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2023年8月為止最新修正之證券交易法、公司法、投保法、商業事件審理法、相關證券法令及最新且重要之法院判決為藍本,針對其主要內容,以實例方式並運用證券法學理加以解說。研讀法律應以問題意識出發,才能區別相關規範之異同,也才能真正掌握規範之意旨。財經法律,尤其是證券交易法這部規範資本市場發展的大法,更是如此。實例研習方式,即是以具體問題意識為導向的學習方法。此種學習方式應有助於精密法律思維的培養。
作者簡介:
劉連煜
現職: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客座教授
政治大學法學院及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臺灣財經法學論叢(EBSCO收錄)總編輯(主編)
見善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現為臺北大學)法學士及法學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Harvard, LL.M.)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Stanford, JSD)
經歷:
1985年公務人員高考公證人類科及格
1985年專技人員高考律師類科及格
1987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錄取
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
曾任律師、副教授、教授、特聘教授
證期會顧問、上市上櫃審議委員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會委員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益董事
臺灣企銀及其他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最高法院大法庭選任之證券交易法案件專家學者
臺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
本書作者主要著作:
1、公司監控與公司社會責任,新學林。
2、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新學林。
3、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二),新學林。
4、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三),新學林。
5、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四),新學林。
6、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五),新學林。
7、資本市場與證券法學新思維,元照。
8、現代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新學林。
9、現代公司法,新學林。
10、內線交易構成要件,元照。
11、當代案例商事法(合著),新學林。
12、當代案例公司法與票據法(合著),新學林。
13、股東會書面投票制度與證券集中保管(合著),元照。
14、股東會委託書之管理(合著),元照。
15、選任獨立董事與公司治理(合著),元照。
16、公司經營權爭奪與委託書徵求(合著),新學林。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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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連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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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以2023年8月為止最新修正之證券交易法、公司法、投保法、商業事件審理法、相關證券法令及最新且重要之法院判決為藍本,針對其主要內容,以實例方式並運用證券法學理加以解說。研讀法律應以問題意識出發,才能區別相關規範之異同,也才能真正掌握規範之意旨。財經法律,尤其是證券交易法這部規範資本市場發展的大法,更是如此。實例研習方式,即是以具體問題意識為導向的學習方法。此種學習方式應有助於精密法律思維的培養。
作者簡介:
劉連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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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錄取
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
曾任律師、副教授、教授、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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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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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企銀及其他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最高法院大法庭選任之證券交易法案件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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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主要著作:
1、公司監控與公司社會責任,新學林。
2、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新學林。
3、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二),新學林。
4、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三),新學林。
5、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四),新學林。
6、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五),新學林。
7、資本市場與證券法學新思維,元照。
8、現代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新學林。
9、現代公司法,新學林。
10、內線交易構成要件,元照。
11、當代案例商事法(合著),新學林。
12、當代案例公司法與票據法(合著),新學林。
13、股東會書面投票制度與證券集中保管(合著),元照。
14、股東會委託書之管理(合著),元照。
15、選任獨立董事與公司治理(合著),元照。
16、公司經營權爭奪與委託書徵求(合著),新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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