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公會堂建築群修復再利用工程」之工作報告書,包括下列相關工作項目:
1. 目的及緣起。
2. 施工前損壞狀況及施工後修復狀況紀錄。
3. 參與施工人員及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等之紀錄。
4. 新發現事物及處理過程之紀錄。
5. 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之紀錄。
6. 施工前後、施工過程、特殊構材、開工動土、上樑、會議或儀式性之特殊活動與按工程契約書要求檢視等之照片、影像、光碟及紀錄(進行施工前後及施工過程照片拍攝及影像紀錄時,應可由同一部位、角度作比對)。
7. 施工前、施工後及特殊工法之圖樣或模型。
8. 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及驗收紀錄等文件之收列。
9. 規劃、設計、監造與施工過程之檢討與建議。
10. 其他有關工作報告書之必要文件及規定。
作者簡介:
本館原為臺灣省政府於民國42年設置之省立社會教育館,在民國44年正式開館。民國97年改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更名為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民國101年5月20日組織改造,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改制為文化部,本館隸屬國立臺灣美術館為四級機構,業務範圍包含推廣北臺灣九縣市之生活美學、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歷年來本館致力於塑造美學環境,經過館舍整建變得更加友善並富有綠意,亦積極推動各項業務創新,落實藝文扎根,擔負起推動北臺灣生活美學的重責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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