇
特刊論文
以保護勞動者為核心價值的民法解釋與適用 林信和/003
基礎法學與公法學:理念反思與制度發展
為什麼匯流未能改變法系?──從基本理念到制度文化看兩大法系間的鴻溝 蘇永欽/041
人性尊嚴的憲法意義──回顧與反思 李震山/101
司法造法之動態整體論──初探王寶輝教授司法造法理論之基礎 許政賢/129
論國際法上外國政府官員刑事屬人豁免制度的新發展 陳純一/177
COVID-19危機與歐盟衛生法 陳靜慧/199
Taiwani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 Umgang mit (nicht?) anerkannten (Nicht?) Staaten 裴崇德(Claudius Petzold)/241
對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282號判決就電子遊戲場營業級別證因承租人違法而遭廢止之評析 張文郁/295
當法律遇上VR及桌遊──以高雄左營不義遺址為核心 陳月端/309
一般公務機密法制化之研究 呂秉翰/327
再論債法理論於稅法領域的適用──試以贈與稅為例兼論國際稅捐債權的法律性質 藍元駿/357
私立大學經營自由與大學自治之衝突與調和 周佳宥/389
初探緊急醫療資料之隱私風險與規範芻議 林昕璇/415
民事法學:規範變遷與程序動態
種類物買賣之特定與危險移轉 陳自強/443
消保法第51條懲罰性賠償金在消費訴訟之法院裁判現狀──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680號民事大法庭裁定 吳從周/475
多重競合的優先購買權 鄭冠宇/519
人壽保險解約金與要保人破產財團之構成 葉啟洲/541
家庭結構變遷對親屬法的影響與挑戰 戴瑀如/563
從實務判決探討不當得利之運用 王怡蘋/599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與憲法基本權保障之辯證──以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為中心 許惠峰/637
從民法觀點論日租套房──兼論共享經濟時代民法之因應 吳光平/675
談侵害名譽與遲來道歉的必要──與德國實務之比較觀察 吳淑如/697
兩岸非機構仲裁制度變革研究 蔡惟鈞、王偉霖、何曜琛/739
血緣上子女之訴之研析 郭欽銘/775
非訟事件訴訟化之趨勢──以法院處理民事非訟事件為中心 林洲富/815
翁序:法學教育與世代傳承 翁岳生 1
王序:慶賀 林信和教授榮退 王澤鑑 5
王序:祝福我們共同的朋友─林信和教授 王寶輝 9
Foreword by Prof. Dr. jur. Dr. h.c. mult. Bruno Simma Bruno Simma 13
Bruno Simma教授序 翻譯:林文靖 17
緣起──編輯前言:非典型法律人之典型 許政賢 21
論文篇
特刊論文
以保護勞動者為核心價值的民法解釋與適用 林信和/003
基礎法學與公法學:理念反思與制度發展
為什麼匯流未能改變法系?──從基本理念到制度文化看兩大法系間的鴻溝 蘇永欽/041
人性尊嚴的憲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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