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評論人詹偉雄專文導讀 ★
「在這個眾聲喧嚷的時代,我們該如何辨識出群眾的缺失,
重拾理性與思辯能力,進一步釐清事實與真相?」
長銷百年不墜,當代讀來更具意義的群體心理學經典名著
全球近二十種語言版本,累計銷售上千萬冊
心理學大師佛洛伊德譽之為「一本當之無愧的名著」
美國心理學泰斗奧爾波特、社會學大師墨頓 齊聲讚賞
為什麼一到百貨公司週年慶,人們就像失心瘋一般地大肆搶購?
當某個公眾人物爆發醜聞時,為什麼人們都毫不遲疑地相信記者?
看到鼎泰豐的人潮,即便沒吃過也認定它們的小籠包最好吃?
當7-11推出集點活動時,就算你不愛Hello Kitty也會跟著蒐集?
我的理性哪裡去了……為什麼當人成為群眾的一分子,就會變成受人擺布的玩偶?
我們都以為人類是理性的動物,然而諸如上述這些看似不理性的行為卻是天天在發生。
究竟是為什麼呢?
長久以來,無數的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試圖為之提出理論上的解釋。有些學者相信,因為人類的群居天性,總要與他人形成一定的社會關係,並且脫離不了群體生活;因此他們開始研究起人們在團體中的心理狀態,想要從中找出「群眾心理」與某些非理性行為之間的關聯,因而在之後逐漸形成了「群體心理學」的研究領域。
而本書作者古斯塔夫.勒龐,正是這個領域的先驅,本書遂也成為研究群眾心理的經典著作。
▍跨越時空限制,直剖根本人性的心理學經典
本書寫成於一個民眾的集體意識初萌芽的年代。作者勒龐生長的背景是動盪不安的法國大革命之後,因此他對於群眾心理以及群體力量的觀察格外精闢入裡。
勒龐在本書中對「群體」所做的精細剖析,讓心理學大師佛洛伊德、著名社會心理學泰斗奧爾波特等大師們都愛不釋手,後世更有不少心理學研究是立基於本書之上,可說是一部跨越時空限制,直剖根本人性的一部心理學經典。
勒龐對於群體的看法是:「一個群體的運作具備其獨有的特徵,不同於個體單獨的行為模式。群體在組織化的過程中,每個成員的觀念和想法會漸趨一致,他們自覺的個性會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集體的群眾心理。」
當獨立個體受到刺激時,大腦會告訴他不要衝動,但是成為群體一員後,他會覺得自己無所不能。因此透過匿名、傳染、暗示等因素的作用,人們就會喪失理性和責任感,表現出一些平常被視為不理性的特質,像是瘋狂、衝動、偏執、盲目、狂熱、易被鼓動等等。這種現象使得我們在無意間變成了群氓之族,身處在一個群氓時代裡。
▍群體的五大特徵
勒龐在書中扼要地舉出了群體的五大特徵,分別為──
▪ 群體是衝動的奴隸
「群體是衝動的奴隸。與群體成員一樣,獨立個體同樣會受到這種刺激影響,但是他的大腦會告訴他不要衝動,這是不明智的,因此他會控制自己而不受衝動影響。從心理學角度解釋這種現象,即是獨立個體具備控制本能的能力,而群體缺乏這種能力。」
▪ 群體永遠徘徊在無意識邊緣
「(群體)的一個普遍特徵是極易受人暗示……通常,群體總是在期待中關注某事,因此很容易被暗示……最初的暗示經過相互傳染後進入群體所有成員的大腦,接著群體態度趨於一致,並很快成為既定事實。」
▪ 群體只會被極端感情所打動
「群體情感不論好壞都會呈現出雙重性──極端簡單與誇張。這一點和許多其他方面一樣,群體成員作為個體出現時,與原始人類是相似的。他們無法對事物做出細緻的區分,只從事情的整體上觀察,而忽視中間的發展過程。任何情感態度的表露,通過暗示和相互傳染迅速散播開來,從而強化群體誇張的情感,這樣明確得到群體認可的物件就會變得異常強大。」
▪ 群體是偏執和專橫的代名詞
「群體只知道簡單而極端的情感。他們對待各種意見、思想和信念,要不是全盤接受,就是一概否決;要不是視其為絕對真理,就是視其為絕對謬誤。通過暗示加以誘導而不是通過推理得出的信念通常亦是如此。我們意識到,這種褊狹常常與宗教信仰有關,並絕對控制著人們的思想。」
▪ 群體是矛盾共同體
「群體有時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但有時也表現出無私奉獻、勇於犧牲以及公正無私這樣十分高尚的舉動,而且比獨立個體表現得更崇高。以名譽、光榮和愛國主義為號召,最有可能打動群體,並常常使他們不顧生命、慷慨赴義。……群體為了自己了解甚少的信仰、思想和隻字片語,便敢於直面死亡,這樣的事例數不勝數。」
▍群體的力量,不能忽視
相較於過去的任何一個時點,現在的我們都是處在一個群體更有力量的時代。只要打開電腦、連上網路,我們就能接觸到全世界;不妨看看Facebook、Twitter這些社群網站的影響力吧!相較於傳統的大眾媒體,人們透過網路媒介,可以讓許多謠言、潮流或者廣告流竄的速度更快、更廣,群體更容易被組織起來,其力量也愈來愈不容忽視。
在這樣的時代裡,某些特定的觀念和想法藉由群眾心理的影響力,幾乎是防不勝防地置入我們的腦袋,也讓我們在無形中不再主宰自己的思維。想要奪回你對自己的主控權嗎? 要如何避免自己成為受他人擺布的傀儡呢?關於群眾心理作用的一切真相,你不能不知道。
透過本書,可以讓你看清楚這個社會,也重新掌握自己的思維;不要讓有心人誤用群體的力量,對社會造成壞的結果。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我們一定能夠將群體力量導向更好的用途。
▍各界重量級好評讚譽
勒龐的《烏合之眾》是一本當之無愧的名著,它極為精緻地描述了集體心態。
──心理學大師 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心理學領域已經出版的著作中,最有影響者,非勒龐的《烏合之眾》莫屬。
──美國社會心理學大師 奧爾波特(Gordon Allport)
勒龐的這本書具有持久的影響力,是群體行為研究者不可不讀的文獻。
──美國社會學大師 墨頓(Robert Merton)
勒龐具有不斷發現有研究價值的問題的能力,他所關注的問題毫無疑問會成為所有社會心理學家和善於思考社會的人共同關注的問題。
──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霍爾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作者簡介:
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
出生於一八四一年,法國社會心理學家、社會學家、群體心理學的創始人,以對群體心理特徵的研究而聞名於世,被後人譽為「群體社會的馬基維利」。
勒龐早年在巴黎學醫,並獲得了醫學博士學位,畢業後遊歷歐洲、北非和亞洲,寫了數本有關人類學和考古學的著作。一八七○年起在巴黎行醫;一八八四年開始研究群眾心理學,闡發了強調民族特點與種族優越性的社會心理學理論。勒龐尤以對群體心理特徵的研究而著稱;他認為「民族的精神」或「種族的靈魂」是整個社會生活的基礎,一個民族、種族或一種文明都具有民族的精神,即共同的感情、利益和思維方式。
本書出版於一八九五年,為勒龐最有名的著作之一。他的思想對於後世的社會心理學研究影響較深,同時也成為現代意識形態研究中不可或缺的材料。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導讀
風、血與詩——感受群眾,才能理解群眾,試讀 《烏合之眾》
詹偉雄(文化評論人)
公元1789年7月14日傍晚,巴黎暴民攻破了君權象徵的巴士底獄,典獄長德.勞奈(Bernard-René de Launay)被活捉遊街,準備遞送到市政廳前處決,沿途,不少的民眾用隨身的武器戳刺他,在抵達目的地前,德.勞奈幾乎崩潰了,他掙扎著高喊:「夠了,讓我死吧!」也就是這一用力,他的腿踢中了一位圍觀者的小腹,這時群眾便開始鼓譟,要這位民眾立時殺了他。
勒龐的《烏合之眾》一書,引述了法國大革命史學家(應該是Hippolyte Taine)的記述,是這麼描繪這幅殺戮場面:
「他是個失業廚師,無聊的好奇心使他來到巴士底獄,想看看這裡究竟發生了什麼。因為大家都這麼認為,他也認為這是一種愛國行為,甚至覺得自己應該得到一枚勳章,獎勵自己手刃惡魔。他拿著一把借來的刀對著裸露的脖子下手,但是刀有點鈍,怎麼都割不動,於是他從兜裡掏出一把黑柄小刀(做過廚師,應該對切肉很在行),成功完成了任務。」
當一個人身處於亢奮的群眾之中,成為了群體的一分子,這個人就不再是孑然一身時的那個人了,他會展露出前所未有的想法和行動,遠遠偏離人生軌道,這是《烏合之眾》一書的主要意旨,當然,勒龐還會加上一句:群眾永遠比個人愚笨得多,「不是整個世界比伏爾泰更聰明,而是伏爾泰比整個世界更聰明」;雖然弔詭的卻是,歷史的進程往往還得靠著這種本質愚蠢的群眾運動來推進,「激發人類走上文明之路的不是理性,而是充滿激情與膽量的幻想」。
《烏合之眾》一書出版於1894年,英文版於一年後上市,兩種版本都成了市場暢銷書,可以想見,整個十九世紀歐陸革命的動盪,加上各地區國族國家獨立的起義風暴,使西方見識了群眾運動巨大的能量,不論是從中得益的革命家,或是於其中受苦的市民階級,都積極地想理解這神秘難解的暴風如何生成、怎麼運作,又如何能去蕪存菁、化害留利,使群眾能為己用,或至少能降低其狂野非理性的一面,而保留其創造式破壞的一面。
對勒龐而言,他當然是個站在「烏合之眾」對面的知識分子,雖然他對法國的教育有很多的批評,但觀諸他一生的所作所為,顯然仍是以身為「啟蒙之子」的法國伏爾泰信徒為職志的,《烏合之眾》是他對法國十九世紀城市中的暴民所作的社會心理學研究(直接的情感因素是他目睹1871年巴黎公社的暴力起義事件),而在完成這部小書後,他轉而把研究旨趣轉向放射性元素,據說還差點於1903年獲提名角逐諾貝爾物理獎,他的一生中,明顯地嚮往著一間寬大穩頓的書房而非硝煙四起的街頭,這樣的智識歷程,遠遠不同於撰寫《悲慘世界》的雨果,或者熱切肯定巴黎公社革命的馬克思。
但我們也可以這麼說:正是他對群眾的由衷不安,方才使他能捕捉到群眾運動中撲朔迷離的幾個特質,並且以極其動人的修辭表達出來。譬如說他對群眾運動中領袖人物的解析:「群體成員缺乏意志,會本能地轉向意志堅定的人,因為他們身上具有群體成員身上缺乏的品質」,便啟蒙了二十世紀的希特勒,《我的奮鬥》這一本自傳直接由勒龐的指引中取材,從都會魯蛇心理的陰暗反面打造出光芒四射的時代偶像,召喚了上千萬德國人成為納粹信徒。也或是由於其面向歷史與現實中的真切恐懼,勒龐才能深刻觀察到「民眾>群眾>暴民」的因果關係,是現代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而非偶然:「群體中,愚蠢、無知和心懷嫉妒的人,會擺脫自己卑微無能的感覺,從而產生殘忍、巨大的短暫力量」。當然,他對群眾們雷霆萬鈞劃破時代場景後、煙火散盡後的個人滄桑運命,也是洞燭機先的,他最常被後世人引用的一句話便是:「群體中的個體,彷彿是空氣中的塵埃,可以被風吹到任何地方。」
二十世紀是一個群眾運動更加奔騰的世紀,有趣的是,支持《烏合之眾》於西方書肆常賣的,不是群眾或學者,而是各色各樣希望能召喚起群眾運動的政治行動家;二十世紀西方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論的抬頭,也不再把《烏合之眾》看成是一本具有嚴謹意義的學術著作,勒龐思想中的生物決定論、父權偏見與歐洲中心主義也愈來愈不政治正確;在社會「集體意識」這個研究議題上,勒龐法國同胞涂爾幹所著的《社會分工論》與《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以其對日常生活更穿透性的理解,明顯地在知識地圖上具有著更廣大的說服力和啟發性。那麼,身處在一萬多公里距離之外、一百多年時光之遙的台灣讀者,再來讀這本《烏合之眾》的理由會是什麼?
五十多年前,美國社會學結構功能論大學者墨頓(Robert K. Merton)於《烏合之眾》英文版寫的導讀中,指明了勒龐的這本小書,有著三個開創性的價值,其一,他指出「群體社會」即將到來,執政者會反過來聽從主流民意來施政;其二,群體當道,平庸和低俗的文化會成為最有價值的文化;第三,群體會成為歷史發展中無可替代的主要推動者。
雖然已半世紀了,墨頓所揭櫫的三個提醒對台灣讀者仍然有效,而且十分有效,因為台灣才剛剛進入民主化社會,在台灣的歷史上,民主的歲數還沒有超過三十歲,這樣的理解也就意味著:台灣史中的大部分的歲月都在潛意識裡渴望著「群眾」,也伺機召喚著「群眾」,唯其如此,我們才能夠推翻殖民者或極權政權,獲得民主,但坦白說,我們也因此而完全缺乏另一面對「群眾」的理解,吾人對群眾可能產生的暴力後果一無所悉,因為我們就貨真價實地承受著執政者施加於上的暴力,歷史上滿滿是鎮壓的血漬,從而使我們無從想像群眾也可能鮮血滿手,而且相較體制暴力更不可捉摸,但,雖然欠缺歷史經驗,網際網路與電視傳播所流轉的強大群眾獵巫氣息,或者各種平庸意見當道的決絕與剛硬,卻也是現世台灣人不陌生的群體壓力。
勒龐是一位看著巴黎街壘革命長大的小孩,他的恐懼,正是吸引人們閱讀《烏合之眾》的起點,唯有切身地穿過時代場景,才能把時代的一些氣息帶至外來者的面前,讓我們同時聞嗅到暴風、鮮血與詩,並心生些許警惕和反思。從這個角度看,《烏合之眾》(之於我們)具備著更多的文學性而勝於科學性,狄更斯的《雙城記》也寫法國大革命,但,請相信我,它不會比《烏合之眾》更扣人心弦。
名人推薦:導讀
風、血與詩——感受群眾,才能理解群眾,試讀 《烏合之眾》
詹偉雄(文化評論人)
公元1789年7月14日傍晚,巴黎暴民攻破了君權象徵的巴士底獄,典獄長德.勞奈(Bernard-René de Launay)被活捉遊街,準備遞送到市政廳前處決,沿途,不少的民眾用隨身的武器戳刺他,在抵達目的地前,德.勞奈幾乎崩潰了,他掙扎著高喊:「夠了,讓我死吧!」也就是這一用力,他的腿踢中了一位圍觀者的小腹,這時群眾便開始鼓譟,要這位民眾立時殺了他。
勒龐的《烏合之眾》一書,引述了法國大革命史學家(應該是Hippolyte Tai...
章節試閱
第1章 群體一般特徵――受人擺布的玩偶
▍ 群氓之族
從一般意義上來講,「群體」是指個體的聚集體,無論這些個體屬於哪個民族、從事什麼職業或性別,也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走到一起。但是從心理學角度看來,「群體」有著完全不同的含義。在某些既定條件下,且只能在這些條件下,聚集成群的人們會呈現一些新特點,這些新特點完全不同於群體中個體所具備的特點。這群人的觀念與想法漸趨於一致,他們自覺的個性逐漸消失,形成群體心理。毫無疑問,這種群體心理是暫時的,但呈現出的特點是清晰、明確的。於是,這樣的個體聚合體成為一個組織化的群體——我姑且先如此稱之,因為沒有一個更好的說法;又或許心理群體這一名詞更為可取。它成了一個單獨的存在體,並受群體精神的統一支配。
很明顯地,僅僅由於一群人偶然發現他們彼此同處一地,並不能使他們獲得組織化群體的特點。從心理學角度看來,當一千個人偶然聚集在公共場所,沒有任何堅定的目標,他們根本不足以構成一個群體。要想具備組織化群體的特徵,某些前提條件必不可少,我們必須對其性質加以確定。
一個群體向組織化群體轉變的首要特徵是:自覺個性的消失以及觀點的明確轉變。因此,組織化群體並不總是需要一定數量的個體同時出現在某個地點。有時在某種強烈情感的作用下,數以千計的孤立個體也可能獲得心理學意義上的群體特徵,例如民族事件。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偶發事件就足以促成他們聚集起來展開行動,從而立刻獲得群體特有的特徵。有時,五六個人就可能構成一個心理學意義上的群體,而偶然聚集在一起的數百人卻算不上。此外,雖然不可能看到整個民族聚在一起,但在某些影響的作用下,它也會成為一個群體。
這種心理群體一旦形成,便會獲得某些暫時且明確的普遍特徵。除這些普遍特徵外,它還有獨有特徵。這些獨有特徵因群體構成要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因此群體精神結構也會有差異。所以,心理群體是可分類的。當我們深入研究該問題時會發現,異質群體(即由不同要素構成的群體)與同質群體(即由派別、身分團體和階級等大體相似的要素構成的群體)會表現出某些相同的特徵,除這些相同特徵外,他們還具備使彼此相區別的獨有特徵。
在深入研究不同類型的群體之前,我們必須首先考察他們的共同特點。我將採取博物學家的研究方式:一般先描述一個族系全體成員的普遍特點,然後再研究其中不同種類相互區別的獨有特徵。
群體心理不易被精確地描述。因為它的組織不僅因種族和構成方式不同而不同,並且會隨群體所受刺激的性質和強度不同而改變。不過,個體心理學研究同樣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因為個體性格終其一生保持穩定性的例子只有在小說中才會出現。只有環境的穩定性才會形成明顯的性格穩定性。我曾在其他文章中指出,一切精神結構都內含著性格變化的各種可能性,環境的突然改變會使這種可能性顯現出來。這解釋了為何法國國民公會中最野蠻的成員之前不過是些謙遜的市民。如果在正常情況下,他們會是溫和的公證員或高尚的地方官。風暴過後,他們又恢復了市民安分守己的根本性格。拿破崙在他們之中找到了最溫順的臣民。
我們不可能全面研究不同程度所組織起來的群體,我們只能更專注在那些已經完全達到組織化程度的群體。如此我們將能看到群體的發展趨勢,而非他們一成不變的樣子。因為,唯有在發達的組織化基礎上,種族所具有的穩定與主要特徵才會被賦予某些新的特點。這時,群體中所有人的看法與觀念都會轉向同一個方向。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在前文提到的群體精神統一的心理規律才會發生作用。
在群體心理特徵中,有的特徵與孤立個體是相同的,而有的特徵則完全為群體所特有且只能在群體中看到。這些特徵正是我們首先要研究的,以便揭示它們的重要性。
心理群體最顯著的特徵是:無論是誰構成群體,也無論他們的生活方式、職業、性格或智力水準是否相同,他們成為一個群體的事實使之獲得了一種共同心理。與他們處於孤立的個體狀態相比,這種共同心理使他們的情感、看法以及行為方式變得和平時迥然不同。若不是形成群體,某些觀念或看法在個體身上根本不會產生,或根本不會付諸行動。心理群體是一個由各種要素構成的暫時現象,當他們聚集在一起時,就如同細胞重新組合構成新生命體一樣,重組的新存在體表現出的某些特點與單個細胞所具有的特點大不相同。
令人訝異的是,與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Spencer)觀點相反,構成群體的人們不存在要素間的總和或平均值。實際情況是,隨著某些新特點的產生而形成了一種新的組合體,像是某些化學元素,如酸鹼反應後生成一種新物質一樣,這種新物質的特性與使之形成的那些物質特性相比,已大為不同。
證明群體中個體不同於獨立個體並不困難,然而要找出這種不同的原因並不那麼容易。
要想對其有一個大致的了解,首先必須記住現代心理學所主張的真理:無意識現象不僅在有機體活動中,也在智力活動中起著絕對重要的作用。與精神活動中的無意識活動相比,有意識活動只具備很小的作用。即使是最細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銳的觀察家,也只能找出支配人們行為的無意識動機的一小部分原因。我們的有意識行為是無意識的深層精神結構的產物。這種深層精神結構主要受遺傳因素控制,包含了無數世代相傳的共同特點,構成了種族特徵。在我們公開的行為動機背後必然有一些我們不願透露的原因。然而在這些隱藏的動機之下,還有許多連我們自己都不知道的原因。我們大部分的日常行為都是由這些自己毫無察覺的動機引起的。
正是構成種族特徵的無意識因素,使種族中的個體彼此相似。然而因為遺傳因素而形成的有意識因素,或者是透過教育獲得的有意識因素,使種族中個體彼此相區別。在智力上差異較大的個體,卻擁有著十分相似的天性、愛好與情感。任何涉及情感的事情,如宗教、政治、道德、愛憎等,即使最傑出的人也很少比普通人處理得更出色。在智力上,一位偉大的數學家與鞋匠之間也許有著天壤之別,但在性格上,他們的差別往往微乎其微或根本沒有差別。
準確地說,種族中大多數人在同等程度上都具備這些普遍的性格特質,它們受無意識因素支配。正是這些特質構成了群體的共同特徵。在群體心理中,個體才能的弱化導致個性的趨同。異質性被同質性吞噬,無意識取得上風。
▍ 受人擺布的玩偶
群體共有的一般品質導致他們無法完成高水準的工作。涉及普遍利益的決定是由精英團體組成的議會做出的,但是來自不同行業的專家們並不比一群傻瓜所做出的決定更高明。因為,他們只能用每個普通人與生俱來的一般能力處理手頭的工作。群體中累加在一起的是愚蠢而非天生的智慧。如果我們把「整個世界」理解為群體,那麼根本不像人們常說的那樣「整個世界比伏爾泰更聰明」,確切說來應該是「伏爾泰比整個世界更聰明」。
如果群體中的個體僅把他們共有的一般品質集中在一起,那麼只會產生明顯的平庸,而非我們實際上想像的—會創造新的特點。那麼,那些新特點是如何形成的呢?這正是我們現在所要研究的重點。
不同的因素決定了群體獨有特性的表現,而且不受任何個體的支配。首先,僅從人數上考慮,當個體成為群體中一員時便獲得了一種不可戰勝的力量,這股力量使他聽任本能的支配。當他獨自一人時,他必將竭力壓制這種本能。因為,群體無名無姓,他難免會認為以群體之名遂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一直以來約束著他的責任感便隨之全部消失。
第二個原因是,相互傳染的現象同樣影響群體特徵的表現以及發展方向。相互傳染是一種易於形成卻難以解釋的現象。
我們必須將其看作是催眠現象的一種,以下是一個簡要的解釋:在群體中,每種情緒與行為都具傳染性,這種傳染性可以使個體甘願為集體犧牲個人利益。這種能力與其本能相悖,如果不是成為群體中一員,他幾乎不會具備這種能力。
第三個原因,也是目前為止最重要的原因,它決定了群體中的個體特徵有時會與獨立個體特徵截然相反。這裡我指的是群體容易接受暗示的特徵,它恰好是上述相互傳染的結果。
要想理解群體的暗示性,我們必須記住近來某些心理學發現。
我們知道,現在有許多方法可以使人陷入完全失去個人意識的狀態,他對使自己失去個人意識的暗示者言聽計從,並做出一些與本人性格、習慣相對立的行為。最細緻的觀察資料似乎已經證明,當個體融入群體活動一段時間後,他很快會發現自己陷入了某種特別狀態——要嘛是因為受到群體暗示的影響,要嘛是因為一些我們不曾在意的原因。這種狀態好比催眠者進行催眠時,被催眠者著了魔似的聽憑催眠者的擺布。就被催眠者而言,他的大腦活動暫停了,脊髓神經控制的無意識活動主宰了他,因而受到催眠者的隨意支配。有意識人格完全消失,意志力與判斷力蕩然無存。所有情感與思想被催眠者掌控。
從大體上看,心理群體中的個體也處於相似的狀態。他們的行為不再是自覺的,如同受到催眠的人一樣,某些能力喪失的同時,其他能力則得到極大凸顯。受暗示作用的影響,個體會在難以抗拒的衝動下完成某項行動。群體中形成的衝動比起被催眠者受到的衝動更加難以抗拒,原因在於暗示對群體中所有成員有著相同的作用,並經由相互傳染擴大影響。群體中具有強大個性而足以抵抗暗示作用的個體數量極少,因此難逆大勢。他們最多嘗試用不同的暗示來扭轉方向。因此,有時一句令人愉快的話語、一個適時喚起的形象,就可以阻止群體最殘暴的行為。
因此,我們總結出了群體中個體主要具備的特徵:有意識人格的消失,無意識人格的凸顯;藉由情感與觀念的暗示作用與相互傳染,使所有個體朝同一個方向轉變並立即將暗示轉化為行動。這些群體中的個體不再是原來的自己,他們已經成為不再受個人意志支配的機器人。
再者,僅就個體成為群體成員的事實而言,他們已在文明的階梯上倒退了好幾步。因為,當他們獨立存在時可能知書達理,但成為群體的一員後,他們卻變得野蠻無知,成為行為受本能控制的動物。他們變得無法自制且殘暴無比,表現出原始人類的狂熱與無畏。與原始人類更為相似的是,他們易受某些話語和形象的影響,而當他們獨立存在時,這些話語和形象完全起不了作用。他們也更容易做出一些與切身利益和日常習慣相悖的行為。群體中的個體,彷彿是空氣中的塵埃,可以被風吹到任何地方。
基於上述理由,我們看到陪審團做出了陪審員個人會反對的判決,議會通過了獨立議員會反對的法律法規。法國大革命時期,國民公會的成員各自獨立時是性情溫和的開明公民,然而一旦結為群體,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擁護最野蠻的提議,將無辜的人送上斷頭臺。他們會一反常態,放棄自己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並將自己極度弱化甚至毀滅。
群體成員不僅在行為上和本人有著根本的差別,甚至在他完全失去獨立性之前,他的觀念與情感就已經發生了轉變。這種轉變是巨大的,守財奴可以變得揮霍無度,懷疑論者可以變得虔誠篤信,誠實正直的人可以變得如罪犯般窮兇極惡,懦夫也可以變得英勇無畏。例如一七八九年八月四日那個難忘的夜晚,法國貴族一時衝動,全體表決通過放棄所有特權。然而,如果換做任何一個貴族成員單獨決定這件事,他們每一人都是絕對不會同意這樣做的。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智力上,群體總是不及獨立個體,但是從情感及其引起的行為來看,群體可能比獨立個體更好也可能更糟,全因環境而定。一切取決於群體所受的暗示性質,這就是僅從犯罪角度研究群體的學者完全忽視的一點。確實,群體經常罪行累累,但也不可忽視其不乏英勇無畏的壯舉。
正是群體而非個人,會為了某種信條或思想的勝利不顧生命,滿懷熱情地追求榮譽。這導致了像十字軍東征時期,幾乎在彈盡糧絕的情況下,仍向異教徒討還基督的墓地;或者像一七九三年那樣捍衛自己的祖國。這種英雄主義行為無疑是無意識的,然而正是這種無意識的英雄主義行為鑄造了歷史。如果人類只是沉著冷靜的建功立業,世界史中便不會保留太多關於他們的記載。
第1章 群體一般特徵――受人擺布的玩偶
▍ 群氓之族
從一般意義上來講,「群體」是指個體的聚集體,無論這些個體屬於哪個民族、從事什麼職業或性別,也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走到一起。但是從心理學角度看來,「群體」有著完全不同的含義。在某些既定條件下,且只能在這些條件下,聚集成群的人們會呈現一些新特點,這些新特點完全不同於群體中個體所具備的特點。這群人的觀念與想法漸趨於一致,他們自覺的個性逐漸消失,形成群體心理。毫無疑問,這種群體心理是暫時的,但呈現出的特點是清晰、明確的。於是,這樣的個體聚合體成為一個組織...
目錄
導讀 風、血與詩——感受群眾,才能理解群眾,試讀《烏合之眾》(詹偉雄)
序 論勒龐《烏合之眾》的得與失(美國社會學大師 羅伯特.墨頓)
《烏合之眾》的功能/佛洛伊德眼中的《烏合之眾》/未竟的肖像畫(未竟的世紀末眾生相)/曠日持久的爭論戰/布朗熱浪潮/歷史在勒龐眼中永遠是矛盾的/勒龐不是先知
前言
導論 群體時代
第1章 群體一般特徵:受人擺布的玩偶
群氓之族/受人擺布的玩偶
第2章 群體態度與群體道德:感情的傀儡
群體衝動、善變且暴躁:群體是衝動的奴隸
群體的被暗示性與輕信:群體永遠徘徊在無意識邊緣
群體態度的誇張與單純:群體只會被極端感情所打動
群體的褊狹、專橫與保守:群體是偏執和專橫的代名詞
群體道德:群體是矛盾共同體--為什麼今天殺人放火、無惡不作,明天卻可以犧牲和不計名利地獻身
第3章 群體的觀念、推理能力和想像力
群體觀念:群體是固有觀念的奴隸
群體的推理能力:沒有辨別是非能力的弱智
群體想像力:天才的想像力成為了他們受制於人的弱點
第4章 群體信仰的宗教形式:宗教形式的忠實追隨者
偏執與狂熱是群體信仰的孿生兄弟
盲目是群體的稟性
第5章 影響群體意見與信念的間接因素
種族:使群體走出野蠻狀態的有利支撐
傳統:控制我們內心最深處自我的無形主人
時間:真正的創造者和偉大的毀滅者
政治和社會制度:虛假、短暫的外衣
教育:使民族走向衰落的劊子手
第6章 影響群體意見與信念的直接因素
形象、話語和措辭:無堅不摧的利器
幻想:人類藝術與文明的真正締造者
經驗:群體擺脫幻想控制的利器
理性:對文明發展不起作用的「垃圾」
第7章 群體領袖及其說服手段
群體領袖:貪圖個人利益的巧言者
領袖的說服手段--斷言、重複和傳染:說服群體的最好修辭手法
聲望:麻痺群體判斷力的「殺手鐧」
第8章 群體信念與意見的變化範圍:推遲文明滅亡的因素
堅定不移的信念:文明不可或缺的支柱
易變的群體意見:受機遇擺布的玩偶
第9章 群體分類
異質群體
同質群體:共同信仰的結合體
第10章 犯罪群體:受無意識支配的劊子手
無意識的行凶者
瘋狂的大屠殺
第11章 刑事陪審團:比法官更具人情味的刑事群體
「弱智」群體
他們同樣是情感的奴隸
他們是「犯罪群體」的保護傘
第12章 選民群體:政治機器的傑出作品
「迎合」是候選人獲勝的基石
無休止的爭論戰
群體權力擁有與宗教一樣的力量
第13章 議會:文明民族的理想象徵
議會制度是一切現代文明民族的理想
議會是領袖操控群體的機器
消耗財力和束縛人們自由的機器
結語 民族的迴圈過程
導讀 風、血與詩——感受群眾,才能理解群眾,試讀《烏合之眾》(詹偉雄)
序 論勒龐《烏合之眾》的得與失(美國社會學大師 羅伯特.墨頓)
《烏合之眾》的功能/佛洛伊德眼中的《烏合之眾》/未竟的肖像畫(未竟的世紀末眾生相)/曠日持久的爭論戰/布朗熱浪潮/歷史在勒龐眼中永遠是矛盾的/勒龐不是先知
前言
導論 群體時代
第1章 群體一般特徵:受人擺布的玩偶
群氓之族/受人擺布的玩偶
第2章 群體態度與群體道德:感情的傀儡
群體衝動、善變且暴躁:群體是衝動的奴隸
群體的被暗示性與輕信:群體永遠徘徊在...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